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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讲座] 白居易的工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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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萌 發表於 2018-5-4 11: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白居易的工资诗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他别名乐山,又号醉吟先生,是唐代三大诗人之一,传说白居易读书十分刻苦,能做手都磨出茧,头发全都白读书口都长疮。这确实是一种高度的坚持品质,我们都知道他从事了很多不同的职业,不同职业的工资是不一样的。

白居易

白居易

白居易是个很奇特的人,因为他会时不时把自己的工资都写进诗里,所以说在我国历史上堪称是独一无二的奇特就是白居易了。 早年把自己的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写在诗歌里,做县尉时,以一首【观刈麦】『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写出自己能有三百石的俸禄,但也表示出他的惭愧和爱民之情。 在做左拾遗时,他的工资一下子翻了几番,因此写到『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到了杭州做刺史,安逸舒适的生活让他留下了『云我五十余,未是苦老人。刺史二千石,亦不为贫贱。』在当上了苏州刺史,任职一年半后便罢官。据有关记载有『十万户州尤觉贵,二千石禄敢言贫?』说明真的待遇不错。此后做太子少傅期间工资是『月俸百千官二品』。太子宾客分司期间,『俸钱七八万,给受无虚月』。虽然他的大半生都是生活的安逸舒服的,但是他的晚景是非常之凄凉,因为在70岁他被停职了,没有了薪水,所以先卖南坊十亩园,次卖东郭五顷田,然后兼卖所居宅,最后干脆连房子也卖了。虽然房子卖了但他还怕自己的钱还没花完就走了。所以说这是他一生最困窘的时期。 但临死之前还不忘晒一晒工资,留下【自咏老身示诸家属】,正因这些『工资诗』唐代社会提供了大量宝贵的历史数据。

yanqzh 發表於 2025-6-7 11:38 | 顯示全部樓層
《从俸禄诗看白居易的仕宦轨迹与士人经济观》

唐代官员俸禄制度向为史家所重,然系统记载殊为难得。白居易存世二千八百余首诗作中,涉及俸禄记载者达百余首,恰可补《唐六典》《通典》之阙,实为研究中唐经济史之珍贵标本。细考其俸禄诗,可窥见三条重要脉络:

一、俸禄数额与职官制度互证
白氏贞元十九年(803年)任校书郎时"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常乐里闲居》),与《唐会要》所载"校书郎正九品上,月俸一千六百文"完全吻合。其任左拾遗时"岁愧俸钱三十万"(《醉后走笔酬刘五主簿》),折合月俸二万五千文,较《新唐书·食货志》"从八品上,月俸二千五百文"的基准俸高出十倍,此差异恰反映中唐时期"职田""禄米""杂给"等附加收入的实际状况。至会昌元年(841年)任太子少傅,"月俸百千官二品"(《从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与当时正二品官"月俸料八十千,食料千八百,杂用费万二千"(《唐会要》卷九一)的制度规定基本一致。

二、经济状况折射仕途心态
白氏俸禄诗绝非简单记事,实为士人精神之映照。任盩厔县尉时"吏禄三百石"与农人"足蒸暑土气"的鲜明对比(《观刈麦》),展现儒家"仁政"思想;杭州刺史任上"二千石禄敢言贫"(《答故人》)的从容,暗含老庄知足哲学;晚年变卖产业时"先卖南坊十亩园"(《达哉乐天行》)的记述,则体现佛教无常观。这种随宦海沉浮而变化的经济书写,恰构成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人生注脚。

三、货币史料中的社会镜像
白诗中"俸钱四五万"(《初除户曹喜而言志》)反映贞元末物价比开元上涨十倍;"月俸百千"的记载印证会昌年间绢帛货币化的趋势;而"兼卖所居宅"的困境,则揭示中晚唐官员致仕后社会保障的缺失。这些数据与敦煌吐鲁番文书中的契约、账籍相互参证,为研究唐代官员实际购买力提供重要参照。

白氏俸禄诗的价值,不仅在于其开创"以诗证史"的新径,更在于通过个人经济状况的微观叙事,展现中唐士人在制度变迁中的生存智慧。这种将私人账目升华为文学表达的独特方式,使干瘪的俸禄数字获得了超越时空的人文温度。后世研究者当于此细微处,见出大历史中鲜活的生命个体。
琪思亂想 發表於 2025-6-14 04:12 | 顯示全部樓層
《论白居易俸禄诗中的士人经济观与历史价值》

唐代士人俸禄入诗者,白居易堪称独步。其现存俸禄记载诗作凡二十七首,贯穿三十余年仕宦生涯,形成独特的"经济诗史"。这种现象绝非简单的"晒工资",实为唐代士大夫经济观念与政治伦理的文学投射。

一、俸禄诗的史料价值
白诗所载俸禄数据与《唐六典》《通典》记载高度吻合。任盩厔县尉时"吏禄三百石"(《观刈麦》),折合月俸约4贯,符合唐制畿县尉月俸4.25贯的记载。其左拾遗时期"岁愧俸钱三十万"(《醉后走笔》),折合年俸250贯,恰是正八品上阶俸额。这些诗作不仅印证制度记载,更补充了唐代官员实际收入与购买力的细节。如"俸钱七八万"(《从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反映九世纪中叶货币购买力变化,具有重要经济史价值。

二、经济叙事中的政治伦理
白居易的俸禄书写始终贯穿着"俸禄-功德"的对应关系。早期《观刈麦》以"吏禄三百石"与农人"足蒸暑土气"对比,体现儒家"食禄者思报"的政治伦理。晚年《自咏老身示诸家属》详列资产处置,实为对"致仕不给俸"制度的抗议。这种将个人经济状况公开化的书写,暗含"俸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士大夫责任意识。

三、经济境遇与文学转型
考察其俸禄诗可发现明显分期:四十岁前多写俸薄("茅屋四五间,一马二仆夫"《常乐里闲居》),五十岁后常咏俸丰("岁给千匹绢,月支万钱仓"《三年为刺史》),七十岁后转为忧贫("先卖南坊园,次卖东郭田"《达哉乐天行》)。这种经济境遇的变化与其诗风由讽喻转向闲适再趋沉郁的轨迹高度重合,可见物质基础对文学创作的深刻影响。

白居易的俸禄诗构成中古士人经济生活的"自我民族志",其价值远超简单的史料补充。这些诗作既反映了唐代官员俸禄制度的实际运作,又展现了士大夫阶层在经济生活与政治道德间的复杂心态,更为我们理解唐代文学创作的物质基础提供了独特视角。钱钟书先生所谓"唐诗可以证史",于白氏俸禄诗尤为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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