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厚生、義利兼顧的經濟倫理
2026-9-8 06:57 來自 延章 發布 @ 助手解惑
摘要:
治【易】【書】【禮】【孟】【史】【管】之遺文,參以歷代註疏,可見華夏經濟倫理之根本,不在逐利之末,而在『富民厚生、義利兼顧』之經權大用。夫『富』非貨殖之謂,乃民庶充盈之境;『厚』非縱慾之謂,乃民生遂養之真。聖人裁成天地之道,輔相萬物之宜,制民之產,息民之爭,導之以德,齊之以禮,使財不滯於上而藏於下,利不偏於一而和於義。【大學】曰『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此其中樞。管子謂『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實先恤民之政。故曰:財者,天地之化,陰陽之理,聖人取而通之,非私之也。義利之辨,非義與利相斥,乃利以義制,義以利施也。下文分章陳說,以明修齊治平中經濟之精義。
關鍵詞:富民、厚生、義利之辨、食貨、制民之產、藏富於民、輕重之衡、【大學】、管子、儒家經濟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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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釋『經濟』本義:經邦濟世,非止貨財
第一節 『經濟』二字之字義訣要
今人言『經濟』,多指國民經濟之運行,實為近代倭寇譯名輾轉之借用,其古義本不然。華夏經典中,『經濟』二字見於【晉書·殷浩傳】等,有『足下沈識淹長,思綜通練,起而明之,足以經濟』之語,其義為『經世濟民』『經理天下,救濟蒼生』。析其字義:『經』者,【說文】曰『織也』,從絲從巠;段玉裁注曰『織之從線』,引申為治絲不紊、經緯南北,故凡理治、分剖、常道者皆曰經;『濟』者,【爾雅·釋言】曰『渡也』,【尚書·說命】有『若濟巨川,用汝作舟楫』之喻,故濟者,渡水以達彼岸之意,引申為成事、救助。二字連用,即是『經理天下、救濟斯民』之學。
故華夏之『經濟學』非西人之『economics』可囊括,其廣則天道、地理、人事兼賅,其細則耕織、商賈、泉貨、賦稅並攝;其要在使人得所養,使得所安,使國得所治,使天下得所平。
第二節 富、厚二義之經據
『富』『厚』二字,屢見經傳,【禮記·禮運】曰:『昔者仲尼與於蠟賓,事畢,出遊於觀之上,喟然而嘆。……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及其述小康,則曰:『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大人世及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固。……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以『天下為公』為大同,以禮義綱紀、貨力為己為小康。足見大同雖不以貨財為的,而小康之世終不可廢貨財之制。故儒者未言廢利,所言者如何為之節制安排,使合乎道。
『富』之字源,【說文】曰『備也』。一曰厚也。從宀畐聲。『宀』者,屋宇之家;『畐』者,滿也,器滿之形。故富之本義為家室滿備、所蓄充牣之狀。鄭玄注【大學】曰:『財者,人之所欲也。』蓋人不能無欲,欲望當其節則為生養之資,悖其度則為爭奪之莠。
『厚』者,【說文】曰『山陵之厚也』。引義為敦厚、重厚、豐厚、溫厚。【周易·坤卦·彖傳】曰:『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厚之德,在於能載,能容,眾生之資皆賴大地以生。然厚生之『厚』,【尚書·大禹謨】載禹曰:『德惟善政,政在養民。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孔安國傳云:『正德以率下,利用以阜財,厚生以養民也。』此為『厚生』一辭之淵藪,明言政在養民,而以正德為先,利用、厚生次之,三者惟在和諧不悖耳。
此後歷代注【尚書】者於此發明甚多。宋蔡沈【書經集傳】曰:『六府,則水火金木土谷之府也。三事,則正德、利用、厚生之事也。』又曰:『厚生者,使民衣食有餘,不至於凍餒。』可見厚生非縱慾奢侈,而是保證民之衣食溫飽,使其免於顛沛流離。
故『富民厚生』者,非『使民貪多而縱慾』,乃『使民足於衣食,毋以饑寒夭閼,父子夫婦各得相養,而庶幾漸趨於禮義』之謂也。
第三節 義利之『辨』非『斥』義,乃『審』義
『義利之辨』是先秦學術之一大端。【論語·里仁】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孔子此言,非謂君子可以不食不衣、全然厭利,而是以『喻』立論——君子所通曉明達的是公正合宜之則,小人所嗜好趨赴的是一己私利之途。朱子注曰:『喻,猶曉也。義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以『宜』釋『義』,最為精核。義非死板之教條,而是因地制宜、因時處中的合宜之道。
【孟子·梁惠王上】開篇,梁惠王問『亦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此是千古名辨,然細讀孟子下文,不是一味反利:『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孟子之憂,在於上下唯利是趨,交相爭奪,無一讓德,則家國社稷無不傾覆。所謂利者,若因無禮義之節制而演為爭奪之禍,則其『利』變為大『害』。故孟子之反不是反『利』,而是反『上下交征』之無義。試觀孟子答齊宣王問王政,即陳『文王發政施仁,必先斯四者』,更引【詩經】『哿矣富人,哀此煢獨』為說,周詳於鰥寡孤獨之養;其『制民之產』之論更是十分具體,豈有全然鄙棄財貨之理?因此斷斷不可將儒家之『義利之辨』誤作『以義滅利』,更非不食人間煙火之虛談。
第四節 華夏經濟倫理之總體架構
統而論之,華夏經濟倫理非『發財致富之術』,亦非『禁慾苦行之學』,而是天人整體觀照下的經世之學。其大端有四:一曰敬天法祖,重農時與地力;二曰藏富於民,斥與民爭利;三曰制禮明分,養人之欲而給人之求;四曰義以率利,通變而不失其正。四者合和,方為華夏經濟倫理之全景。後世若朝廷言利、聚斂之臣橫行,皆背此道,而禍水終歸民眾;反之,若薄稅斂、務本業、通有無、施教化,則庶幾『富之而教之』之隆軌。
第二章 富民為本:藏富於民,庶民惟星
第一節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富國以富民為先
【尚書·五子之歌】曰:
出處:【尚書·夏書·五子之歌】——皇祖有訓,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寧。
民為邦本之訓,是華夏一切政治學說的最高公理。經濟不過是邦國血脈,若血脈壅塞於上而枯竭於下,則官民皆病。【大學】傳十章引秦誓之語,發明『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之義,又曰:
出處:【禮記·大學】——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十二字,實為華夏經濟倫理之心髓。政府或君主若以公權將天下之財盡力搜刮聚斂於中央、於朝廷、於少數權貴之手,則民不聊生,輕者流亡,重者揭竿,民心離散,政權之基礎盡喪;反之,若輕徭薄賦,與民休息,使財貨流行於民間,則百姓樂業感恩,君民之間自然凝結為一。
歷代治世之君多明此理。漢初承暴秦之敝,文帝、景帝以黃老清靜無為治國,『與民休息』『馳山澤之禁』『賜民田租之半』等,正是『藏富於民』之大實踐。班固【漢書·食貨志】曰:『文帝時,民近戰國,皆背本趨末,賈誼說上曰:「今背本而趨末,食者甚眾,是天下之大殘也。」……於是上感誼言,始開藉田,躬耕以勸百姓。』後又載晁錯【論貴粟疏】:『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文帝用其說,令民入粟邊塞以拜爵,而屢賜民田租。及景帝再行三十稅一之制,遂啟文景之治,太倉之粟陳腐不可食,都鄙廩庾盡滿。此為『富民』政治之實效驗證。
第二節 【管子】『治國必先富民』之道
春秋以降,管仲相桓公,通貨積財,富國強兵,其說的經濟倫理見於【管子】。其書開篇【牧民】第一句便是:
出處:【管子·牧民】——凡有地牧民者,務在四時,守在倉廩。國多財則遠者來,地辟舉則民留處;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兩句,被後世奉為經濟倫理之圭臬。但這不可反過來解讀為『只要有錢必自動有禮』——管仲此語強調的是生存溫飽是道德教化的必要條件而非充足條件。【管子·治國】又直言:
出處:【管子·治國】——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民貧則危鄉輕家,危鄉輕家則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則難治也。故治國常富,而亂國常貧。是以善為國者,必先富民,然後治之。
治國必先富民,不是因為『富民』是好政策而已,而是基於對民情之如實洞察——民不安居,教化無從施展;民不保產,禮義無根可附。這並非勢利之言,而是聖人『因民之欲而利導之』的必然結論。
第三節 『百姓足,君孰與不足』之經學公案
【論語·顏淵】載:
出處:【論語·顏淵】——哀公問於有若曰:『年飢,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對曰:『盍徹乎?』曰:『二,吾猶不足,如之何其徹也?』對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
於國家財政匱乏之際,有若卻建議魯哀公減輕田賦,從十取其二減至十取其一。表面看似南轅北轍,實則是經濟倫理中最為深刻的辯證智慧:加重賦斂於飢歲,民力耗盡,來年稅基更加枯萎,且民心渙散,逃亡相繼,最終之稅收必然更少;反之於饑荒之年行徹法,減免賦稅,使民得以喘息復元,民營恢復之後稅源自廣,最終君之『用』足矣。其中道理實與後世『薄稅斂而自足』之財政學相通,而儒者為政之仁心與權變之通達俱見於此。
後世如唐代劉晏之理財,宋之王安石變法雖另有其情,但皆須審察是否『與民爭利』之一念。華夏經濟倫理中政府介入程度之討論,其實質問題不在『該不該管』而在『為誰而管』和『以何道而管』。
第四節 司馬遷之『善因』論:因之利道,最下爭之
【史記·貨殖列傳】為太史公經濟思想之經典,其論曰:
出處:【史記·貨殖列傳】——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者與之爭。
此四層境界最為後人所嘆服。太史公極力主張政府須尊重人自然趨利之天性——『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故治理經濟之最高境界,不是強加干涉、不是威逼利誘,而是因地制宜、順勢而為,允許民間自然分工貿易,如流水之就下,沛然莫之能御;其次者,利用人們自為趨利之天性而設計制度,疏導其流;再次者,以教化誘導民心;再次者,用法令強制整齊;最下者,則是政府親自下場與民爭商貿之利,既失為政之體,亦破壞了民間的經濟生態。此論並非放任自由的『市場經濟』論——太史公的底色是道家,而其思考的框架是華夏『因天道以治人事』的一貫理路,而非西方經濟人假設之產物。但其對民間經濟的自組織能力之高估,恰與【漢書·食貨志】之『教民』路線形成互補。
第五節 『富民』非縱慾,須立『常產』與『恆心』
但儒家之富民,不是富了便不管,而是富民之後必有教化。【論語·子路】:
出處:【論語·子路】——子適衛,冉有僕。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由此可知儒家為政之次第:『庶之』為第一重人口增長,第二重『富之』為物質豐裕,第三重『教之』為道德興發。孔子不把『富之』作為終點,而是必須通向『教之』,使民有恆產而後有恆心,進而知禮義廉恥,歸於人文化成之境。
第六節 小結:富民即是固本,民富則國不貧
綜觀富民之論:不論是【尚書】『民惟邦本』、有若『百姓足則君足』,還是管仲『治國必先富民』、太史公『最下者與之爭』,皆指向一種與西方重商主義、國家主義財政完全不同的邏輯:國家之財富不在國庫之金銀,不在政府之掌控力,而在黎民蒼生無不富足安樂;民富則賦稅之源自流,民富則國家凝聚力自強,民富則禮義教化有器可承。故華夏經濟倫理的第一原則即是『富民為始』。
第三章 厚生為本:制產節用,使養生喪死
治【易】【書】【禮】【孟】【史】【管】之遺文,參以歷代註疏,可見華夏經濟倫理之根本,不在逐利之末,而在『富民厚生、義利兼顧』之經權大用。夫『富』非貨殖之謂,乃民庶充盈之境;『厚』非縱慾之謂,乃民生遂養之真。聖人裁成天地之道,輔相萬物之宜,制民之產,息民之爭,導之以德,齊之以禮,使財不滯於上而藏於下,利不偏於一而和於義。【大學】曰『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此其中樞。管子謂『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實先恤民之政。故曰:財者,天地之化,陰陽之理,聖人取而通之,非私之也。義利之辨,非義與利相斥,乃利以義制,義以利施也。下文分章陳說,以明修齊治平中經濟之精義。
關鍵詞:富民、厚生、義利之辨、食貨、制民之產、藏富於民、輕重之衡、【大學】、管子、儒家經濟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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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釋『經濟』本義:經邦濟世,非止貨財
第一節 『經濟』二字之字義訣要
今人言『經濟』,多指國民經濟之運行,實為近代倭寇譯名輾轉之借用,其古義本不然。華夏經典中,『經濟』二字見於【晉書·殷浩傳】等,有『足下沈識淹長,思綜通練,起而明之,足以經濟』之語,其義為『經世濟民』『經理天下,救濟蒼生』。析其字義:『經』者,【說文】曰『織也』,從絲從巠;段玉裁注曰『織之從線』,引申為治絲不紊、經緯南北,故凡理治、分剖、常道者皆曰經;『濟』者,【爾雅·釋言】曰『渡也』,【尚書·說命】有『若濟巨川,用汝作舟楫』之喻,故濟者,渡水以達彼岸之意,引申為成事、救助。二字連用,即是『經理天下、救濟斯民』之學。
故華夏之『經濟學』非西人之『economics』可囊括,其廣則天道、地理、人事兼賅,其細則耕織、商賈、泉貨、賦稅並攝;其要在使人得所養,使得所安,使國得所治,使天下得所平。
第二節 富、厚二義之經據
『富』『厚』二字,屢見經傳,【禮記·禮運】曰:『昔者仲尼與於蠟賓,事畢,出遊於觀之上,喟然而嘆。……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及其述小康,則曰:『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大人世及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固。……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以『天下為公』為大同,以禮義綱紀、貨力為己為小康。足見大同雖不以貨財為的,而小康之世終不可廢貨財之制。故儒者未言廢利,所言者如何為之節制安排,使合乎道。
『富』之字源,【說文】曰『備也』。一曰厚也。從宀畐聲。『宀』者,屋宇之家;『畐』者,滿也,器滿之形。故富之本義為家室滿備、所蓄充牣之狀。鄭玄注【大學】曰:『財者,人之所欲也。』蓋人不能無欲,欲望當其節則為生養之資,悖其度則為爭奪之莠。
『厚』者,【說文】曰『山陵之厚也』。引義為敦厚、重厚、豐厚、溫厚。【周易·坤卦·彖傳】曰:『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厚之德,在於能載,能容,眾生之資皆賴大地以生。然厚生之『厚』,【尚書·大禹謨】載禹曰:『德惟善政,政在養民。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孔安國傳云:『正德以率下,利用以阜財,厚生以養民也。』此為『厚生』一辭之淵藪,明言政在養民,而以正德為先,利用、厚生次之,三者惟在和諧不悖耳。
此後歷代注【尚書】者於此發明甚多。宋蔡沈【書經集傳】曰:『六府,則水火金木土谷之府也。三事,則正德、利用、厚生之事也。』又曰:『厚生者,使民衣食有餘,不至於凍餒。』可見厚生非縱慾奢侈,而是保證民之衣食溫飽,使其免於顛沛流離。
故『富民厚生』者,非『使民貪多而縱慾』,乃『使民足於衣食,毋以饑寒夭閼,父子夫婦各得相養,而庶幾漸趨於禮義』之謂也。
第三節 義利之『辨』非『斥』義,乃『審』義
『義利之辨』是先秦學術之一大端。【論語·里仁】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孔子此言,非謂君子可以不食不衣、全然厭利,而是以『喻』立論——君子所通曉明達的是公正合宜之則,小人所嗜好趨赴的是一己私利之途。朱子注曰:『喻,猶曉也。義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以『宜』釋『義』,最為精核。義非死板之教條,而是因地制宜、因時處中的合宜之道。
【孟子·梁惠王上】開篇,梁惠王問『亦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此是千古名辨,然細讀孟子下文,不是一味反利:『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孟子之憂,在於上下唯利是趨,交相爭奪,無一讓德,則家國社稷無不傾覆。所謂利者,若因無禮義之節制而演為爭奪之禍,則其『利』變為大『害』。故孟子之反不是反『利』,而是反『上下交征』之無義。試觀孟子答齊宣王問王政,即陳『文王發政施仁,必先斯四者』,更引【詩經】『哿矣富人,哀此煢獨』為說,周詳於鰥寡孤獨之養;其『制民之產』之論更是十分具體,豈有全然鄙棄財貨之理?因此斷斷不可將儒家之『義利之辨』誤作『以義滅利』,更非不食人間煙火之虛談。
第四節 華夏經濟倫理之總體架構
統而論之,華夏經濟倫理非『發財致富之術』,亦非『禁慾苦行之學』,而是天人整體觀照下的經世之學。其大端有四:一曰敬天法祖,重農時與地力;二曰藏富於民,斥與民爭利;三曰制禮明分,養人之欲而給人之求;四曰義以率利,通變而不失其正。四者合和,方為華夏經濟倫理之全景。後世若朝廷言利、聚斂之臣橫行,皆背此道,而禍水終歸民眾;反之,若薄稅斂、務本業、通有無、施教化,則庶幾『富之而教之』之隆軌。
第二章 富民為本:藏富於民,庶民惟星
第一節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富國以富民為先
【尚書·五子之歌】曰:
出處:【尚書·夏書·五子之歌】——皇祖有訓,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寧。
民為邦本之訓,是華夏一切政治學說的最高公理。經濟不過是邦國血脈,若血脈壅塞於上而枯竭於下,則官民皆病。【大學】傳十章引秦誓之語,發明『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之義,又曰:
出處:【禮記·大學】——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十二字,實為華夏經濟倫理之心髓。政府或君主若以公權將天下之財盡力搜刮聚斂於中央、於朝廷、於少數權貴之手,則民不聊生,輕者流亡,重者揭竿,民心離散,政權之基礎盡喪;反之,若輕徭薄賦,與民休息,使財貨流行於民間,則百姓樂業感恩,君民之間自然凝結為一。
歷代治世之君多明此理。漢初承暴秦之敝,文帝、景帝以黃老清靜無為治國,『與民休息』『馳山澤之禁』『賜民田租之半』等,正是『藏富於民』之大實踐。班固【漢書·食貨志】曰:『文帝時,民近戰國,皆背本趨末,賈誼說上曰:「今背本而趨末,食者甚眾,是天下之大殘也。」……於是上感誼言,始開藉田,躬耕以勸百姓。』後又載晁錯【論貴粟疏】:『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文帝用其說,令民入粟邊塞以拜爵,而屢賜民田租。及景帝再行三十稅一之制,遂啟文景之治,太倉之粟陳腐不可食,都鄙廩庾盡滿。此為『富民』政治之實效驗證。
第二節 【管子】『治國必先富民』之道
春秋以降,管仲相桓公,通貨積財,富國強兵,其說的經濟倫理見於【管子】。其書開篇【牧民】第一句便是:
出處:【管子·牧民】——凡有地牧民者,務在四時,守在倉廩。國多財則遠者來,地辟舉則民留處;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兩句,被後世奉為經濟倫理之圭臬。但這不可反過來解讀為『只要有錢必自動有禮』——管仲此語強調的是生存溫飽是道德教化的必要條件而非充足條件。【管子·治國】又直言:
出處:【管子·治國】——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民貧則危鄉輕家,危鄉輕家則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則難治也。故治國常富,而亂國常貧。是以善為國者,必先富民,然後治之。
治國必先富民,不是因為『富民』是好政策而已,而是基於對民情之如實洞察——民不安居,教化無從施展;民不保產,禮義無根可附。這並非勢利之言,而是聖人『因民之欲而利導之』的必然結論。
第三節 『百姓足,君孰與不足』之經學公案
【論語·顏淵】載:
出處:【論語·顏淵】——哀公問於有若曰:『年飢,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對曰:『盍徹乎?』曰:『二,吾猶不足,如之何其徹也?』對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
於國家財政匱乏之際,有若卻建議魯哀公減輕田賦,從十取其二減至十取其一。表面看似南轅北轍,實則是經濟倫理中最為深刻的辯證智慧:加重賦斂於飢歲,民力耗盡,來年稅基更加枯萎,且民心渙散,逃亡相繼,最終之稅收必然更少;反之於饑荒之年行徹法,減免賦稅,使民得以喘息復元,民營恢復之後稅源自廣,最終君之『用』足矣。其中道理實與後世『薄稅斂而自足』之財政學相通,而儒者為政之仁心與權變之通達俱見於此。
後世如唐代劉晏之理財,宋之王安石變法雖另有其情,但皆須審察是否『與民爭利』之一念。華夏經濟倫理中政府介入程度之討論,其實質問題不在『該不該管』而在『為誰而管』和『以何道而管』。
第四節 司馬遷之『善因』論:因之利道,最下爭之
【史記·貨殖列傳】為太史公經濟思想之經典,其論曰:
出處:【史記·貨殖列傳】——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者與之爭。
此四層境界最為後人所嘆服。太史公極力主張政府須尊重人自然趨利之天性——『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故治理經濟之最高境界,不是強加干涉、不是威逼利誘,而是因地制宜、順勢而為,允許民間自然分工貿易,如流水之就下,沛然莫之能御;其次者,利用人們自為趨利之天性而設計制度,疏導其流;再次者,以教化誘導民心;再次者,用法令強制整齊;最下者,則是政府親自下場與民爭商貿之利,既失為政之體,亦破壞了民間的經濟生態。此論並非放任自由的『市場經濟』論——太史公的底色是道家,而其思考的框架是華夏『因天道以治人事』的一貫理路,而非西方經濟人假設之產物。但其對民間經濟的自組織能力之高估,恰與【漢書·食貨志】之『教民』路線形成互補。
第五節 『富民』非縱慾,須立『常產』與『恆心』
但儒家之富民,不是富了便不管,而是富民之後必有教化。【論語·子路】:
出處:【論語·子路】——子適衛,冉有僕。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由此可知儒家為政之次第:『庶之』為第一重人口增長,第二重『富之』為物質豐裕,第三重『教之』為道德興發。孔子不把『富之』作為終點,而是必須通向『教之』,使民有恆產而後有恆心,進而知禮義廉恥,歸於人文化成之境。
第六節 小結:富民即是固本,民富則國不貧
綜觀富民之論:不論是【尚書】『民惟邦本』、有若『百姓足則君足』,還是管仲『治國必先富民』、太史公『最下者與之爭』,皆指向一種與西方重商主義、國家主義財政完全不同的邏輯:國家之財富不在國庫之金銀,不在政府之掌控力,而在黎民蒼生無不富足安樂;民富則賦稅之源自流,民富則國家凝聚力自強,民富則禮義教化有器可承。故華夏經濟倫理的第一原則即是『富民為始』。
第三章 厚生為本:制產節用,使養生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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