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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典故] 多行不义必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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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竹客 發表於 2016-9-22 09: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多行不义必自毙〗相关人物

共叔段(前754年 ―?),姬姓,名段(一说名叔段),春秋时期郑国人,郑武公少子,郑庄公同母弟,母武姜。

〖多行不义必自毙〗涵义

不义的事情干多了,必然会自取灭亡。

〖多行不义必自毙〗出处

〖左传·隐公元年〗:“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多行不义必自毙〗辨析

〖多行不义必自毙〗读音:duō xíng bù yì bì zì bì

〖多行不义必自毙〗近义词:作茧自缚、作法自毙、自食其果

〖多行不义必自毙〗用法:复句式;作宾语、分句;用于坏人

〖多行不义必自毙〗造句

1、“多行不义必自毙”,作恶多端的人必然没有好下场。

2、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经地义,不容置疑。

3、奉劝你们一句,多行不义必自毙,如果现在撤兵我可以不追究。

4、念你还算好汉,我可以不杀你,多行不义必自毙,你也好自为之!

5、哼,多行不义必自毙,还能是怎么回事?当然是报应呗!我看呐,一定是那孙子恶事做多了,受了圣罚!

6、多行不义必自毙,因为罪恶累累,1951年11月20日,作恶多端的柳森严被枪决。

7、多行不义必自毙,我早就知道这帮恶贼总有自食苦果的一天。

8、这使得共叔段得陇望蜀,贪心无厌,终于一步接一步地陷入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绝境。

9、等待共叔段欲夺君位时,庄公将其一举擒拿,最后还扣上一个“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帽子。

10、多行不义必自毙,那些为非作歹的人最终是没有好结果的。

〖多行不义必自毙〗成语典故:

春秋时期,郑国君王郑武公有两个儿子,一个称“庄公”,一个称“共叔段”。

郑武公死后,由他的大儿子郑庄公继位。可是庄公的弟弟共叔段在偏爱他的母亲姜氏的支持下,竭力扩充自己的封地,积极进行夺取王位的准备工作。

郑庄公的大臣祭仲知道后,力劝庄公,说:“君王要及早安排啊,共叔段的势力已经很强了,再这样下去,您的王位会被他篡取的!”,庄公听了,却道:“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意指:一个人若不仁义的事情做多了,必定会自取灭亡,你就等着吧!,果真,共叔段的势力在不断扩大,将郑国的西、北部边境招于自己门下,直至廪延。同时,他在不停地修筑城池、屯田积兵,并让其母亲姜氏里应外合,攻下郑都。

庄公早有防备,趁共叔段进军郑都时,出奇兵攻其窝穴。长久受共叔段压迫的农民们也参与战斗,使共叔段兵败,逃亡他处,而庄公出军追杀,最后使共叔段走投无路,被逼自杀。

 
李凤山 發表於 2025-7-28 13:08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多行不义必自毙"的经义与史鉴》

"多行不义必自毙"一语,出自《左传·隐公元年》,乃郑庄公应对权臣祭仲谏言时所作论断。此八字真言,实为春秋笔法之精髓,既含道德审判之深意,亦具历史辩证之智慧。

考其本义,"不义"当解为违悖周礼之行。《礼记·中庸》云:"义者,宜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谓:"义之本训为礼容各得其宜。"共叔段"缮甲兵,具卒乘"(《左传》语),僭越封疆,觊觎神器,此所谓"不义"之实。郑庄公以"待之"为策,非纵恶也,乃深谙"恶积而不可掩"(《周易·系辞下》)之理。此中可见三代"天命靡常,惟德是辅"(《尚书·多方》)的政治哲学。

史载共叔段之败,实具三重警示:其一,武姜偏宠幼子,乱嫡庶之序,违背《周礼》"立嫡以长"之制;其二,共叔段恃宠而骄,终致"京叛大叔段"(《左传》语),印证《孟子》"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之理;其三,庄公"克段于鄢"后,犹作"黄泉相见"之誓,显示春秋时期"孝悌"伦理与政治权谋的复杂交织。

此语在经学传承中,汉儒郑玄解为"天道福善祸淫",宋儒朱熹则引申为"理势之必然"。清儒王夫之《读通鉴论》更以"势极而反"释之,赋予其历史辩证法的深度。观历代注疏,可见此语已从具体史事升华为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箴言。

今人运用此语,当注意三重维度:就个人修养言,当以《论语》"见义不为无勇也"为戒;就社会治理论,可参《韩非子》"刑过不避大臣"之说;至若国际关系,则《司马法》"杀人安人,攻其国爱其民"之训犹在耳。然需警醒者,不可轻以"不义"判人,当如孔子作《春秋》"笔则笔,削则削"的审慎态度。

昔太史公言"究天人之际","多行不义必自毙"之训,正是天人关系的生动注脚。读史者当于此等处着眼,方不负古人垂诫之深意。
胡吞 發表於 2025-8-1 11:0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多行不义必自毙"的经义与史鉴》

"多行不义必自毙"一语,出自《左传·隐公元年》,乃郑庄公应对权臣祭仲谏言时所作论断。此八字真言,实为春秋笔法之精髓,既含道德评判,又具历史预见,更暗藏政治智慧。

考其字义,"不义"当解为违悖周礼之行。《礼记·中庸》云:"义者,宜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谓:"义之本训为礼容各得其宜。"共叔段"缮甲兵,具卒乘"(《左传》语),僭越封疆,觊觎君位,正犯"不义"之罪。而"必自毙"三字,尤见圣贤垂训之深意。《周易·系辞下》有"恶不积不足以灭身"之说,与庄公之言互为表里,揭示出"积恶召祸"的天道循环。

细究郑庄公之应对策略,实为典型的"欲擒故纵"之术。其表面隐忍,实则在等共叔段"自毙"——即等待其恶行积累至临界点。这种政治智慧,与《老子》"将欲歙之,必固张之"的辩证思想相通。庄公深谙"恶贯满盈"之理,故能后发制人,终在鄢陵之战中一举克段。司马迁《史记·郑世家》评此事曰:"庄公寤生,故恶其母而爱段,段不义,庄公弗禁。"此中微言大义,正在于揭示"不纵不成诛"的政治逻辑。

此典故对后世影响深远。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云:"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其"待其自毙"的论辩策略,正与庄公之言遥相呼应。而苏轼《教战守策》更直言:"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皆可见"多行不义必自毙"作为政治箴言的永恒价值。

今人用此成语,当知其不仅适用于个人道德领域,更是治国安邦的重要警示。观历代衰亡,多因统治者"多行不义"所致。故《大学》强调"絜矩之道",孟子主张"仁政",皆为防止"自毙"结局的圣贤之教。此八字真言,实为悬挂在权力之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警醒世人:任何违背道义的行为,终将招致自我毁灭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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