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政策,该推行还是该撤除
2018-4-7 12:59 來自 延章 發佈 @ 助手解惑
火葬是一个重大的话题,它事关我们华夏民族的核心信仰,同时却也与民族生存空间息息相关。对于这个话题,需要实践辨证,更需要数据辩证,而不能再以简单的『反封建』意识形态去断定。因此,本问题对最佳答案的悬赏也仅一元人民币,作为象征性奖励,但楼主承诺,对回答字数两百字以上的本站用户(非游客),打赏一元人民币一人(游客无法获得打赏的现金)。西元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一日国务院第六十次常务会议通过,西元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四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第一章总则第五条规定: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以上两条体现了国务院推行殡葬改革,宗旨之一是节省丧葬用地,缓解土地资源紧张的问题。但以下的报道却违反了该宗旨,并在一定程度会令汉族人民察觉到政策的不公正:丹子峰告诉记者,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密集调研、谨慎论证,最终在2013年,从市财政中拨出8.3亿,在回民公墓周边,扩建出390亩的墓穴用地。甲并且,火葬的意思好像不是直接撒骨灰吧。即便是火葬,也是先火化之后再埋葬,但这种方式并不会节约土地和木材,也不会更加环保。大多数农村地区都没有公墓,例如,济南市商河县,一个有着948 个行政村和62.5 万人的县城,全县只有1 处合法经营性公墓,多数村镇没有建设村级公墓。就是这1 处公墓也远离农村居民住地,各类费用很高,所以就算是经过了火化,农民还是会将骨灰埋在土里,该占用的土地一点没少。对于这些农民, 火葬,就是火化之后的土葬。乙令人不解的是,火葬基本可以确定为针对汉族土葬习俗而推出的殡葬改革政策,完全是一项民族歧视性政策:第一章总则第六条规定: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沪民宗发第171号:为了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规范本市行政区域内回民公墓殡葬活动的管理,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据《上海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殡葬活动,是指按照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撒拉族、乌兹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东乡族和保安族等十个少数民族(以下简称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殡葬活动。其他省市关于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所做规定本帖省略不引。国务院推行殡葬改革,宗旨之二应该是破除所谓的封建迷信,但既然是为了破除封建迷信,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何却略过少数民族特别是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呢?难道他们不是社会主义接班人?他们不是中国公民?最令人困惑的是,近年出现的强制平坟运动,及强制对汉族人民实施的火葬政策,极有可能,将严重打击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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