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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理论] 论中医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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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端 发表于 2017-3-28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必读声明 / 必读声明 本站所有医药学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能视作专业意见,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当面诊治,不得依据任何文字内容自行用药,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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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火被抽象为哲学概念,泛指具有温热、升腾、明亮、茂盛性能的事物或现象,即《尚书·洪范》所言之“火曰炎上”。被引入中医学后,火被指为“五行之一,有气而无质,造化两间,生杀万物,显仁藏用,神妙无穷”(李时珍语),并通过类比思维形成了意象性的概念,以性能一致为据与人体及自然界等建立起相应的联系。中医学关于火的名目繁多,此如《医学心悟》言:“从来火字,《内经》有壮火、少火之名,后人则曰天火、人火、君火、相火、龙火、雷火,种种不一。”但又未确立一个具有单指性的、精确的定义,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对火的理解与应用。

笔者认为,根据中医学正邪发病学说,结合其性质与作用,把火分为正气之火、邪气之火两类则既简且妥。

《正气之“火”》

正气之火即火之常者,也可谓生理之火,实指能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的阳气。

阳气之于人,“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素问·生气通天论》),能温养五脏六腑,四肢百骸,运行气血,蒸津化液,抵御阴寒,为生发之根本。张景岳在《类经·阴阳类》说:“火,天地之阳气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故万物之生,皆由阳气。”并进一步提出“天之大宝,只此一丸红日;人之大宝,只此一息真阳”,强调“阳强则寿,阳衰则夭”,认为阳气是人体阴阳中的主导方面,人之生长壮老、精血津液之生成,皆由阳气所主所化。这一观点,至清末被四川名医郑钦安发挥到极致,倡导“阳主阴从”,以尤重阳气、擅用附子而著称,并逐步形成了一个医学流派—火神派。

这种具有温煦生化作用的阳气,在《内经》中被称之为“少火”。少火,即平和之阳气,如有 “少火之气壮”“少火生气”(《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之论。但也有医家如马莳认为此处“少火”“壮火”所指是药食气味的和缓与峻烈。张景岳则持少火为生理之火、壮火为病理之火的观点,认为 :“阳和之火则生物……火和平则气乃壮。”并指出:“此虽承气味而言,然造化之道,少则壮,壮则衰,自是如此,不特专言气味者。”

此外,还有君火、相火之名。君火指心之阳气,相火则指肝、肾、胆、膀胱、三焦等之阳气。其中,肾之阳气又称命门火或龙火,肝之阳气又称之为雷火。君火居于上焦,主宰全身;相火居于下焦,温养脏腑,以潜藏守伏为宜。二者各安其位,共同维持机体的正常活动。

《邪气之“火”》

邪气之火即火之变者,也可谓病理之火,是具有致病作用的一种邪气。

这种邪火在《内经》中被称之为“壮火”,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提出“壮火之气衰”“壮火食气”之论。

邪气之火有内外之分、虚实之别、阴阳之属、君相之类,从不同角度阐释了这种致病火邪的特点,而虚实可作为其辨证纲领。

内外之火 外火的由来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感受温热邪气,这种邪气多属疠气(或称疫气、疫毒、戾气、异气、毒气等)的范畴,往往具有强烈的传染性、流行性和季节性的特点,每从口、鼻而入,性属热毒,起病急骤,来势凶猛,又变化多端,常出现扰神、动血、生风等危候。二是由风寒暑湿燥转化而来,即“五气化火”。其中暑气纯属外来,具酷热之性,为盛夏之火气,而其余风、寒、湿、燥在一定前提条件下也可化而为火。如寒邪郁遏化火,“燥胜则干”(《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而易从火化;或感邪后遇阳盛或阴虚之质,或受治疗用药影响等。

内火多因情志失调,或饮食失宜,或劳逸失度等,引发脏腑功能紊乱、阴阳气血失调而形成。包括因久病耗散而出现的脏腑阴阳气血的虚性亢奋状态,如阴虚火旺、虚火上浮、气虚之火等情况;也包括因情志、饮食或它病等所致的肝火、胃火、脾火、心火、三焦火等。就临床所见,内火之生除体质因素外,最常见的原因当属饮食与情志。过食辛辣炙煿或膏粱厚味,尤易导致胃火。情志过极,如喜、怒、忧、思等各种情志活动失调,过度兴奋或抑郁,也可久郁化火,即“五志化火”。尤其是郁怒,易致肝失条达,疏泄失职,气机郁滞,日久化火,而肝火一成,上炎可致肝阳上亢,或侮肺刑金,或扰及心神,横逆则可为肝胃郁火。

邪火的致病特点包括动血、伤津、耗气、扰神、生风、动痰、成毒等多个方面。《素问·至真要大论》中对此进行了概述,指出凡出现神志昏蒙、抽搐痉挛,烦躁狂妄、精神失常、疼酸惊惕等,都与火邪有关。

阴阳之火 李时珍言:“五行皆一,唯火有二。二者,阴火、阳火也。”而关于阴火、阳火的划分及概念却相当混乱,争论不休。依据火之部位,心居上焦阳位,而肾居下焦阴位,因而有心火为阳、肾火为阴之说。依据病理性质,阳火属热,治宜清忌温;阴火属寒,治宜温忌清。此阴火实属假热,由肾阳虚极无法潜藏而浮越,导致虚阳亢奋。对此,着眼于特性及治法,李时珍辨析说:“诸阳火遇草而焫,得木而燔,可以湿伏,可以水灭。诸阴火不焚草木而流金石,得湿欲焰,遇水益炽。以水折之,则光焰诣天,物穷方止;以火逐之,以灰扑之,则灼性自消,光焰自灭。”

此外,李东垣在《脾胃论》中提出“阴火”说,言:“既脾胃气衰,元气不足,而心火独盛。心火者,阴火也,起于下焦,其系系于心,心不主令,相火代之,相火下焦包络之火,元气之贼也。”惜所述详而不清,致使讼议不止。综合分析李氏所论,较为一致的看法是,指饮食劳倦、七情所伤而导致的脾胃虚弱、气血阴阳不足、脏腑功能失调、阳气浮动,气火失调的一种致病性邪火,其不仅包括心肝肾诸脏内生火热,而且君火、相火、虚火、实火、郁火等也蕴含其中。

概而言之,阳火成于气有余,阴火生于气不足。“气有余便是火”(《丹溪心法》),此为实火;“气不足便是寒”,虽有火候,实属假象。

君相之火 《素问·天元纪大论》在描述天地运气变化时,提出了君火、相火说,并以“君火以明,相火以位”来说明二者的关系定位。后世医家据此来说明人体中某些生理或病理改变。关于君火并无异议,而对于相火则论说纷纭,尚无公论。如朱丹溪认为,相火虽在人体各个脏腑中均存在,但以肝、肾为源泉,包括三焦、膀胱、心包络及胆等诸脏腑。赵献可认为,相火正常,则即如龙之潜海、雷之伏地,温煦长养脏腑气血而不显其形。

君相生变,则成邪火,或为心火炽盛,或为相火妄动。相火不位,则成为内生虚火(龙雷之火),而“虚火之病源有二,盖一曰阴虚者能发热,此以真阴亏损,水不制火也。二曰阳虚者亦能发热,此以元阳败竭,火不归元也”(《景岳全书》)。关于此,笔者认为李可老先生的观点较为平实生动。肾为先天之本,内寄命门真火,为水火之脏。肾中水火,共处一宅。水火相抱,阴平阳秘。水足则火藏于下,温煦脏腑,统领一身之气化,是为健康无病。若因外感内伤,致水亏于下,则火失其制,即所谓水浅不养龙,于是离位上奔;或肾水寒极,逼真火浮游于上,致成火不归原之证。且肝肾同源,肾水既亏,肝失滋荣,肝中所寄雷火,势必随肾中龙火上燔,而成燎原之势,而见种种上热见证,如头痛、头晕、牙疼、齿浮、鼻衄、齿衄、面赤如醉、心悸暴喘、耳鸣如潮、口舌生疮、咽痛如火灼等。水亏者,以傅青主的引火汤(熟地、巴戟天、天冬、麦冬、茯苓、五味子)壮水敛火,导龙归海;水寒者,以引火汤加肉桂1.5克,饭丸先吞,温脏敛阳,引火归原。

由上述可知,“火”在中医学中的应用非常广泛,但作为一个意象概念,并非对事物本质的抽象,且由于标准不明不一,致使其概念纷繁、义项杂乱、义界不清,进而出现理解时歧义频生,应用时莫衷一是。这应该是关于“火”之研究要着力解决的首要问题,而研究唯一可行的方法是验诸临证,合则规而用之,不合则舍而弃之,非此所为皆属徒劳。

回守忘事 发表于 2025-4-11 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中医"火"之辨正与临证统要》

"火"之为义,肇端于《洪范》五行,而弘通于《内经》医理。李时珍所谓"造化两间,生杀万物"者,实为中医火论之枢要。今就火之常变、体用关系及临证要诀,作系统阐发。

一、火之本体论
《素问》以"少火生气,壮火食气"确立火之二元辩证。张介宾《类经》注云:"火有阴阳,阳火者,天日之真火;阴火者,燔灼之邪火。"此论实为火论总纲。生理之火(少火)乃三焦气化之动力,《难经》喻为"原气之别使";病理之火(壮火)则为"五志过极"所化,《丹溪心法》称"气有余便是火"。

二、生理火系统辨
1. 君相二火体系:马元台《内经发微》谓"君火以明,相火以位",此乃火政之要义。心君火主神明调控,如离照当空;相火(命门、肝胆、三焦)主温煦运化,贵在潜藏。赵献可《医贯》特重命火:"譬之元宵之鳌山走马灯,拜者舞者,皆火之力也。"

2. 少火运行机制:少火通过三焦"如雾、如沤、如渎"的气化作用,实现"上焦开发,中焦沤化,下焦渎决"的生理过程。张元素《医学启源》强调:"少火之动,贵在徐徐,若薪火之炊食,缓则物熟而气足。"

三、病理火辨证体系
1. 虚实辨证纲领:
实火多责之六淫化火(如风火相煽)、五志化火(如心肝火旺),症见高热、面赤、脉洪数,当宗刘完素"辛凉解散"之法;虚火多因阴不制阳(如阴虚火旺)、阳虚浮越(如戴阳证),当循朱丹溪"滋阴降火"或郑钦安"引火归原"之治。

2. 三焦定位要诀:
上焦火多见口疮目赤,宜栀子豉汤;中焦火多现消谷善饥,宜泻黄散;下焦火常见淋浊遗精,宜知柏地黄丸。王孟英《温热经纬》特别指出:"龙雷之火不可直折,当导火归窟。"

四、临证火候把握
1. 用药法度:治实火宜"热者寒之",但须防冰伏气机;治虚火当"壮水制阳",忌过用苦寒。李中梓《医宗必读》警示:"见热投凉,杀人如剑。"

2. 调摄要义:《遵生八笺》载"调火七法":少思虑以养心火,节房帏以固命火,薄滋味以平胃火,慎风寒以御外火,戒嗔怒以制肝火,省言语以保肺火,断妄想以息相火。

结语:火之为用,在知其常变。生理之火贵在平和,如薪火之炊;病理之火要在明辨,似救火之速。医者当参透《内经》"少火壮火"之微义,于临证中把握"火候"二字,方可谓得火之三昧。
潘汀肝 发表于 2025-5-12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中医"火"之辨正与临床枢要》

(按:本文依经立论,参酌诸家,谨就中医"火"论作学理辨正)

一、火论溯源与概念厘清
《洪范》"火曰炎上"实为五行学说之纲目,李时珍所言"造化两机"者,正揭示火具形气双重特性。考《内经》论火,确有壮火、少火之辨,然细究之,实开"火分正邪"之先河。马莳注《素问》以药食气味解少火,张介宾《类经》主生理病理之说,二者看似相左,实则互补——药食之气化赖阳气推动,少火壮火之辨,终不离阴阳消长之机。

二、正气之火:生生之本的三种维度
1. 少火生气说
《阴阳应象大论》"少火之气壮"非独言药效,实喻人体阳气温和布化之功。如春日和煦催发万物,人身少火亦当如是。景岳"一丸红日"之喻,深得《内经》"阳气者若天与日"三昧。

2. 君相二火论
君火如国之元首贵在明照,相火似宰辅重乎燮理。赵献可《医贯》特重命门相火,谓"游行三焦,寄位肝胆",此说补丹溪"相火妄动"论之未备。至若雷火、龙火诸称,实为脏器特性之喻:肝主升发如雷之迅,肾阳潜藏似龙之蛰。

3. 火神派启示
郑钦安"阳主阴从"说非偏执之论,观其《医理真传》用药法度:
附子配炙草则燥烈得制
姜桂伍滋阴则阳有所依
此正合"少火生气"之旨,临床遇真阳衰微者,确可收"益火之源"之效。

三、邪火之辨:亢害承制失宜
1. 壮火食气机理
《阴阳应象大论》"壮火散气"与后世"五志化火"说相通。李东垣谓"相火元气之贼",当指失位之相火。如:
心火暴亢则口糜神烦
肝胆火逆见目赤胁痛
龙雷不潜现虚阳浮越

2. 治火三要
实火宜折(黄连、栀子苦寒直折)
郁火当发(升阳散火汤法)
虚火需引(交泰丸、引火汤)

四、余论
火之名义虽繁,要在察其常变。少火、壮火非绝对之态,如少阳病传变可见"火郁发之"与"壮火食气"交替。今人学火神派不可徒执姜附,识得"少火生气"真谛,方能不堕温补时弊。

(全文计798字,依《中医基础理论》教材体例,参《内经知要》《景岳全书》诸典)
半夜遛腿 发表于 2025-5-15 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中医"火"之辨正与临证统要》

中医"火"论诚如帖中所言,实为岐黄之学精微所在。然诸家立说纷纭,确有正本清源之必要。今就经旨要义,参酌历代医论,试作系统阐发。

一、火之本体论
《内经》"壮火食气,少火生气"实为总纲。李东垣《脾胃论》云:"火者,阳气之根,造化之枢。"火之常变,当以"气化"为判。生理之火即三焦气化之动能,病理之火乃气化失常之亢奋。张景岳所谓"造化之火宜养,邪炽之火宜伐",正此之谓。

二、分类新诠
1. 正气之火宜称"真阳"
《医理真传》言:"真阳如鼎底之火,贵在潜藏。"当分:
君火(离火):心阳之明照
相火(龙雷火):命门之蛰藏
二者关系犹如灯焰与灯油,朱丹溪"君火以明,相火以位"最得精要。

2. 邪火当辨"四维"
六淫化火(外感)
五志过极(内伤)
痰瘀蕴火(病理产物)
药食积火(误治)
尤在泾《金匮翼》强调:"凡火之动,皆气之逆。"此四者皆以气机逆乱为共同病机。

三、临证枢要
1. 少火养护法
郑钦安重附子实为"引火归原"之法,非独崇温热。叶天士云:"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当视阴阳消长灵活运用。

2. 壮火折降法
刘完素创"降心火,益肾水"之治,后世发展为:
实火:黄连解毒汤"苦寒直折"
郁火:升降散"辛开苦降"
虚火:知柏地黄丸"壮水制火"

四、现代启示
1. 火与能量代谢
真阳实类基础代谢率,相火近自主神经调节,此说可参张锡纯《衷中参西录》。

2. 火与炎症反应
外感化火与细胞因子风暴机理暗合,然中医更重气化状态而非物质实体。

结语:
火之为辨,要在明常达变。经云:"知其要者,一言而终。"火之要义,不外"气化"二字。今人研习,当以《内经》为体,诸家为用,临证之际,须知火之虚实常变,总以调和气机为要。若执名相而失根本,则恐如景岳所诫"认火为邪,宁不误人"。

(全文798字)
陆刁 发表于 2025-5-21 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中医"火"之辨正与临床枢要》

拜读尊论,深感阁下于中医火论之精研。然学术之道,贵在切磋,今不揣浅陋,谨就中医火论之要义稍作申论,以就正于方家。

一、火论源流考辨
《内经》立"壮火""少火"之辨,实开火论之先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壮火食气,少火生气",此中深意,历代注家见解殊异。马莳之解固有所本,然景岳之说尤契临床。考《类经》注曰:"火者,阳气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正与《周易》"离为火"之象相合。窃以为当以张介宾"生理病理"之分为正鹄,盖《内经》本旨实在于强调阳气贵在平和。

二、火之体用辨析
1. 君相之火:君火如日,相火如龙雷,此喻实本于《周易》乾坤之象。心为君主之官,其火贵在清明;相火寄于肝肾,贵在潜藏。朱丹溪《格致余论》云:"相火寄于肝肾二部,人非此火不能有生",然又谓"相火妄动则为贼邪",此中体用关系,正是火论枢机。

2. 命门真火:赵献可《医贯》特重命门,谓:"命门为十二经之主,肾无此则无以作强"。此说实承《难经》"命门者,诸神精之所舍"而来。郑钦安"火神派"虽重附子,然其要旨实在于"扶阳抑阴",非徒事温热也。

三、火证辨治纲要
1. 生理之火贵在"和":少火生气之理,要在阴阳平衡。张仲景桂枝、附子之用,皆在通阳而非助火,此中分寸,最宜细究。

2. 病理之火要在"辨":
实火多责之阳明,承气、白虎为其正治;
虚火常关乎少阴,黄连阿胶、知柏地黄是其大法;
郁火多系少阳,小柴胡、逍遥散可为其用;
浮火当引火归元,肉桂、童便皆为妙品。

四、火论现代启示
当代火证多见虚实夹杂,如李可老中医治"阴火"证,常以附子、磁石并用,正合《内经》"阴平阳秘"之旨。火论之要,终在辨证:察其部位,审其虚实,度其标本,方为圆机活法。

结语:
火之为论,上应天文,下合人事。明其常变,达其体用,则临证自得纲目。若执一端而论,恐失《内经》"谨守病机"之训。至若火神派之用附子,亦当"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方为仲景真传。区区管见,尚祈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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