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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人群體對沙陀政權的認同
文章轉自新浪博客 作者 河套人
摘 要:唐末五代士人對沙陀政權予以認同,是與他們的國家觀、正統觀、華夷觀密切相關的,也是沙陀人漢化的結果。士人們繼承並進一步發揮了先秦儒家『用夏變夷』的思想,結合現實,提出了以儒家『禮義』、『仁義忠信』作爲區別華、夷的最高乃至唯一標準;沙陀人則在內附後由『在蕃』到『入附』、『熟戶』,成爲唐朝的『王人』、『百姓』,並最終與漢族融合。沙陀政權由此也得到了漢族士人群體的認同。
關鍵詞:華夷之辨 士人群體 沙陀
『華夷之辨』是儒家民族思想的核心和出發點,學界對此已做過不少的研究。最近,劉鋒燾博士發表了【艱難的抉擇與融合——淺論『華夷之辨』觀念對中華民族史的負面影響】一文(載【文史哲】2001年第1期),作者在肯定了『華夷之辨』思想對中華民族史之積極影響的同時,認爲,『另一方面,「華夷之辨」的思想對中華民族之歷史也有消極的、負面的影響,這一點尤其表現在中華民族大家庭內部各民族間的融合方面:它阻礙了中華民族大家庭內部各民族的融合,延緩了中華民族整體文化素質同步提高的進程』。作者將論述範圍限定在遼、金兩代,主要論述了漢族士人對遼、金『夷狄』政權從抗拒——彷徨——接受的過程。眾所周知,比遼王朝建立稍晚一點的五代後唐以及後晉、後漢三朝,也不是漢人建立的,而是由『夷狄』沙陀人建立的,人們將其稱之爲『沙陀三王朝』。但是,漢族士人對於沙陀政權並沒有出現過從抗拒——彷徨——接受的過程,而是從一開始就認同並接受了它。因此,探討唐末五代漢族士人群體對沙陀政權的認同,對於深入研究儒家『華夷之辨』思想在中國歷史上的影響無疑是有意義的。
一
沙陀是西突厥處月部的一支,早年生活在今新疆烏魯木齊北部一帶,西元790年東遷至甘州(治今甘肅張掖),臣屬於吐蕃。唐憲宗元和三年(806)內遷至靈州(治今寧夏靈武南),次年又遷至今山西北部的代北地區。唐僖宗中和三年(883),沙陀首領李克用因鎮壓黃巢起義功被任命爲河東節度使,從此,李克用、李存勖父子割據河東40多年。923年,李存勖建立後唐王朝,之後,沙陀人石敬瑭、劉知遠又相繼建立了後晉、後漢王朝。後周取代後漢後,沙陀人劉崇又在太原建立了北漢小朝廷,直至979年被北宋所滅。這樣,從883年李克用被任命爲河東節度使算起,沙陀人統治中國北部近一個世紀,建立了兩個割據政權,三個中原王朝。
漢族士人群體對於沙陀『夷狄』建立的政權,從一開始就予以認同並積極參與。史稱唐末『喪亂之後,衣冠多逃難汾、晉間』[①];『昔武皇之樹霸基,莊宗之開帝業,皆旁求多士,用佐丕圖。故數君子者,或以書檄敏才,或以縉紳舊族,咸登貴士』[②]。都反映了這方面的消息。所謂『喪亂之後』,是指黃巢起義之後,亦即李克用進占河東之時;而『數君子者』,是指李襲吉、王緘、李敬義、盧汝弼、李德休、蘇循、蘇楷等人。這些『衣冠』、『君子』,雖然多系『逃難』而來,有的甚至是被李克用強行留在河東幕府的,然而一旦他們進入河東後,便心甘情願地爲李克用父子所用,成爲沙陀政權中一支重要的力量。如『博學多通,尤諳悉國朝近事』,『綽綽有士大夫之風概』,自稱爲李林甫之後的洛陽人李襲吉,『在武皇幕府垂十五年』[③],爲李克用的稱霸事業立下了汗馬功勞。此外,具有一定文化知識的代北漢人如蓋寓、郭崇韜之輩,也都是李克用父子的積極追隨者和得力幹將。到後唐、後晉、後漢王朝建立後,漢族士人更是積極投入到沙陀政權之中,組成蕃漢聯合政權。漢族士人群體對沙陀政權認同並積極參與合作的態度,與他們對契丹政權所採取的『誓死守節,拒不仕「夷」』;或『被迫仕「夷」而心懷貳志』;或『採取隱居的形式,消極地不合作』的態度,形成了鮮明的對照。如論者所提到的後唐翰林學士張礪,陷遼之後,感到『生不如死』,想方設法南逃,『誓死守節,拒不仕「夷」』;儒士張希崇,陷遼後得到重用,『漸加寵信』,但這種不薄的待遇卻未能使之安心,最終尋找機會殺死契丹將軍,率眾南歸後唐;儒士劉昫在陷契丹後,中途逃跑,匿上谷大寧山中,與躲在這裡的儒士們『結廬共處』,後出山投後唐、依後晉;後晉翰林學士李浣,晉亡後歸遼,被授予翰林學士、工部侍郎。然而他對這些都不感興趣,決意南逃,以治病爲名,『異服夜出』。被抓住後,兩次自殺[④]。等等。
同樣是『夷狄』建立的政權,爲什麼漢族士人群體對沙陀政權和契丹政權採取了截然不同的兩種態度呢?
二
唐末五代漢族士人群體對沙陀政權和契丹政權採取不同的態度,首先與他們的國家觀密切相關,而士人國家觀的形成,又與唐朝的民族政策有很大的關係,因此我們有必要從唐前期的民族政策談起。
同歷代中原王朝一樣,唐王朝也將周邊的民族或國家通稱爲『四夷』或『夷狄』、『蕃夷』等等。但是,同樣是『夷狄』,性質卻有所不同。【唐律】將蕃夷劃分爲『化外人』和『化內人』兩種,化外人,『謂聲教之外四夷之人』,或『蕃夷之國別立君長者,各有風俗,製法不同。』[⑤] 顯然他們不屬於唐朝『國人』,是外國人;化內人,【唐律】沒有解釋,顧名思義,即『歸化』或『歸附』唐朝的周邊各族,則應當屬於唐國內的少數民族。唐朝對化內人,一般設羈縻府州進行管理。由於羈縻府州『叛服不常』,所以『化內』、『化外』往往是不很固定的,當其『臣服』之時,屬於『化內人』;而當其『叛離』去後,便變成了『化外人』。
對於『化內人』,唐政府又根據其居住地點的不同,將他們區分爲『在蕃』和『入附』兩種。所謂『在蕃者』,即仍居住在原地者,隨著他們的『歸化』和羈縻府州的設置,這些地區也就納入了唐朝的版圖;『入附者』則是遷入唐朝境內者,唐一般設僑置羈縻府州進行管理。唐玄宗開元五年曾下詔:『今諸蕃歸降,色類非一。在蕃者則漢官押領,入附者或邊陲安置』[⑥]。因此一般來說,唐王朝對於『在蕃者』的控制要鬆散一些,他們的 『化外』色彩也就多一些;而對於『入附者』的控制則要嚴密一些,他們的漢化色彩也就更濃一些。
對於『入附者』,唐政府又根據其入附時間的長短而將他們區分爲『熟戶』(或稱『舊戶』)和『新降』。開元九年詔:『諸道軍城,例管夷落。舊戶久應淳熟,新降更佇綏懷。……熟戶既是王人,章程須依國法』[⑦]【唐六典】中也明確規定:『凡內附後所生子,即同百姓,不得爲蕃戶也』[⑧]。『內附後所生子』,當然也屬於『舊戶』、『熟戶』,可見他們已經成爲『章程須依國法』的『王人』、『百姓』了,他們的漢化程度很高,有的已經『同華夏四乂』[⑨] 了
早在唐高宗永徽年間,沙陀人就歸附唐朝,成爲『化內人』中的『在蕃者』。永徽四年(653),唐在沙陀人生活的地方設置了羈縻府州性質的金滿、沙陀都督府,隸屬北庭都護府。之後,如上所述,790年沙陀人東遷至甘州,臣屬於吐蕃,由『化內人』變成了『化外人』。元和三年(806),沙陀人又舉族內遷,成爲『化內人』中的『入附者』。李克用及其父親朱邪赤心(李國昌)都屬於『內附後所生子』,可見他們早已都是『章程須依國法』的『熟戶』、『王人』、『百姓』了,是唐國內的少數民族。沙陀人從內遷以來,雖然保留著以血緣爲紐帶的部落組織,但他們始終是作爲唐朝的臣民。李克用祖父朱邪執宜在內附以後曾擔任陰山府兵馬使、陰山府都督等職務,這是屬於羈縻府州性質的機構,如果說多少尚有一些『化外』色彩的話,那麼從他的父親朱邪赤心(李國昌)先後擔任的朔州、蔚州刺史和雲中、振武節度使,到李克用本人擔任的河東節度使,則已經完全沒有了這種色彩。所以,儘管李克用統治的核心和骨幹由『沙陀三部落』和代北『五部之眾』組成,時人甚至將『深目而鬍鬚者』作爲李克用河東軍的特徵[⑩],但李克用仍然是唐王朝的地方大臣,河東節度使仍然是唐王朝的地方政權,士人認可並參與這個政權,與他們認可並參與唐朝其他地方政權並無兩樣。
契丹的情況則有所不同。雖然契丹與唐的聯繫要早於沙陀,早在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唐就在契丹部落設置了遼州,貞觀年間又相繼設置了昌、師、帶等州及松漠都督府,唐並賜予契丹酋長窟哥李唐『國姓』。之後,唐又一再嫁公主與契丹酋長,一部分契丹部落也內遷至營州、幽州一帶,甚至一度遠遷至青州地區,成爲唐朝的『王人』、『百姓』。但是,契丹人在整體上並沒有遠離故土成爲『入附者』,契丹酋長們也只是擔任了多少帶有一些『化外』色彩的羈縻府州的都督、刺史。隨著契丹與唐的關係幾度惡化,羈縻府州旋置旋廢,特別是安史之亂後,東北地區的羈縻府州蕩然無存,契丹人除一小部分留在河朔藩鎮並逐漸漢化外,絕大部分『在蕃者』實際上已經脫離了唐王朝的統治,即由『化內人』又變成了『化外人』,他們有自己嚴密的部落組織,並且向著國家制度方向發展。耶律阿保機重用漢族士人,康默記、韓延徽、韓知古等漢族士人都得到了他的賞識和重用,然而他所創立的遼王朝畢竟與中原王朝沒有任何隸屬關係,屬於『蕃夷之國別立君長』、『各有風俗,製法不同』者,於是,在漢族士人看來,它當然是『化外』『夷狄』所建立的政權了。所以,士人群體對沙陀政權和契丹政權採取的不同態度,實際上反映了他們的國家觀,即在他們看來,沙陀人是唐國內的少數民族,屬於唐人;而阿保機建遼時的契丹人則屬於外國人。在今人看來,無論是沙陀人建立的政權,還是契丹人建立的政權,都是中國歷史上的政權。然而在當時人看來,它們畢竟屬於不同的性質。
三
唐末五代士人對沙陀政權的認同,又是與他們的華夷觀密切相關的。
唐王朝是一個開放的王朝,從唐初以來,『四夷』各族就或懾於唐的威力,或仰慕唐的富裕,而紛紛內附。據【新唐書·地理志】的記載,唐以內附部落設置的羈縻府州有856個,比正州多出528個。唐王朝也歡迎各部族的歸附,對他們予以種種優惠待遇,如在經濟上,唐朝【戶令】規定:『諸沒落外蕃得還及化外人歸朝者,所在州鎮給衣食,具狀送省奏聞,化外人於寬鄉附貫安置。』【賦役令】中又規定:『諸沒落外蕃得還者,一年以上復三年,二年以上復四年,三年以上復五年。外蕃人投化者復十年。』[①]『外蕃人投化』唐朝者竟比唐人『沒落外蕃得還者』在免徵賦役上優惠出許多。在政治上,唐太宗曾一再標榜自己『不猜忌異類』,對夷、夏『愛之如一』。說:『夷狄亦人耳,其情與中夏不殊。人主患德澤不加,不必猜忌異類。蓋德澤洽,則四夷可使如一家。』[②] 又說:『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故其種落皆依朕如父母。』[③] 唐朝提拔起用一大批蕃胡族人擔任軍事將領,有的甚至做到了高級將帥,如貞觀四年突厥降附後,其酋長至者,『皆拜將軍中郎將,布列朝廷,五品已上百餘人,殆與朝士相半』[④]。在武將的提拔任用上,胡人甚至往往要優先於漢人。在文化上,唐人不排斥胡人文化,胡舞胡樂登上了大雅之堂,甚至進入了皇家宮廷;胡服胡食則爲庶民百姓乃至上流社會所接受、喜好。這種社會現實,無疑會對士人的思想觀念產生重要的影響,對儒家傳統的『華夷之辨』思想,也是一種新的考驗。
『華夷之辨』的思想主要包含了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尊王攘夷』;二是『用夏變夷』。隨著秦漢以來大一統王朝的建立以及周邊民族的大規模地進入中原地區,『用夏變夷』的思想逐漸成爲『華夷之辨』即儒家民族觀的主要方面。唐太宗採納溫彥博的的意見,將10餘萬突厥『降戶』安置在邊州界內,以及一再標榜自己『不猜忌異類』,對夷夏『愛之如一』,其實就包含了這方面的思想。韓愈的『諸侯用夷禮則夷之,夷而進於中國則中國之』[⑤],雖然是概括【春秋】之義,但無疑也反映了他本人的觀點。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晚唐兩位士人陳黯和程晏的兩段論述。
唐宣宗大中(847—860)初年,宣武節度使盧鈞推薦大食人李彥昇參加科舉考試。有論者對此提出責難,說:『梁,大都也,帥,碩賢也。受命於華君,仰祿於華民,其薦人也則求於夷,豈華不足稱也耶,夷人獨可用也耶』。爲此,進士陳黯作了【華心】一文予以辯解:『苟以地言之,則有華夷也,以教言之,有華夷乎?夫華夷者,辯在乎心。辯心在察其趣向。有生於中州而行戾乎禮義,是形華而心夷也;生於夷域而行合乎禮義,是形夷而心華也。』[⑥] 並且他列舉漢代盧綰和金日磾爲例,前者是『形華而心夷』,後者則是『形夷而心華』。這裡還須注意的是,作爲『碩賢』的盧鈞,居然也『薦人也則求於夷』,可見他與陳黯具有同樣的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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