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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觀止] 劉向【說苑】卷4立節詩解7越甲鳴君雍門刎首子囊因遁殉國成大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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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2-5-26 16: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劉向說苑卷4立節詩解7越甲鳴君雍門刎首子囊因遁國成大夫義
題文詩:
越甲至齊,雍門子狄,死之,齊王:
鼓鐸未聞,矢石未交,長兵未接,何務死之?
子豈為人,臣之禮邪?子狄對曰:臣聞昔者,
王田於囿,左轂鳴,車右請死,之而王曰:
子何為死?車右對曰:為鳴吾君.:
左轂鳴者,工師之罪,子何?車右:
不見,工師之乘,見其,鳴吾君也.
遂刎頸死,知有之乎?齊王曰有.子狄:
今越甲至,鳴吾君豈,左轂下哉?車右可以,
死左轂而,臣獨不可,以死越甲?遂刎頸死.
是日越人,引甲而退,七十裏曰:齊王有臣,
鈞如雍門,子狄擬使,社稷,不血食也.
遂引甲歸,齊王,雍門子狄,以上卿禮.
楚人將與,人戰,楚寡吳眾,將軍,
子囊曰我,必敗,辱君虧地,忠臣不為.
不復於君,黜兵而退,至於國郊,使人復君,
曰臣請死!君曰子也,大夫之遁,以為利也,
而今誠利,大夫毋死!子囊:遁者無罪,
則後世之,為君臣者,皆入不利,之名而效,
臣遁若是,楚國終為,天下弱矣,臣請死之.
退而伏劍.君曰誠,此請成子,大夫之義.
乃為桐棺,三寸,其上,於國.
【原文】
  越甲至齊,雍門子狄請死之,齊王曰:『鼓鐸之聲未聞,矢石未交,長兵未接,子何務死之?為人臣之禮邪?』雍門子狄對曰:『臣聞之,昔者王田於囿,左轂鳴、車右請死之,而王曰:「子何為死?」車右對曰:「為其鳴吾君也。」王曰:「左轂鳴者工師之罪也,子何事之有焉?」車右曰:「臣不見工師之乘而見其鳴吾君也。」遂刎頸而死,知有之乎?』齊王曰:『有之。』雍門子狄曰:『今越甲至,其鳴吾君也,豈左轂之下哉?車右可以死左轂,而臣獨不可以死越甲也?』遂刎頸而死。是日越人引甲而退七十裏,曰:『齊王有臣,鈞如雍門子狄,擬使越社稷不血食。』遂引甲而歸,齊王葬雍門子狄以上卿之禮。  楚人將與吳人戰,楚兵寡而吳兵眾,楚將軍子囊曰:『我擊此國必敗,辱君虧地,忠臣不忍為也。』不復於君,黜兵而退,至於國郊,使人復於君曰:『臣請死!』君曰:『子大夫之遁也,以為利也,而今誠利,子大夫毋死!』子囊曰:『遁者無罪,則後世之為君臣者,皆入不利之名而效臣遁,若是則楚國終為天下弱矣,臣請死。』退而伏劍。君曰:『誠如此,請成子大夫之義。』乃為桐棺三寸,加斧質其上,以於國。
【譯文】
   越國軍隊攻至齊境,齊臣雍門子狄請求自盡。齊王說:『戰鼓之聲未聞,兩軍還未交戰,你為什麼請死呢,這是人臣的禮節嗎?』雍門子狄說:『我聽說,以前大王去打獵,車左輪響起來了,車右請死,大王問他:「你為什麼要死?」車右答:「因為輪子沖您響了。」大王說:「左輪子響,是工匠的過失。有你什麼責任呢?」車右答:「現在坐車的不是工匠,而是您坐車時輪子響了。」於是自刎而死。有這回事吧?』齊王說:『有的。』雍門子狄說:『現在越軍進犯,他們的冒犯大王,豈在左輪響之下?車右可以因為左輪響而死,我為什麼不可以因越軍進犯而死?』終於刎頸而死。當天,越國軍隊後退七十裏。

安琪 發表於 2025-4-30 21:12 | 顯示全部樓層
【說苑·立節】雍門刎首義析:論士大夫的殉國精神與禮義自覺

【說苑·立節】所載雍門子狄刎首殉國之事,乃先秦士大夫"以死明節"的典型。此段文本雖簡,卻深蘊春秋戰國時期"士節"與"國禮"的互動邏輯,可析為三重義理:

一、聲威之辱重於兵戈:禮義層面的精神交鋒
雍門子狄聞越甲至齊即請死,齊王以"鼓鐸未聞,矢石未交"質疑,恰反映兩種價值觀的衝突。子狄所執乃"聲威之辱"甚於實際交兵的士大夫精神傳統。其引"車右因左轂鳴請死"典故(見【禮記·檀弓】),實則以"車轂鳴"喻外敵兵臨城下的精神震懾。先秦貴族視"禮"為維繫社會秩序的根基,敵軍壓境即構成對國家尊嚴的實質性挑戰,此即【左傳】"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的深層詮釋——"戎"不僅指實戰,更包含對戰爭象徵意義的認知。

二、子囊遁殉的參照:被動與主動的殉節範式
文中提及"子囊因遁殉國",當指楚令尹子囊(?-前559年)兵敗自縊之事(見【左傳·襄公十四年】)。二者形成鮮明對比:子囊因戰敗而殉,屬事後追責;雍門子狄則於敵軍初至即請死,屬先發性的節義宣示。這種差異折射出春秋至戰國士風演變——從"兵敗殉國"的補救性節操,發展為"以死警君"的主動性擔當。劉向將此二例並置,實為凸顯士大夫立節方式的多元性。

三、大夫之義的超越性:突破君臣契約的精神高度
齊王質疑"豈為人臣之禮",恰暴露君主對"禮"的工具化理解。子狄之死實已超越【周禮】"策名委質"的契約關係,上升至【孟子】"天下有道,以道殉身"的層面。這種將國家尊嚴置於個體生命之上的選擇,與【管子·牧民】"禮義廉恥,國之四維"說形成互文,揭示先秦士大夫對"義"的詮釋權爭奪——士節不僅是履行職分,更是通過極端行為重構價值秩序。

雍門子狄的刎首,本質上是以個體生命完成對"大夫之義"的終極定義。這種精神在漢代經學體系中逐漸演化為"士不可不弘毅"的倫理要求(見【論語·泰伯】鄭玄注),其影響直達宋明理學"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價值取向。劉向輯錄此典,正是為西漢士人樹立超越功利的精神標杆,其深意遠超表面上的忠君敘事。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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