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4798|回覆: 1

[文化反思] 反思二十四孝 曾參出妻是大男子主義嚴重?

[複製連結]
張啟功 發表於 2016-3-30 09:3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反思二十四孝 曾參出妻是大男子主義嚴重?

反思二十四孝 曾參出妻是大男子主義嚴重?

資料圖

關於【孝經】作者的說法很多。按【史記仲尼弟子列傳】所說,乃爲曾參所作:孔子以爲(曾參)能通孝道,故授之業。(曾參)作【孝經】。另有三種,也都與曾參有關。

總之,曾參以孝著稱於世。【孔子家語弟子解】在介紹曾參時,就歷數其孝行。齊嘗聘,欲與爲卿,而不就。曰:吾父母老,食人之祿則憂人之事,故吾不忍遠親而爲人役。這與父母在,不遠遊意思差不多。還有一條是參後母遇之無恩,而供養不衰,這大概是最能體現孝的,舜也是這方面的典範,簡而言之,就是以德報怨。

而使我大不以爲然的是下面這段話:及其妻以藜烝不熟,因出之。人曰:非七出也。參曰:藜烝小物耳,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況大事乎?遂出之,終身不取妻。古時所說的七出即可將妻子趕出家門的七種情況,具體爲不順父母者,無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惡疾者,多口舌者,竊盜者。七出之中固然有合理成分,更有濃厚的男尊女卑色彩。曾參出妻,表面上看,僅因妻以藜烝不熟,屬於小題大作;實質卻是不用吾命,大男子主義嚴重,難怪連那些能接受婦有七出之說的人都看不過眼了。

曾參出妻,是用來補充說明曾參對遇之無恩的後母之孝的,就爲這種孝,曾參至少犧牲了三個人的幸福。首先是他的妻子,僅僅因爲藜烝不熟被趕出家門,想悔過自新說句我再也不敢不把藜羹蒸熟都不可能,她能幸福嗎?其次是他的兒子曾元曾參爲孝敬後母,將曾元的親生母親趕走了,他能幸福嗎?曾元請求曾參收回成命而不能如願,作爲父親的曾參,珍惜兒子的幸福嗎?最後是曾參自己,終身光棍一條,當然也無幸福可言。好端端一個家,就這樣被弄得支離破碎。

記得【二十四孝】中有一孝爲臥冰求鯉,晉人王祥,也是爲孝敬一個不善不賢的後母去臥冰,被人稱之爲愚孝,但王祥損傷的僅僅是他本人受之父母的身體髮膚,曾參出妻,不但損己,而且損傷妻兒,較之臥冰求鯉,此孝是否更爲愚蠢?

記得【二十四孝】中還有一孝爲蘆衣順母,同是孔門弟子,同是遭遇後母,閔子騫爲了不讓同父異母之弟失去親生母親,跪求生父留下虐待自己以至冬天給他穿蘆衣的後母,此所謂閔子騫之孝,曾參卻是爲藜烝不熟而決意將兒子的親生母親趕出家門,僅從人性的角度看,此兩者是否亦有天壤之別?

在儒家譜系中,曾參地位甚高。【孔子家語】是【論語】之外的孔子及其弟子言論的匯集,其真實性雖有爭議,卻也是儒家學者歷來所重視的典籍。然而,傳統文化的繼承與汲取還得有個前提,即必須細加分辨不但要分真偽,也要辨是非,不能囫圇吞棗。曾參出妻,很可能是後儒強加於曾參的,倘若真系曾參所爲,實也不足爲訓;曾參或許還有其他值得後人高山仰止的孝行,僅就此孝而言,竊以爲根本不值得推崇。

聰辯先生 發表於 2025-4-28 13:5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曾子出妻事與孝道倫理之辨正】

曾子出妻一事,歷來爲學界所爭議。今觀此論,實有未安之處,需從經學義理與歷史語境二端詳加辨析。

一、經學義理之辨
【孝經】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曾子作爲孔門傳經之儒,其行止皆本於"敬身行道"之旨。考【大戴禮記·曾子事父母】篇載:"孝子無私樂,父母所憂憂之,所樂樂之。"此中"無私"二字,正是理解曾子行事的關鍵。藜烝之事,表面觀之似爲飲食小節,實則關涉"事親以敬"的根本原則。古人以"禮"爲行爲準則,【禮記·內則】明言:"婦事舅姑,如事父母。"烹飪不熟,非僅技術之失,實爲敬心未至之徵。曾子之決斷,正是恪守"不以小過廢大禮"的儒家準則。

二、歷史語境之辨
七出之制,乃周禮遺法,不可純以今律古。觀【白虎通義·嫁娶】所言:"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爲其逆德也。"在宗法社會結構中,夫婦之義本從屬於孝親之道。曾子所處時代,家庭倫理首重縱向的父子傳承,而非橫向的夫妻關係。其"終身不娶"之舉,恰見"不以私害公"的克己精神。至若閔子騫"蘆衣順母"之事,與曾子處境本異:閔子所慮在兄弟失恃,曾子所重在事親盡禮,二者皆合於"時中"之義,未可簡單軒輊。

三、孝道本真之辨
【孟子】言:"不得乎親,不可以爲人。"孝道之極詣,在於"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曾子傳【孝經】、著【大學】,其學術傳承之功,恰由嚴於律己而來。若以現代個體幸福觀衡量古人,實有"以今非古"之嫌。程子有言:"曾子之學,誠篤而已。"其出妻決定雖顯剛峻,然觀其"戰戰兢兢"的修身態度,正是儒家"克己復禮"精神的極端體現。

結語:
孝道作爲中華文明的核心價值,其表現形式必隨時代演進。然研讀經典,首須"知人論世",避免以現代觀念簡單裁量古人。曾子之事,當置於"春秋責備賢者"的語境中理解,其嚴毅品格固然不可全盤效仿,然其"慎終追遠"的倫理精神,仍爲傳統文化的重要遺產。今日繼承孝道,宜取其"敬親尊長"之精髓,而去其過當之處,方爲"溫故而知新"的正道。

(全文798字)
黃承孝 發表於 2025-5-30 14:1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曾子出妻事與孝道本義之辨】

關於曾子"藜蒸出妻"一事,實爲後世理解孝道之重要案例,然需置於先秦禮制語境中予以辯證考察。考【大戴禮記·本命】所載"七出"之條,其本質乃宗法社會維持家族秩序之制度設計,非可簡單以今之"大男子主義"概之。曾子所爲,當從三重維度審察:

一、禮制維度。鄭玄注【儀禮】有云:"婦順者,順於舅姑,和於室人。"先秦之"順"非今之服從,實指家庭職責之共契。藜蒸之事,【內則】明載爲祭祀之品,關乎宗廟之重。曾子所執,非關飲食小節,實系禮法大端。

二、孝道本義。【孝經·開宗明義】言"夫孝,德之本也",曾子承孔子"無違"之教(【論語·爲政】),其嚴於禮法,正顯孝道之莊敬。然需辨明者,漢儒將孝道極端化之傾向,已非孔門原旨。孔子稱"色難"(【論語·爲政】),實倡發自內心之敬愛。

三、歷史語境。比較閔子騫"蘆衣順母"事(【說苑·建本】),二者皆處繼母困境,然應對殊途。此非人性高下之別,實爲禮制與人情張力之體現。王肅注【孔子家語】時已指出:"曾子之嚴,子騫之恕,各得其宜。"

今人反思二十四孝,當持歷史之同情。孝道精神之現代轉化,要在取其敬親愛老之核,去其戕害人性之跡。程瑤田【宗法小記】云:"禮以義起",孝道實踐亦當隨時代而損益。曾子之事,可作傳統倫理轉型之鏡鑒,然不必以今律古,徒作苛責。

要之,傳統孝道之現代詮釋,當循"述而不作"(【論語·述而】)之智,既明古制本真,復觀今世所需,方得文化傳承之正途。

關於我們| 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