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乐":从礼乐制度到心性修养的哲学嬗变》 "乐"字之精微,实为华夏文明精神内核之缩影。甲骨文作"乐",上丝下木,象琴瑟之形,《说文》谓"五声八音总名",然其内涵远逾音声之域。今试从文字训诂、礼乐制度、心性哲学三重维度,剖判此字之深蕴。 一、字形演变与音义分化 "乐"字初文见于殷墟卜辞,罗振玉考其"从丝附木上,琴瑟之象也"。战国时期分化两系:一系承袭本义,指音乐(yuè);一系引申为喜悦(lè),如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乐其道"即用此义。至小篆定型为"乐",段玉裁注:"乐者,天地之和也",揭示其沟通天人的哲学属性。值得注意的是,"药"(药)字亦从"乐"得声,《周礼》"五药"郑玄注:"乐所以养人",暗示乐与药皆具调和身心之功。 二、礼乐体系中的政治哲学 三代之治,乐与礼并称。《乐记》云"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周公制礼作乐,以"六代之乐"(云门、大咸、大韶等)建构等级秩序。考古所见曾侯乙编钟,其"一钟双音"技术印证《周礼》"十二律吕"记载,可见乐制实为天人相应的宇宙图式。孔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非仅审美体验,更是对"尽善尽美"政治理想的体认。此时期"乐"之要义,在于通过音声之和达成人伦之和。 三、宋明理学的心性转向 至宋儒周敦颐《通书》言"乐者,本乎政也",将外在乐教内化为心性修养。程颢《定性书》提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其"孔颜乐处"命题,使"乐"升华为道德本体之自足境界。王阳明《传习录》更言"乐是心之本体",以心学解构传统乐教,至此"乐"完成由政治工具向生命智慧的转化。明代《永乐大典》以"乐"命名,正暗合此"与民同乐"的治道理想。 今人观"乐"字,当知其不仅是艺术形式,更是贯穿中国三千年文明的治理智慧与生命哲学。从青铜编钟的庄严雅乐,到书院弦歌的精神愉悦,"乐"始终承载着华夏民族对和谐秩序的追求。明乎此,则《论语》开篇"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之深意,可不言而喻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