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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論語·憲問篇第16章】子曰:『晉文公譎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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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陸英書屋 發表於 2018-4-8 10: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論語·憲問篇第16章】

子曰:『晉文公譎(音jué)而不正,齊恆公正而不譎。』

這裡的『譎』字,指詭詐,玩弄權術陰謀。

孔子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晉文公詭詐而不正派,齊桓公正派而不詭詐。』

怎樣理解孔子對齊桓公、晉文公的評價呢?齊桓公名小白,晉文公名重耳,他們是春秋時期五霸中最有名的兩個霸主。但是,孔子對他們的評價卻有優劣之分。【論語】中孔子多處稱讚齊桓公,卻少見對晉文公的讚譽。齊桓公尊王攘夷,『九合諸侯,不以兵車』(【論語·憲問】),其霸業是在尊王之下,恪守君臣之禮,因而孔子稱讚他正派而不詭詐。晉文公也打著尊王的旗號,而據【左傳】襄公二十八年記載:在晉、楚兩國爭奪中原霸權的城濮之戰後,他把周天子召到河陽,舉行踐土之盟,藉此大會諸侯,頗有點『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味道,違背君臣之禮,因而孔子批評他詭詐而不正派。

附:

【原文】

14·16子曰:『晉文公譎①而不正,齊恆公正而不譎。』

【注釋】

①譎(音jué):詭詐,玩弄權術陰謀。

【譯文】

孔子說:『晉文公詭詐而不正派,齊桓公正派而不詭詐。』

水亦寒 發表於 2025-6-6 08:5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晉文公之譎與齊桓公之正——孔門王道視野下的霸業評騭】

孔子於【憲問】篇對二霸之判詞,實爲春秋政治倫理之重要註腳。考"譎"字從言從矞,【說文】解爲"權詐也",段玉裁注"變詐無窮謂之譎",其貶義色彩在先秦文獻中一以貫之。而"正"字從一從止,【周易】所謂"剛健中正",乃儒家政治哲學之核心要義。

齊桓之"正",體現在三重維度:其一,存邢救衛之舉,恪守"興滅國,繼絕世"的周禮精神;其二,葵丘之盟"五命"條款中"誅不孝""尊賢育才"等,皆合於【尚書】"敬德保民"之訓;其三,"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的實踐,暗合【論語】"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的王道思想。管仲相齊時"三歸反坫"雖違禮,然【論語】仍許其"仁",蓋因"民到於今受其賜"的功利實效與儒家民本思想深度契合。

晉文之"譎",其癥結不在權謀本身,而在僭越了"禮"的底線。城濮戰後"請隧"之舉,突破諸侯葬制;溫之會"召王"事件,直犯"天子非展義不巡守"的禮製鐵則。尤值得注意的是,【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載其"退三舍"看似守信,實爲戰略欺詐,此即孔子所謂"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的負面典型。其"尊王"表象下的實質,已是戰國"權謀相傾"之先聲。

二者差異的深層原因,在於政治正當性建構的不同路徑:齊桓公以"尊周"爲形式,以"存亡繼絕"爲實質,符合孔子"鬱郁乎文哉,吾從周"的文化保守主義;晉文公則以"勤王"爲手段,行"作轅門"等改制之事,暗含"周文疲弊"的變革訴求。孔子之褒貶,非僅道德評判,實關乎"霸政"與"王道"的根本分野——前者可作"王道之補充"(朱熹語),後者則滑向"以力假仁"的危途。

要之,孔子此評絕非簡單的善惡二分,乃是通過典型案例,闡明"義利之辨"在政治實踐中的精微尺度。錢穆先生【論語新解】點破:"正譎之判,正在心術微茫間",此誠得聖人之深意。在當代社會轉型期,重審這段公案,對於理解權力倫理的古今之變,仍具鏡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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