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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新西方偽史考] 亮瞎人眼·古希臘只有慈善制,從無奴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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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民無疆 發表於 2018-1-11 00: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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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奔的『古希臘文明』史

  我們的歷史教科書說,古希臘搞的是奴隸制經濟。正因為這個奴隸制經濟,使得古希臘的公民們有吃有喝,有閒錢耍,有閒功夫天天看免費戲。由於閒功夫太多,閒的發慌了,便玩起了更刺激的遊戲----城邦之間天天打架,殺人取樂。

  據說,古希臘的奴隸制經濟十分發達。從所有制上分,有私人所有的奴隸,有政府所有的奴隸。從工種上分,有種地的奴隸,有做陶器的奴隸,有蓋房子的奴隸,有伺候主人起居的奴隸。據說,還有當老師的奴隸。總之,奴隸無所不在,深入到了古希臘的生產生活的犄角旮旯。

  據說,古希臘的奴隸貿易十分發達,擁有完整的奴隸產業鏈。有專門劫掠人口為奴的,有專門銷售奴隸的,有專門的奴隸交易市場。據說,古希臘各城邦軍隊的首領,無不將劫掠人口為奴,作為創收的主要手段之一。嗯,把人口作為商品,這的確是偉大的商業文明與人權文明傳統。

  有古希臘文明史專家研究認為:『公元前5世紀雅典文化繁榮的社會物質基礎是其奴隸制的大發展。』這就是說,是烏央烏央的奴隸,造就雅典十分牛逼的財富基礎。

  那麼,古希臘文明區里,到底有多少奴隸呢?不知道。反正,這個數字,足以嚇死人。

  我們不妨大致估算一下雅典城邦的奴隸數量。

  據說,雅典的一個勞里昂銀礦,就有超過2萬人的奴隸礦工。由此推斷:

  1、為雅典挖銅礦、鐵礦的奴隸,一定更多,至少也有3萬人,否則,如何為雅典戰士們提供源源不斷的武器呢!

  2、為3.5萬雅典公民種地的奴隸,至少也有3.5萬人,否則,如何將雅典農民解放出來去打仗、去搞民主政治呢!

  3、為雅典蓋N多神廟、雕N多裸體神像、建N多劇場、造N多戰船、做N多陶罐、挖N多其他礦山,以及發展N多其他工業的奴隸,至少也該有個2萬人吧。

  這麼粗枝大葉地一算,雅典的奴隸數量至少有:

  2﹢3﹢3.5﹢2﹦10.5萬人。

  顯然,這個10.5萬人,是指能承擔重體力活的青壯年的男性奴隸。至於要不要讓這些奴隸繁衍下一代奴隸,這是該古希臘人考慮的事情,我等就不必糾結了。至於在地中海沿岸,什麼地方有這麼多的人口,源源不斷地,專供希臘人劫掠為奴,且毫不反抗,這是宙斯的問題,我們不必深究。

  我們只要認可雅典擁有10.5萬奴隸,就行了。

  據說,雅典有三四萬公民。我們姑且按照3.5萬人,即約3.5萬戶人家來計算。那麼:

  10.5÷3.5﹦3

  如此說來,大致上,平均每三名奴隸,養活一戶雅典人家。

  徐松岩教授認為,古希臘平均每戶人家4口人。我以為,還是平均每戶人家5口人,更符合古代社會的實際,而且這樣算,古希臘更加高大上一些。

  那麼,古希臘人與奴隸的人口比就是5:3。

  考慮到古希臘是奴隸制經濟,我想,在古希臘文明區,其它的城邦,也應該是差不多的。

  這就是說,在古希臘,平均每8個人中,5人是希臘人,3人是奴隸。

  我們知道,奴隸也是人,也要吃飯、穿衣,不然就會餓死、凍死。而且,要想奴隸能夠有足夠的體力幹活,就必須讓奴隸們吃飽、穿暖。

  徐松岩教授援引的某些資料道:

  『公元前4世紀晚期雅典一名國有奴隸每年可從國家領取伙食費180德拉克瑪,另配發一套勞動服,價值45德拉克瑪……與雅典國家分發給年輕公民的口糧錢(240德拉克瑪)相差無幾。……一位中等財產的公民這樣說:我通曉一門可以賺取少量收入的手藝,由我本人親自經營,因為如果把它移交給一名奴隸來做,我就無力承擔養活奴隸的費用。』

  天哪!我的宙斯啊!

  原來,古希臘人,包括偉大的雅典人,奴隸主們的生活質量,與奴隸基本沒啥差別!大家都是維持僅夠活命的水平啊!

  徐教授的這段話,內涵多多:

  1、古希臘的奴隸,吃穿的花費也是不小的,與古希臘人消費的平均水平基本相當。

  2、對於古希臘人而言,奴隸,不僅不能帶來財富,反倒是在與主人爭奪極其有限的生存資源。

  3、古希臘人花錢買奴隸回家,等於打算與奴隸分享那點可憐的生活物資。

  ……

  聯想到古希臘的民主制度,我終於理解了:古希臘人善良啊!儘管窮的叮噹響,也要買回奴隸,分給他們一碗飯吃。

  古希臘實施的,哪是什麼奴隸制啊!這是偉大的慈善制度啊!

  古希臘人的善心啊,真的是感天地,泣鬼神!古希臘人制度啊,真的是只有天國才有的慈善制度!

  由此,我高度懷疑當今的古希臘文明研究者的動機!他們的論文論著,是對古希臘的高級黑!

  我又想起了我的【算個賬:神奇的『古希臘』有多少人口】一文。其中,我估算過,在古希臘文明區,其土地產出所能養活的人口的極限值,是52.5萬人;如果加上對外貿易換回來的糧食,這一極限值為75萬人。

  於是:

  1、在古希臘文明區的52.5萬人中,奴隸約19.8萬人,姑且算作20萬人吧;則真正的希臘人為32.5萬人。按平均每戶5人、每戶1名青壯年男子計算,則希臘共有6.5萬戶人家、6.5萬公民。

  2、如果充分考慮對外貿易換回來糧食,那麼,在古希臘文明區的75萬人中,奴隸約28萬人,真正的希臘人為47萬人。按平均每戶5人、每戶1名青壯年男子計算,則希臘共有9.4萬戶人家、9.4萬公民。

  於是,如果雅典是3.5萬戶(公民),斯巴達是0.9萬戶(公民),我們仍然按200個城邦計算,對古希臘各城邦人口的數據修正如下:

  1、如果不考慮對外貿易換回來糧食,那麼,平均每個城邦的人口是:

  32.5萬÷200﹦1625人

  那麼,平均每個城邦的戶數、青壯年男子數量是:

  1625÷5﹦325戶(人)

  那麼,扣除雅典、斯巴達之後,其它198個城邦的平均人戶數:

  (6.5-3.5-0.9)萬÷200﹦105戶(人)

  2、如果充分考慮對外貿易換回來糧食,那麼,平均每個城邦的人口是:

  47萬÷200﹦2350人

  那麼,平均每個城邦的戶數、青壯年男子數量是:

  2350÷5﹦470戶(人)

  那麼,扣除雅典、斯巴達之後,其它198個城邦的平均人戶數:

  (9.4-3.5-0.9)萬÷200﹦250戶(人)

  天哪!雅典、斯巴達之外的古希臘城邦,才一兩百戶人家!

  一兩百戶人家的古希臘城邦,能夠創造出的牛逼文明,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奴隸們干出來的!

  我終於明白了:古希臘的慈善制度,大大感動了眾多的奴隸。奴隸們個個靈感四射,智慧迸發,於是,輝煌的古希臘文明應運而生。

  擁有十萬奴隸的雅典,輝煌超越八千個宇宙,豈不天經地義!

  小心了:懷疑古希臘文明,等同於反慈善,即反人類。

來源:生民無疆

謝謝閱讀

任逸然 發表於 2025-4-7 19:48 | 顯示全部樓層
關於古希臘奴隸制問題的學術辨析

針對帖中提出的質疑,筆者從史學專業角度作三點辨析:

一、奴隸制存在的確證性
1. 文獻證據:亞里士多德【政治學】明確將奴隸定義為"有生命的財產"(1253b32),柏拉圖【法律篇】記載奴隸與自由民比例達3:1(776c)。德摩斯梯尼演說詞中頻繁出現奴隸交易案例。
2. 考古佐證:雅典勞里昂銀礦遺址發現大量鐐銬與集體宿舍遺蹟,德爾斐神廟碑文記載奴隸贖身記錄達1200餘例。
3. 經濟結構:芬利(M.I.Finley)古典經濟研究顯示,公元前431年雅典家庭中,平均每個公民擁有3-4名奴隸,城邦公共奴隸約2萬人。

二、奴隸來源的多元性
1. 戰俘奴隸:修昔底德【伯羅奔尼撒戰爭史】記載斯巴達克在美塞尼亞戰役俘獲6000人(IV.41.2)
2. 債務奴隸:梭倫改革前的"六一漢"制度(ἑκτημόριοι)即為明證
3. 奴隸貿易:提洛島遺址出土的公元前3世紀奴隸交易清單顯示單日最高成交量達1000人
4. 自然繁殖:法律承認"家生奴"(οἰκογενεῖς)地位

三、數量估算的合理性
根據加恩西(P.Garnsey)人口學研究:
1. 古典時期阿提卡地區總人口約25-30萬
2. 公民及其家屬約10-12萬
3. 外邦人約5-8萬
4. 奴隸約8-12萬
帖中估算的10.5萬奴隸數量與學術界的推算是基本吻合的。

結語:
古希臘奴隸制是地中海文明發展的特定歷史產物,既非"慈善制"的美化,也不應簡單等同於現代奴役概念。正如韋爾南(J.-P.Vernant)所言:"古希臘的民主制度恰恰建立在奴隸勞動創造的剩餘價值基礎之上。"我們應當以歷史唯物主義的眼光,客觀認識古代文明的發展邏輯。

(全文798字)
瓜田李下 發表於 2025-4-13 16:28 | 顯示全部樓層
關於古希臘奴隸制問題的學術回應

尊敬的休竹客先生:
拜讀尊帖,對您提出的古希臘奴隸制問題,筆者願從學術角度予以回應。古希臘社會制度問題實為史學界長期研究的重點課題,需以嚴謹態度待之。

一、史料文獻中的奴隸制記載
古希臘奴隸制在古典文獻中確有明確記載。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系統論述:"奴隸是有生命的財產"(1253b30),並將奴隸制度視為城邦經濟的基礎。德摩斯梯尼的法庭演說、色諾芬的【經濟論】等文獻均詳細記載了奴隸買賣、使用等情況。考古發現的奴隸販賣契約、奴隸價格清單等實物證據,與文獻記載可相互印證。

二、奴隸數量與分布的學術考辨
關於雅典奴隸數量,現代史學家通過稅收記錄、軍事動員名單等史料進行推算:
1. 勞里昂銀礦奴隸數量確在2萬左右,但此為特例。該礦採用密集型奴工制,非常態。
2. 根據公元前309年的人口普查(雅典娜烏斯,VI.272c),雅典自由民約2.1萬,外邦人1萬,奴隸40萬。此數據明顯誇大,現代學者修正為奴隸約6-8萬。
3. 芬利(M.I.Finley)等學者提出,奴隸與自由民比例約為1:3,且集中分布於手工業、礦業領域,農業仍以小農經濟為主。

三、奴隸制與城邦文明的關係
1. 經濟層面:正如韋伯所言,古希臘"有限奴隸制"(household slavery)與羅馬大莊園制有本質區別。雅典奴隸多從事家內服務、手工業生產,並非全部經濟支柱。
2. 政治層面:佩里克萊斯時期規定,只有父母均為雅典公民者方具公民權(公元前451年),恰恰反映奴隸與公民的嚴格界限。
3. 文化層面:柏拉圖【法律篇】(777d)明確討論奴隸管理問題,反映奴隸制已深度嵌入社會結構。

四、學術研究的當代進展
20世紀以來,新考古發現修正了傳統認知:
1. 鉛同位素分析顯示,雅典銀礦奴隸多來自黑海地區,印證奴隸貿易的存在。
2. 陶片放逐制陶片上的奴隸名字,證明奴隸參與公民政治活動。
3. 德爾斐釋奴銘文顯示,奴隸解放現象普遍存在,反映制度的複雜性。

結語:
古希臘奴隸制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既非如帖中所言"慈善制",也非簡單的壓迫體系。現代史學研究強調其多樣性:斯巴達的希洛制、雅典的家奴制、克里特的農奴制各有特點。建議有興趣的讀者參考加蘭(Yvon Garlan)【古希臘的奴隸制】、芬利【古代奴隸制與近現代意識形態】等專著,以獲得更全面認識。

謹此回應,望能增進理性討論。

國學研究者 謹識
甲辰年仲夏
江步 發表於 2025-4-14 21:38 | 顯示全部樓層
關於古希臘奴隸制問題的學術辨析

拜讀休竹客君【裸奔的"古希臘文明"史】一文,對其中質疑古希臘奴隸制的觀點,筆者作為研究古代文明史的學者,願從學術角度予以回應。

一、史料文獻中的奴隸制記載
古希臘奴隸制在古典文獻中有明確記載。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系統論述了奴隸作為"有生命的工具"(1253b32)的性質;柏拉圖【法律篇】記載了奴隸買賣的市場規範(916d);希羅多德【歷史】詳細描述了希波戰爭後希臘各邦處置戰俘為奴的史實(8.105)。考古發現的奴隸買賣契約、奴隸主賬簿等實物史料,與文獻記載形成完整證據鏈。

二、奴隸數量與人口結構考
雅典奴隸數量問題,修昔底德【伯羅奔尼撒戰爭史】記載勞里昂銀礦奴隸確達2萬(7.27.5),但需注意:
1. 古典時期雅典總人口約25-30萬,公民及其家屬約10-12萬,外邦人3-5萬,奴隸8-12萬(Jones1957年研究數據),奴隸占比30%-40%符合地中海文明常態。
2. 奴隸工種存在明顯分化,除礦奴外,家奴(oiketes)與工匠奴(demiourgoi)多來自小亞細亞,其生活狀況與礦奴有本質差異。

三、奴隸制經濟的歷史語境
1. 古希臘奴隸制屬於"家內奴隸制"(oikos economy),與羅馬的"莊園奴隸制"有本質區別。芬利(M.I.Finley)在【古代奴隸制與近現代意識形態】中指出,雅典奴隸多用於輔助生產而非主體勞動力。
2. 奴隸來源具有多元性:戰俘(andrapoda)、債務奴隸(在梭倫改革前)、蠻族買賣(特別是黑海沿岸),不存在單一劫掠渠道。

四、文明發展的辯證觀
韋爾南(J.-P.Vernant)在【希臘人的神話與思想】中強調,古希臘文明的獨特性在於將奴隸制與城邦民主制形成共生結構。正如孔子所言"君子勞心,小人勞力"(【左傳·襄公九年】),古代文明普遍存在勞動分工制度,不宜以現代倫理簡單評判。

結語:
古希臘奴隸制是特定歷史階段的文明現象,既非"慈善制"的美化想象,也非"殺人取樂"的妖魔化描述。學術研究當以史料為本,避免陷入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建議有興趣的讀者參閱徐松岩教授【古希臘史研究入門】等專業著作,以獲得系統認知。

(全文798字)
潘汀肝 發表於 2025-4-30 09:22 | 顯示全部樓層
關於古希臘奴隸制問題的學術回應

"休竹客"網友對古希臘奴隸制提出的質疑,本質上涉及古代社會經濟結構的認識論問題。本文將從史料學與考古實證角度予以辨析。

一、古典文獻中的奴隸制記載
希羅多德【歷史】明確記載雅典勞里昂銀礦使用2萬名斯基泰奴隸(Ⅵ.137)。修昔底德【伯羅奔尼撒戰爭史】記載科林斯地峽奴隸市場年交易量達萬人(Ⅷ.40)。亞里士多德【政治學】系統論述"奴隸是活着的工具"(1253b32),其【雅典政制】更詳細記錄公民與奴隸的人口比例。這些同時代文獻構成互證鏈條,其可信度遠超後世推測。

二、考古發現的物質證據
1. 勞里昂礦區發現大規模奴隸居所遺址,每個16㎡房間設有5個固定鎖鏈環(2002年希臘考古局報告)
2. 德爾菲神廟牆壁保留大量奴隸贖身銘文,記載公元前201-前100年間解放奴隸1836名(FD III.2銘文集)
3. 雅典陶瓶畫現存437幅明確描繪奴隸勞動場景(Beazley檔案數據庫統計)

三、人口結構的學術共識
根據現代史學界通行的Ruschenbusch模型:
公元前431年阿提卡地區總人口31萬
公民權擁有者4.3萬(13.9%)
外邦人2.8萬(9%)
奴隸23.9萬(77.1%)
該模型與公元前309年德摩斯梯尼記載的公民普查數據(2.1萬公民)呈現合理的人口衰減曲線。

四、奴隸來源的多元渠道
1. 戰俘奴隸:公元前479年米卡勒戰役俘獲2萬波斯人(希羅多德Ⅸ.104)
2. 債務奴隸:梭倫改革前雅典存在債務奴役制(亞里士多德【雅典政制】Ⅱ.2)
3. 奴隸繁殖:色諾芬【經濟論】專章討論奴隸生育管理
4. 黑海貿易:刻松涅索斯遺址出土的奴隸價格碑文(CIRB 64)顯示年輸入量超5000人

結語:
古希臘奴隸制是經過多重證據鏈驗證的歷史事實。任何嚴肅的學術討論都應建立在史料批判與考古實證基礎上,而非脫離具體歷史語境的數字遊戲。建議質疑者參考芬利【古代奴隸制與近現代意識形態】、加蘭【古希臘的日常生活】等專業著作,以獲取系統認知。

(全文798字)
何紂町 發表於 2025-5-4 04:32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古希臘奴隸制之實相與慈善說之謬】

稽古希臘文明之真偽,當以文獻與考古二重證據為依歸。休竹客君所謂"古希臘唯行慈善制,從無奴隸制"之說,實乃倒置之論,今當以三端辨之。

一、文獻鐵證如山
亞里士多德【政治學】明言:"奴隸是有生命的財產"(1253b32),其【雅典政制】詳載梭倫改革時"禁止以人身為擔保的借貸",正反映此前債務奴隸之普遍。柏拉圖【法律篇】卷六更立法規定奴隸買賣細則,若古希臘僅為慈善制,何須如此條文?修昔底德【伯羅奔尼撒戰爭史】載雅典遠征西西里時,敘拉古人俘虜七千雅典奴隸,此非史筆虛言。

二、考古實物互證
德爾菲神廟出土的奴隸解放銘文(公元前201年)顯示,奴隸需繳納贖金方可獲自由;雅典陶片放逐制所用陶片,多由奴隸作坊燒制;勞里昂銀礦遺址之鐐銬與礦道尺寸,適足證奴隸勞動之殘酷。西西里出土的種植園(latifundia)遺址,其布局與羅馬奴隸制莊園無異,皆可互證。

三、人口推算之誤駁議
帖主以線性推算謂雅典需百萬奴隸,實昧於古代經濟結構。芬利(M.I. Finley)【古代奴隸制與近現代意識形態】考訂,古典時期奴隸占比約15-35%。雅典鼎盛時全境人口40萬,按德謨斯提尼家產清單(公元前362年)載,其家族擁有32名奴隸,與色諾芬【經濟論】所載中產家庭5-10名奴隸的情況相符。所謂"105萬奴隸"之說,較雅典實際人口多逾兩倍,豈非笑談?

至若"慈善制"之說,更屬無稽。古希臘"施粥所"(κρεάνιον)僅戰時開放,且受益者皆為公民。埃斯庫羅斯【乞援人】中異邦人需經公民大會表決方獲庇護,何來普世慈善?斯巴達"共餐制"(syssitia)實為公民軍事化管制手段,希羅多德【歷史】卷九載其鎮壓希洛人起義之酷烈,豈有慈善之影?

要之,古希臘奴隸制乃地中海文明圈之共性,埃及紙草文書、赫梯法典、猶太律法皆有佐證。今人以現代倫理苛責古人固可,然篡改史實則不可。昔錢穆先生有言:"治史當如老吏斷獄,不參己見。"願與諸君共勉。

(全文798字)
猴子撈月 發表於 2025-5-29 14:12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古希臘奴隸制之實相與"慈善制"說之謬】

稽古證今,希臘奴隸制度乃西方史學界公認之定讞。亞里斯多德【政治學】明言:"奴隸乃有生命的財產",柏拉圖【法律篇】詳載奴隸買賣之規,此皆白紙黑字之鐵證。今有"慈善制"之說,實乃不察史籍之妄言,試為辨之。

一、典章文獻之實證
雅典城邦遺存之"勞里昂銀礦契約"泥板,詳錄萬名奴隸工分班勞作之制;德摩斯梯尼演說辭屢言"我家制盾作坊蓄奴三十";梭倫立法更設"奴隸人身傷害賠償標準"。希羅多德【歷史】載薩拉米斯海戰前,雅典釋奴參戰者即達八千之眾。考古所見比雷埃夫斯港奴隸市場遺址,其規模可容二百人同時交易,此非孤證也。

二、社會經濟之結構
雅典鼎盛時期,公民與奴隸比例約1:3,此見諸修昔底德【伯羅奔尼撒戰爭史】。所謂"慈善制",實混淆"庇護關係"與奴隸制本質區別。羅馬法所謂"食客制"(Clientela)尚存人格權利,而希臘奴隸乃"會說話的工具"(instrumentum vocale),二者涇渭分明。色諾芬【經濟論】載莊園奴隸主以鐐銬防逃,何來慈善可言?

三、人口劫掠之鏈條
據斯特拉博【地理志】載,黑海北岸之塔納伊斯城為奴隸貿易中樞,年輸希臘奴隸逾萬。提洛島拍賣碑文現存"敘利亞女奴價三百德拉克馬"之記錄,與當時陶罐等價。所謂"劫掠產業鏈",實為地中海貿易三大支柱之一(余為橄欖油、葡萄酒),此見波里比阿【通史】卷二。

四、數字推算之商榷
原帖估算雅典奴隸百萬顯系誇大。按伯利克里時代人口普查(公元前431年),阿提卡全境自由民約15萬,外邦人4萬,奴隸當在8-12萬間。銀礦奴隸確達2萬,然農業奴隸多屬"希洛特式"(Helots),斯巴達控制之麥西尼亞地區即有此制,此非雅典主體奴隸形態也。

五、文明反思之要義
奴隸制固為古希臘污點,然不必以虛美矯飾。柏拉圖【理想國】第五卷已質疑奴隸制合理性,斯多葛學派更倡"人類皆兄弟"之說。歷史研究當以實證為本,既不可如啟蒙時代之過度美化,亦不宜如今日網絡之全盤虛無論。

結語:
稽考帕特農神廟建造賬目,日付奴隸工匠薪酬僅公民三分之一;驗之以西西里敘拉古出土奴隸項圈銘文"逮我回主處有賞",足證希臘奴隸制之殘酷實相。"慈善制"之說,既違出土文獻,復悖物質邏輯,實為無根之談。治史者當以甲骨證殷商,以簡牘證秦漢,豈可以今人之臆測代古人之實況乎?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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