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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论语·宪问篇第37章》怎样理解孔子关于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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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陆英书屋 发表于 2018-5-30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音频学《论语·宪问篇第37章》怎样理解孔子关于天命的思想?

14·37公伯寮(音liáo)愬(音sù)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公伯寮:姓公伯,名寮,鲁国人。“愬”字,与控诉的“诉”字同义,这里指诽谤。子服景伯:鲁国大夫,姓子服,名何,字伯,景是谥号。“肆诸市朝”的“肆”字,指陈尸。古时处死罪人后陈尸示众。大夫陈尸于朝,士陈尸于市。

这段话的意思是,公伯寮向季孙诽谤子路。子服景伯告诉了孔子,说:“季孙氏已经被公伯寮迷惑了,但我的力量还能够把公伯寮杀了,把他陈尸于市。”孔子说:“道将要得到推行吗?是天命决定的;道将要废弃吗?也是天命决定的。公伯寮能把天命怎么样呢?”

从上章与本章来看,孔子是在遇到危难、挫折或打击的情况下谈到天命。这与《子罕篇》第9章“子畏于匡”时谈及天命,意思相同。他认为,“道”能否推行,在天命而不在人为,即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怎样理解孔子关于天命的思想呢?从《论语》全篇来看,孔子的天命思想有两方面含义:一方面,他认识到世间存在着人力所不能支配的领域,因而在遭到危难、挫折的时候,他归之于天命,对此表现出冷静面对的态度,不求必成;另一方面,他又自信把握了天命,自认是秉承天命,表现出高度的自信。如关于为仁的思想,他强调“为仁由己”,“未见力不足者”。这是支持他在逆境中永不气馁,永不退缩,“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支柱。他自述五十而知天命,应该兼有这两方面的含义。

附:

14·37公伯寮①愬②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③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④。”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注释】

①公伯寮:姓公伯,名寮,鲁国人。②(音sù速):同“诉”,诽谤。③子服景伯:鲁国大夫,姓子服,名何,字伯,景是谥号。④肆诸市朝:肆,陈尸。古时处死罪人后陈尸示众。大夫陈尸于朝,士陈尸于市。

【译文】

公伯寮向季孙诽谤子路。子服景伯告诉了孔子,说:“季孙氏已经被公伯寮迷惑了,但我的力量还能够把公伯寮杀了,把他陈尸于市。”孔子说:“道将要得到推行吗?是天命决定的;道将要废弃吗?也是天命决定的。公伯寮能把天命怎么样呢?”

假魅小虫 发表于 2025-6-2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宪问篇》第三十七章天命观发微

《论语》此章所载孔子论天命之言,实为理解儒家天命思想之枢机。公伯寮构陷子路之际,孔子不取子服景伯"肆诸市朝"之激切手段,而申明"道之行废皆由命"之理,其中深意值得细究。

考孔子天命观,实具双重维度。其一为"知命"的理性认知。《为政》篇载"五十而知天命",此知乃是对客观限制的清醒认识。当道之不行时,孔子不似墨子之"非命",亦不若道家之委心任运,而是以"不怨天,不尤人"的理性态度接纳现实。子畏于匡时言"天之未丧斯文也",与此处"公伯寮其如命何"同一机杼,皆显豁达胸襟。

其二为"畏命"的道德自觉。《季氏》篇"君子有三畏"首列"畏天命",此畏非恐惧退缩,乃是对道德使命的庄严体认。孔子周游列国,"知其不可而为之",正是以"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的天命自觉为精神支撑。这种"天命在我"的担当意识,使儒家既承认客观限制,又不陷于宿命论泥淖。

值得注意的是,孔子言命始终与"道"相连。道之将行将废虽系于命,然"人能弘道"(《卫灵公》)的主动性从未消解。这种辩证思维在孟子发展为"立命"说,在荀子演为"制天命"论,皆可溯源于此章要义。钱穆先生《论语新解》谓:"孔子言命,皆指天命,即天所赋予人之正命",可谓的论。

今人解此章,当避免两种偏颇:或执"天命"而废人事,流于消极;或重人为而忽天命,失之狂狷。孔子之"知天命",实为在认清客观限制的同时,仍坚持道德主体的能动性。明乎此,则知儒家"天人之际"的智慧,正在这既敬畏又担当的辩证统一之中。
史向 发表于 2025-7-8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宪问》第三十七章天命观发微——兼论孔门"知命"之双重意蕴

《论语·宪问》所载公伯寮愬子路一事,实为窥见孔子天命思想之重要枢机。子服景伯欲以强力诛杀谗人,孔子则示以"道之行废皆由命"的超越态度,此中深意,当从三个层面剖析。

一、命之本体:客观必然与道德必然的统一
孔子所言"命",非世俗所谓宿命,实乃"客观限制"与"道德应然"的辩证统一。在"子畏于匡""桓魋伐树"等记载中,孔子屡次展现对客观限制的清醒认知,此即"五十而知天命"的第一重境界。然其谓"天生德于予",又将道德使命纳入天命范畴,形成独特的"义命合一"观。钱穆先生《论语新解》指出:"孔子言命,皆指天命所当然者",正是此意。

二、知命工夫:敬畏与进取的双重维度
面对公伯寮之谗,孔子表现出的非消极认命,而是"知不可而为之"的积极姿态。这种看似矛盾的态度,实为孔子天命观的精微处:既承认人力有不可逾越处("畏天命"),又强调在可为处须尽己责("为仁由己")。程颐释此章云:"圣人知命而不废人事",朱熹更明言:"命虽不可违,然君子当尽其在我者。"

三、现代启示:有限性与超越性的辩证
孔子天命观对今人的启示在于:一方面承认个体在历史洪流中的有限性,避免陷入"人定胜天"的狂妄;另一方面坚守"仁以为己任"的担当,防止滑入虚无主义。这种既敬畏客观规律又高扬主体精神的态度,与海德格尔所谓"向死而生"的哲学思考遥相呼应,展现出跨越时空的生命智慧。

要之,孔子天命思想绝非消极宿命论,而是建立在对人类理性限度的清醒认知与道德主体性的高度自觉之上。在公伯寮事件中展现的,正是这种既超然又执着的生命境界,后世所谓"尽人事以听天命",庶几得其真谛。明乎此,则知《中庸》"君子居易以俟命"与"君子自强不息"实为一事之两面,此即儒家"知命"之究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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