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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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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傳統 發表於 2019-6-18 19: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原文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白話譯文

孔子說:『君子能相互和諧,但不阿比結黨;小人相互阿比結黨,但不相互和諧。』

注釋

和:中正而無乖戾之心。

同:『同』者有阿比之意(朱子)。

前賢註疏

【論語註疏】曰:此章別君子、小人志行不同之事也。

【論語集解】曰:君子心和,然其所見各異,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者同,然各爭利,故曰『不和』。

尹氏曰:君子尚義,故有不同;小人尚利,安得而和?

戴溪曰:君子忘己,故和而不同;小人有己,故同而不和。

檗山黃氏曰:君子以道合,主於和而已,而未嘗以苟同也;小人以利合,苟於同而已,亦安有所謂和哉?

【論語正義】曰:和因義起,同由利生。義者,宜也,各適其宜,未有方體,故不同;然不同因乎義,而非執己之見,無傷於和。利者,人之所同欲也;民務於下,則有爭心,故同而不和。此君子、小人之異也。

【四書辨疑】曰:凡在君父之側、師長朋友之間,將順其美,匡救其惡,可者獻之,否者替之,結者解之,離者合之,此君子之和也。而或巧媚陰柔,隨時俯仰,人曰『可』,己亦曰『可』,人曰『否』,己亦曰『否』,惟言莫違,無唱不和,此小人之同也。

李光地曰:同德故和,以義相濟故不同;同惡故同,各懷其私故不和。

【四書解義】曰:此一章書是孔子嚴和同之辨也。君子小人心術不同,故其處人亦異君子之心公,其與人也同寅協恭,絕無乖戾之心,既不挾勢以相傾,亦不爭利以相害,何其和也。然雖與人和,而不與人同。事當持正,則執朝廷之法不可屈撓;理有未當,則守聖賢之道不肯遷就,固未嘗不問是非而雷同無別也。小人之心私,其與人也曲意徇物,每懷阿比之意,屈法以合己之黨,背道以順人之情,何其同也。然外若相同,而內實不和。此君子小人之攸分,而世道污隆之所系,進退人才者所宜慎辨也。

【論語全解】曰:五味相和,然後可食;五聲相和,然後可聽。則和者,有異而無乖;同者,有協而無異君子之與人也任道,故和而不同;小人之與人也任情,故同而不和

錢穆曰:君子尚義,故有不同;小人尚利,故不能和。後儒言大同,即太和仁義即大同之道。若求同失和,則去大同遠矣。

劉宗周曰:和是與物無戾,同是與物無異,跡若相似,而實相反也。周比,言君子小人與人之情;和同,言君子小人與人之道。發必中節,和也;小人之道,漫無可否,同而已矣。惟和也所以周,惟同也所以比。

相關材料

公曰:『和與同異乎?』對曰:『異。和如羹焉,水火醯醢(xī hǎi)鹽梅,以烹魚肉,燀(chǎn)之以薪,宰夫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及,以泄其過,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無爭心。故詩曰:「亦有和羹,既戒且平;奏鬷(zōng)無言,時靡有爭。」先王之濟五味,和五聲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聲亦如味: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清濁,大小,短長,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流,以相濟也。君子聽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詩曰:「德音不瑕。」今據不然,君所謂可,據亦曰可;君所謂否,據亦曰否。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公曰:『善。』(選自【晏子春秋】)

本章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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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  發表於 2019-6-19 15:21
戴溪曰:君子忘己,故和而不同;小人有己,故同而不和。
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25-3-25 15:4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語】此章以"和""同"二字剖判君子小人之別,誠爲千古不易之論。朱子以"中正無乖戾"釋"和",以"阿比"釋"同",深得聖賢微旨。君子以道義相砥礪,如五味調和而成羹,雖異質而相濟;小人以利慾相勾結,若以水濟水,雖同質終致相爭。尹氏"尚義""尚利"之說,黃氏"道合""利合"之辨,皆能發明經義。要之,君子之和,和於理而非和於情;小人之同,同於私而非同於公。學者當於此明辨而篤行之,方不負聖賢垂訓之深意。
瘋度翩翩 發表於 2025-5-12 04:4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語·子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章義疏

【經義闡微】
此章乃夫子辨君子小人之大防,以"和""同"二字立判心術之公私。朱子【集注】謂"和者無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實得聖微。考"和"字本義,【周禮·天官】"掌和王之六食"鄭注云:"和,調也。"【左傳】晏嬰論和同之異,以五味相濟、五聲相成爲喻,正與此章相發明。君子之"和",猶太羹之和,各守其性而相成;小人之"同",若甘醴之同,徒徇外飾而相賊。

【義理辨析】
細繹諸家註疏,其要義可得而言:
一、心術之異。尹氏謂"君子尚義,小人尚利",戴溪言"君子忘己,小人有己",皆指本原而言。【禮記·表記】云:"君子之接如水,小人之接如醴。"水淡而能容眾味,醴甘而易致腐壞,此心術之辨也。

二、相處之道。黃氏"以道合""以利合"之說最精。君子之交,如【周易】"同人於野"之象,廓然大公;小人之交,似"同人於宗"之私,局量褊淺。故君子能和而不失其守,如【中庸】"和而不流";小人苟同而各懷其私,若【韓非子】"利合而惡同"。

三、事理之驗。【四書辨疑】舉"將順匡救"與"隨時俯仰"對勘,尤見實用。觀史傳中,唐太宗之貞觀諫臣,和而不同者也;明末閹黨,同而不和者也。一興一亡,其效昭然。

【現代啟示】
今之論者或謂"和而不同"可爲多元社會之圭臬,此見其一端而未察全體。須知君子之"和"必本於仁義,若離此根本,則異說競鳴適成乖亂。觀西哲哈貝馬斯倡"交往理性",其言雖辯,終不及儒家"和"道之徹上徹下。至若商業社會之契約合作,貌似"和"而實計較利害,正墮"同而不和"之域,學者不可不辨。

【結語】
此章雖簡,實關世道人心。程子言"讀【論語】,未讀時是此等人,讀了後又只是此等人,便是不曾讀",學者當於"和""同"之際細加體察,方不負聖人垂訓之深意。若能在立身處世時,既能"周而不比",又可"和而不同",則庶幾近於君子矣。

(全文共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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