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5188|回覆: 0

[成語典故] 城下之盟

[複製鏈接]
已綁定手機
已實名認證
懋基 發表於 2016-9-23 11: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城下之盟】相關人物

屈瑕(?-前699年):楚武王之子,羋姓,熊氏,名瑕,曾擔任楚國最高官職“莫敖”,故史稱“楚莫敖”。

【城下之盟】涵義

指在敵方兵臨城下時被迫簽訂的屈服的和約。

【城下之盟】出處

【左傳·桓公十二年】:“大敗之,為城下之盟而還。”

【城下之盟】辨析

【城下之盟】讀音:chéng xià zhī méng

【城下之盟】近義詞:身不由己

【城下之盟】反義詞:自食其力

【城下之盟】用法:偏正式;作主語、賓語;用於政治與軍事方面

【城下之盟】造句

1、在這一城下之盟中,天津被增列為通商口岸,該條約雖未規定設立租界,但成為日後英國在天津強劃租界的依據。

2、以某種較大的讓步為釣餌,誘脅中國訂立城下之盟

3、別廢話,想招攬我就等過幾天我心情好了再說,城下之盟老子我可不認。

4、戰爭結束後,失敗的國家,也只有簽訂城下之盟

5、雖然天聰元年(天啟7年),阿敏濟爾哈朗阿濟格等人,率三萬大軍入朝鮮,迫使朝鮮簽訂城下之盟

6、老呂,今天就咱們兩人,我也就跟你說吧,還記得道光年間幾千的洋人就打得咱們大清幾十萬的大軍潰不成軍,一敗塗地在,最後乃至簽下那城下之盟的事麼?

7、看這等情況誰敢不答應?這跟城下之盟有何區別。

8、如今敵眾我寡,只好簽下城下之盟,以減少傷亡。

9、清朝統治者屈服於外敵壓力,屢次簽訂城下之盟

10、落後就要挨打,城下之盟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

【城下之盟】成語典故:

絞國是春秋時代的一個小國,在今湖北鄖縣西北。當時強大的楚國就是它的近鄰。據【左傳·桓公十二年】載,有一次,楚國侵略絞國,集中兵力攻打絞國國都的南門。

絞國人堅決保衛,嚴守不出。楚軍一時倒也攻它不下。“莫敖”(楚國官名)屈瑕說:“絞國人輕率,缺乏計謀,我們可以採取誘騙的辦法引誘他們出城。

讓我們的伙夫去打柴,故意不派士兵保護,他們見了一定會出來抓的。”帶兵的將領,依計而行。絞國人果然出來,一下就抓去了30個楚國人。第二天,絞國人更加大膽,爭着從北門紛紛出城,追到山裡去抓打柴的楚國人。楚軍預先在山裡設下埋伏,這時就一面堵住北門,一面伏兵齊起,把絞國打得大敗。

於是強迫絞國訂立了“城下之盟”。“城下之盟”,指戰敗國在敵人兵臨城下(或大軍壓境)的嚴重威脅下被迫訂立的屈辱性條約。

【城下之盟】成語接龍:

城下之盟→盟山誓海→海立雲垂→垂簾聽政→政出多門→門閭之望→望塵靡及→及賓有魚→魚龍曼延→延頸跂踵→踵事增華→華星秋月→月下老人→人煙稠密→密密層層→層見疊出→出口成章→章決句斷→斷長續短→短見薄識→識微知著→著述等身→身體髮膚→膚末支離→離魂倩女→女中堯舜→舜日堯天→天淵之別→別有肺腸→腸肥腦滿→滿腹狐疑→疑誤天下→下塞上聾→聾者之歌→歌舞昇平→平心靜氣→氣克鬥牛→牛農對泣→泣不成聲→聲罪致討→討惡翦暴→暴虐無道→道微德薄→薄技在身→身家性命→命途多舛→舛訛百出→出言成章→章句小儒→儒雅風流→流言惑眾→眾怨之的→的一確二→二童一馬→馬龍車水→水月鏡花→花花公子→子子孫孫→孫龐鬥智→智昏菽麥→麥秀兩岐→岐出岐入→入情入理→理正詞直→直口無言→言必有據→據為己有→有文無行→行不貳過→過隙白駒→駒留空谷→谷馬礪兵→兵臨城下→下阪走丸→丸泥封關→關門落閂→閂門閉戶→戶曹參軍→軍臨城下→下里巴人

 
hahafugui 發表於 2025-7-15 22:33 | 顯示全部樓層
【釋"城下之盟"兼論春秋軍事外交之道】

"城下之盟"典出【左傳·桓公十二年】,此四字實乃春秋軍事智慧之結晶。楚莫敖屈瑕伐絞之役,堪稱古代"不對稱戰爭"之典範。楚人先以樵夫誘敵,復設伏兵制勝,終迫絞國簽盟,此中蘊含三層深意:其一示"兵者詭道"之要,其二明"不戰而屈人之兵"之策,其三顯"弱國無外交"之理。

細考屈瑕其人,【史記·楚世家】載其"將兵伐絞"時官居莫敖,此職統攝軍政大權。其誘敵之策非徒狡詐,實乃深諳【孫子兵法】"能而示之不能"之妙。絞人"輕而寡謀"(【左傳】語),恰成楚人"攻心為上"之註腳。杜預注此役云:"城下盟,諸侯所深恥",正道出春秋時代盟約之本質——強權即公理。

此成語之流變,自【左傳】始,經【史記】【資治通鑑】等史籍強化,終成華夏政治文化中"被迫屈服"之象徵。其近世用例,尤以晚清諸條約最為痛切。魏源【海國圖志】論鴉片戰爭云:"城下之盟,自古為恥",正是以古鑒今。而造句中"天津開埠""道光年間"諸例,皆揭示近代中國"弱國受制"之困境。

今人用此語,當知其中三昧:既含軍事博弈之智,亦藏外交折衝之謀,更寓強弱之勢之理。屈瑕之勝不在力戰而在智取,此即【六韜】所謂"全勝不鬥"之境界。然城下之盟終非平等,觀絞國命運可知——【春秋】載其終為楚所滅,足見強權之下難存真盟。讀史至此,豈不發人深省?
個十百千 發表於 2025-7-30 14:2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城下之盟"的軍事倫理與春秋戰略文化】

"城下之盟"作為中國軍事外交史上的特殊現象,其本質是弱勢方在軍事威懾下的非自願締約行為。考【左傳·桓公十二年】所載楚絞之戰,屈瑕以"樵採之誘"破絞國防線,實開中國戰爭史上"詭道"戰略之先河。此役不僅展現春秋時期"兵不厭詐"的軍事思想,更深刻揭示了古代國際關係中"強權即公理"的殘酷現實。

從軍事倫理角度審視,屈瑕之謀具有雙重性:一方面,其"無捍采樵者"的誘敵策略,符合【孫子兵法】"能而示之不能"的戰術原則;另一方面,這種利用敵方"輕而寡謀"弱點的行為,在儒家"仁義之師"的標準下實有可議之處。值得注意的是,楚軍取勝後並未滅絞國,而是迫其簽訂不平等條約,這種"存亡繼絕"的做法,恰是春秋時期霸權政治的典型特徵——既保持軍事威懾,又維持等級秩序。

該典故所折射的戰略文化,在當代國際關係中仍具啟示意義。所謂"城下之盟",本質上反映的是實力不對稱下的強制締約行為。觀清代鴉片戰爭後系列條約,其被迫性質與絞國之盟如出一轍。然需辨明的是,春秋時期的城下之盟多屬臨時性軍事協定,而近代不平等條約則具有殖民體系的制度性壓迫特徵。

從語言學角度考察,"城下之盟"與"澶淵之盟"等概念形成鮮明對比。前者凸顯被迫性,後者強調對等性。這種語言差異恰恰映射出中國古代外交的倫理維度——將締約的自願程度作為評判條約正當性的重要標準。屈瑕之謀雖成就楚國霸業,然其手段在【春秋】筆法中實屬"貶損"之列,此即儒家"義戰"思想對軍事倫理的規範作用。

關於我們| 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