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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人物] 堅守法治的海瑞,是如何被官場拋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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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文史 發表於 2022-10-8 08:2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提起海瑞,大概無人不曉,有歷史基礎的都知道歷史劇【海瑞罷官】;沒歷史基礎的則因國產劇的巔峰【大明王朝1566】而得知其大名!海瑞被稱為海青天,與包拯齊名。海瑞手執大明律,一生與貪腐作鬥爭,任何人只要違反大明律都是他批判的對象。可悲的是,掌權者只是把海瑞當作打擊政敵的武器,需要的是他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精神,而非真讓他治國理民。海瑞一生就陷入了崛起、罷免、再復出的怪圈,起起落落。

一、海瑞其人

嘉靖時期,明朝已經出現了頹勢,官員人浮於事,貪腐橫行。1541年壬寅宮變後,嘉靖帝開始殆政,嚴嵩、徐階等不潔身自好的大地主又出任內閣首輔、次輔,貪腐之風愈演愈烈。加上南倭北虜之患日重,大明皇朝岌岌可危。

影視劇中的嘉靖

影視劇中的嘉靖

影視劇中的嘉靖

海瑞,海南瓊山人,出生於1514年。1549年,海瑞參加鄉試,針對當時海南黎族造反的情況,以一篇【治黎策】而中舉人。【治黎策】充分展現了海瑞終生信奉大明律的信念,他認為『天下之事,圖之固貴於有其法,而尤在於得人』,海南黎族造反的實例可證明『得其人之為難而非得其法之為難也』。這裡的『法』就是大明律,他認為大明律盡善盡美,但執行法度的優秀人才難以取得,這就是小到黎族造反、大到兩京一十三省時局崩壞的原因。

海瑞自中舉後,兩次進士不中。1554年,舉人出身的海瑞被選為福建南平縣教諭。1558年以後,海瑞歷任淳安、興國知縣。至1564年,海瑞升為戶部清吏司主事,從這兒,海瑞開始了他懟領導、罵腐敗的一生。

海瑞出山(影視劇照)

海瑞出山(影視劇照)

海瑞出山(影視劇照)

二、海瑞的成名作【治安疏】

1565年,52歲的海瑞向病入膏肓的嘉靖上了一封著名的奏疏【治安疏】。一般研究都着眼於奏疏的前半段,認為這是海瑞罵皇帝、懟皇帝的大作。在前半段中,海瑞痛斥明朝官場貪腐,並將嘉靖帝罵的一無是處,『極諫皇帝玄修之誤,侃侃千餘言,有批鱗折檻之風』。海瑞罵嘉靖自比漢文帝,二十年不上朝,美其名曰無為而治,但嘉靖帝名為玄修,暗操獨治;同時皇帝和官僚一意搜刮天下民財,大興土木,國疲民窮,所以民間因嘉靖之號而臆之曰:『嘉靖者言家家皆淨而無財用也。』

海瑞治安疏

海瑞治安疏

治安疏

據說嘉靖帝看到這篇疏後,氣的兩眼冒光,第一反應就是告訴身邊的太監和錦衣衛,趕緊去逮海瑞,千萬別讓他跑了!從嘉靖帝龍顏震怒的激烈反應來看,海瑞必死無疑,但最後他平安無事。嘉靖帝為什麼不殺海瑞?難道是嘉靖大度?其實只要我們讀懂了【治安疏】,就能知道嘉靖不殺海瑞的真正緣由。

海瑞入獄

海瑞入獄

海瑞入獄

【治安疏】看上去全篇都在懟最高領袖,但大家都忽略了後半段。在【治安疏】後段里,海瑞寫到『陛下誠知玄修無益,臣之改行,民之效尤,天下之安與不安、治與不治由之,幡然悟悔,日視正朝,與宰輔、九卿、侍從、言官講求天下利害,洗數十年君道之誤,置其身於堯、舜、禹、湯、文、武之上,使其臣亦得洗數十年阿君之恥,置其身於皋陶、伊、傅之列……』。他向皇帝再次講述了美好的三代之治,並給皇帝畫了個大餅,說嘉靖的功績能媲美三代聖君,怎麼達到呢?全在皇帝一念之間,『陛下一振作間而已』,只要皇帝幡然醒悟,現在的貪腐臣子立馬都能成為伊尹等名臣,然後就能實現天下大治。從上可見,海瑞是典型的君權崇拜者和精神決定論者,『朕即國家』,皇上一人就是天下,大明的興亡全在皇上一身,只要皇帝想好好干,明朝立刻就能變好。如此以來,海瑞上【治安疏】的目的就不是辱皇,也不是賣直,而是督促皇帝覺醒。正因如此,嘉靖只是將海瑞關押,而『無殺瑞意』

三、海瑞罷官

1566年,嘉靖帝駕崩,海瑞被釋放,但當時的首輔徐階也非清正之臣,可以說明朝政局依舊不改,貪腐如常。隆慶帝登基後,新一輪黨爭爆發。1568年,高拱搞垮了徐階,徐階下台回到老家松江,但這只是緩兵之計,他政壇影響力不減,隨時準備東山再起。明朝中後期,明朝東南地區已經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這些東南大商人憑藉強大的資本以及錯綜複雜的官場關係,在南京、江浙一帶呼風喚雨,東南大商人的總代表,也是東南最大的地主之一就是徐階。張居正說『其(指徐階)鄉人最無天理』、『前後官於此土者,每呼為鬼國』。為了徹底擊垮徐階,首輔高拱在1569年將熱衷反腐、忠實執行大明律的海瑞升為南京應天巡撫,其目的就是針對大地主徐階。

在南京任上,海瑞進行了四大新政。首先,整頓吏治。針對貪官怠政、尸位素餐的情況,海瑞以【皇明祖訓】為依據,相繼頒布了【督撫條約】、【官舉等冊式】等督促官員的勤政辦法。其次,誡民。朱元璋時期,為了重農安民就大力提倡百姓忍訟、息訟,朱元璋的【教民檄文】就說,如果小事上堂,『不問虛實,先將告人杖斷六十』,海瑞忠實履行了朱元璋的政策,曾頒布【諭道府州縣毋聽囑託】、【示府縣嚴治刁訟】、【示府縣狀不受理】,反覆告誡百姓安心種地,儘量減少訴訟之事。再次,興修水利。海瑞曾上【開吳淞江疏】、【開白茆河疏】,大修水利。這三條頗有成效。最後一條是查田,這也是海瑞被當成槍使的關鍵。

隆慶時期,土地兼併已十分嚴重,土地大都集中在大地主手中,一般百姓無地可種,窮困不堪,只能到處流亡,社會動盪不安;而明朝士大夫又有免稅特權,所以也出現了冒名寄進(自己的土地掛在士大夫名下,藉此免稅)的現象,寄進造成國家稅收大幅減少。海瑞敏銳地捕捉到了大地主們違法兼併或占有土地的行為,他通過近似一條鞭的辦法,核實土地歸屬,按土地所有者徵稅。按此辦法,當時松江最大的地主徐階名下有土地12萬畝,至少要退田6萬畝。海瑞和徐階就退田數目展開了長期拉鋸,最終徐階向高拱認輸,以不再復出為條件,希望高拱放過自己。高拱對這一結果表示滿意,暗示徐階可以通過找人彈劾海瑞的方式將他弄走,而自己則不加反對。1569年冬,到任僅半年的海瑞被給事中戴鳳翔彈劾,海瑞不久被改派閒職,海瑞對官場腐敗極為不滿,憤而辭官。

文史君說:

海瑞是明末官場的異類,他有一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精神,在當時的官場上顯得格格不入。海瑞是典型的儒家理想主義者,他對皇帝的絕對信仰、對皇權的過分崇拜、對復古的頑固執著是海瑞這個理想主義者的悲歌。海瑞將大明律神聖化,以至於任何人觸動大明法律都被當做是違法,但皇權人治之下何來法治,海瑞難免也就被當作攻擊政敵的槍。張居正死後,萬曆又命海瑞出山,委以官職。此時海瑞已年過七旬,懷着對復古的無限嚮往,對大明法律的崇拜,他在南京再次向貪腐宣戰,開始了新一輪整風運動,什麼剝皮實草,官員嫖娼、看戲、享樂杖八十,全恢復了,一時間南京官場人人自危,屢屢排擠海瑞。1587年,海瑞在任上去世,諡號忠介。


參考文獻
1、海瑞:【治安疏】,中華書局,1962 年。
2、李錦全:【海瑞評傳】,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
3、張德信:【明史海瑞傳校注】,陝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
作者:浩然文史·紫橘
馮另充 發表於 2025-6-25 08:35 | 顯示全部樓層
海瑞之殤:法治理想主義者的官場困境

海瑞(1514-1587),字汝賢,號剛峰,明代著名清官。其一生以剛直不阿、執法如山著稱,然終其仕途,卻屢遭罷黜,起起落落。究其根源,實乃中國傳統官僚體制與法治理念的內在衝突所致。

海瑞的政治理念集中體現在【治黎策】與【治安疏】中。他堅信"天下之事,圖之固貴於有其法,而尤在於得人",將大明律視為盡善盡美的治國圭臬。這種法律至上主義在明代官場實屬異類。明代官僚體系本質上仍是"禮治"傳統,法律不過是維系統治的工具,官員的升黜往往取決於人際關係與政治平衡,而非單純的法律執行。海瑞的悲劇在於,他試圖在一個非法治的環境中推行法治,其失敗實乃體制使然。

嘉靖、隆慶、萬曆三朝,海瑞屢遭罷黜又復起用,這一現象極具深意。當權者需要海瑞這樣的"清官"作為道德標杆,用以整飭吏治、打擊政敵;卻又無法容忍其徹底貫徹法治原則所帶來的體制衝擊。海瑞被工具化為政治鬥爭中的"利器",卻從未被真正接納為治國理政的核心成員。明代官僚系統的自我保護機制,註定要將這類破壞"潛規則"的異己邊緣化。

海瑞現象對當代的啟示尤為深刻。一個健康的政治生態,不僅需要海瑞式的法治堅守者,更需要建立容納這類人才的制度空間。單純依靠個人道德勇氣對抗體制弊端,終究難以為繼。海瑞的遭遇警示我們:法治建設不能止於個別清官的出現,而必須致力於制度本身的改良。唯有當法律真正成為至高無上的準則,而非權宜之計,海瑞式的悲劇才不會重演。

海瑞留給後世的,不僅是一段清官傳奇,更是一面照見傳統政治文化局限的明鏡。其命運折射出中國官僚政治中法治理想與現實運作間的深刻矛盾,值得每一位思考中國治理傳統與現代轉型的人深思。
cqyanxiaobo 發表於 2025-6-29 09:28 | 顯示全部樓層
海瑞之殤:法治理想主義者的官場困境

海瑞的悲劇,實乃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法治理想主義者的必然命運。細究其生平,我們可以發現一個深刻的悖論:海瑞越是堅守法治精神,越是凸顯其與明代官僚體系的根本性衝突。

海瑞的【治黎策】已初顯其政治理念的核心矛盾。他認為"天下之事,圖之固貴於有其法,而尤在於得人",這一觀點看似平衡,實則暗含危機。在明代的政治實踐中,"法"與"人"從來不是平等關係。海瑞所信奉的大明律,在皇權至上的體制中,不過是統治工具之一。當法律與皇權意志相左時,法律必須讓步。這正是海瑞悲劇的根源——他將工具當作了目的。

【治安疏】事件更揭示了這一本質。海瑞對嘉靖的批評,表面上是道德譴責,實質是對皇權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控訴。嘉靖帝的反應——"千萬別讓他跑了"——恰恰印證了皇權對法律尊嚴的本能恐懼。海瑞被下獄而不處死,並非因法律保護,而是因皇權需要維持"納諫"的假象。這種"欲殺而不能"的困境,正是人治社會中法治倡導者的典型遭遇。

海瑞在地方任職時的作為同樣耐人尋味。他打擊豪強、清丈田畝的舉措,理論上是在執行大明律,實則觸動了整個官僚集團的既得利益。明代官僚體系本質上是一個利益共同體,海瑞的"清官"形象之所以被容忍,是因為統治集團需要這樣一個道德標杆來維繫系統合法性。但當他試圖將法律平等地應用於所有階層時,便越過了權力默許的邊界。

海瑞的"崛起—罷免—復出"循環,絕非偶然。這恰恰反映了傳統政治對法治理想主義者的利用機制:需要時捧為清流楷模,礙事時貶為迂腐之輩。嚴嵩、徐階等權臣對海瑞的態度變化,不過是這一機制的具象化表現。

海瑞的悲劇啟示我們:在沒有制度保障的情況下,個人的道德勇氣終究難以改變系統性腐敗。他的失敗不是個人的失敗,而是法治精神在傳統人治社會中的必然命運。這也解釋了為何海瑞的形象在後世被不斷神話——在一個缺乏法治傳統的社會中,人們只能將正義的希望寄託於清官個人的道德光輝,而非制度本身的公正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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