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綁定手機 已實名認證+
|
摘要:本文以易學、儒學、道學、中醫及本土諸子爲根柢,辨明『天人合一』非主客混同,乃天道性命之貫通;『萬物並育』非放任雜處,乃各正性命、並育不害。易立三才,以生生爲德;儒主仁民愛物,以時禁節用;道法自然,以無爲輔萬物;中醫本四時陰陽,以治未病。歷代歧說,如董氏天人感應、荀卿天人相分,皆可折衷於中道。結論歸於:人當參天地、贊化育,以仁心通物,以禮法節慾,以中和致位育,由天下大同通於人類命運共同體。
關鍵詞:天人合一;萬物並育;三才;生生;道法自然;時禁;參贊化育;中和
大綱:
一、名義辨正與經典淵藪
(一)天、人、合一之字義
(二)萬物並育之典據
(三)生態非附會,乃治平之本
二、易學:乾坤生生與三才一貫
(一)天地之大德曰生
(二)各正性命與保合太和
(三)三才之道與人之參贊
三、儒學:仁民愛物、時禁與治平
(一)仁心通物:親親、仁民、愛物
(二)時禁節用:月令、孟子、論語
(三)中和位育與萬物並育
四、道學:道法自然、齊物與無爲
(一)人法地,地法天
(二)以道觀物,物無貴賤
(三)無爲輔萬物之自然
五、中醫:四時陰陽與治未病
(一)通天者生之本
(二)四氣調神與從其根
(三)治未病與生態攝生
六、歷代歧見與己見
(一)天人感應與災異譴告
(二)天人相分與裁成輔相
(三)己見:分位相通,並育不害
七、結論:萬物並育與天下大同
一、名義辨正與經典淵藪
(一)天、人、合一之字義
『天』者,非徒蒼蒼之氣也。【說文解字】云:
然華夏經子所言天,兼含主宰之天、自然之天、義理之天。其要在『天者,萬物之祖,萬物非天不生』。故天非與人隔絕之外物,乃性命所自出、秩序所由立。
『人』者,【禮記·禮運】曰:
人處天地之中,得五行之秀,故能知天地、參天地。若以人爲萬物之一物,則失人之貴;若以人爲天地之主宰,則失人之分。華夏義理,貴在『分位相通』。
『合一』非合爲一團,亦非取消天人之別。張載【正蒙·干稱】云:
【正蒙·干稱】:儒者則因明致誠,因誠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學而可以成聖,得天而未始遺人。
此謂天道與人性相貫通,人由盡性而合天,非以人僭天,亦非以天壓人。
(二)萬物並育之典據
『萬物並育』出於【禮記·中庸】:
【禮記·中庸】: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
此非謂萬物無爭,亦非謂強弱無別,乃謂天地大化之中,萬物各得其性、各遂其生,故能並育而不相害。其下又云『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正顯分殊與一體並存。
(三)生態非附會,乃治平之本
今人言生態,多以爲環境保全之術。然在華夏學術中,天人物我之序,本屬心性、治平之大端。人能仁民愛物,則政有節用;人能法天則地,則身有攝養;人能參贊化育,則天下可久。故生態理念非外附於國學,實爲國學固有之血脈。
二、易學:乾坤生生與三才一貫
(一)天地之大德曰生
【周易】爲群經之首,其核心在『生』。【繫辭下】云:
又【繫辭上】云:
『生生』非徒繁殖,乃陰陽相推、四時成序、萬物各遂其生。天地以生物爲心,故聖人以仁心存世。
(二)各正性命與保合太和
【乾·彖】曰:
【周易·乾·彖】: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
『各正性命』者,萬物各有其性,各有其命,不以其一強同其餘。『保合太和』者,非齊一之同,乃差異之和。若伐山竭澤,絕物之性,則太和虧;若放任無序,亦非太和。故易學之生態義,在『和而不同,生而不害』。
(三)三才之道與人之參贊
【說卦】云:
【周易·說卦】: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
三才者,天、地、人並列而爲三。人非天地之主,亦非天地之奴,乃天地之參贊者。參贊云何?【中庸】所謂『贊天地之化育』是也。人能以仁義合陰陽剛柔,則能裁成萬物,輔相天地,而非宰制自然。
三、儒學:仁民愛物、時禁與治平
(一)仁心通物:親親、仁民、愛物
【孟子·盡心上】曰:
此示仁有次第,而非兼愛無別。親親,仁之本;仁民,仁之施;愛物,仁之廣。由近及遠,由人及物,終則天地萬物皆在仁心之中。故儒家非只愛人而不愛物,亦非愛物而廢人倫。
(二)時禁節用:月令、孟子、論語
【論語·述而】記孔子:
釣而不綱,取之有度;弋不射宿,不絕其生。此非小節,實仁心之顯。
【孟子·梁惠王上】云:
【孟子·梁惠王上】: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
『以時』二字,最爲關鍵。時者,天道之序;禁者,人事之節。取用合時,則萬物可繼;取用無度,則天地失衡。
【禮記·月令】孟春之月:
【禮記·月令】: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殺孩蟲、胎夭飛鳥,毋麛毋卵。
此古代時禁之制,非徒法令,乃禮之所寓。禮者,天地之序也;順序則物育,逆序則物衰。
(三)中和位育與萬物並育
【禮記·中庸】曰:
中和非折中調和之謂,乃喜怒哀樂發而中節、天道人情各得其正。人能致中和,則天地位、萬物育。此把生態之根,直接安頓於心性。故欲萬物並育,必先正人心;欲正人心,必先明性命。
四、道學:道法自然、齊物與無爲
(一)人法地,地法天
【老子】二十五章云:
【老子】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自然』非今語自然界,乃自本自然、莫使之然。人法地之厚載,地法天之廣覆,天法道之無爲,道法則萬物自成。故道家之生態義,不在征服自然,亦不在崇拜自然,而在順其自然。
(二)以道觀物,物無貴賤
【莊子·秋水】云:
【莊子·秋水】:以道觀之,物無貴賤;以物觀之,自貴而相賤。
又【齊物論】云:
此非混滅差別,乃破人類自貴之執。人若以己爲貴、以物爲賤,則必以宰制爲能;以道觀之,則萬物各有其分,各得其然。
(三)無爲輔萬物之自然
【老子】五十一章云:
【老子】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
道生德畜,非有心宰制,乃自然成化。聖人法之,故『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爲』。無爲非不爲,乃不妄爲;不妄爲,則萬物自化。此與儒家參贊化育相表里:儒以仁禮參贊,道以無爲輔助,皆非征服。
五、中醫:四時陰陽與治未病
(一)通天者生之本
【黃帝內經·素問·生氣通天論】曰:
【黃帝內經·素問·生氣通天論】: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
中醫視人身爲一小天地,陰陽四時與人身氣血相應。故養生非孤立之個體保健,乃順天時、合地理、和人事。
(二)四氣調神與從其根
【素問·四氣調神大論】云:
【黃帝內經·素問·四氣調神大論】: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所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
春養生,夏養長,秋養收,冬養藏。若逆春氣,則少陽不生;逆夏氣,則太陽不長。此非神秘之談,乃氣化節律之學。人順之則安,逆之則病。
(三)治未病與生態攝生
中醫最高義在『治未病』。未病先防,既病防變。推之天下,則萬物未衰而先護,天地未病而先調。若待川竭山崩、物種絕滅而後救之,則如渴而穿井、鬥而鑄兵,晚矣。故中醫之生態智慧,在慎微、在順時、在養根。
六、歷代歧見與己見
(一)天人感應與災異譴告
董仲舒【春秋繁露·陰陽義】云:
【春秋繁露·陰陽義】: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
天人感應之說,強調人事與天道相感,君主失德則災異見。其流弊易入神學附會,然其本旨仍在天人一貫,警醒人事不可違天。
(二)天人相分與裁成輔相
荀子【天論】云:
此反對災異附會,明自然有常。然荀子亦言『制天命而用之』,其『制』當解爲裁成輔相,非征服宰制。若誤讀爲人類可無限索取,則背離荀學本旨。
(三)己見:分位相通,並育不害
愚謂:天人合一,非混同,非對立,乃分位相通。人既爲天地之心,則不可自甘爲物;人既爲三才之一,則不可自居爲主。萬物並育,非齊一,非放任,乃各正性命而不相害。若執人類中心,則竭澤焚藪;若執生態虛無,則廢人倫、棄參贊。華夏中道,在仁心通物、禮法節慾、道術輔自然、醫道養其根。此四者一以貫之,皆歸於中和。
七、結論:萬物並育與天下大同
【禮記·中庸】言『萬物並育而不相害』,【周易】言『各正性命,保合太和』,【老子】言『道法自然』,【孟子】言『仁民而愛物』。合而觀之,傳統文化之生態理念,非外求於環境,乃內盡於心性;非止於保全物種,乃成己成物、成物成己。
天人之際,治平之基。人能參天地、贊化育,則萬物育;人能節慾以時、取用有度,則天地位。由一身而一家,由一家而一國,由一國而天下,終至天下大同。此非徒古人之遺訓,實爲今日人類命運共同體可久可大之道。故曰:萬物並育,非天地之私,乃人心之公;天人合一,非玄虛之談,乃日用之實。
我知道答案
回答若採納將獲得 10 銀幣 已有0人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