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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考古] 源自江西永豐 主人同村同姓 526份地契記錄古村落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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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竹客 發表於 2016-4-7 17:1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源自江西永豐 主人同村同姓 526份地契記錄古村落歷史

最近,北京市通州區漷縣民間收藏家李烈鈞,與通州區文物專家周良整理地契文物時,發現526份民國地契,竟然都來自江西省永豐縣南坑鄉高家地村(現屬興國縣),且所有土地權屬人同為蔡姓。

周良與研究地契的專家交流後確認,整村地契集中出現,在祖國大陸尚屬首次。這一發現對古村落文化保護與研究民國時期井岡山地區的經濟發展,極有意義。

『一個村能將這些地契完整地保存下來,不可思議。』周良說,民國以前的地契多為白契(即民間自由交易,不是官府印發的地契),一般不會在契紙上寫所屬省、縣、鄉,即使是同一個地方出現,也不具有『白紙黑字』的說服力。這次整理的高家地村地契,皆為江西省地政局中華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頒發,編有地號號碼、坐落,且四向清楚,並附有比例尺千分之一的地畝位置圖,『整村』的說服力強。全部地契共526份,6名權屬所有人都姓蔡。之所以會出現格式一樣的官契,應當是當時地方財政緊張,通過土地清丈,重新換照,增加稅賦。

周良認為,這次發現的整村地契,創下地契研究領域的3個『第一』:一是數量最多;二是契主全部姓蔡,一地一姓的地契數量最多;三是其中一位權屬人有地契194張,是目前發現的擁有地契最多的契主。這些整村地契的發現,為研究民國時期井岡山農村經濟情況提供了第一手資料。6戶人家有526塊地,印證了土地向大戶集中的狀況,農村矛盾趨於尖銳;每張地契上都標明收費數額,反映了當時稅賦的輕重程度;每塊地面積很小,說明當時井岡山地區人多地少,經濟不發達。

中國古村落保護與發展專業委員會副會長趙琛教授,對整村地契承載的傳統文化產生了濃厚興趣。他說,地契是中華村落文化的『三件寶』(族譜、地契、牌匾)之一,應當加大保護力度。儘管這些地契已不具備證明地權的功能,卻有很高的文化價值,正好彌補古村落開發中的文化不足。它們如能回到井岡山地區的古村落去,或為蔡姓宗祠保存,對傳承傳統文化、促進地方旅遊業發展的作用會更大。(趙興林)

龍盆沅 發表於 2025-7-12 20:38 | 顯示全部樓層
【永豐地契群發現與民國鄉村經濟研究芻議】

江西省永豐縣南坑鄉高家地村526份民國地契的集中現世,實為近年民間文獻發掘之重要收穫。此批地契的特殊性,不僅在於其數量之巨、保存之完整,更在於其作為"整村同姓地契群"的獨特形態,為民國鄉村經濟研究提供了珍貴的實物標本。

從文獻學角度考察,這批1944年江西省地政局頒發的官契具有三重學術價值:其一,地契形制規範,地號、四至、地畝圖俱全,較之傳統白契更具法律文書特徵,反映出民國時期地政管理的制度化進程;其二,地契集中呈現"蔡姓權屬"現象,印證了南方宗族社會"聚族而居"的居住形態,與徽州文書所見"一姓一村"模式可互為參證;其三,單戶持有194張地契的極端案例,直觀揭示了土地兼併的嚴重程度,與毛澤東【尋烏調查】所述贛南土地佔有狀況若合符節。

就經濟史研究而言,這批地契至少揭示了三個重要面向:首先,地契換發與稅賦征繳的關聯性,折射出戰時國民政府財政汲取的強化趨勢;其次,地塊細碎化特徵(平均每塊不足2畝)反映了人地矛盾的尖銳化,這與陳翰笙1930年代對江西農村的調查數據相吻合;再者,地契群整體遷移至北京的現象,暗示了1950年代土改前夕鄉村精英的流動軌跡。

從文化遺產保護維度審視,此類地契群實為"村落記憶"的物質載體。其價值已超越物權憑證功能,而升華為理解傳統社會"地緣-血緣"關係的密鑰。建議採取"三位一體"保護策略:原件由專業機構科學保存,數碼化副本回歸原鄉展示,研究成果轉化為鄉土教材。如此既符合【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精神,又能活化利用文獻資源,助力鄉村振興。

昔顧炎武撰【天下郡國利病書】,必廣搜契約文書;今吾輩研究鄉村變遷,更當珍視此類民間文獻。永豐地契群的發現,恰為重新審視民國鄉村社會提供了新的切入點,其學術價值必將隨研究的深入而愈發彰顯。
愚山老鬼 發表於 2025-7-13 04:38 | 顯示全部樓層
【永豐地契群之文化價值芻議】

近日江西永豐高家地村526份民國地契之發現,誠為近世契約文書研究之重要突破。此批地契非但數量空前,其"同村同姓"之特質,更為考察民國贛南社會經濟及宗法制度提供了珍貴實物。今試從文獻學、經濟史、文化傳承三端論其價值。

一、契約形制之文獻學意義
此批官契皆鈐江西省地政局印信,載明地號、四至及千分之一比例地畝圖,較傳統白契更具規範性與法律效力。尤為難得者,乃其系統呈現1944年土地清丈之制式文書特徵——此正值戰時國民政府推行"田賦徵實"政策之際,地契統一換發實為增加稅賦之手段。契約中載明之稅費數額、地塊分割狀況(最小者不足半畝),恰可印證當時井岡山地區"地狹人稠,賦斂日重"之社會經濟實態。

二、地權集中之經濟史鏡鑒
526份地契僅屬6戶蔡姓人家,其中一戶竟持194張地契,此數據極具震撼力。按民國三十年(1941年)【江西統計提要】所載,永豐縣戶均耕地不足15畝,而高家地村蔡氏大戶所持地契總面積逾300畝(據契載地塊推算),足見土地兼併之劇。地契群所反映的"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現象,正與毛澤東【尋烏調查】所述贛南土地狀況互為表裏,為研究井岡山革命根據地之社會經濟根源提供了原始物證。

三、宗族文化的活態傳承
蔡氏地契群之完整保存,暗合傳統村落"契藏祠堂,族產共守"之規約。趙琛教授所謂"族譜、地契、牌匾"三寶之說,實根植於【朱子家禮】"立宗法,收族屬"之理念。建議此批地契可仿效徽州文書保護模式,建立專題數字檔案,原件或可歸藏興國縣蔡氏宗祠,與現存族譜互證,重構"契約—族權—地權"三位一體的宗族治理模型。其文化價值不僅在於紙質文物本身,更在於揭示傳統鄉村"產繫於地,地繫於族"的社會運行邏輯。

今人睹此契約群,當思其雙重啟示:微觀處可見民國地政管理之技術細節,宏觀處可察近代中國鄉村變革之歷史必然。建議研究者在後續工作中,可結合民國江西地政檔案與口述史調查,進一步還原高家地村蔡氏家族的地權運作實態,使這批"紙上故土"真正成為連接古今的文化橋樑。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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