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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厚生、义利兼顾的经济伦理

2026-9-8 06:57 来自 延章 发布 @ 助手解惑

摘要:
治《易》《书》《礼》《孟》《史》《管》之遗文,参以历代注疏,可见华夏经济伦理之根本,不在逐利之末,而在“富民厚生、义利兼顾”之经权大用。夫“富”非货殖之谓,乃民庶充盈之境;“厚”非纵欲之谓,乃民生遂养之真。圣人裁成天地之道,辅相万物之宜,制民之产,息民之争,导之以德,齐之以礼,使财不滞于上而藏于下,利不偏于一而和于义。《大学》曰“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此其中枢。管子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实先恤民之政。故曰:财者,天地之化,阴阳之理,圣人取而通之,非私之也。义利之辨,非义与利相斥,乃利以义制,义以利施也。下文分章陈说,以明修齐治平中经济之精义。
关键词:富民、厚生、义利之辨、食货、制民之产、藏富于民、轻重之衡、《大学》、管子、儒家经济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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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释“经济”本义:经邦济世,非止货财

第一节 “经济”二字之字义诀要

今人言“经济”,多指国民经济之运行,实为近代倭寇译名辗转之借用,其古义本不然。华夏经典中,“经济”二字见于《晋书·殷浩传》等,有“足下沈识淹长,思综通练,起而明之,足以经济”之语,其义为“经世济民”“经理天下,救济苍生”。析其字义:“经”者,《说文》曰“织也”,从丝从𢀖;段玉裁注曰“织之从线”,引申为治丝不紊、经纬南北,故凡理治、分剖、常道者皆曰经;“济”者,《尔雅·释言》曰“渡也”,《尚书·说命》有“若济巨川,用汝作舟楫”之喻,故济者,渡水以达彼岸之意,引申为成事、救助。二字连用,即是“经理天下、救济斯民”之学。

故华夏之“经济学”非西人之“economics”可囊括,其广则天道、地理、人事兼赅,其细则耕织、商贾、泉货、赋税并摄;其要在使人得所养,使得所安,使国得所治,使天下得所平。

第二节 富、厚二义之经据

“富”“厚”二字,屡见经传,《礼记·礼运》曰:“昔者仲尼与于蜡宾,事毕,出游于观之上,喟然而叹。……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及其述小康,则曰:“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以“天下为公”为大同,以礼义纲纪、货力为己为小康。足见大同虽不以货财为的,而小康之世终不可废货财之制。故儒者未言废利,所言者如何为之节制安排,使合乎道。

“富”之字源,《说文》曰“备也”。一曰厚也。从宀畐声。“宀”者,屋宇之家;“畐”者,满也,器满之形。故富之本义为家室满备、所蓄充牣之状。郑玄注《大学》曰:“财者,人之所欲也。”盖人不能无欲,欲望当其节则为生养之资,悖其度则为争夺之莠。

“厚”者,《说文》曰“山陵之厚也”。引义为敦厚、重厚、丰厚、温厚。《周易·坤卦·彖传》曰:“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厚之德,在于能载,能容,众生之资皆赖大地以生。然厚生之“厚”,《尚书·大禹谟》载禹曰:“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孔安国传云:“正德以率下,利用以阜财,厚生以养民也。”此为“厚生”一辞之渊薮,明言政在养民,而以正德为先,利用、厚生次之,三者惟在和谐不悖耳。

此后历代注《尚书》者于此发明甚多。宋蔡沈《书经集传》曰:“六府,则水火金木土谷之府也。三事,则正德、利用、厚生之事也。”又曰:“厚生者,使民衣食有余,不至于冻馁。”可见厚生非纵欲奢侈,而是保证民之衣食温饱,使其免于颠沛流离。

故“富民厚生”者,非“使民贪多而纵欲”,乃“使民足于衣食,毋以饥寒夭阏,父子夫妇各得相养,而庶几渐趋于礼义”之谓也。

第三节 义利之“辨”非“斥”义,乃“审”义

“义利之辨”是先秦学术之一大端。《论语·里仁》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子此言,非谓君子可以不食不衣、全然厌利,而是以“喻”立论——君子所通晓明达的是公正合宜之则,小人所嗜好趋赴的是一己私利之途。朱子注曰:“喻,犹晓也。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以“宜”释“义”,最为精核。义非死板之教条,而是因地制宜、因时处中的合宜之道。

《孟子·梁惠王上》开篇,梁惠王问“亦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此是千古名辨,然细读孟子下文,不是一味反利:“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孟子之忧,在于上下唯利是趋,交相争夺,无一让德,则家国社稷无不倾覆。所谓利者,若因无礼义之节制而演为争夺之祸,则其“利”变为大“害”。故孟子之反不是反“利”,而是反“上下交征”之无义。试观孟子答齐宣王问王政,即陈“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更引《诗经》“哿矣富人,哀此茕独”为说,周详于鳏寡孤独之养;其“制民之产”之论更是十分具体,岂有全然鄙弃财货之理?因此断断不可将儒家之“义利之辨”误作“以义灭利”,更非不食人间烟火之虚谈。

第四节 华夏经济伦理之总体架构

统而论之,华夏经济伦理非“发财致富之术”,亦非“禁欲苦行之学”,而是天人整体观照下的经世之学。其大端有四:一曰敬天法祖,重农时与地力;二曰藏富于民,斥与民争利;三曰制礼明分,养人之欲而给人之求;四曰义以率利,通变而不失其正。四者合和,方为华夏经济伦理之全景。后世若朝廷言利、聚敛之臣横行,皆背此道,而祸水终归民众;反之,若薄税敛、务本业、通有无、施教化,则庶几“富之而教之”之隆轨。

第二章 富民为本:藏富于民,庶民惟星

第一节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富国以富民为先

《尚书·五子之歌》曰:

出处:《尚书·夏书·五子之歌》——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民为邦本之训,是华夏一切政治学说的最高公理。经济不过是邦国血脉,若血脉壅塞于上而枯竭于下,则官民皆病。《大学》传十章引秦誓之语,发明“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之义,又曰:

出处:《礼记·大学》——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十二字,实为华夏经济伦理之心髓。政府或君主若以公权将天下之财尽力搜刮聚敛于中央、于朝廷、于少数权贵之手,则民不聊生,轻者流亡,重者揭竿,民心离散,政权之基础尽丧;反之,若轻徭薄赋,与民休息,使财货流行于民间,则百姓乐业感恩,君民之间自然凝结为一。

历代治世之君多明此理。汉初承暴秦之敝,文帝、景帝以黄老清静无为治国,“与民休息”“驰山泽之禁”“赐民田租之半”等,正是“藏富于民”之大实践。班固《汉书·食货志》曰:“文帝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贾谊说上曰:‘今背本而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于是上感谊言,始开藉田,躬耕以劝百姓。”后又载晁错《论贵粟疏》:“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文帝用其说,令民入粟边塞以拜爵,而屡赐民田租。及景帝再行三十税一之制,遂启文景之治,太仓之粟陈腐不可食,都鄙廪庾尽满。此为“富民”政治之实效验证。

第二节 《管子》“治国必先富民”之道

春秋以降,管仲相桓公,通货积财,富国强兵,其说的经济伦理见于《管子》。其书开篇《牧民》第一句便是:

出处:《管子·牧民》——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两句,被后世奉为经济伦理之圭臬。但这不可反过来解读为“只要有钱必自动有礼”——管仲此语强调的是生存温饱是道德教化的必要条件而非充足条件。《管子·治国》又直言:

出处:《管子·治国》——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
治国必先富民,不是因为“富民”是好政策而已,而是基于对民情之如实洞察——民不安居,教化无从施展;民不保产,礼义无根可附。这并非势利之言,而是圣人“因民之欲而利导之”的必然结论。

第三节 “百姓足,君孰与不足”之经学公案

《论语·颜渊》载:

出处:《论语·颜渊》——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对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于国家财政匮乏之际,有若却建议鲁哀公减轻田赋,从十取其二减至十取其一。表面看似南辕北辙,实则是经济伦理中最为深刻的辩证智慧:加重赋敛于饥岁,民力耗尽,来年税基更加枯萎,且民心涣散,逃亡相继,最终之税收必然更少;反之于饥荒之年行彻法,减免赋税,使民得以喘息复元,民营恢复之后税源自广,最终君之“用”足矣。其中道理实与后世“薄税敛而自足”之财政学相通,而儒者为政之仁心与权变之通达俱见于此。

后世如唐代刘晏之理财,宋之王安石变法虽另有其情,但皆须审察是否“与民争利”之一念。华夏经济伦理中政府介入程度之讨论,其实质问题不在“该不该管”而在“为谁而管”和“以何道而管”。

第四节 司马迁之“善因”论:因之利道,最下争之

《史记·货殖列传》为太史公经济思想之经典,其论曰:

出处:《史记·货殖列传》——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
此四层境界最为后人所叹服。太史公极力主张政府须尊重人自然趋利之天性——“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故治理经济之最高境界,不是强加干涉、不是威逼利诱,而是因地制宜、顺势而为,允许民间自然分工贸易,如流水之就下,沛然莫之能御;其次者,利用人们自为趋利之天性而设计制度,疏导其流;再次者,以教化诱导民心;再次者,用法令强制整齐;最下者,则是政府亲自下场与民争商贸之利,既失为政之体,亦破坏了民间的经济生态。此论并非放任自由的“市场经济”论——太史公的底色是道家,而其思考的框架是华夏“因天道以治人事”的一贯理路,而非西方经济人假设之产物。但其对民间经济的自组织能力之高估,恰与《汉书·食货志》之“教民”路线形成互补。

第五节 “富民”非纵欲,须立“常产”与“恒心”

但儒家之富民,不是富了便不管,而是富民之后必有教化。《论语·子路》:

出处:《论语·子路》——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由此可知儒家为政之次第:“庶之”为第一重人口增长,第二重“富之”为物质丰裕,第三重“教之”为道德兴发。孔子不把“富之”作为终点,而是必须通向“教之”,使民有恒产而后有恒心,进而知礼义廉耻,归于人文化成之境。

第六节 小结:富民即是固本,民富则国不贫

综观富民之论:不论是《尚书》“民惟邦本”、有若“百姓足则君足”,还是管仲“治国必先富民”、太史公“最下者与之争”,皆指向一种与西方重商主义、国家主义财政完全不同的逻辑:国家之财富不在国库之金银,不在政府之掌控力,而在黎民苍生无不富足安乐;民富则赋税之源自流,民富则国家凝聚力自强,民富则礼义教化有器可承。故华夏经济伦理的第一原则即是“富民为始”。

第三章 厚生为本:制产节用,使养生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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