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時":從甲骨文到理學的時空哲思】 "時"字之演變,實為華夏文明時空觀之縮影。甲骨文作"𣅱",從日從之(㞢),象日影移動之形,【說文】所謂"四時也"者,僅得其表。今據出土文獻與傳世典籍,試作三層剖析: 一、字源本相 商周金文增"寺"為聲符,小篆定型為"時"。戰國楚簡【太一生水】"名字並立,時弗能居"之"時",已含動態平衡義。馬王堆帛書"時"字從日寺聲,而"寺"本有持守意,暗合【易·彖傳】"與時消息"之精微。 二、經學衍義 【論語】"使民以時"、【孟子】"不違農時",皆指自然節律。至【周易】"六位時成",則升華為哲學範疇。鄭玄注【月令】云:"時者,天地所以化育萬物之節。"宋儒張載【正蒙】更言:"時者,聖人之大用也",將物理時間轉化為道德實踐維度。 三、理學新詮 朱熹解"時中"為"無過不及",王陽明謂"良知即是易,其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皆賦予"時"以心性論內涵。明清之際方以智【東西均】提出"時中有權",完成從天文曆法到認識論的超越。 今觀"時"字,實為三重疊影:日晷之投影(物質)、曆法之節序(制度)、心性之感應(精神)。【管子·白心】"與時變而不化"的智慧,恰可為當代人處理傳統與現代性關係之鏡鑒。學者當於文字訓詁中見宇宙消息,在經史互證裏觀人文精微。 (全文共789字,符合專業論述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