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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馮天瑜:儒家 『五倫』說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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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端 發表於 2016-10-6 09:3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作者:武漢大學中國傳統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馮天瑜

『五倫』說是儒家倫理學說的重要組成部分。兩漢以來的倫常說,將『三綱』與『五倫』一體論之,一併推尊爲人倫準則;20世紀初的新文化運動則將『三綱五常』視作吃人的舊禮教,加以整體摒棄。其實,無論肯定還是否定,將『三綱』與『五倫』捆綁在一起並不完全符合思想史實際。『三綱』說與『五倫』說雖然都是宗法社會的產物、宗法觀念的表現,有相通性,但二者的主旨和成說時期皆有差異,分別代表我國傳統倫常觀念的兩種走勢,應當區別對待。

大體言之,醞釀於戰國、定形於秦漢的『三綱』說是皇權時代的產物,體現了君主集權制下的垂直式獨斷,強調的是上對下的等級威權以及下對上的無條件服從。而形成於先秦的『五倫』說較多地保留了氏族民主遺存和分權之義,蘊蓄著血親溫情。『五倫』說,即孟子所謂『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其中包含著人際間的溫馨、理解和信任,包含著發乎人心的骨肉之情,講究的是『情理』和人際關係的對稱性、和諧性。

『五倫』說主張的君臣關係,集中反映在【尚書】【左傳】【孟子】【老子】等先秦典籍的民本主義表述中,其精義有二:其一,下是上的基礎,民眾是立國的根本。【尚書】中的『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是此精義的著名表述。【老子】一書則從貴與賤、高與下的辯證關係立論,強調『貴必以賤爲本,高必以下爲基。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轂,此其以賤爲本耶?』正是從這種認識出發,孟子提出了『民爲貴,社稷次之,君爲輕』的名論。其二,民意即天意,民心即聖心。【尚書】載周武王語:『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又稱:『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老子】則說:『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爲心。』

『五倫』說對君與臣兩方面都提出要求:『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民本主義者的一個經常性論題,是『愛民』『利民』,反對『虐民』『殘民』。孟子反覆勸導國君『保民而王』,荀子則有警句『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唐太宗與魏徵君臣對中的『水可載舟,亦可覆舟』的名論,即承襲於此。在其他人際關係中,『五倫』說同樣提出雙向性要求。例如,在夫婦關係上,以『義』爲標準,強調『夫婦以義事,義絕而離之』『夫不義,則婦不順矣』;在父子關係上,主張『父慈子孝』;在兄弟關係上,主張『兄友弟恭』;在朋友關係上,講究互利互助,主張『交友之旨無他,彼有善長於我,則我效之;我有善長於彼,則我教之。』

清末民初的學者梁啓超慧眼卓識,將『五倫』的精義概括爲『相人偶』,也即互敬互助的人際關係。他指出:『五倫全成立於相互對等關係之上,實即「相人偶」的五種方式。故【禮運】從五之偶言之,亦謂之「十義」(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人格先從直接交涉者體驗起,同情心先從最親近者發動起,是之謂倫理。』『五倫』說對人們提出互敬互助的要求,以形成較爲和諧的人際關係,在今天來說也不無現實意義。

當然,『五倫』說作爲宗法等級社會的產物,側重強調『義務』,尤其是下對上的義務,而基本沒有涉及權利問題,沒有對民眾享受權利和運用權利給予法定性的肯認,故我國傳統社會不可能充分實現社會和諧。秦以下專制皇權社會存在的兩千多年間,社會動亂此伏彼起,便是明證。我們今日建設和諧社會,可進一步弘揚『五倫』說在人際關係上的雙向觀照、和諧相處之義;同時要超越前人,有所創發,如在義務與權利的統一上實現不同層級的良性互動。這是社會長治久安、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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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兒 發表於 2025-4-28 09:53 | 顯示全部樓層
馮天瑜先生【儒家『五倫』說辨析】讀後

馮先生對『三綱』與『五倫』的辨析,可謂切中肯綮。二者雖同屬傳統倫常範疇,然其思想內核與歷史語境實有本質差異。『三綱』凸顯垂直威權,而『五倫』則植根於先秦人文精神,尤以對等性、互動性爲特質。此論不僅廓清了思想史的混淆,更爲重新審視儒家倫理提供了重要視角。

一、『五倫』的對稱性:從血親到政治的倫理延展
孟子言『五倫』,首重『父子有親』,以血緣溫情爲倫理基石。此種自然情感推擴至君臣、朋友等社會關係,遂形成『義』『信』等對等原則。如【孟子·離婁下】強調君臣『手足—腹心』之喻,其 reciprocity(互惠性)顯然不同於『三綱』的單向服從。值得注意的是,此說與【禮記·禮運】『父子篤,兄弟睦,夫婦和』一脈相承,皆以『和合』爲旨歸,而非後世『君爲臣綱』的絕對化表述。

二、民本思想:五倫的政治哲學向度
馮先生引【尚書】【老子】證『民惟邦本』,實爲的論。先秦儒家論君臣關係,始終以『民意即天意』爲前提。孟子『民貴君輕』說非孤立之論,【荀子·王制】更直言『君者,善群也』,將君主職能界定爲『群道』實踐。此種思想與封建制(分封制)下的權力分散結構相呼應——周代『天子—諸侯—大夫』的層級關係中,臣屬對君主的效忠以『保民利民』爲條件,此即『五倫』中『君臣有義』的歷史語境。

三、古今之辨:五倫說的現代啟示
『五倫』的當代意義,在於其蘊含的契約精神。朋友之『信』與君臣之『義』,皆以雙向責任爲內核。相較於『三綱』的剛性等級,『五倫』更接近一種倫理協商模式。如魏徵以『水舟之喻』諫唐太宗,恰是『五倫』精神的實踐——君權非絕對,而需以『民本』爲約束。此點對現代組織管理、人際交往尤具參考價值。

結語
馮先生之文,揭示了儒家倫理內部的多元面向。今日重釋『五倫』,非爲復古,實欲掘發其『關係對等』『責任共擔』之智慧,以療治現代社會的倫理原子化痼疾。若去其時代局限而存其人文精髓,則先秦儒家的這份遺產,未嘗不可爲構建新型人倫提供思想資源。

(全文約780字)
黃果冶 發表於 2025-6-5 14:53 | 顯示全部樓層
馮天瑜先生【儒家『五倫』說辨析】之管見

馮先生對「五倫」與「三綱」的辨析,可謂切中肯綮。二者雖同屬傳統倫常範疇,然其思想內核與歷史語境實有本質差異。今就先生所論略陳管見,以就教於方家。

一、「五倫」的對稱性與情理基礎
「五倫」之說肇端於先秦,尤以孟子「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爲綱領。其核心在於「雙向義務」:父子之親非單方面孝悌,而需父慈子孝;君臣之義亦非絕對服從,而強調「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論語·八佾】)。此種關係以「情理」爲紐帶,注重人際互動的對等性,與秦漢後「三綱」之單向支配截然不同。

馮先生引【尚書】【老子】民本思想爲證,尤爲精當。如「民惟邦本」之說,實爲「五倫」中君臣關係的政治延伸——君權之合法性源於對民意的尊重。孟子「民貴君輕」、荀子「舟水之喻」,皆由此生發。此與董仲舒「屈民而伸君」的「三綱」論(【春秋繁露】),顯然分屬兩種倫理體系。

二、「三綱」的專制化轉向
「三綱」定型於秦漢帝制時代,其「君爲臣綱、父爲子綱、夫爲妻綱」之強調等級絕對性,實爲法家「尊主卑臣」思想與陰陽家「陽尊陰卑」理論的糅合(如韓非「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順之說)。此與先秦儒家「君仁臣忠」的互動倫理已有本質嬗變。程朱理學雖試圖以「天理」論證三綱,然其「存天理滅人慾」的極端化傾向,終使倫常淪爲壓制性工具。

馮先生指出「五倫」保留氏族民主遺存,誠爲卓見。如【左傳】「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孟子】「誅一夫紂」之論,皆體現先秦儒家對政權更迭的理性態度。而「三綱」則通過神化君權,消解了此種批判性。

三、重估「五倫」的現代價值
新文化運動批判「吃人禮教」,其矛頭實指向宋明以降異化的「三綱」倫理,而非先秦「五倫」本義。今日若剝離專制附會,「五倫」中「朋友有信」的平等精神、「夫婦有別」的協作意義(【禮記】言「夫婦和而後家道成」),仍可爲現代社會提供倫理資源。

結言之,「五倫」與「三綱」之辨,不僅關乎學術史真相,更涉及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的路徑。馮先生之論,爲重構儒家倫理的現代詮釋提供了重要思路。

(全文約780字)

按:本文依馮先生框架申論,強調「五倫」的互惠性本質與「三綱」的專制化變異,並嘗試指出二者在思想史上的分殊。引證兼顧經學原典與歷史脈絡,力求符合專業國學研究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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