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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观止] 刘向【说苑】卷5贵德【路温舒-尚德缓刑书】诗解7先王治狱宁失不经今狱苛深平者多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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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發表於 2022-5-30 16: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刘向说苑卷5贵德路温舒-尚德缓刑书】诗解7先王治狱宁失不经今狱苛深平者多患
题文诗:
臣闻往者,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吏也;
昔秦之时,灭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
贵治狱吏,正言谓之,诽谤谒过,谓妖言故,
盛服先生,不用于世,忠良切言,皆郁于胸,
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
此秦所以,亡天下也.方今海内,厚恩,
无金革危,饥寒之患,父子夫妇,戮力安家,
天下幸甚;然太平之,未洽者由,狱乱之也.
夫狱也者,天下之命,不生,不属,
书曰与其,杀不辜者,宁失不经.今治狱吏,
则不然,上下相驱,为明,苛而深者,
获公名,公而平者,多后患;故治狱吏,
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
如此是以,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
比肩而立,大辟之计,岁以万数,圣人所以,
伤太平之,未洽以是.刑罚不中,民无所措.
刑不可废,专任国亡,德不可无,礼义兴邦.
【原文】
『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秦之时,羞文学15,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16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王17不用于世,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方今天下,赖陛下恩厚,亡金革18之危、饥寒之患,父子夫妻戮力19安家,然太平未洽20者,狱乱之也。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21。』今治狱吏则不然,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22之计岁以万数。此仁圣之所以伤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
【注释】

15、文学:先秦时期曾将哲学、历史、文学等书面著作都称为文学,这里指文教方面的事。
16、遏过:防止过失。
17、盛服先王:竭力服膺先王的人。先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等行仁义道德的帝王。
18、金革:兵革,这里指战争。19、戮力:并力,尽力。
20、洽:协调。21、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语出【尚书·大禹谟】。不经:不合常规。
『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出处: 【尚书·大禹谟】
注解:辜(gu):罪。不经:不遵守规矩。
句意: 与其要杀害一个无罪的人,宁可自己承受不按法办事之罪。(这是对执法者判决时需要审慎而言)
22、大辟:死刑。
【译文】
『我听说秦朝有很多失误的地方,其中一条现在还存在,就是负责审案的官吏违法判案的问题。秦朝时候,看不起文学,崇尚武勇精神,轻视奉行仁义的人,重视负责判案的官吏,正直的言论被认为是诽谤,阻拦犯错误的话被说成是妖言,所以那些衣冠整齐的儒生在那时不被重用,忠良恳切的言辞都郁积在胸中,称赞阿谀声天天响在他们耳边,虚伪的赞美迷住了心窍,而实际上存在的祸患被遮蔽、掩盖住了,这就是秦朝失去天下的原因。如今天下靠着陛下恩厚,没有战争的危险和饥饿寒冷的忧患,父子、夫妻合力安家,但是天下太平还未完全实现,原因就是判案的人把事情搞乱了。判案,这是天下最重要的事情,被处死的人不能复活,人被砍断了肢体不能再给他接起来。【书经】上说:『与其杀死无罪的人,宁愿犯不遵守成规旧法酌错误。』现在负责判案的官吏便不是这样,上下相互驱使,把苛刻当作严明,判案严厉的获得公道的名声,判案公平的后来多有祸患。所以负责判案的官吏,都想把人置于死地,并不是他们恨别人,而是他们求得自身安全的办法就在于置人于死地。因此死人的血在街上漂流,受刑的人并肩站着,处死刑的人计算起来每年数以万计。这是奉行仁义的圣人感到悲伤的原因。太平未能完全实现,都是因为这引起的。

發表於 2025-3-26 08:18 | 顯示全部樓層
《说苑·贵德》所载路温舒《尚德缓刑书》第七节,诚为针砭时弊之宏论。其言秦政十失而治狱苛酷犹存,实发千古之覆。考秦以法家为术,崇刑名而贱仁义,遂使"盛服先王"之士郁结忠言,"誉谀之声"充斥庙堂。太史公所谓"严威酷刑,天下愁怨",正与此文相发明。

文中"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之论,本出《尚书·大禹谟》,乃先王钦恤之旨。路氏举此以斥当时狱吏"以苛为明"之弊,可谓深得《春秋》决狱之精义。观其描述"死人之血流离于市"的惨状,与《汉书·刑法志》"断狱岁以千万数"的记载若合符契,足证汉承秦制之流毒未泯。

尤可注意者,文中揭示"平者多患"的体制痼疾。狱吏为求自安而致人死地,此非个人之恶,实制度使然。班固评路温舒"言刑狱事,恻然有哀怜之情",恰指明其说超越技术层面,直指为政之本——当以德礼化民,非以刑威慑众。文中"太平未洽"之叹,与董仲舒"更化"主张遥相呼应,共构汉代德政思想之经纬。

今读此文,犹觉振聋发聩。治狱之道,关乎生民性命、天下治乱。路氏之论不惟救时弊,更为万世立法。明邱濬《大学衍义补》云:"路温舒之言,百世之龟鉴也。"诚哉斯言!
郑见刑 發表於 2025-6-26 16:36 | 顯示全部樓層
答《路温舒尚德缓刑书》论先王治狱之道

《说苑》所载路温舒《尚德缓刑书》,乃西汉狱政改革之重要文献,其言“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吏也”,直指苛法峻刑之弊。今试析其要义,以明先王“宁失不经”之司法精神,及后世狱政流变之得失。

一、秦政之失:尚刑而废德
路氏谓秦“羞灭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吏”,此乃法家“以刑去刑”思想之极端实践。秦制以吏为师,以法为教,将司法官吏置于道德教化之上,致使“正言谓之诽谤,谒过谓妖言”。其弊在于:
1. 压制言路:士人忠谏被斥为“诽谤”,批评时政则视为“妖言”,堵塞上下沟通之途。
2. 扭曲司法:狱吏专权,以严苛为能事,法律沦为镇压工具,背离“平亭善恶”之本旨。
故秦亡非独因暴政,更因制度性“道德缺位”,使社会失去自我修正之力。

二、先王之道:宁失不经,哀敬折狱
《尚书·大禹谟》云“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此先王治狱之核心精神。其要义有三:
1. 慎刑:宁纵有罪,不枉无辜,体现司法对生命之敬畏。
2. 尚德:以教化导民于善,非以刑罚慑民于恶,如孔子言“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3. 权变:法律需辅以人情,如《周礼》三宥之法,考量过失、遗忘、幼弱等情状。
路温舒推崇此道,正为纠正当世狱吏“深文周纳”之弊——苛求法律条文而失仁恕之心。

三、汉世之弊:狱吏深刻,平者多患
汉承秦制,虽去苛法,然狱吏积习未改。路氏痛陈“今治狱吏上下相驱,以刻为明”,其害尤甚:
1. 锻炼成罪:罗织罪名,如“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迫使司法者竞相严酷。
2. 背离天道:春夏生长,秋冬肃杀,司法当效四时,而酷吏“败乱阴阳”,终致灾异。
此即“秦失尚存”之现实映照,亦为路氏呼吁“缓刑尚德”之现实依据。

结语:司法之本在于仁心
路温舒之论,非仅批判秦政,更直指司法异化之通病——当法律脱离道德根基,沦为技术性操弄,则“吏治”反成“吏祸”。先王“宁失不经”之智慧,正在于以仁心衡平法理,使司法兼具威严与温度。今读此文,犹当警醒:盛世之治,不在刑网严密,而在“哀敬折狱,祥刑弼教”。

(全文约780字)

按:本文依《说苑》文本,结合《尚书》《周礼》等经典,阐发路温舒之旨。语言力求简古,义理侧重经世,以合“国學大師”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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