已綁定手機 已實名認證
|
摘要:本文因『權者,民義所衡也;民不有兵力,則縣長雖為民選,必欺民,而民選實戲歟』之問,溯【尚書】【孟子】【禮記】【論語】【管子】【韓非子】諸元典,辨權、義、力、選、戲之詁訓,析民本與選賢之異同,陳歷代鄉舉裏選、察舉、科舉、諫議、清議、保甲民兵之制衡,辨民選之限。結論曰:民選非道之全體,亦非天然為戲;無義以立之,無力以持之,無禮以維之,無教以導之,無制以束之,則選票易為虛文;有是五者,則選為器,可輔治平。
關鍵詞:權;民義;民力;選賢與能;禮法;治平
大綱:
一、解題:權、義、力、選、戲之詁訓
(一)權為衡器,引申權柄
(二)義為民宜,非徒眾意
(三)力為兵刑,亦為法教
(四)選為擇賢,非止計數
二、義理:民本、選賢與制衡
(一)民惟邦本,天聽自我民聽
(二)選賢與能,舉直錯枉
(三)足食足兵,而信不可去
三、歷代:選政與制衡之制
(一)鄉舉裏選、察舉、科舉
(二)諫議、封駁、史官、清議
(三)鄉兵、保甲與民力
四、辨今:民選之限與條件
(一)無兵未必必欺,無制則選易虛
(二)民選為器,非道之全體
五、結論:歸於天人、心性、治平
一、解題:權、義、力、選、戲之詁訓
(一)權為衡器,引申權柄
『權』之本義,秤錘也。
故權者,衡器也。引申之,則為權柄、權變、制衡。所謂『權者,民義所衡也』,察於權不可無所衡也,然所衡者非獨民義,亦須天理、禮法、賢能、公議共衡之。
(二)義為民宜,非徒眾意
『義』者,宜也。
民義者,民之公宜,非一時眾口之私。若以票數為民義,則眾口可操,私黨可結,財勢可誘,未必皆宜。故民義須經禮義、公論、賢者之導,方成公宜。
(三)力為兵刑,亦為法教
『力』者,兵刑之力,亦法教之力。【論語·顏淵】載孔子答子貢問政:『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又曰必不得已而去,先去兵,次去食,而信不可去。可見兵為末,信為本。民無兵,固弱;然無信無義,雖有兵亦亂。
(四)選為擇賢,非止計數
『選』者,擇也。【禮記·禮運】: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
選之本義在擇賢,非止計數。若僅以人頭多寡定權柄,而不問賢不肖,則【論語】所謂『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者,將見於世。
二、義理:民本、選賢與制衡
(一)民惟邦本,天聽自我民聽
此華夏民本之極則。天意不在高遠,而在民心。然民心非恆常不變,須教化、養息、公議而後正。
(二)選賢與能,舉直錯枉
又【論語·為政】: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
故儒家不以眾取為公,而以賢能為公。選賢與能,乃公天下之要;若選而不得賢,則選為虛器。
(三)足食足兵,而信不可去
【孟子·公孫丑上】: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悅而誠服也。
權力之正當,不在徒恃力,而在德義。然德義若無制度承載,亦難持久。故制衡之道,須兵、法、禮、教、議並舉。
三、歷代:選政與制衡之制
(一)鄉舉裏選、察舉、科舉
周有鄉舉裏選,漢有察舉孝廉,隋唐以降有科舉取士。皆非純以票數,而以德行、經義、才幹、公論相參。【漢書·百官公卿表】曰:『縣令、長,皆秦官,掌治其縣。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
縣之權,自古有制,非一人可私。
(二)諫議、封駁、史官、清議
華夏制衡,不獨在兵。諫議可爭,封駁可駁,史官可書,清議可評,鄉紳可議,宗族可規。此皆無形之兵。若選而無此,則選票孤立,易為豪強所操。
(三)鄉兵、保甲與民力
古者寓兵於農,管子作內政寄軍令,後世有鄉兵、保甲。民有自衛之力,則權有所憚。然兵不可濫用,須統於法,歸於義。無義之兵,是暴;無兵之義,是弱。故義與力宜相配。
四、辨今:民選之限與條件
(一)無兵未必必欺,無制則選易虛
用戶謂『今民不有兵力,而縣長雖為民所選,則必欺民』。此論有見,亦有偏。無兵而有權法、公議、罷免、監察、教化,未必必欺。若並此而無之,則選票誠為虛文。故問題不在『民選』二字,而在選之外有無制衡,選之內有無賢能,選之後有無罷免。
(二)民選為器,非道之全體
民選者,器也,非道也。器可善用,亦可惡用。善用則輔民本、選賢能、通公議;惡用則成黨爭、財閥、鄉原之局。
若唯票是崇,不問德義,則鄉原得勢,民義反晦。
五、結論:歸於天人、心性、治平
權者,非民義獨衡,亦須天理、禮法、賢能、民力共衡。民義無兵則弱,有法有教有議則強。民選非天然為戲,亦非天然為真;無義、無力、無禮、無教、無制,則選為戲;有義、有力、有禮、有教、有制,則選為器。華夏治道當以民本為體,選賢為用,禮法為維,教化為基,兵刑為備,天下為公為歸。天聽自我民聽,民心即天心;然民心須教化,公議須賢者導。如此,則權有所衡,選有所歸,治平可期。
我知道答案
回答若採納將獲得 10 銀幣 已有0人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