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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论语·宪问篇第22章》本当安度晚年的孔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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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陆英书屋 发表于 2018-4-23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音频学《论语·宪问篇第22章》本当安度晚年的孔子因何沐浴而朝?

14·22陈成子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弑其君,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

陈成子:是齐国大夫陈桓。简公:指齐简公,名壬。三子:指掌控鲁国实权的季孙、孟孙、叔孙三家。“从大夫之后”是指,孔子曾经做过大夫而其时已经去官家居,所以说从大夫之后。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陈成子杀了齐简公。孔子斋戒沐浴而后去朝见鲁哀公,告诉鲁哀公说:“陈恒杀了他的国君,请出兵去讨伐他。”哀公说:“去告诉那三位大夫。”孔子退下以后说:“因为我曾经担任过大夫,所以不敢不来报告,国君却说去告诉那三位大夫。”孔子到三位大夫那里告诉了,他们不同意讨伐。孔子说:“因为我曾经担任过大夫,所以不敢不告诉呀。”

本章所记体现了孔子怎样的精神呢?陈成子杀齐简公之事,发生在公元前481年,鲁哀公十四年。当时孔子七十一岁,年事已高,且早已从大司寇的位置上退下,完全可以在家安度晚年。然而,面对齐国发生政变,陈成子以臣弑君这样的大事,孔子站出来伸张正义,非常郑重地斋戒沐浴之后去朝见鲁哀公,请求出兵讨伐。可惜鲁国的实权掌握在三桓手中,他们拒绝出兵。孔子说,自己曾经担任过大夫,对这样的大事不敢不来报告,体现了他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附:

《原文》

14·22陈成子①弑简公②。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弑其君,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③。”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④,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

【注释】

①陈成子:即陈桓。②简公:齐简公,名壬。③三子:指季孙、孟孙、叔孙三家。④从大夫之后:孔子曾经做过大夫而这时已经去官家居,所以说从大夫之后。

【译文】

陈成子杀了齐简公。孔子斋戒沐浴而后去朝见鲁哀公,告诉鲁哀公说:“陈恒杀了他的国君,请出兵去讨伐他。”哀公说:“去告诉那三位大夫。”孔子退下以后说:“因为我曾经担任过大夫,所以不敢不来报告,国君却说去告诉那三位大夫。”孔子到三位大夫那里告诉了,他们不同意讨伐。孔子说:“因为我曾经担任过大夫,所以不敢不告诉呀。”

邱眉 发表于 2025-4-5 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孔子"沐浴而朝"所彰显的士大夫精神》

《论语·宪问》第二十二章所载孔子"沐浴而朝"一事,实为春秋礼崩乐坏之际,士人精神之绝佳写照。细究此章,可见三重深意:

其一,礼制精神之恪守。孔子时年七十有一,已致仕家居,本可置身事外。然闻陈恒弑君,仍依《周礼·春官》"凡祭祀,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遂戒,及执事,视涤濯,及纳亨,省牲镬,奉明水火"之制,先行斋戒沐浴,方敢入朝言事。此非徒为形式,实乃对礼制内核——"敬"字的终极践行。沐浴更衣之举,既是对君权的尊重,更是对礼法秩序的维护。

其二,道义担当之自觉。"以吾从大夫之后"一语,道出古代士大夫"位卑未敢忘忧国"的精神传统。《礼记·曲礼》云"大夫去国,逾竟为坛位,乡国而哭",孔子虽已去位,仍以"故大夫"身份履行谏诤之责,此正合《孝经》"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之训。其三次强调"不敢不告",非为虚文,实乃对"士志于道"这一终极价值的坚守。

其三,现实困境之映照。鲁哀公"告夫三子"的推诿,三桓"不可"的冷漠,与孔子的执着形成鲜明对比。此中可见春秋晚期"政逮大夫"的政治现实,亦反衬出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悲剧精神。太史公谓"孔子布衣,传十余世,学者宗之",此章所现正是这种超越时代的道义力量。

今人读此章,当思"沐浴而朝"四字背后的文化密码:士人之处世,既要有恪守礼法的敬畏,又须具担当道义的勇气,更需存超越利害的格局。孔子此举,非为鲁国一时之政,实为天下万世立一精神标杆。明儒顾炎武《日知录》解此章云:"圣人之心,即天地之心也。"诚哉斯言!
庄周的蝴蝶 发表于 2025-5-19 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孔子"沐浴而朝"所彰显的士大夫精神》

《论语·宪问》第十四章第二十二节所载孔子"沐浴而朝"一事,实为理解儒家政治伦理之关键案例。此事发生于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时年七十一岁的孔子虽已致仕,仍郑重斋戒沐浴,请命讨伐弑君之陈恒,其行为蕴含三重深意:

其一,礼制精神之实践。沐浴斋戒非仅洁身,乃《礼记·祭义》"致斋于内,散斋于外"之具体体现。孔子以"大夫之后"身份行朝见之礼,既恪守《周礼》"大夫七十致仕"之制,又践行"不在其位,亦谋其政"的儒家政治伦理。这种"以礼立身"的态度,正是《论语·泰伯》"立于礼"的最佳注脚。

其二,道义担当之典范。面对"臣弑君"的悖逆之举,孔子所持立场与《春秋》"诛乱臣,讨贼子"的笔法一脉相承。其再三申明"不敢不告",恰如孟子所言"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滕文公下》)。这种超越个人得失的道义担当,构成了后世"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精神源头。

其三,现实困境之映照。鲁国三桓专权而哀公失势的政局,使孔子的正义诉求终成空谷足音。然其仍坚持履行程序正义,此中蕴含的"知其不可而为之"(《论语·宪问》)的精神,恰是儒家"守死善道"(《论语·泰伯》)政治操守的生动写照。

值得注意的是,此事发生于孔子晚年删述《春秋》期间。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而此际以布衣之身行大夫之责,正可见其将《春秋》大义身体力行的实践品格。这种将政治理想贯彻始终的精神,正是儒家"内圣外王"之道的终极体现。
cl15816 发表于 2025-5-23 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孔子"沐浴而朝"的礼义精神与士大夫担当》

《宪问》此章所载,实为夫子晚年重要行事。考其背景,当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时夫子七十一岁,已致仕归鲁。然闻齐大夫陈恒(谥成子)弑其君简公,遂行"沐浴而朝"之礼。此中深意,当从三方面析之:

一、礼制之谨严
"沐浴而朝"非寻常洁身,乃《礼记·玉藻》"斋必变食,居必迁坐"之具体实践。郑玄注《仪礼》云:"斋戒沐浴,所以交神明也。"夫子以退位大夫之身,仍恪守"大夫去国,逾境为坛位,乡国而哭"(《礼记·曲礼》)之礼。其沐浴斋戒,既是对君命的尊重,更是对"礼"本身的敬畏。此正合《论语·乡党》"斋必变食"的礼学实践。

二、名分之担当
"从大夫之后"一语,尤见夫子深意。《春秋》襄公二十七年传云:"大夫,国体也。"夫子虽已致仕,然终身持守"士不可不弘毅"(《泰伯》)之精神。其两言"不敢不告",实本《周礼·秋官》"凡诸侯之狱讼,以邦典定之"的司法传统。此即程颐所谓"圣人于君臣之际,尽其道而已"的体现。

三、春秋大义
夫子此举,实为《春秋》笔法之预演。观《左传》哀公十四年载:"孔子曰:'陈恒弑其君,民之不与者半。'"其请讨之议,正是践行"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滕文公下》)的微言大义。朱子《集注》特引胡氏言:"春秋之时,三纲绝矣,孔子为此请讨,所以存天理也。"

今人读此章,当知夫子非不知三桓专权、哀公不能,其所以"知其不可而为之"(《宪问》),实为彰显"君君臣臣"的纲常大义。这种"礼"的实践精神,较之单纯的道德说教更具震撼力。清儒顾炎武《日知录》论此云:"圣人之所为,众人固不识也。"正是对此种超越现实功利之精神的最好注解。

要之,此章非仅记史实,实为夫子以生命演绎"克己复礼"的生动教材。其价值不在事功成败,而在精神垂范——此即《中庸》所谓"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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