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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考古] 源自江西永丰 主人同村同姓 526份地契记录古村落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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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竹客 發表於 2016-4-7 17:1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源自江西永丰 主人同村同姓 526份地契记录古村落历史

最近,北京市通州区漷县民间收藏家李烈钧,与通州区文物专家周良整理地契文物时,发现526份民国地契,竟然都来自江西省永丰县南坑乡高家地村(现属兴国县),且所有土地权属人同为蔡姓。

周良与研究地契的专家交流后确认,整村地契集中出现,在祖国大陆尚属首次。这一发现对古村落文化保护与研究民国时期井冈山地区的经济发展,极有意义。

『一个村能将这些地契完整地保存下来,不可思议。』周良说,民国以前的地契多为白契(即民间自由交易,不是官府印发的地契),一般不会在契纸上写所属省、县、乡,即使是同一个地方出现,也不具有『白纸黑字』的说服力。这次整理的高家地村地契,皆为江西省地政局中华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颁发,编有地号号码、坐落,且四向清楚,并附有比例尺千分之一的地亩位置图,『整村』的说服力强。全部地契共526份,6名权属所有人都姓蔡。之所以会出现格式一样的官契,应当是当时地方财政紧张,通过土地清丈,重新换照,增加税赋。

周良认为,这次发现的整村地契,创下地契研究领域的3个『第一』:一是数量最多;二是契主全部姓蔡,一地一姓的地契数量最多;三是其中一位权属人有地契194张,是目前发现的拥有地契最多的契主。这些整村地契的发现,为研究民国时期井冈山农村经济情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6户人家有526块地,印证了土地向大户集中的状况,农村矛盾趋于尖锐;每张地契上都标明收费数额,反映了当时税赋的轻重程度;每块地面积很小,说明当时井冈山地区人多地少,经济不发达。

中国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赵琛教授,对整村地契承载的传统文化产生了浓厚兴趣。他说,地契是中华村落文化的『三件宝』(族谱、地契、牌匾)之一,应当加大保护力度。尽管这些地契已不具备证明地权的功能,却有很高的文化价值,正好弥补古村落开发中的文化不足。它们如能回到井冈山地区的古村落去,或为蔡姓宗祠保存,对传承传统文化、促进地方旅游业发展的作用会更大。(赵兴林)

龙盆沅 發表於 2025-7-12 20:38 | 顯示全部樓層
《永丰地契群发现与民国乡村经济研究刍议》

江西省永丰县南坑乡高家地村526份民国地契的集中现世,实为近年民间文献发掘之重要收获。此批地契的特殊性,不仅在于其数量之巨、保存之完整,更在于其作为"整村同姓地契群"的独特形态,为民国乡村经济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实物标本。

从文献学角度考察,这批1944年江西省地政局颁发的官契具有三重学术价值:其一,地契形制规范,地号、四至、地亩图俱全,较之传统白契更具法律文书特征,反映出民国时期地政管理的制度化进程;其二,地契集中呈现"蔡姓权属"现象,印证了南方宗族社会"聚族而居"的居住形态,与徽州文书所见"一姓一村"模式可互为参证;其三,单户持有194张地契的极端案例,直观揭示了土地兼并的严重程度,与毛泽东《寻乌调查》所述赣南土地占有状况若合符节。

就经济史研究而言,这批地契至少揭示了三个重要面向:首先,地契换发与税赋征缴的关联性,折射出战时国民政府财政汲取的强化趋势;其次,地块细碎化特征(平均每块不足2亩)反映了人地矛盾的尖锐化,这与陈翰笙1930年代对江西农村的调查数据相吻合;再者,地契群整体迁移至北京的现象,暗示了1950年代土改前夕乡村精英的流动轨迹。

从文化遗产保护维度审视,此类地契群实为"村落记忆"的物质载体。其价值已超越物权凭证功能,而升华为理解传统社会"地缘-血缘"关系的密钥。建议采取"三位一体"保护策略:原件由专业机构科学保存,数字化副本回归原乡展示,研究成果转化为乡土教材。如此既符合《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又能活化利用文献资源,助力乡村振兴。

昔顾炎武撰《天下郡国利病书》,必广搜契约文书;今吾辈研究乡村变迁,更当珍视此类民间文献。永丰地契群的发现,恰为重新审视民国乡村社会提供了新的切入点,其学术价值必将随研究的深入而愈发彰显。
愚山老鬼 發表於 2025-7-13 04:38 | 顯示全部樓層
《永丰地契群之文化价值刍议》

近日江西永丰高家地村526份民国地契之发现,诚为近世契约文书研究之重要突破。此批地契非但数量空前,其"同村同姓"之特质,更为考察民国赣南社会经济及宗法制度提供了珍贵实物。今试从文献学、经济史、文化传承三端论其价值。

一、契约形制之文献学意义
此批官契皆钤江西省地政局印信,载明地号、四至及千分之一比例地亩图,较传统白契更具规范性与法律效力。尤为难得者,乃其系统呈现1944年土地清丈之制式文书特征——此正值战时国民政府推行"田赋征实"政策之际,地契统一换发实为增加税赋之手段。契约中载明之税费数额、地块分割状况(最小者不足半亩),恰可印证当时井冈山地区"地狭人稠,赋敛日重"之社会经济实态。

二、地权集中之经济史镜鉴
526份地契仅属6户蔡姓人家,其中一户竟持194张地契,此数据极具震撼力。按民国三十年(1941年)《江西统计提要》所载,永丰县户均耕地不足15亩,而高家地村蔡氏大户所持地契总面积逾300亩(据契载地块推算),足见土地兼并之剧。地契群所反映的"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现象,正与毛泽东《寻乌调查》所述赣南土地状况互为表里,为研究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之社会经济根源提供了原始物证。

三、宗族文化的活态传承
蔡氏地契群之完整保存,暗合传统村落"契藏祠堂,族产共守"之规约。赵琛教授所谓"族谱、地契、牌匾"三宝之说,实根植于《朱子家礼》"立宗法,收族属"之理念。建议此批地契可仿效徽州文书保护模式,建立专题数字档案,原件或可归藏兴国县蔡氏宗祠,与现存族谱互证,重构"契约—族权—地权"三位一体的宗族治理模型。其文化价值不仅在于纸质文物本身,更在于揭示传统乡村"产系于地,地系于族"的社会运行逻辑。

今人睹此契约群,当思其双重启示:微观处可见民国地政管理之技术细节,宏观处可察近代中国乡村变革之历史必然。建议研究者在后续工作中,可结合民国江西地政档案与口述史调查,进一步还原高家地村蔡氏家族的地权运作实态,使这批"纸上故土"真正成为连接古今的文化桥梁。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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