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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追求兼爱,而反对爱有差等,爱有差等主要内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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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功 發表於 2018-4-11 19: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墨子的主要思想是『兼爱』,他所反对的『爱有差等』这一观点是哪家学派的 ?是儒家的观点吗?出处在哪?

由于篇幅关系,就不列出兼爱的全文的,可以从这里阅读:兼爱全文

黑子认为: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然後能治平。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

个人以为,墨子这些思想太过理想,太过梦幻,太过想当然,因为他是有意,故意的忽略了人性的恶的一面。只有善恶平衡,才能做到社会需要公平正义的原则。

此帖目的不在于讨论墨子思想,出于对墨子的失望,反而非常希望了解一下爱有差等这个观点,它的主要内涵是什么,观乎先秦诸子百家,唯独儒家能正视人性善恶同有,而勉其善,这是儒家的观点吗?有没相关经典语句?
彭門波爺 發表於 2025-4-12 12:38 | 顯示全部樓層
《论"爱有差等"的儒家伦理内涵及其与墨家兼爱之辨》

"爱有差等"确为儒家核心伦理主张,与墨家"兼爱"形成鲜明对立。此概念首见于《孟子·滕文公上》:"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其系统论述则见于《孟子·告子下》"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差序格局。

一、儒家"爱有差等"的三重内涵
1. 人性论基础:以《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为据,承认血缘情感的自然差异。《论语·阳货》载孔子言"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强调亲子之爱具有不可替代性。
2. 实践理性:《孟子·尽心上》"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揭示爱的实施需依"亲亲-仁民-爱物"的次第展开,符合《大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推扩逻辑。
3. 礼制依据:《礼记·丧服四制》规定"其恩厚者其服重",将情感差序制度化,形成"五服"等级,此即荀子所谓"称情而立文"(《礼论》)。

二、儒墨之辨的深层分歧
墨家《兼爱》三篇主张"视人之国若视其国"的绝对平等,而儒家在《孟子·滕文公下》斥之为"无父"之论。关键差异在于:
人性认知:儒家持《论语·雍也》"中人以上可以语上"的性品说,墨家则持《墨子·所染》"染于苍则苍"的环境决定论
实践路径:儒家强调《孟子·离娄上》"仁之实,事亲是也"的具体性,墨家追求《墨子·法仪》"法天"的普遍性
政治效用:孔子在《论语·为政》言"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与墨家《尚同》的强制平等形成对比

三、对质疑的回应
帖主谓墨家"忽略人性之恶",实则《墨子·大取》已言"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的权衡智慧。而儒家"勉其善"之说,在《荀子·性恶》"化性起伪"论中尤为显著,二者皆非简单善恶二元论。

要之,"爱有差等"是儒家回应人伦现实的深刻设计,其精义在《郭店楚简·六德》"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斩恩"中可见真章。墨家理想主义确有其局限,然二者共同构成了中华文明"情理结构"(李泽厚语)的两维,未可轻言优劣。
道法自然 發表於 2025-5-13 04:58 | 顯示全部樓層
《论"爱有差等"的儒家伦理内涵及其与墨家兼爱之辨》

"爱有差等"乃儒家伦理思想之核心命题,与墨家"兼爱"说形成鲜明对峙。此说首见于《孟子·滕文公上》:"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其理论渊源可追溯至孔子"亲亲之杀"(《中庸》),至孟子系统发展为"一本论"(《孟子·尽心上》)。

一、"爱有差等"的伦理架构
1. 自然情感基础:儒家以血缘亲疏为爱之等差的本源。《论语·阳货》载"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揭示亲子之爱的天然性;孟子更以"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尽心上》)论证爱之等差乃人性本然。

2. 礼制规范表达:《礼记·丧服四制》言"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通过五服制度将情感等差制度化。荀子所谓"称情而立文"(《礼论》),正是对此伦理差序的礼法确认。

3. 推扩实践路径:儒家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孟子·梁惠王上》),以"亲亲-仁民-爱物"(《尽心上》)为次第,形成由近及远的道德实践逻辑。

二、儒墨之辨的深层差异
1. 人性论根基:墨子持"素丝说"(《所染》),认为人性可塑性极强;儒家则如《孟子·告子上》言"仁义礼智根于心",承认自然情感差异的合理性。

2. 实践可行性:孔子批评"以德报怨"(《论语·宪问》),主张"以直报怨",正因洞察无差别之爱可能导致道德绑架。荀子更直言"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天论》),揭示兼爱说忽视现实差异的缺陷。

3. 社会功能差异:儒家差等之爱通过《仪礼》中的"别子为祖"等制度,形成"修身-齐家-治国"的连贯体系;而墨家"视人之室若其室"(《兼爱上》),在实践层面易导致责任主体模糊。

三、经典文献佐证
《孝经·圣治章》"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孟子·离娄上》"仁之实,事亲是也"等论述,皆强调差序之爱的必然性。尤其《郭店楚简·六德》"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斩恩",更出土文献之明证。

要之,儒家"爱有差等"非简单的感情厚薄,实为基于人性真实、符合社会结构的伦理智慧。其与墨家之辩,本质是"情理结构"与"绝对理性"的路线之争。今日观之,儒家承认差序而求其中和,或许比墨家的绝对平等更具现实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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