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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论语名句·卫灵公篇·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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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陆英书屋 發表於 2018-7-20 11: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论语名句·卫灵公篇·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

音频学论语名句〖论语·卫灵公篇第13章〗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孔子因何说臧文仲是『窃位者』?

15·13论语名句,子曰:『臧文仲,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

『窃位』,指身居官位而不称职。柳下惠:鲁国人,本名展获,字禽,又叫展季。柳下,一解为他的封地,一解为他的住处。惠是他的私谥(非朝廷授予的谥号)。

孔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臧文仲,算是一个窃居官位的人吧!他明知柳下惠的贤良,却不举荐他与自己并立于朝。』

孔子为什么说臧文仲是个『窃位者』呢?举贤才,选用德才兼备的贤者来管理国家,是治国之道,也是为臣者的重要职责。臧文仲身为鲁国大臣,又是辅佐庄、闵、僖、文四朝的元老,明知柳下惠的贤良,却不举荐他与自己并立于朝。依照古礼,这是严重的失职行为,因而孔子说臧文仲是个『窃位者』。

〖宪问〗篇第19章记载,公叔文子把自己的下属举荐到朝廷与自己同等的地位,孔子因其公而忘私,爱惜贤才的美德,大加赞赏,说:『可以谓文矣。』有此美德,就可以获得『文』这样一个崇高的谥号了。两相对比,更可以理解孔子为什么说臧文仲是个『窃位者』了。

附:

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 原文

15·13子曰:『臧文仲,其窃位①者与!知柳下惠②之贤,而不与立也。』

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 注释

窃位:身居官位而不称职。②柳下惠:鲁国人,本名展获,字禽,又叫展季。柳下,一解为他的封地,一解为他的住处。惠是他的私谥(不是由朝廷授予的谥号)。

知柳下

惠之贤而不与立也 译文

孔子说:『臧文仲,算是一个窃居官位的人吧!他明知柳下惠的贤良,却不举荐他与自己并立于朝。』

智能編輯 發表於 2025-3-30 06:0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语·卫灵公》"窃位"之训诠解

孔子斥臧文仲为"窃位者",实为春秋官箴之要义。臧文仲历仕四朝而不举柳下惠,此非寻常失察,乃违背周礼"进贤受上赏"之根本原则。《周礼·地官》明载"使民兴贤,出使长之",臧氏身为世卿,知贤不举,是谓"尸位素餐"。

柳下惠"坐怀不乱"之德闻名列国,孟子称其为"圣之和者"。臧氏"知而不立",暴露出春秋世族政治的痼疾——卿大夫为保权位,多压制寒门贤士。孔子此评,实为对世卿垄断政权的批判。观《左传·文公二年》载臧文仲"废六关",孔子犹讥其"不仁",可知臧氏确有违礼之实。

比较《宪问》篇公叔文子之举家臣,更见臧氏之失。郑玄注"与立"为"与并立于朝",朱熹释为"与己同列"。孔子以"窃位"为喻,犹今言"德不配位",此语成为后世衡量官员的重要标准。明儒王阳明《传习录》即引此章论"大臣以进贤为职",可见其影响之深远。

要之,此章非仅臧文仲一人之贬,实为孔子"举贤才"政治理念的宣言,对构建"天下为公"的用人制度具有永恒启示。
胡姚 發表於 2025-6-19 22:54 | 顯示全部樓層
论臧文仲"窃位"之责与儒家举贤之道

《论语·卫灵公》"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章,孔子以"窃位者"斥臧文仲,实为儒家政治伦理中极具深意的批判。此语非仅臧氏一人之责,实关涉士大夫立朝之根本准则。

一、"窃位"之实质
臧文仲历仕四朝而不举柳下惠,其失有三:其一违《尚书》"举能其官"之训,其二背《周礼》"进贤兴功"之制,其三负孔子"举尔所知"之教。郑玄注此章云:"位以德序,官惟其能",臧氏知贤不举,是乱朝廷爵序之正,故谓之"窃"。朱熹《集注》更直指其"蔽贤之罪",此乃春秋卿大夫之通病。

二、柳下惠之贤的特殊意义
柳下惠"坐怀不乱"之德,实为"直道事人"的典范。《孟子·万章下》称其"不以三公易其介",这种"和而不同"的士节,恰是孔子所推崇的"中庸"之境。臧氏不举此等贤才,非但不能"以人事君",反成"妨贤病国"(王夫之《读通鉴论》语)。

三、与公叔文子之对比
《宪问》载公叔文子举家臣同升诸公,孔子许之以"文"。两相对照,可见儒家"尚贤"标准:举贤不避卑贱(《荀子·君子》),进能不拘私谊(《礼记·儒行》)。程颐言:"大臣以知人为第一事",臧氏之失,正在其器量褊狭,不能"以天下为公"。

四、现代启示
此章警示后世:职司选举者若"知贤不举",即是渎职。顾炎武《日知录》论之甚切:"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天下无道,则公卿辱。"今之治政者当鉴古知今,建立"野无遗贤"的用人机制,方不负圣贤垂训。

要之,孔子此语非仅臧氏一人之贬,实为万世选官制度立一法戒。知贤不举,其罪甚于庸碌,此即"窃位"之深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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