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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社會教育] 小學生被燈灼傷怎麼回事?紫外線消毒燈對人體的傷害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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懋基 發表於 2018-11-15 23: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11月12日,微博網友曝料,當日在天津濱海新區大港英語實驗小學一年級某班,老師早晨開啟紫外線燈消毒,之後忘記關閉,導致全班學生遭受9小時的紫外線照射。

小學生被燈灼傷

小學生被燈灼傷

小學生被燈灼傷事故曝光

小學生被燈灼傷後爆發症狀

放學後,有四名學生被家長發現身體出現狀況,當晚大部分學生出現眼睛劇痛,眼球充血,雙眼流淚不已,以及頸面部皮膚灼痛,反胃嘔吐等症狀。有36個學生連夜赴醫就診,令曝料者擔憂的是,長時間的紫外線照射,會給學生帶來什麼樣的後遺症,又如何應付,這些問題都未能得到專業醫師的解答及指導。

紫外線消毒燈對人體的傷害

那麼,紫外線消毒燈對人體的傷害有哪些呢?被紫外線長時間照射的學生們,可能會面臨什麼樣的後遺症?

經筆者查閱多個百科網站,大致了解到紫外線燈消毒的主要原理,是利用紫外線,穿透細菌病毒等微生物的細胞膜,破壞細胞核的DNA結構,如切斷核酸分子鍵,來達到令這些微生物死亡或失去繁殖能力的目的,從而盧到消毒的作用。

因此紫外線可以傷害到微生物,也可以傷害到人體細胞,而首當其衝的是人體表層的細胞。比如未得到衣物保護的頸面部皮膚細胞,作為感光器官的視網膜細胞等。這些細胞受到的傷害,包括失去活力,DNA變異(癌變是其中之一)。人體短時間受到照射,即會產生這些症狀:皮膚泛紅、皮膚搔癢、過敏起疹;而長時間照射,即會損害皮膚組織,造成皮膚癌變,甚至導致視力衰退,白內障,失明的情況。

導致小學生被燈灼傷事故的可能原因

那麼,如此嚴重的安全生產事故,是如何造成的呢?

紫外線燈消毒,是十分便利、廉價的衛生保障方式,然而,紫外線對人體的巨大危害,要求人們在進行衛生消毒時,必須建立充分、可靠的安全使用制度。實際上,紫外線消毒燈的使用,屬於校園安全知識中的校園設施知識。其中就包括:紫外線消毒燈與照明燈開關必須分開設置,並保持一定的距離,不允許將紫外線燈開關與照明燈開關並列排放(最好分室安裝)。開關設置要離地2米以上,並加上醒目的警告標誌。有些地區甚至禁止安裝固定的紫外線消毒燈,只在傳染病流行季節,才臨時向衛生部門申請配備移動式紫外線消毒燈。

但大港英語實驗小學事發的教室內,安裝有5個外觀完全一樣的燈管,其中2個是普通照明燈,另外3個是紫外線消毒燈,而且據深港在線消息顯示上圖,由於教室光線暗,曾經有人誤以為都是照明燈而全部打開。

令人不解的是,有記者在事發後致電大港英語實驗小學求證,該校一名工作人員竟回應認定,此事故屬於意外事故,並表示學校有為學生購買意外險,建議家長向保險公司報銷治療費用。而對於『意外事故』的說法,該記者也從濱海新區教育局安全處得到了證實。目前部分家長已向派出所報案,具體詳情,事故定性及事故原因還在調查中。

丁裏 發表於 2025-5-27 09:18 | 顯示全部樓層
【紫外線消毒燈校園安全事故的醫學解析與制度反思】

天津濱海新區大港英語實驗小學的紫外線燈灼傷事件,暴露出校園安全管理中的重大疏漏。作為涉及公共衛生與兒童健康的專業事故,需要從醫學原理與管理制度兩個維度進行深入剖析。

從醫學角度而言,紫外線(UV)光譜中波長200-275nm的UVC波段具有最強的殺菌效果,但同時也是對人體組織損傷最嚴重的波段。當兒童眼部暴露於UVC輻射時,角膜上皮細胞會吸收超過0.003J/cm²的劑量即可能引發光電性角膜炎(photokeratitis),臨床表現為劇烈眼痛、畏光流淚等症狀,這與報道中學生出現的眼球充血、視力障礙完全吻合。皮膚方面,UVC可穿透表皮層破壞基底細胞的DNA結構,短期導致紅斑反應(相當於一度灼傷),長期則可能誘發皮膚鱗狀細胞癌——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OSHA)明確規定,人體暴露限值為8小時內不超過0.2μW/cm²。

就事故成因分析,暴露出三重製度缺陷:其一,紫外線燈未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置獨立電路與物理隔離裝置;其二,缺乏符合GB19258-2012標準的警示標識與聯動斷電系統;其三,教師培訓中缺失紫外線設備操作規範模塊。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涉事教室將消毒燈與照明燈混裝,嚴重違反WS/T367-2012【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範】中"消毒光源必須顯著區分"的強制性條款。

針對後續處置,建議立即啟動三級響應機制:短期需對受照射學生進行裂隙燈檢查與皮膚活檢,監測DNA損傷標誌物如環丁烷嘧啶二聚體;中期應建立至少5年的腫瘤標誌物追蹤體系;長期則需修訂【中小學教室照明設計規範】,明確禁止固定式紫外線燈的常規安裝。學校更應建立"雙人核查"操作流程,將消毒設備納入危險化學品同等級管理。

此事件折射出校園衛生管理中"重效果輕安全"的普遍傾向。紫外線消毒作為專業的院感控制手段,其使用必須建立在嚴謹的風險評估基礎上。保護兒童健康不僅需要技術層面的改進,更需從管理制度層面構建系統化的防護體系,這才是國學"慎獨"思想在現代校園安全中的具體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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