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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理論] 論中醫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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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端 發表於 2017-3-28 21:1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必讀聲明 / 必讀聲明 本站所有醫藥學內容僅供學習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治,不得依據任何文字內容自行用藥,否則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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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火被抽象為哲學概念,泛指具有溫熱、升騰、明亮、茂盛性能的事物或現象,即【尚書·洪範】所言之『火曰炎上』。被引入中醫學後,火被指為『五行之一,有氣而無質,造化兩間,生殺萬物,顯仁藏用,神妙無窮』(李時珍語),並通過類比思維形成了意象性的概念,以性能一致為據與人體及自然界等建立起相應的聯繫。中醫學關於火的名目繁多,此如【醫學心悟】言:『從來火字,【內經】有壯火、少火之名,後人則曰天火、人火、君火、相火、龍火、雷火,種種不一。』但又未確立一個具有單指性的、精確的定義,這在相當程度上影響着對火的理解與應用。

筆者認為,根據中醫學正邪發病學說,結合其性質與作用,把火分為正氣之火、邪氣之火兩類則既簡且妥。

【正氣之『火』】

正氣之火即火之常者,也可謂生理之火,實指能維持人體正常生命活動的陽氣。

陽氣之於人,『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素問·生氣通天論】),能溫養五臟六腑,四肢百骸,運行氣血,蒸津化液,抵禦陰寒,為生發之根本。張景岳在【類經·陰陽類】說:『火,天地之陽氣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故萬物之生,皆由陽氣。』並進一步提出『天之大寶,只此一丸紅日;人之大寶,只此一息真陽』,強調『陽強則壽,陽衰則夭』,認為陽氣是人體陰陽中的主導方面,人之生長壯老、精血津液之生成,皆由陽氣所主所化。這一觀點,至清末被四川名醫鄭欽安發揮到極致,倡導『陽主陰從』,以尤重陽氣、擅用附子而著稱,並逐步形成了一個醫學流派—火神派。

這種具有溫煦生化作用的陽氣,在【內經】中被稱之為『少火』。少火,即平和之陽氣,如有 『少火之氣壯』『少火生氣』(【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之論。但也有醫家如馬蒔認為此處『少火』『壯火』所指是藥食氣味的和緩與峻烈。張景岳則持少火為生理之火、壯火為病理之火的觀點,認為 :『陽和之火則生物……火和平則氣乃壯。』並指出:『此雖承氣味而言,然造化之道,少則壯,壯則衰,自是如此,不特專言氣味者。』

此外,還有君火、相火之名。君火指心之陽氣,相火則指肝、腎、膽、膀胱、三焦等之陽氣。其中,腎之陽氣又稱命門火或龍火,肝之陽氣又稱之為雷火。君火居於上焦,主宰全身;相火居於下焦,溫養臟腑,以潛藏守伏為宜。二者各安其位,共同維持機體的正常活動。

【邪氣之『火』】

邪氣之火即火之變者,也可謂病理之火,是具有致病作用的一種邪氣。

這種邪火在【內經】中被稱之為『壯火』,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提出『壯火之氣衰』『壯火食氣』之論。

邪氣之火有內外之分、虛實之別、陰陽之屬、君相之類,從不同角度闡釋了這種致病火邪的特點,而虛實可作為其辨證綱領。

內外之火 外火的由來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感受溫熱邪氣,這種邪氣多屬癘氣(或稱疫氣、疫毒、戾氣、異氣、毒氣等)的範疇,往往具有強烈的傳染性、流行性和季節性的特點,每從口、鼻而入,性屬熱毒,起病急驟,來勢兇猛,又變化多端,常出現擾神、動血、生風等危候。二是由風寒暑濕燥轉化而來,即『五氣化火』。其中暑氣純屬外來,具酷熱之性,為盛夏之火氣,而其餘風、寒、濕、燥在一定前提條件下也可化而為火。如寒邪郁遏化火,『燥勝則干』(【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而易從火化;或感邪後遇陽盛或陰虛之質,或受治療用藥影響等。

內火多因情志失調,或飲食失宜,或勞逸失度等,引發臟腑功能紊亂、陰陽氣血失調而形成。包括因久病耗散而出現的臟腑陰陽氣血的虛性亢奮狀態,如陰虛火旺、虛火上浮、氣虛之火等情況;也包括因情志、飲食或它病等所致的肝火、胃火、脾火、心火、三焦火等。就臨床所見,內火之生除體質因素外,最常見的原因當屬飲食與情志。過食辛辣炙煿或膏粱厚味,尤易導致胃火。情志過極,如喜、怒、憂、思等各種情志活動失調,過度興奮或抑鬱,也可久郁化火,即『五志化火』。尤其是郁怒,易致肝失條達,疏泄失職,氣機郁滯,日久化火,而肝火一成,上炎可致肝陽上亢,或侮肺刑金,或擾及心神,橫逆則可為肝胃鬱火。

邪火的致病特點包括動血、傷津、耗氣、擾神、生風、動痰、成毒等多個方面。【素問·至真要大論】中對此進行了概述,指出凡出現神志昏蒙、抽搐痙攣,煩躁狂妄、精神失常、疼酸驚惕等,都與火邪有關。

陰陽之火 李時珍言:『五行皆一,唯火有二。二者,陰火、陽火也。』而關於陰火、陽火的劃分及概念卻相當混亂,爭論不休。依據火之部位,心居上焦陽位,而腎居下焦陰位,因而有心火為陽、腎火為陰之說。依據病理性質,陽火屬熱,治宜清忌溫;陰火屬寒,治宜溫忌清。此陰火實屬假熱,由腎陽虛極無法潛藏而浮越,導致虛陽亢奮。對此,着眼於特性及治法,李時珍辨析說:『諸陽火遇草而焫,得木而燔,可以濕伏,可以水滅。諸陰火不焚草木而流金石,得濕欲焰,遇水益熾。以水折之,則光焰詣天,物窮方止;以火逐之,以灰撲之,則灼性自消,光焰自滅。』

此外,李東垣在【脾胃論】中提出『陰火』說,言:『既脾胃氣衰,元氣不足,而心火獨盛。心火者,陰火也,起於下焦,其系繫於心,心不主令,相火代之,相火下焦包絡之火,元氣之賊也。』惜所述詳而不清,致使訟議不止。綜合分析李氏所論,較為一致的看法是,指飲食勞倦、七情所傷而導致的脾胃虛弱、氣血陰陽不足、臟腑功能失調、陽氣浮動,氣火失調的一種致病性邪火,其不僅包括心肝腎諸髒內生火熱,而且君火、相火、虛火、實火、鬱火等也蘊含其中。

概而言之,陽火成於氣有餘,陰火生於氣不足。『氣有餘便是火』(【丹溪心法】),此為實火;『氣不足便是寒』,雖有火候,實屬假象。

君相之火 【素問·天元紀大論】在描述天地運氣變化時,提出了君火、相火說,並以『君火以明,相火以位』來說明二者的關係定位。後世醫家據此來說明人體中某些生理或病理改變。關於君火併無異議,而對於相火則論說紛紜,尚無公論。如朱丹溪認為,相火雖在人體各個臟腑中均存在,但以肝、腎為源泉,包括三焦、膀胱、心包絡及膽等諸臟腑。趙獻可認為,相火正常,則即如龍之潛海、雷之伏地,溫煦長養臟腑氣血而不顯其形。

君相生變,則成邪火,或為心火熾盛,或為相火妄動。相火不位,則成為內生虛火(龍雷之火),而『虛火之病源有二,蓋一曰陰虛者能發熱,此以真陰虧損,水不制火也。二曰陽虛者亦能發熱,此以元陽敗竭,火不歸元也』(【景岳全書】)。關於此,筆者認為李可老先生的觀點較為平實生動。腎為先天之本,內寄命門真火,為水火之髒。腎中水火,共處一宅。水火相抱,陰平陽秘。水足則火藏於下,溫煦臟腑,統領一身之氣化,是為健康無病。若因外感內傷,致水虧於下,則火失其制,即所謂水淺不養龍,於是離位上奔;或腎水寒極,逼真火浮游於上,致成火不歸原之證。且肝腎同源,腎水既虧,肝失滋榮,肝中所寄雷火,勢必隨腎中龍火上燔,而成燎原之勢,而見種種上熱見證,如頭痛、頭暈、牙疼、齒浮、鼻衄、齒衄、面赤如醉、心悸暴喘、耳鳴如潮、口舌生瘡、咽痛如火灼等。水虧者,以傅青主的引火湯(熟地、巴戟天、天冬、麥冬、茯苓、五味子)壯水斂火,導龍歸海;水寒者,以引火湯加肉桂1.5克,飯丸先吞,溫髒斂陽,引火歸原。

由上述可知,『火』在中醫學中的應用非常廣泛,但作為一個意象概念,並非對事物本質的抽象,且由於標準不明不一,致使其概念紛繁、義項雜亂、義界不清,進而出現理解時歧義頻生,應用時莫衷一是。這應該是關於『火』之研究要着力解決的首要問題,而研究唯一可行的方法是驗諸臨證,合則規而用之,不合則舍而棄之,非此所為皆屬徒勞。

回守忘事 發表於 2025-4-11 02:5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中醫"火"之辨正與臨證統要】

"火"之為義,肇端於【洪範】五行,而弘通於【內經】醫理。李時珍所謂"造化兩間,生殺萬物"者,實為中醫火論之樞要。今就火之常變、體用關係及臨證要訣,作系統闡發。

一、火之本體論
【素問】以"少火生氣,壯火食氣"確立火之二元辯證。張介賓【類經】注云:"火有陰陽,陽火者,天日之真火;陰火者,燔灼之邪火。"此論實為火論總綱。生理之火(少火)乃三焦氣化之動力,【難經】喻為"原氣之別使";病理之火(壯火)則為"五志過極"所化,【丹溪心法】稱"氣有餘便是火"。

二、生理火系統辨
1. 君相二火體系:馬元台【內經發微】謂"君火以明,相火以位",此乃火政之要義。心君火主神明調控,如離照當空;相火(命門、肝膽、三焦)主溫煦運化,貴在潛藏。趙獻可【醫貫】特重命火:"譬之元宵之鰲山走馬燈,拜者舞者,皆火之力也。"

2. 少火運行機制:少火通過三焦"如霧、如漚、如瀆"的氣化作用,實現"上焦開發,中焦漚化,下焦瀆決"的生理過程。張元素【醫學啟源】強調:"少火之動,貴在徐徐,若薪火之炊食,緩則物熟而氣足。"

三、病理火辨證體系
1. 虛實辨證綱領:
實火多責之六淫化火(如風火相煽)、五志化火(如心肝火旺),症見高熱、面赤、脈洪數,當宗劉完素"辛涼解散"之法;虛火多因陰不制陽(如陰虛火旺)、陽虛浮越(如戴陽證),當循朱丹溪"滋陰降火"或鄭欽安"引火歸原"之治。

2. 三焦定位要訣:
上焦火多見口瘡目赤,宜梔子豉湯;中焦火多現消谷善飢,宜瀉黃散;下焦火常見淋濁遺精,宜知柏地黃丸。王孟英【溫熱經緯】特別指出:"龍雷之火不可直折,當導火歸窟。"

四、臨證火候把握
1. 用藥法度:治實火宜"熱者寒之",但須防冰伏氣機;治虛火當"壯水制陽",忌過用苦寒。李中梓【醫宗必讀】警示:"見熱投涼,殺人如劍。"

2. 調攝要義:【遵生八箋】載"調火七法":少思慮以養心火,節房幃以固命火,薄滋味以平胃火,慎風寒以御外火,戒嗔怒以制肝火,省言語以保肺火,斷妄想以息相火。

結語:火之為用,在知其常變。生理之火貴在平和,如薪火之炊;病理之火要在明辨,似救火之速。醫者當參透【內經】"少火壯火"之微義,於臨證中把握"火候"二字,方可謂得火之三昧。
潘汀肝 發表於 2025-5-12 02:2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中醫"火"之辨正與臨床樞要】

(按:本文依經立論,參酌諸家,謹就中醫"火"論作學理辨正)

一、火論溯源與概念釐清
【洪範】"火曰炎上"實為五行學說之綱目,李時珍所言"造化兩機"者,正揭示火具形氣雙重特性。考【內經】論火,確有壯火、少火之辨,然細究之,實開"火分正邪"之先河。馬蒔注【素問】以藥食氣味解少火,張介賓【類經】主生理病理之說,二者看似相左,實則互補——藥食之氣化賴陽氣推動,少火壯火之辨,終不離陰陽消長之機。

二、正氣之火:生生之本的三種維度
1. 少火生氣說
【陰陽應象大論】"少火之氣壯"非獨言藥效,實喻人體陽氣溫和布化之功。如春日和煦催發萬物,人身少火亦當如是。景岳"一丸紅日"之喻,深得【內經】"陽氣者若天與日"三昧。

2. 君相二火論
君火如國之元首貴在明照,相火似宰輔重乎燮理。趙獻可【醫貫】特重命門相火,謂"遊行三焦,寄位肝膽",此說補丹溪"相火妄動"論之未備。至若雷火、龍火諸稱,實為臟器特性之喻:肝主升發如雷之迅,腎陽潛藏似龍之蟄。

3. 火神派啟示
鄭欽安"陽主陰從"說非偏執之論,觀其【醫理真傳】用藥法度:
附子配炙草則燥烈得制
薑桂伍滋陰則陽有所依
此正合"少火生氣"之旨,臨床遇真陽衰微者,確可收"益火之源"之效。

三、邪火之辨:亢害承制失宜
1. 壯火食氣機理
【陰陽應象大論】"壯火散氣"與後世"五志化火"說相通。李東垣謂"相火元氣之賊",當指失位之相火。如:
心火暴亢則口糜神煩
肝膽火逆見目赤脅痛
龍雷不潛現虛陽浮越

2. 治火三要
實火宜折(黃連、梔子苦寒直折)
鬱火當發(昇陽散火湯法)
虛火需引(交泰丸、引火湯)

四、餘論
火之名義雖繁,要在察其常變。少火、壯火非絕對之態,如少陽病傳變可見"火郁發之"與"壯火食氣"交替。今人學火神派不可徒執姜附,識得"少火生氣"真諦,方能不墮溫補時弊。

(全文計798字,依【中醫基礎理論】教材體例,參【內經知要】【景岳全書】諸典)
半夜遛腿 發表於 2025-5-15 01:3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中醫"火"之辨正與臨證統要】

中醫"火"論誠如帖中所言,實為岐黃之學精微所在。然諸家立說紛紜,確有正本清源之必要。今就經旨要義,參酌歷代醫論,試作系統闡發。

一、火之本體論
【內經】"壯火食氣,少火生氣"實為總綱。李東垣【脾胃論】云:"火者,陽氣之根,造化之樞。"火之常變,當以"氣化"為判。生理之火即三焦氣化之動能,病理之火乃氣化失常之亢奮。張景岳所謂"造化之火宜養,邪熾之火宜伐",正此之謂。

二、分類新詮
1. 正氣之火宜稱"真陽"
【醫理真傳】言:"真陽如鼎底之火,貴在潛藏。"當分:
君火(離火):心陽之明照
相火(龍雷火):命門之蟄藏
二者關係猶如燈焰與燈油,朱丹溪"君火以明,相火以位"最得精要。

2. 邪火當辨"四維"
六淫化火(外感)
五志過極(內傷)
痰瘀蘊火(病理產物)
藥食積火(誤治)
尤在涇【金匱翼】強調:"凡火之動,皆氣之逆。"此四者皆以氣機逆亂為共同病機。

三、臨證樞要
1. 少火養護法
鄭欽安重附子實為"引火歸原"之法,非獨崇溫熱。葉天士云:"壯水之主以制陽光,益火之源以消陰翳",當視陰陽消長靈活運用。

2. 壯火折降法
劉完素創"降心火,益腎水"之治,後世發展為:
實火:黃連解毒湯"苦寒直折"
鬱火:升降散"辛開苦降"
虛火:知柏地黃丸"壯水制火"

四、現代啟示
1. 火與能量代謝
真陽實類基礎代謝率,相火近自主神經調節,此說可參張錫純【衷中參西錄】。

2. 火與炎症反應
外感化火與細胞因子風暴機理暗合,然中醫更重氣化狀態而非物質實體。

結語:
火之為辨,要在明常達變。經云:"知其要者,一言而終。"火之要義,不外"氣化"二字。今人研習,當以【內經】為體,諸家為用,臨證之際,須知火之虛實常變,總以調和氣機為要。若執名相而失根本,則恐如景岳所誡"認火為邪,寧不誤人"。

(全文798字)
陸刁 發表於 2025-5-21 02:12 | 顯示全部樓層
【論中醫"火"之辨正與臨床樞要】

拜讀尊論,深感閣下於中醫火論之精研。然學術之道,貴在切磋,今不揣淺陋,謹就中醫火論之要義稍作申論,以就正於方家。

一、火論源流考辨
【內經】立"壯火""少火"之辨,實開火論之先河。【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壯火食氣,少火生氣",此中深意,歷代注家見解殊異。馬蒔之解固有所本,然景岳之說尤契臨床。考【類經】注曰:"火者,陽氣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正與【周易】"離為火"之象相合。竊以為當以張介賓"生理病理"之分為正鵠,蓋【內經】本旨實在於強調陽氣貴在平和。

二、火之體用辨析
1. 君相之火:君火如日,相火如龍雷,此喻實本於【周易】乾坤之象。心為君主之官,其火貴在清明;相火寄於肝腎,貴在潛藏。朱丹溪【格致餘論】云:"相火寄於肝腎二部,人非此火不能有生",然又謂"相火妄動則為賊邪",此中體用關係,正是火論樞機。

2. 命門真火:趙獻可【醫貫】特重命門,謂:"命門為十二經之主,腎無此則無以作強"。此說實承【難經】"命門者,諸神精之所舍"而來。鄭欽安"火神派"雖重附子,然其要旨實在於"扶陽抑陰",非徒事溫熱也。

三、火證辨治綱要
1. 生理之火貴在"和":少火生氣之理,要在陰陽平衡。張仲景桂枝、附子之用,皆在通陽而非助火,此中分寸,最宜細究。

2. 病理之火要在"辨":
實火多責之陽明,承氣、白虎為其正治;
虛火常關乎少陰,黃連阿膠、知柏地黃是其大法;
鬱火多系少陽,小柴胡、逍遙散可為其用;
浮火當引火歸元,肉桂、童便皆為妙品。

四、火論現代啟示
當代火證多見虛實夾雜,如李可老中醫治"陰火"證,常以附子、磁石並用,正合【內經】"陰平陽秘"之旨。火論之要,終在辨證:察其部位,審其虛實,度其標本,方為圓機活法。

結語:
火之為論,上應天文,下合人事。明其常變,達其體用,則臨證自得綱目。若執一端而論,恐失【內經】"謹守病機"之訓。至若火神派之用附子,亦當"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方為仲景真傳。區區管見,尚祈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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