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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诵诗三百,授之以政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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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统 发表于 2019-5-9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文

诵诗三百,授之以政赏析

诵诗三百,授之以政赏析

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

白话译文

孔子说:“熟读《诗经》三百篇,把政事授予他,不能做好;派他出使四方,不能自主应对。虽然学的很多,又能用来做什么呢?”

注释

诵诗三百:诗,指《诗经》。唐文治:“《诗》有诵、歌、弦之分。诵《诗》,谓口读而以声节之。三百,谓终业。”

《义疏》:“《诗》有六义,国风、二雅并是为政之法。”《注疏》:“《诗》有《国风》《雅》《颂》,凡三百五篇,皆言天子诸侯之政也。古者使适四方,有会同之事,皆赋《诗》以见意。”

授:授予,给。

政:政事。

达:通达、通晓。

使:出使。

专对:使臣奉君命出使他国,在应对上要能独当一面灵活应变,才会不辱使命。专,独。《正义》:“专对,谓应对无方,能专其事。疏云:‘谓受君命聘于邻国,不受宾主对答之辞。必不受辞者,以其口及则言辞无定准,故不受之也。’此即‘专对’之义。”饶鲁:“使,有正有介,正使不能答,则介助之。如正使自能致辞,是谓专对。”

先贤注疏

子曰:不学《诗》,无以言。

朱子曰:《诗》本人情,该物理,可以验风俗之盛衰,见政治之得失。其言温厚和平,长于风谕。故诵之者,必达于政而能言也

《论语正义》曰:《毛诗序》云:“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是《诗》之理,可通政事,故宜达也。使于四方能专对者,谓得诗温柔敦厚之教,则能应对宾客也

郑康成曰:诵习此道,不能为用,虽多亦奚以为也

《论语注疏》曰:此章言人之才学贵于适用。若多学而不能用,则如不学也。今有人能讽诵《诗》文三百篇之多,若授之以政,使居位治民,而不能通达;使于四方,不能独对,讽诵虽多,亦何以为。言无所益也

张栻曰:人情事理,皆具于三百篇之中,故诵之而可以达政。三百篇皆易其心而后语,得其所以言者也,故诵之而可以专对。若诵《诗》矣,而于此一者无得焉,则是诵言而忘味者也。

《公羊传》曰:聘礼,大夫受命不受辞,出竟(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

钱穆曰:孔门设教,主博学于文,然学贵能用。学于诗,便须得诗之用,此即“约之以礼”也。若学之不能用,仅求多学,虽多亦仍无用,决非孔门教人博学之意。学者于此不可不辨

程子曰:穷经将以致用也。世之诵诗者,果能从政而专对乎?然则其所学者,章句之末耳,此学者之大患也

陈祥道曰:《诗》之为书,其事则王道之迹,其词则法度之言,诵之将以其事施之政,其词施之使而已。若夫不明其事,而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则与不学诗同,故曰“虽多亦奚以为”。

刘宗周曰:穷经将以致用也。非其用之谓也,明体而已矣。无得于身心性命之间,而欲措之天下国家,无由矣。诵诗三百而不达于政,不娴于应对,则亦章句之学而已,虽多亦奚当于用哉。甚矣,章句之学非学也。夫六经皆经济之道也,而诗三百篇是昭代精神,命脉所寄于当世之用尤切焉

《四书解义》曰:此一章书是言穷经贵有实用也。大凡《诗》《书》所载,皆经世之大典也。修身之实学,不徒托之空言,原欲见之行事。不明其理,口耳之习也;不达诸用,章句之功也。

附录

钱穆曰:《诗》实西周一代之历史。其言治闺门之道者在二《南》,言农事富民之道在《豳风》。平天下,接诸侯,待群臣之道在大小《雅》。《颂》乃政成治定后始作。而得失治乱之情,则变风变雅悉之。故求通上下之情,制礼作乐以治国而安民者,其大纲要旨备于诗。诵此三百首,便当达于为政。

《论语学案》曰:是故本之二《南》以求其端,参之列《国》以尽其变,而民情土俗之变征矣。正之以《雅》,以大其规,而纲纪治乱、汗隆之运著矣。和之以《颂》,以要其正,而先王出身加民之道彰矣。此所谓达于政也。诗言志,歌永言,故曰:“不学诗,无以言。”此所以优于专对也。(按:读《诗》者,所宜详味也。)

《相关材料》

齐景公使人于楚,楚王与之上九重之台,顾使者曰:“齐有台若此乎?”使者曰:“吾君有治位之坐,土阶三等,茅茨不翦,朴椽不斫者,犹以谓为之者劳,居之者泰,吾君恶有台若此者?”楚王盖悒如也。使者可谓不辱君命,其能专对矣。(选自《韩诗外传》)

《本章参考书目》

《论语集解》《论语义疏》《论语注疏》《论语集注》《论语全解》《论语学案》《论语正义》《论语新解》《论语意原》《论语大义》《癸巳论语解》《公羊传》《论语会笺》《韩诗外传》《四书解义》。

姚待 发表于 2025-4-3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诵诗三百章句义理发微》

孔子此章实为"学以致用"之精义,非徒讽诵之戒也。朱子谓"《诗》本人情,该物理",然则诵《诗》者当以身心体认,非徒口耳记诵而已。郑康成注"不能为用,虽多亦奚以为",正道破章句之学与体用之学分野。今就经义析为三端:

一、《诗》教与政事相通之理
《毛诗序》言"经夫妇,成孝敬"者,乃《诗》之体用本相。唐文治谓"《诗》有诵、歌、弦之分",而孔子特举"诵《诗》"者,正见口诵心惟之要。《正义》引"《国风》《雅》《颂》皆言天子诸侯之政",可知《关雎》之窈窕即风化之本,《鹿鸣》之燕飨乃朝政之端。张栻云"人情事理具于三百篇",故"七月流火"可推民事,"雨我公田"足见税制,此所谓"达政"之实。

二、专对之才与温柔敦厚之教
《注疏》言"赋《诗》见意"者,春秋行人辞命之要术也。饶鲁分正使、介使之别,而"专对"尤在随机立应。《左传》载叔向赋《载驰》而解郑围,子展歌《缁衣》以固晋盟,皆"不受辞"而能"安社稷"之验。程子谓"章句之末"之戒,正针砭学《诗》者但记"巧笑倩兮"之文,不解"岂弟君子"之旨。

三、孔门博约之辨
钱穆"学贵能用"之说,深得夫子本怀。《义疏》云"《诗》有六义,为政之法",然非沉潜反复,则"六义"终为故纸。陈祥道言"王道之迹""法度之言",必如子产"诵《诗》百篇而能断大事",方见"约礼"之功。今人诵《诗》万遍,不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之训,岂非程子所叹"学者大患"?

要之,此章当与"兴观群怨"章互参。夫子非轻诵《诗》之功,特诫"诵言忘味"之弊。观《论语》载伯鱼过庭之训,子夏"礼后"之悟,皆见《诗》教之活法。后之学者,当思子贡"告诸往而知来者"之明,庶几不负圣人垂训之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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