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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治【易】【書】【禮】【孟】【史】【管】之遺文,參以歷代註疏,可見華夏經濟倫理之根本,不在逐利之末,而在『富民厚生、義利兼顧』之經權大用。夫『富』非貨殖之謂,乃民庶充盈之境;『厚』非縱慾之謂,乃民生遂養之真。聖人裁成天地之道,輔相萬物之宜,制民之產,息民之爭,導之以德,齊之以禮,使財不滯於上而藏於下,利不偏於一而和於義。【大學】曰『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此其中樞。管子謂『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實先恤民之政。故曰:財者,天地之化,陰陽之理,聖人取而通之,非私之也。義利之辨,非義與利相斥,乃利以義制,義以利施也。下文分章陳說,以明修齊治平中經濟之精義。
關鍵詞:富民、厚生、義利之辨、食貨、制民之產、藏富於民、輕重之衡、【大學】、管子、儒家經濟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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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釋『經濟』本義:經邦濟世,非止貨財
第一節 『經濟』二字之字義訣要
今人言『經濟』,多指國民經濟之運行,實為近代倭寇譯名輾轉之借用,其古義本不然。華夏經典中,『經濟』二字見於【晉書·殷浩傳】等,有『足下沈識淹長,思綜通練,起而明之,足以經濟』之語,其義為『經世濟民』『經理天下,救濟蒼生』。析其字義:『經』者,【說文】曰『織也』,從絲從巠;段玉裁注曰『織之從線』,引申為治絲不紊、經緯南北,故凡理治、分剖、常道者皆曰經;『濟』者,【爾雅·釋言】曰『渡也』,【尚書·說命】有『若濟巨川,用汝作舟楫』之喻,故濟者,渡水以達彼岸之意,引申為成事、救助。二字連用,即是『經理天下、救濟斯民』之學。
故華夏之『經濟學』非西人之『economics』可囊括,其廣則天道、地理、人事兼賅,其細則耕織、商賈、泉貨、賦稅並攝;其要在使人得所養,使得所安,使國得所治,使天下得所平。
第二節 富、厚二義之經據
『富』『厚』二字,屢見經傳,【禮記·禮運】曰:『昔者仲尼與於蠟賓,事畢,出遊於觀之上,喟然而嘆。……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及其述小康,則曰:『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大人世及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固。……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以『天下為公』為大同,以禮義綱紀、貨力為己為小康。足見大同雖不以貨財為的,而小康之世終不可廢貨財之制。故儒者未言廢利,所言者如何為之節制安排,使合乎道。
『富』之字源,【說文】曰『備也』。一曰厚也。從宀畐聲。『宀』者,屋宇之家;『畐』者,滿也,器滿之形。故富之本義為家室滿備、所蓄充牣之狀。鄭玄注【大學】曰:『財者,人之所欲也。』蓋人不能無欲,欲望當其節則為生養之資,悖其度則為爭奪之莠。
『厚』者,【說文】曰『山陵之厚也』。引義為敦厚、重厚、豐厚、溫厚。【周易·坤卦·彖傳】曰:『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厚之德,在於能載,能容,眾生之資皆賴大地以生。然厚生之『厚』,【尚書·大禹謨】載禹曰:『德惟善政,政在養民。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孔安國傳云:『正德以率下,利用以阜財,厚生以養民也。』此為『厚生』一辭之淵藪,明言政在養民,而以正德為先,利用、厚生次之,三者惟在和諧不悖耳。
此後歷代注【尚書】者於此發明甚多。宋蔡沈【書經集傳】曰:『六府,則水火金木土谷之府也。三事,則正德、利用、厚生之事也。』又曰:『厚生者,使民衣食有餘,不至於凍餒。』可見厚生非縱慾奢侈,而是保證民之衣食溫飽,使其免於顛沛流離。
故『富民厚生』者,非『使民貪多而縱慾』,乃『使民足於衣食,毋以饑寒夭閼,父子夫婦各得相養,而庶幾漸趨於禮義』之謂也。
第三節 義利之『辨』非『斥』義,乃『審』義
『義利之辨』是先秦學術之一大端。【論語·里仁】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孔子此言,非謂君子可以不食不衣、全然厭利,而是以『喻』立論——君子所通曉明達的是公正合宜之則,小人所嗜好趨赴的是一己私利之途。朱子注曰:『喻,猶曉也。義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以『宜』釋『義』,最為精核。義非死板之教條,而是因地制宜、因時處中的合宜之道。
【孟子·梁惠王上】開篇,梁惠王問『亦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此是千古名辨,然細讀孟子下文,不是一味反利:『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孟子之憂,在於上下唯利是趨,交相爭奪,無一讓德,則家國社稷無不傾覆。所謂利者,若因無禮義之節制而演為爭奪之禍,則其『利』變為大『害』。故孟子之反不是反『利』,而是反『上下交征』之無義。試觀孟子答齊宣王問王政,即陳『文王發政施仁,必先斯四者』,更引【詩經】『哿矣富人,哀此煢獨』為說,周詳於鰥寡孤獨之養;其『制民之產』之論更是十分具體,豈有全然鄙棄財貨之理?因此斷斷不可將儒家之『義利之辨』誤作『以義滅利』,更非不食人間煙火之虛談。
第四節 華夏經濟倫理之總體架構
統而論之,華夏經濟倫理非『發財致富之術』,亦非『禁慾苦行之學』,而是天人整體觀照下的經世之學。其大端有四:一曰敬天法祖,重農時與地力;二曰藏富於民,斥與民爭利;三曰制禮明分,養人之欲而給人之求;四曰義以率利,通變而不失其正。四者合和,方為華夏經濟倫理之全景。後世若朝廷言利、聚斂之臣橫行,皆背此道,而禍水終歸民眾;反之,若薄稅斂、務本業、通有無、施教化,則庶幾『富之而教之』之隆軌。
第二章 富民為本:藏富於民,庶民惟星
第一節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富國以富民為先
【尚書·五子之歌】曰:
出處:【尚書·夏書·五子之歌】——皇祖有訓,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寧。
民為邦本之訓,是華夏一切政治學說的最高公理。經濟不過是邦國血脈,若血脈壅塞於上而枯竭於下,則官民皆病。【大學】傳十章引秦誓之語,發明『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之義,又曰:
出處:【禮記·大學】——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十二字,實為華夏經濟倫理之心髓。政府或君主若以公權將天下之財盡力搜刮聚斂於中央、於朝廷、於少數權貴之手,則民不聊生,輕者流亡,重者揭竿,民心離散,政權之基礎盡喪;反之,若輕徭薄賦,與民休息,使財貨流行於民間,則百姓樂業感恩,君民之間自然凝結為一。
歷代治世之君多明此理。漢初承暴秦之敝,文帝、景帝以黃老清靜無為治國,『與民休息』『馳山澤之禁』『賜民田租之半』等,正是『藏富於民』之大實踐。班固【漢書·食貨志】曰:『文帝時,民近戰國,皆背本趨末,賈誼說上曰:「今背本而趨末,食者甚眾,是天下之大殘也。」……於是上感誼言,始開藉田,躬耕以勸百姓。』後又載晁錯【論貴粟疏】:『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文帝用其說,令民入粟邊塞以拜爵,而屢賜民田租。及景帝再行三十稅一之制,遂啟文景之治,太倉之粟陳腐不可食,都鄙廩庾盡滿。此為『富民』政治之實效驗證。
第二節 【管子】『治國必先富民』之道
春秋以降,管仲相桓公,通貨積財,富國強兵,其說的經濟倫理見於【管子】。其書開篇【牧民】第一句便是:
出處:【管子·牧民】——凡有地牧民者,務在四時,守在倉廩。國多財則遠者來,地辟舉則民留處;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兩句,被後世奉為經濟倫理之圭臬。但這不可反過來解讀為『只要有錢必自動有禮』——管仲此語強調的是生存溫飽是道德教化的必要條件而非充足條件。【管子·治國】又直言:
出處:【管子·治國】——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民貧則危鄉輕家,危鄉輕家則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則難治也。故治國常富,而亂國常貧。是以善為國者,必先富民,然後治之。
治國必先富民,不是因為『富民』是好政策而已,而是基於對民情之如實洞察——民不安居,教化無從施展;民不保產,禮義無根可附。這並非勢利之言,而是聖人『因民之欲而利導之』的必然結論。
第三節 『百姓足,君孰與不足』之經學公案
【論語·顏淵】載:
出處:【論語·顏淵】——哀公問於有若曰:『年飢,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對曰:『盍徹乎?』曰:『二,吾猶不足,如之何其徹也?』對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
於國家財政匱乏之際,有若卻建議魯哀公減輕田賦,從十取其二減至十取其一。表面看似南轅北轍,實則是經濟倫理中最為深刻的辯證智慧:加重賦斂於飢歲,民力耗盡,來年稅基更加枯萎,且民心渙散,逃亡相繼,最終之稅收必然更少;反之於饑荒之年行徹法,減免賦稅,使民得以喘息復元,民營恢復之後稅源自廣,最終君之『用』足矣。其中道理實與後世『薄稅斂而自足』之財政學相通,而儒者為政之仁心與權變之通達俱見於此。
後世如唐代劉晏之理財,宋之王安石變法雖另有其情,但皆須審察是否『與民爭利』之一念。華夏經濟倫理中政府介入程度之討論,其實質問題不在『該不該管』而在『為誰而管』和『以何道而管』。
第四節 司馬遷之『善因』論:因之利道,最下爭之
【史記·貨殖列傳】為太史公經濟思想之經典,其論曰:
出處:【史記·貨殖列傳】——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者與之爭。
此四層境界最為後人所嘆服。太史公極力主張政府須尊重人自然趨利之天性——『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故治理經濟之最高境界,不是強加干涉、不是威逼利誘,而是因地制宜、順勢而為,允許民間自然分工貿易,如流水之就下,沛然莫之能御;其次者,利用人們自為趨利之天性而設計制度,疏導其流;再次者,以教化誘導民心;再次者,用法令強制整齊;最下者,則是政府親自下場與民爭商貿之利,既失為政之體,亦破壞了民間的經濟生態。此論並非放任自由的『市場經濟』論——太史公的底色是道家,而其思考的框架是華夏『因天道以治人事』的一貫理路,而非西方經濟人假設之產物。但其對民間經濟的自組織能力之高估,恰與【漢書·食貨志】之『教民』路線形成互補。
第五節 『富民』非縱慾,須立『常產』與『恆心』
但儒家之富民,不是富了便不管,而是富民之後必有教化。【論語·子路】:
出處:【論語·子路】——子適衛,冉有僕。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由此可知儒家為政之次第:『庶之』為第一重人口增長,第二重『富之』為物質豐裕,第三重『教之』為道德興發。孔子不把『富之』作為終點,而是必須通向『教之』,使民有恆產而後有恆心,進而知禮義廉恥,歸於人文化成之境。
第六節 小結:富民即是固本,民富則國不貧
綜觀富民之論:不論是【尚書】『民惟邦本』、有若『百姓足則君足』,還是管仲『治國必先富民』、太史公『最下者與之爭』,皆指向一種與西方重商主義、國家主義財政完全不同的邏輯:國家之財富不在國庫之金銀,不在政府之掌控力,而在黎民蒼生無不富足安樂;民富則賦稅之源自流,民富則國家凝聚力自強,民富則禮義教化有器可承。故華夏經濟倫理的第一原則即是『富民為始』。
第三章 厚生為本:制產節用,使養生喪死無憾
第一節 『厚生』本義與『六府三事』之系統
【尚書·大禹謨】將『厚生』置於『三事』之列。『六府』即水、火、金、木、土、谷,是客觀自然資源之六項;三事即正德、利用、厚生,是人之主體作為。此『六府三事』合稱為『九功』,大禹治水修六府以利民用,再以三事教養斯民,合此九功則萬民歡洽。唯須注意的是厚生之實現不可以脫離正德和利用。『正德』管的是價值方向,『利用』管的是工藝器物,『厚生』管的是民生目標。三者關係若琴瑟之和,缺一不可。孔子贊【大禹謨】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正因禹循此九功而天下無事,故可無為,非束手不治也。
第二節 孟子『制民之產』:王道經濟之藍圖
【孟子】關於民生產權之闡述最為具體詳盡:
出處:【孟子·梁惠王上】——無恆產而有恆心者,惟士為能。若民,則無恆產,因無恆心。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及陷於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然後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
這段話是經濟倫理中關於產權分配與道德教化關係的經典論述。孟子洞見若百姓沒有穩定恆產,則道德自律無從落實;若百姓因飢餓所迫而犯罪,再去懲罰他,就是『罔民』,是故意陷害百姓。所以明君必須『制民之產』——使每戶農家都能分到足以養活父母妻子之田宅。
緊接着孟子還描繪了完整的田宅制度:
出處:【孟子·梁惠王上】——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五畝之宅』『百畝之田』是孟子所構想的井田制式下的小農恆產藍圖。其倫理核心不只是效率問題,而是讓『老者衣帛食肉』的孝道實現不落空。所謂厚生,恰恰使禮樂教化有了物質之基。
也正因如此,【孟子·滕文公上】主張『死徙無出鄉,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這正是以經濟制度(井田共井)承托社群互助之德,以產權分配打造熟人社會的凝聚倫理。
第三節 【周禮】【王制】中的養民制詳
【周禮·地官·大司徒】曰:『頒職事十有二於邦國都鄙,使以登萬民:一曰稼穡,二曰樹藝,三曰作材,四曰阜蕃,五曰飭材,六曰通財,七曰化材,八曰斂材,九曰生材,十曰學藝,十一曰世事,十二曰服事。』這十二職事,亦即將民眾按不同能力和身份分配於農、林、牧、工、商、採集等不同行業,使各展所長,各得衣食。這種『分工』思想的背後是宏大的『生養』原則:不使一人無業,不使一業荒廢。
【禮記·王制】又極為具體地定下財政稅率與民眾負擔之則:『古者公田藉而不稅,市廛而不稅,關譏而不征,林麓川澤以時入而不禁,夫圭田無征。』此中『公田藉而不稅』指藉助民力耕種公田而不另征私田之稅;『市廛而不稅』為商賈倉儲之地不征額外之稅;『關譏而不征』是關市只稽察異言異服,不征關稅。這些條目充滿仁政精神,且背後是一種對生產流通的鼓勵態度。
更為細緻的是【王制】中的養老與恤民之制:『五十養於鄉,六十養於國,七十養於學,達於諸侯。』以及『少而無父者謂之孤,老而無子者謂之獨,老而無妻者謂之矜,老而無夫者謂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窮而無告者也,皆有常餼。』國家須以常供之糧食供養無告之民。所謂厚生,不是抽象詞彙,而是實打實的制度安排。
第四節 節用愛人與『均無貧』的社會分配原則
【論語·季氏】中孔子有名言:
出處:【論語·季氏】——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
『均』的涵義值得深辨。朱子注曰:『均,謂各得其分。』並非後世誤讀的殺富濟貧、絕對平均主義,而是指社會資源分配各得其分、各安其位,無過富過貧以致懸殊。孔子繼承周公『均田』之精神,後儒以至王安石方田均稅法、張載井田議、黃宗羲【明夷待訪錄】田制論皆循此路徑。因為若貧富過分懸殊,則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社會必不能安定。
同時,厚生之另一範疇是『節用愛民』。【論語·學而】記孔子之言曰:
出處:【論語·學而】——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
『節用』是對統治者奢侈消費的限制,『愛人』是對民力的愛惜,『使民以時』則是不違農時,以免因徵發徭役或戰爭而破壞農作。此三者是政府『自律』而為民生休養讓出空間之義。厚生不是只靠財政花錢,更多時候是政府減少攝取、少干擾即可。
第五節 『養』而能『教』:富而後教,德教為歸
厚生之更高境界是由養達教。【管子·牧民】在『倉廩實則知禮節』後,緊接着有『禮義廉恥,國之四維』之說,是以物質基礎支撐道德意識。
【孟子·盡心上】曰:『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人性雖具良知良能,但若饑寒交迫、顛連無告,則往往不能發用。故孟子一方面『制民之產』以安頓其肉體,另一方面『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以喚醒其良知。經濟與倫理不是兩個先後獨立的過程,而是互為表里地發生於同一社會機體之中。
第四章 義利之辨:義以生利,利以和義
第一節 先秦『義利之辨』的三個層次
其一,公私之辨:義是公共的長遠利益,利是私己的當下利益。儒家視點在於不得以私害公、以近害遠。其二,本末之辨:有若『百姓足君孰與不足』已指出根本之利在於養民,枝葉之利在於國庫;本固而末自茂。其三,倫理與物質之序:道德雖植根於物質生活條件,但具有對物質欲望的主宰與導引功能。
『義利之辨』不只是心性功夫,更牽涉制度設計。歷代政制、稅制、貨幣政策、土地分配之爭論,若追到形上層面,是『義利』在經權取捨中的歷史展開。
第二節 孔子:義以為上,見利思義
孔子之『義利觀』可釋為四個維度:
一者以義制利。【論語·里仁】『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是辨明小人之利為無義之利,而君子非無利也,其取之也以義;二者見利思義。【論語·憲問】曰:『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成人者,全人也——德行不缺、遇事不亂之人,其面對利益第一反應不是攫取,而是判斷此利之合義與否;三者義然後取。【論語·述而】孔子自述:『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又嘗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人之欲富貴而惡貧賤,本是自然常情,聖人不否認這一點;其工夫只在『不以其道得之』之時能守住底線。四者因民之利而利之。【論語·堯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費乎?』此表示真正的政治智慧在於順民之利而導之,使其自然而然地獲利,而國家不需花錢施惠,實是最高的產業政策。
第三節 孟子:何必曰利——先立乎其大者
孟子對梁惠王徑言『亦有仁義而已矣』直承孔子,但孟子之反對與戰國形勢直接相關。梁惠王(魏惠王)以『利吾國』發問,動機是富國強兵、爭霸天下。孟子認為若治國者開口即談國家利益,則大夫開口即談封地利益,士庶人開口即談個人利益,層層相因,人人競利,國家將陷入『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的囚徒困境。故孟子非否棄國家利益之自保,而是指出真正的國之大計在於行仁義,使『王何必曰利』實是以否定方式達到更高肯定。
在【孟子·告子上】中還以『魚與熊掌』作譬,最後說:
出處:【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
連生命都可以為義而舍,何況財利?但需注意,捨生取義是極端處境下的應然決斷,孟子在大多情況下並不主張犧牲民生,反而強調保障民之基本利益。仁義之政,即最大之『大利』。
第四節 荀子與董仲舒:明於天人之分,正其道不謀其利
荀子之經濟倫理在【荀子·富國】中有系統論述,其說極為務實:
出處:【荀子·富國】——足國之道,節用裕民,而善臧其餘。節用以禮,裕民以政。彼裕民故多餘,裕民則民富,民富則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則出實百倍。……故明主必謹養其和,節其流,開其源,而時斟酌焉。
『節其流,開其源』六字發展成為後世財政學之金句。荀子不同意墨家之『節用』過度,認為禮之等級制度本身就有養欲給求之義——『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此論有極高理論價值:禮並非只是禁慾的桎梏,更是一種讓欲望與資源動態平衡的機制。
漢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對膠西王越大夫不得為仁】中曰:『仁人者,正其道不謀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班固【漢書·董仲舒傳】引作『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此說主要是矯治為政者急功近利的野心,並不等於完全否認一切利與功。然在歷史流變中,此說漸漸被讀成『不要利益不計功效』的迂闊之論,實則是對文本語境的斷章取義。董仲舒所面對的是漢武帝時代窮兵黷武、鹽鐵官營、與民爭利之現實,所謂『正誼明道』正是要撥正國家之價值方向,再以此定經濟之向度,絕非迂執不知變通之訓條。
第五節 【鹽鐵論】:賢良文學與御史大夫之爭的啟示
漢昭帝始元六年(西元前81年),朝廷召集賢良文學六十餘人,與御史大夫桑弘羊等就鹽鐵官營、均輸平準等政策展開大辯論,後由桓寬編為【鹽鐵論】。此是中國歷史上罕見的經濟政策與義利觀的大正面交鋒。
桑弘羊代表國家干預主義,主張鹽鐵官營以富國強兵、備邊御胡;又言『富在術數,不在勞身;利在勢居,不在力耕』。而賢良文學則以儒家義利觀駁之,認為與民爭利則民困,『縣官鼓鑄鐵器,大抵多為大器,務應員程,不給民用』,官營產品質量低劣而強賣於民;『民用鈍弊,割草不痛』,實際破壞了小農經濟。又指斥官營鹽鐵使得『豪吏富商積貨儲物以待其急,輕賈奸吏收賤以取貴』,沒有真正惠及百姓。
雙方之言都有現實關照,然而從經濟倫理的視角看,文學賢良的更合儒道。因為他們不是在『同意』或『反對』某個政策,而是在從根本上質疑『國家與民爭利』的正當性。這場爭辯實際上預示千載之後,一切壟斷國企之論與自由經濟之論的交鋒。華夏經濟倫理在義利之辨上的態度可以由此現出:公義不該靠壟斷市場壓低民生來獲取,王道之財用來自合理的稅制與地政,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第六節 『義』非懸空之律令:以義生利之例證,如陶朱公、子貢之經商
太史公【貨殖列傳】所記范蠡之事尤可稱揚:
出處:【史記·貨殖列傳】——范蠡既雪會稽之恥,乃喟然而嘆曰:『計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於國,吾欲用之家。』乃乘扁舟浮於江湖,變名易姓,適齊為鴟夷子皮,之陶為朱公。朱公以為陶天下之中,諸侯四通,貨物所交易也。乃治產積居,與時逐而不責於人。故善治生者,能擇人而任時。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與貧交疏昆弟。此所謂富好行其德者也。
范蠡既能『與時逐』而致富,又能『三致千金』散財於貧交,可謂『富好行其德』之典範。【貨殖列傳】又述子貢:
出處:【史記·貨殖列傳】——子貢既學於仲尼,退而仕於衛,廢著鬻財於曹、魯之間,七十子之徒,賜最為饒益。原憲不厭糟糠,匿於窮巷。子貢結駟連騎,束帛之幣以聘享諸侯,所至,國君無不分庭與之抗禮。夫使孔子名布揚於天下者,子貢先後之也。
財富不為倫理之玷,亦非道德之必要條件。子貢之富反助師門聲望傳布天下,說明運用得當的財富具有護道之功。
第七節 小結:義利相濟而非對立
統合先秦兩漢之義利論,最確切的說法,見於【周易·乾·文言】:
出處:【周易·乾·文言】——利者,義之和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利者義之和』的著名定義,把利從逐利者之私囊里解放出來:萬事萬物各得其宜即是和,和則無往不利。不是義之外別有利,也不是利之上強加義,而是義本身就是通達無礙、各得其所之狀態,如此則利自生焉。這是聖人之經濟倫理於形上層面最精確之表述。
第五章 通變宜民:輕重權衡與農民工商之序
第一節 本末之辨辨正:以農為本,而非廢工商
【漢書·食貨志】:『洪範八政,一曰食,二曰貨。食謂農殖嘉穀可食之物,貨謂布帛可衣及金刀龜貝,所以分財布利通有無者也。二者,生民之本,興自神農之世。』食貨並舉,農業與貨殖同為國家經濟之兩翼。
華夏曆代均重農抑商,以農為本、商為末,其歷史語境有二:一是自然經濟條件下糧食生產關乎國家生存,若不重農,遇到災害或邊患則立國不穩;二是商人若過度聚集財富、操縱物價、交通王侯,會破壞以農立國的社會組織。古代思想家雖抑商,卻並非否定商之功能。【周書】曰:『農不出則乏其食,工不出則乏其事,商不出則三寶絕,虞不出則財匱少。』司馬遷深知農、工、商、虞四者皆是『民所衣食之原』,不以『末』一筆抹煞。後世比如王夫之【讀通鑑論】對商貿亦有持平論。所謂『本末』的界定,真正用意在於建立『輕重主次』,而非徹底廢末。
第二節 『輕重』之術:斂散以時,與民平準
『輕重』一詞,專指【管子】之經濟調控理論。其基本理路是:穀物與貨幣(萬物)之間有相對輕重關係,而國家通過吞吐貨幣、調節供求來平抑物價、打擊囤積、均衡區域:
出處:【管子·國蓄】——凡五穀者,萬物之主也。谷貴則萬物必賤,谷賤則萬物必貴。兩者為敵,則不俱平。故人君御穀物、貨幣、黃金,以衡之。……夫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斂積之以輕,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而財之櫎可得而平也。
用現代語言來說,此為逆周期調節:豐年穀賤傷農時國家用貨幣大量買入,荒年穀貴民困時國家開倉投放,以平衡糧價。
西漢桑弘羊擴大為『均輸』『平準』,於各地設均輸官,將實物貢賦轉為當地特產,由官方運往高價地區售賣;於京師設平準官,賤時買進、貴時賣出。司馬遷對其評價『與民爭利』之處有弊,但國家進行戰略物資儲備和平抑物價以護民生這點,在【管子】作者和後世有心濟民的政治家看來,是代行天地調劑之宜。
第三節 泉府、賒貸與互助:傳統經濟中的仁政金融
【周禮·地官·泉府】載國家設有『泉府』之官,掌以稅收之錢借貸於民:
出處:【周禮·地官·泉府】——泉府掌以市之徵布,斂市之不售、貨之滯於民用者,以其賈買之,物楬而書之,以待不時而買者。買者各從其抵,都鄙從其主,國人郊人從其有司,然後予之。凡賒者,祭祀無過旬日,喪紀無過三月。凡民之貸者,與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國服為之息。
國家設專門機構買走市場上滯銷的貨品,待需用時再賣出;遇到祭祀、喪葬等急需,還可無息賒欠短期;農民若需借貸,則以『國服』(當地應服之賦稅標準)為息。此是中國最早的國家金融扶貧機制。雖未必周代全制實存,然其設計之仁厚與精巧可證華夏經濟倫理絕非鄙事,而是先王經世致用之實學。
第四節 均田、租庸調與歷代養民制度之得失
北魏至唐前期的均田制和租庸調製是華夏制度史上的重要實踐。均田制以露田、桑田等不同名目授田於民,老免身沒則還官,桑田為世業。這種制度結合了孟子『恆產』思想和國家控制土地的雙重邏輯,有效抑制了東漢以降的豪強兼併,保證了國家編戶齊民和小農經濟之穩定。
唐初在均田基礎上創租庸調製:『有田則有租,有家則有調,有身則有庸。』每丁納粟二石為租,納絹布等為調,服役二十日為庸。租庸調是定額稅,比之按土地產量比例抽成的制度,更簡單明晰。
但制度運行需要戶口登記和土地還授機制。唐中葉後戶籍廢弛、土地兼併嚴重,均田制壞,租庸調製也隨之被兩稅法所取代。楊炎兩稅法『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改按資產徵稅,在歷史上實為一大進步;然其副作用是『唯以資產為宗,不以丁身為本』,富者多隱匿資產而貧者負擔轉重。後儒對此多有批評,亦可見經濟制度欲求義利兼顧之難:再完善的制度若缺乏道德支撐和吏治清明,都難以持久。這正是傳統經濟倫理強調『人治』與『治法』相濟的原因。
第五節 『常平倉』與『社倉』:倉儲之政的義利結晶,歷代實踐
西漢宣帝時耿壽昌奏設常平倉,於邊郡糧賤時增價而糴,貴時減價而糶。此後歷代沿用,成為最經典的『義利兼顧』制度——以國家公帑做微利甚至虧本買賣,為的是平準物價、安定民生、防範饑荒,完全不以創收為目的。
至南宋朱熹創社倉法,於鄉間立倉,春夏青黃不接時貸糧於民,秋冬加息償還,遇災則免息。其制不同於官府常平倉,以民間自治為主、官府監督為輔,以鄉紳賢達管理。此制將儒家倫理從朝廷下移於鄉土,國家財政負擔不重而饑民得救,堪稱制度倫理之標本。朱子雖是理學大家,在荒政、社倉、經界諸事上皆有親身實踐,絕非『空談心性』者。
第六節 義莊、會館與傳統互助倫理
北宋范仲淹創立範氏義莊,以族田收入贍養族中貧弱、資助嫁娶喪葬、支持讀書應試。這是以宗族為單位的互助經濟組織,其本質是以『義』為凝聚力,通過『族產』而非『族內私有財產』來實施宗族內部的轉移支付。義莊在明清兩代大規模發展,構成華夏社會最基礎的經濟安全網。
同時城市工商各業之會館、公所興起,以同鄉同業之聯,行互助、救濟、議價、仲裁之實。工商倫理中『誠信經營』『童叟無欺』『積善餘慶』等觀念,成為義利兼顧的民間表達。這些實踐雖不如國家大政引人注目,卻是華夏經濟倫理綿延於草根社會的最堅韌脈絡。
第六章 天人合一與經濟節律:順時取用以不傷物性
第一節 『以時禁發』:先秦經濟倫理中的生態律則
【孟子·梁惠王上】有一段人皆熟誦的話:
出處:【孟子·梁惠王上】——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谷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
『數罟不入洿池』——不用細密漁網捕撈小魚;『斧斤以時入山林』——砍伐林木有時節限制。此為世界上最早的可持續經濟思想表述之一,背後是天人合一的宇宙觀。
【禮記·月令】更是按月列出經濟生產之禁令:孟春之月,『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殺孩蟲、胎夭、飛鳥,毋麛毋卵』;仲春之月,『毋竭川澤,毋漉陂池,毋焚山林』;季春之月,『田獵罝罘、羅網、畢翳、餵獸之藥,毋出九門』。是月也,『命有司發倉廩,賜貧窮,振乏絕』。【月令】將全年十二個月的政令、禁令排列清楚,將生產節律和自然生態規律嚴格對應,這種通貫天人的制度設計是華夏經濟倫理的獨特面相。
第二節 『財成輔相』與『參贊化育』
【周易·泰卦·象傳】曰:
出處:【周易·泰卦·象傳】——天地交,泰。後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財』即『裁』,聖人不是去統治自然,而是裁度天地自然運行的法則、輔助化育萬物之宜、引導百姓生養利用。這是人作為天地之間『三才』之一的積極義務——人是自然的參贊者,而非掠奪者。【中庸】云:『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經濟生產如若順物之性而不傷物之性,則萬物並育而不相害,生產可持續而有有餘。
第三節 『均無貧』的生態擴展與古今教訓
以現代生態眼光觀之,華夏『以時禁發』的生態倫理與現代可持續發展觀念不僅不謀而合,且在哲學上更為精深。傳統所謂『取之有度,用之有節,則常足;取之無度,用之無節,則常不足』(語意本自【資治通鑑】所載陸贄之論),是直接洞見自然資源之有限性與欲望之無限性間的矛盾。今人言『綠色經濟』,正是回歸這種敬畏天道節律的古老智慧。華夏之經濟從不是以GDP為唯一鵠的,而是以永續生養、萬物咸寧為最高目的。
第七章 現代洄響與重光之路——傳統經濟倫理對今世的鑒照
第一節 對於『唯GDP論』的批判:民富不是國庫數字
現代國家多將經濟增長(GDP)作為首要指標,但在華夏經濟倫理中,如果GDP的增長是依靠壓榨勞工、破壞環境、擴張債務、民生痛苦而造就,則其虛妄非常。儒家『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的邏輯放在今日即是:國家的強大不能以百姓生活困頓為代價。若地方政府債台高築、重複建設,表面繁華實則民力枯竭,不符合『藏富於民』的經訓。
同時,單純將億萬人民綁定於高負債、高消費、高強度勞動的模式,是把『厚生』變成了『薄生』。以『以義為利』的古典智慧觀照,GDP的增長應該服務於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的整體和諧,經濟增長的手段與評價工具要與民眾福祉這一目的拉開價值位階——此為古典『本末之辨』對現代性的糾偏。
第二節 當代義利衝突之困:以經義衡之
當代經濟倫理中,假冒偽劣、有毒食品、金融欺詐、算法殺熟、平台壟斷,種種現象正是『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的現代變奏。當生產者只追求利潤而不顧消費者安全時,短期有利可圖,最後會摧毀整個行業的誠信基礎,使交易成本無限擴大。管子所謂『倉廩實則知禮節』在建立法律制度的同時還不夠,必須有一種『上行下效』的人文教育環境,讓商人之『利』受到『義』的規約,方可持續。
【論語】云『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傳統經濟倫理對現代商業行為的鑑戒是鮮明而立體的:義不是外部強加之禁令,而是使經濟行為能夠在長遠中運轉自如、各得其利的生態條件。
第三節 『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與政府邊界
今人討論政府與市場邊界時,可回到孔子『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政府之角色不是一切包辦,更不是與民爭利;而是要搭好平台、定好規則、保障產權、維護公平,使百姓能夠自由發揮創造力而獲利。那些過多干預、直接指揮經濟細節的行為,往往造成資源錯配、效率損失與基層腐敗。當然也不是簡單退回『守夜人』角色,因為華夏的倫理傳統中政府負有保護弱者、扶貧濟困、賑災平準的仁政職責。
太史公『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者與之爭』之所以重要,正是因為它提供了一個中國式的政府-市場關係譜系。最高明者是順應而不是強推,而強推中最劣者是赤裸裸與民爭利。現代中央及地方國企、幹部經商、壟斷牌照、尋租腐敗等,在學理上都是『最下者與之爭』的死路。若國家資本的行為目的是為了與民爭利、擠壓民營、吞噬民生,則其制度正當性應從根本上被質疑。
第四節 鄉村振興與『制民之產』的復興,傳統經濟倫理的制度迴響
現代中國城市化快速推進,農村空心化、耕地拋荒、小農戶邊緣化。孟子『制民之產』思想的歷史合理性在現代仍然沒有完全消失——不能只有大資本下鄉圈地,而沒有小農戶的穩定產權和經營保障。『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實踐延展了孟子的恆產論,是對土地兼併歷史的現代應對;在此基礎上『三權分置』進一步為小農與市場之間建立了彈性接口。如何讓農民願意種地、農村留得住人,需要的不僅是補貼,更是一種把土地當成農民生命共同體而非不動產的態度。鄉村不僅是一個農產品生產基地,更是傳統倫理的蓄水池和華夏文明的棲居地。
我們要在今天將鄉村建設為有歷史縱深、文化脈絡的『厚生』之鄉,需要從制度上保證農業的可持續、農村的宜居和農民的體面。
第五節 日用倫常與天下格局:重思華夏經濟倫理的現代使命,結語導引
最後,當把目光放到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高度。當前疫情、氣候異常、全球供應鏈危機、『逆全球化』浪潮等,無不提醒世人:西方經濟學把人設為無限欲望的消費者、把自然設為取之不盡的資源庫、把利潤作為最高驅動力,這樣的經濟模式已走到必須反思的臨界點。中國傳統經濟倫理中的『天人合一』為生態約束提供了哲學前提;『厚生』的價值序列為人本的、有溫度的經濟學提供了精神資源;『義利之辨』為資本的無限增殖衝動了設置倫理剎車;『不患寡而患不均』為全球南北差距與貧富分化提供某種矯正。
現在所謂的『人類命運共同體』,必須建立在華夏『天下』的一種價值約定上——不是某一國家利益的最大化,而是各國各民族的人民生於天地之間,都以得以遂生養、厚人倫、樂太平為共同福祉。以這種經濟倫理來統籌天下,則『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此之謂『大順』。
第八章 總結:義以制利,富而能教,厚生以成仁
第一節 回到經學源頭:通義利而合天人
縱觀從【尚書】之『正德、利用、厚生』,到孔子『庶富教』,再到孟子『制民之產』,乃至【管子】『輕重』之術和太史公之『善因』論,華夏經濟倫理從沒有離開『以天道養人、以仁義正德、以禮制均平、以輕重平準』之大道。這條道統是一以貫之的:先富民,使民有所養;再教民,使民知榮辱;再節用,使民力不竭;再衡輕重,使貧富不至懸絕;最後再回到【尚書·洪範】『皇極』之訓——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經濟倫理的最終指向不是財富堆積,而是人間道義的朗朗乾坤。
第二節 致中和:經濟倫理作為『中庸』之藝
西方經濟學預設『資源稀缺→利益最大』的單一模式,工具理性高度發達而價值理性缺位。傳統中國則早在先秦就以『禮』為調和之具。荀子說得透徹:
出處:【荀子·禮論】——禮者,養也。芻豢稻粱,五味調香,所以養口也;椒蘭芬苾,所以養鼻也;雕琢刻鏤,黼黻文章,所以養目也;鐘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養耳也;疏房檖貌,越席床笫几筵,所以養體也。故禮者,養也。……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故禮者,養也。
『禮者,養也』將禮從教條中拯救出來:禮是讓人的欲望與社會的資源達到動態均衡的藝術。此中有節文、有分別、有推讓、有仁愛,是華夏式的經濟與倫理相統一的『中庸』。
第三節 面對世界的啟明:華夏經濟倫理以公義和共生為最終訴求
今日華夏文化之復興,絕不等於某些表層符號的喧譁,而必須以核心經義的重新燃燈為己任。經濟倫理從來不是孤立的經濟學問題,而關乎人之所以為人、群之所以為群、天人之際的安頓。在根底處,要體認『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繫辭下】)。大德是『生』,經濟倫理即是珍視生命、護養民生的倫理。一切制度、技術、市場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讓天地間生命能夠生發、育養、成長、和樂。因此所謂『富民厚生、義利兼顧』,就是中國經學對中國經濟倫理的最根本裁決,也是提供給世界的古老而又常新的啟示。
若將全文縮為八句:
出處:本文總結——厚生之政始乎養,富國之基藏於民;不奪農時物自遂,量入為出政乃醇。義者天理之裁製,利者人情之所循;合義之利乃大利,知微知彰是謂神。
故曰:經濟之事,非刀幣之術,乃聖人曲成萬物而不遺、裁成天地而不私之大道也。後世君子苟能於此精思而力行之,則華夏之經濟倫理終將如日月之蝕而更明、如鳳凰之涅槃而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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