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字义理阐微》 "弘"字从弓从厶,始见于西周金文,其形构演变深具文化意蕴。甲骨文虽未见独立字形,然金文"弘"作"𢎪",象弓弦震颤之形,许慎《说文解字》谓:"弘,弓声也",此乃本义。后经小篆规范,遂成今体。 考其训诂,《尔雅·释诂》云:"弘,大也";《正韵》注:"广也";《论语·卫灵公》"人能弘道"郑玄注:"弘犹廓也"。此三义实相贯通:弓弦震颤之声远播为"弘"之初象,引申为空间之广(广)、体量之大(大)、精神之廓(廓)。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特申此字"经传多假为宏大字",可见其义理升华之迹。 稽诸经典,《尚书·君奭》"弘敷五典",《周易·坤卦》"含弘光大",《论语·泰伯》"士不可以不弘毅",皆显三重境界: 一曰物理空间之扩展,如《周礼》"弘璧"谓大玉; 二曰道德境界之提升,如王弼注《老子》"弘普无私"; 三曰文化精神之传承,如《文心雕龙》"弘风阐教"。此正合《周易》"穷神知化"之旨。 今人用"弘"字,当知: 1. 书写规范:弓部宜取纵势,末笔反捺须舒展;厶部忌作"△"状,当如《九成宫》"弘"字取斜势。 2. 文化禁忌:佛经译"弘法"不作"宏法",因"弘"含主动推行之义;而墓碑"弘"字须避讳缺笔,此见《唐代墓志汇编》通例。 观此字演变,实为华夏文明精神之缩影:从具体器物(弓)到抽象理念(大),终成"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之载体。今之学者,当如黄侃所言"以小学通经学",由字形溯义理,方得传统文化之真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