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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啟發] 『伯』与『孟』是嫡庶之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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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7-1-20 20: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两周时期贵族称名除了名之外,还有字,『名』是父亲在婴儿出生后三个月所取,『字』是男子二十岁举行冠礼时宾客所取。取字是冠礼的一个重要环节,字的结构为『排行+私名+甫』,其中『甫』通『父』。冠礼既然是在二十岁举行,则男子在二十岁就有了『伯某父』『仲某父』等三字全称结构的字。

两周时期的贵族女子称名与男子类似,除名之外,也有字。〖礼记·曲礼上〗『女子许嫁,笄而字』,〖礼记·内则〗『十有五而笄』,也就是说女子在十五岁许嫁之后举行笄礼并取字。女子的笄礼是与男子的冠礼相对的礼制,同样标志着女子的成年。古书虽然没有记载女子的字具体如何,但王国维〖女字说〗通过分析金文中女性名字,认为『男子字曰某父,女子曰某母,盖男子之美称莫过于父,女子之美称莫过于母』。从出土材料来看,两周女子的名字方式种类繁多,形式不一,但无论怎样变化,女子称姓仍是名字结构中的核心内容,排行也极为常见,即〖礼记·丧服小记〗所言『妇女书姓与伯仲』。〖白虎通义·姓名〗『妇人姓以配字何?明不娶同姓也』,解释了女子名字中姓氏不省的原因。

尽管男女在命字时均以长幼排序,称之伯仲叔季,但『男女异长』,是分别排列的,『孟』与『伯』在文献中都可以用来表示排行为长。如〖左传·定公四年〗:『文、武、成、康之伯犹多,而不获是分也,唯不尚年也。』孔颖达疏:『伯是兄弟之长,故举伯以为言。』〖诗·鄘风·桑中〗:『云谁之思?美孟姜矣。』郑玄笺:『孟姜,列国之长女。』高亨注:『孟,长也。兄弟姊妹中的年长者称「孟」。』夏禄〖释孟〗认为『孟』为会意字,表示用皿盛子,是古代民俗中杀首子、长子而食的体现,故有首、始、长之意。裘锡圭先生〖杀首子解〗则从人类学及比较文化学角度,结合传世文献记载,论说古代杀首子而食具有献新祭及祭后圣餐的性质。

古代学者多认为伯、孟描述对象不同,以伯为嫡长子之称,孟为庶长子之称。这种说法最早出现在汉代纬书〖礼纬·含文嘉〗中,〖白虎通义·姓名〗引曰:『嫡长称伯,伯禽是也。庶长称孟,鲁大夫孟氏是也。』但综合分析,这一观点是有问题的。

先来看异说者。如〖左传·隐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孔颖达疏曰:

孟仲叔季兄弟姊妹,长幼之别字也。孟、伯俱长也。〖礼纬〗云『庶长称孟』,然则適妻之子长者称伯,妾子长于妻子,则称为孟,所以别適庶也。故杜注文十五年及〖释例〗皆云:『庆父为长庶,故或称孟氏。』沈氏亦然。案〖〗赵庄子之妻,晋景公之姊,则赵武適妻子也,而武称赵孟。荀偃之卒也,士匄请后,曰『郑甥可』,则荀吴妾子也,而吴称知伯。岂知氏常为適而称伯,赵氏恒为庶而称孟者也?盖以赵氏赵盾之后,盾为庶长,故子孙恒以孟言之,与庆父同也。推此言之,知知氏荀首之后,〖〗云『中行伯之季弟』,则俱是適妻之子。但林父、荀首并得立家,故荀首子孙亦从適长称伯也。或可春秋之时不能如礼,孟伯之字无適庶之异,盖从心所欲而自称之耳。

清代李慈铭在〖越缦堂读书记·说文义证〗条中也进行了分析:『案孟之与伯,对文或别,散文则通。〖月令〗正义曰:〖尚书·康诰〗云「孟侯」,〖书传〗天子之子十八称孟侯,并皆称孟,岂亦庶长乎?又案〖白虎通〗称庶长称孟,鲁大夫孟氏是也。然〖公羊〗〖史记〗皆以庆父为庄公母弟,惟〖左传〗杜注以为庄公庶兄。故其后为仲孙氏,是孟氏庶长之说先未确也。又晋赵氏如宣子、文子、简子、襄子,皆称赵孟,而文子为晋景公姊庄姬之子,非庶长也,是孟非必庶之证也。〖〗之伯某甫,〖春秋〗之伯父、伯舅、伯氏,〖曲礼〗称同姓诸侯曰伯父,异姓诸侯曰伯舅。又妇人称夫曰伯,〖〗之伯也执殳,自伯之东,岂皆适长乎?是伯非必适之证也。桂氏亦未分晰言之。〖左传〗之称人谥如昭伯、惠伯、懿伯、戴伯、景伯、文伯之类,指不胜屈,而独无称孟者,此尤可为散文不别之证。』

孔、李在分析晋国赵氏称『赵孟』之后认为春秋时期可能伯、孟的使用没有嫡庶差异,这一说法值得重视。但孔颖达认为伯、孟随意使用,李慈铭认为伯、孟均可指称长子,对文别义以辨嫡庶,而散文不别的说法,并不正确。就传世文献来看,两周时期男性排行用字使用『孟』的也仅见于孔、李所举之例,其他指称长子均称『伯』。〖春秋经〗称鲁国庆父为『仲孙』,唯〖左传〗称『孟孙』,称晋国赵盾为『赵孟』,或因二人均有弑君之罪。鲁公子庆父在庄公去世后,使人弑子般及闵公,而赵盾因赵穿杀晋灵公,贵为正卿,却『亡不越境,反不讨贼』,被晋太史董狐直书『赵盾弑其君』。庆父及赵盾排行为长而称孟,或为史家春秋笔法,贬其有弑君之罪,微言大义。

两周金文男子名字中含有『孟』字的,除去可以判断是作为私名的,疑似用为排行用字的有『孟淠父』(〖殷周金文集成〗2202)、『孟狂父』(〖近出殷周金文集录〗338)、『孟奠父』(〖殷周金文集成〗3842)、『孟肃父』(〖殷周金文集成〗3704)、『孟辛父』(〖殷周金文集成〗740)等。这类称谓方式较之『伯某父』十分稀少,时代集中在西周时期。这些『孟』或为氏称,如上文所举『孟狂父』铭文作『孟狂父休于孟员,赐贝十朋』,类比同铭的『孟员』,『孟狂父』应为『氏名+私名+父』的结构,相似称名结构还见于『吴父』(〖殷周金文集成〗3980)、『史斿父』(〖殷周金文集成〗2373)等。传世商代晚期的孟父乙觚(〖殷周金文集成〗7099)以『孟』为族氏铭文,或与西周金文中孟氏有关。

反观金文中女性称谓,排行为长使用『伯』者数量亦寥寥,仅见『王伯姜』(〖殷周金文集成〗2560、607)、『伯姬』(〖殷周金文集成〗2060、3923)、『伯媿』(〖殷周金文集成〗4067)。『伯媿』仅一见,此器是胡叔胡姬嫁女所做媵簋盖,簋盖出于陕西武功县窖藏,出土时是盖在芮叔父簋上,伯媿当是嫁于芮国,芮国为姬姓。另伯姜鼎(〖殷周金文集成〗2791)因受天子赏赐而自作器,此『伯姜』似为周王之妻,亦称『王伯姜』。从现有材料来看,女子称伯者多与周室有关,或为周王之妻,或为姬姓之女(妻),这些人名均出现在西周时期。除此之外,其余女子排行为长者均称『孟』。上博简(五)〖竞建内之〗第9至10号简中有『芋子』,赵平安先生在〖上博藏楚竹书〈竞建内之〉第9至10号简考辨〗中从李学勤先生读为『华孟子』,即〖左传〗中的『宋华子』。这也是女子排行为长称孟的例子。遍检春秋战国金文,称『伯』者均为男性,称『孟』者均为女性。

综上所述,孟与伯的区别,至少可以说在东周时期实际使用时是以『孟』来表示女性排行为长者,『伯』来表示男性排行为长的,并不是传世文献中所论『伯』与『孟』是嫡庶的区别。男子排行为长称孟,或是传世文献中史家笔法的一种表达。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甲骨文研究中心博士后)

陆明 發表於 2025-4-29 23:23 | 顯示全部樓層
关于"伯"与"孟"的嫡庶之别问题,经学史上确有不同见解。今就文献与金文材料略作考辨:

一、经学传统中的嫡庶说
汉代纬书体系首倡此说,《礼纬·含文嘉》明言"嫡长称伯,庶长称孟",《白虎通义》引以为据。此说影响深远,郑玄注《仪礼》亦采此说。然考诸先秦文献,《左传》载鲁国孟孙氏实为桓公嫡子庆父之后,与"庶长称孟"之说相悖。且《论语》有"孟公绰"为鲁大夫,其身份亦难断为庶出。

二、金文材料所见实证
西周金文中,"伯""孟"混用现象显著。如井伯簋、孟簋并见,器主皆为嫡系宗子。近年出土的清华简《系年》载:"卫叔封于康,孟侯于卫",康叔封乃文王嫡子,仍称"孟侯"。西周中期以后的青铜器铭文显示,"孟"多用于女性排行,如"孟姞""孟姜",而男性称"伯"者更为普遍,此或反映性别差异而非嫡庶之别。

三、文字训诂新证
裘锡圭先生《文字学概要》指出,"孟"从子从皿,本义当与"养育"相关,引申为"始""长"。甲骨文中已有"孟方"之称,其义与排行无关。而"伯"本为方伯之称,后衍生出行列之义。二字本义各有所指,至西周中期后方逐渐混同于排行称谓。

四、人类学视角的补充
张光直先生《商周神话与美术》提出,商周之际的"伯""孟"区别或反映不同族群的称谓习惯。殷商遗民多保留"孟"称,如微子启后裔称"孟诸",而周人系统则倾向用"伯"。这种族群文化差异在后世经学阐释中被误读为嫡庶之别。

综上,汉代经师构建的"伯孟嫡庶说"缺乏早期文献支持,与出土材料多相抵牾。更可能的情况是:"伯"为周人传统排行称谓,"孟"则源自殷商文化系统,二者在周代长期并存,至战国后期逐渐形成地域性使用差异。建议研究者当以金文、简牍为实证基础,重新审视传统经说,避免将汉代制度投射于周代社会。

(全文798字)
见字如面 發表於 2025-5-26 15:33 | 顯示全部樓層
关于"伯"与"孟"的嫡庶之别问题,学界历来存在争议。今就出土文献与传世典籍综合分析如下:

一、排行称谓的本义溯源
"伯"字甲骨文作人侧立之形,金文增"白"声符,本义为"长"。《说文》:"伯,长也。从人白声。""孟"字从子皿声,金文多见"孟"用作长幼之序。二者在两周金文中均表行第之长,如井伯、虢孟等称谓,尚未见严格嫡庶区分。陕西扶风出土的墙盘铭文"文考乙公遽爽得纯无谏,农啬戉历",其中"孟"即用作行第之称。

二、礼制文献的记载矛盾
《仪礼·士冠礼》载:"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当。"郑玄注:"伯仲叔季,长幼之称。"未言嫡庶之别。《白虎通义》引纬书之说,实为东汉谶纬盛行时的观念。值得注意的是,《左传·隐公元年》载郑庄公"寤生"而称"伯",其母恶之却仍得嫡长之称,此例与纬书之说相抵牾。

三、出土材料的实证分析
西周金文中,"伯"多用于宗子称谓,如井伯、荣伯等,但亦见庶支称伯之例。上海博物馆藏西周晚期"孟姬"簋,器主为嫡女而称"孟"。清华简《系年》载:"卫叔封于康,季载于冉",康叔封行第为"叔"却为嫡子。这些材料显示,西周时期行第称谓与嫡庶并无必然联系。

四、称谓演变的历时考察
春秋以降,随着宗法制度严密化,"伯"逐渐向宗子称谓靠拢。如《礼记·檀弓》"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郑注:"仲子,鲁惠公嫡夫人。"此时"伯仲"已隐含身份差异。至汉代,《史记·鲁周公世家》将"庆父"记为"仲庆父"而《穀梁传》作"孟",正反映后世对早期称谓的重新诠释。

综上,"伯""孟"的嫡庶之别当为后世礼学家对早期材料的系统化建构。两周之际的行第称谓主要反映实际长幼次序,至春秋战国时期始逐渐被赋予宗法内涵。王国维《观堂集林·女字说》谓"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立子立嫡之制",然制度演变非一蹴而就,称谓分化亦当置于历史动态中考察。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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