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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打] 散手、散打應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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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5-12-20 21: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中國的徒手對抗運動,一向有『散手』和『散打』兩個名稱。在我的記憶里,過去多半是叫散手,例如1928年10月,中央國術館舉行的第一次『國考』就叫散手,此後多年裡『國考』系統的各級比賽都叫散手。解放後,武術的對抗比賽一度被停止,相當長的時間裡稱套路演練爲『競技武術』,競技的核心是『規定套路』和所謂『難度動作』,本質上是對體操比賽的生搬硬套,又加上一點戲劇武功和舞蹈之類。上世紀80年代初,武術的徒手搏擊由試驗逐步走上正式開展,古老的散手終於重新浮出水面。但,它到底應該叫『散手』還是叫『散打』呢?當時的主管部門沒有專門研究過,所以一直以來都是兩個名字並行使用,沒有任何理論的闡釋和界定,即使在正式頒發的競賽規則和高校教材中也是如此。順手翻翻我手頭的資料,1980年5月,武漢體院成立了『散打試驗小組』,編訂了【散手競賽規則】,這大概是80年代以來的第一個規則。這個規則的1982年的修改本改稱爲【散手競賽規則】。稍晚於此,1983年9月版的全國體育系通用教材【武術】,其第十章第一節也是【散手】。此後,大多數官頒的規則都叫散手而不叫散打,1991年版和1994年版的通用教材【武術】中,用的也是『散手』。這一切給人一個的感覺:『散手』是官方認同並正在加以確定的名稱,『散打』則是別稱,是非正式的民間稱謂。

然而,當代的競技實踐中卻一直是兩個名稱混雜使用,官方主辦的重大賽事同樣如此。個人撰寫的此類圖書數量大,更是你叫散手,我叫散打,各行其是,無所區別。

這幾年,中、泰兩國徒手搏擊的『爭霸賽』舉辦了好幾次,成爲十分引人矚目的武壇盛事。我的印象里,『爭霸賽』開始時,中方自稱是『中國功夫』,後來改稱『中國散打』。對於爲什麼不用『功夫』或『散手』,而要用『散打』,武術管理中心沒有做過說明,一切都在稀里糊塗中順理成章地進行著。幾年比下來,中國散打運動員的優勢越來越明顯,泰拳似乎遠不像過去傳媒所渲染的那樣不可戰勝,大家很受鼓舞。經過媒體的宣傳和反覆播放,現在『散打』差不多已是家喻戶嘵,人人耳熟能詳,與之相比,官方的規則和教材中一貫使用的『散手』卻不免落寞下來,我擔心從今以後,『散手』一詞只能存在書本里,漸漸地會被人們淡忘掉。

時而散手,時而散打,究竟該用哪個名稱?道理何在?我以爲這不是一個小問題,這是主管部門長期忽視理論研究所造成一系列失誤中的又一個顯例。去年年底,在中央五台的『五環夜話』節目裡,我曾經高聲發出『何謂散手?何謂散打?』的提問,無非真誠希望主管部門儘快加以解決,以消除基本概念上的混亂給武術形象帶來的不良影響。因爲這種概念性的混亂和錯誤實在太多,同武術古老而儒雅的文化品位太不協調了。

我個人認爲,散手、散打應該有所區別,最好不要混雜使用。簡單說,前者應指嚴格按照規則進行的徒手對抗競技運動;後者則指無規則的、實驗性的或非正式的比試、切磋之類。我主張應當繼續使用『散手』一詞,主管部門應帶頭堅持使用,不可漫不經心,自造混亂。以我之粗淺研究,『散手』這個詞不但流傳有緒,而且蘊義較深,更符合中國傳統體育所倡導的競技精神。相比於『散手』,『散打』詞義直白淺近,意蘊不足,甚至比不上空手道、跆拳道,而且我們至今尚未找到它的出處。初步判斷,它可能是晚近才出現的詞,十之八九是民間低位文化人士的口頭語,猶如稱練拳爲『耍拳』,稱拳家爲『把勢』之類。

80年代初,我曾在【手搏初探】一文中指出,居延漢簡中殘存的『相錯畜、相散手』六字,史學前輩陳邦懷先生懷疑是漢以前武術著作【手搏】的佚文。我以爲此說基本可信,曾做了進一步的考釋。可見『散手』一詞的古老。而我懷疑漢代的『散手』是由周代『散射』一詞中引伸出來,與『散射』有著相近似的含義,本義是習射,是嚴格的『禮射』訓練後的實用性練習。唐代宮廷武士有稱爲『散手』者,是五種執法武士之一。更有趣的是傳入東鄰日本的唐代武舞,有一種稱『散手破陣樂』者,『舞分兩大節,登場後略舞,即置金牟於台上,然後徒手而舞,多蹲身屈股之勢。次復取金牟而舞,或平抬,或上揚,或下側,極見指揮軍旅之狀』。此類例證還有一些,限於篇幅,不好多舉,見我另文考述。總之,清代的家有稱打手爲散手者,其它拳派中也有。民國年間,張之江先生及其主要助手如唐豪先生等,都是具有深厚學養的學者型武術家,他們定名散手應是有所思考和依據的,只是我們的研究跟不上,主持其事者又不重視武術科研成果的及時汲取,往往胸無主見,人云亦云而已。

這些年,散手的技術水平有突飛猛進之勢,優秀選手如柳海龍等,真是武功精純,天下稱勇!整個比賽過程猶感江湖氣太重,甚至於有些粗俗,某些雅號,如『普天刀客』之類,類似舊時公案小說中的綠林人物,應該有所把握,有所選擇。還有禮儀方面也顯單薄、草率,甚至太過隨便。運動員在台上的舉止往往顯得求勝心切,浮躁不安,缺了『揖讓而升』的風度,缺了『每臨大事有靜氣』的『靜氣』。總之,我以爲一定要加強散手比賽的傳統文化感,提高文化含蘊和品位,有些需要規定下來,嚴格執行。從這點考慮,我認爲叫『散手』就比『散打』要好得多,不知主管部門以爲然否?
黃糧大夢 發表於 2025-5-29 13:3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散手與散打之名實辨正】

當代武術界"散手"與"散打"名稱混用之現象,實爲傳統武學體系現代化進程中名實不副之典型。考其源流,"散手"一詞早見於【漢書·藝文志】"兵技巧"類,其注云:"習手足,便器械,積機關,以立攻守之勝者",此實爲中華武學體系中最古老的對抗形式。民國中央國術館時期確立"散手"爲正式稱謂,實有深意存焉——"手"者,非僅肢體之謂,更含"手法""手眼身法步"整體協調之義,與【紀效新書】所載"各家拳法兼而習之"的武學傳統一脈相承。

今之"散打"稱謂,考其出現當在改革開放初期。1982年【體育詞典】首見"散打"詞條,釋爲"武術對抗形式"。此名之興,或受"拳擊""摔跤"等現代搏擊術語影響,然失卻傳統武學"以巧制勝"的精微要義。觀當代競技實踐,"散打"漸成主流稱謂,實有三弊:其一,重"打"輕"藝",將傳統武學降格爲單純擊打技術;其二,割裂與傳統武術理論的聯繫,如【手臂錄】所強調的"虛實相生"之理;其三,在國際傳播中造成概念混淆,使"Kung Fu"本具的文化內涵被簡化爲競技搏擊。

建議正名三策:其一,學術領域當恢復"散手"正稱,與【太極拳譜】"散手即散打"的古訓相合;其二,競賽體系宜採用"競技散手"規範命名,如民國時期"國術國考"之制;其三,國際傳播應統一譯爲"Sanshou"而非"Sanda",以區別於泰拳、空手道等搏擊體系。昔年孫祿堂先生編訂【拳意述真】,特重名實之辨,今日武學傳承豈可輕忽?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望主管部門重拾民國國術館重視理論之傳統,使中華武學在現代化進程中不失其本真,方不負"以武止戈"的武道真義。
cqyanxiaobo 發表於 2025-6-11 06:4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散手與散打之名實辨正】

散手與散打之辨,實爲當代武術理論建設亟待釐清之要義。二者名異而實同,然命名之變遷折射出武術現代化進程中的深層文化命題。今試從歷史沿革、文化內涵、競技實踐三端詳析之。

一、歷史源流考辨
"散手"之名,源出【漢書·藝文志】"手搏六篇"之遺緒,民國中央國術館時期已確立爲正式稱謂。觀1928年首屆國考文獻,其技術體系強調"去套路化"的實戰本質,與今日競技散打實爲同源異流。上世紀八十年代武術對抗運動復興時,武漢體院【散手競賽規則】(1980)之命名,實爲對傳統的自覺承續。值得注意的是,1983年全國體育系通用教材仍沿用"散手"章目,足見學界共識。

二、概念內涵析微
"手"者,在傳統武學體系中特指"不假器械的攻防技法",【紀效新書】所謂"拳打不知"即是此理。而"打"字偏重動作表象,如戚繼光【拳經捷要】強調"打"的實效性。二者差異在於:"散手"蘊含完整的武學體系,包含踢打摔拿諸法;"散打"則易被窄化爲擊打技術。今人但見擂台較技之形,而昧於傳統武學"體用一如"之神,此名稱混亂之根本。

三、競技實踐反思
當代賽事命名之淆亂,暴露出理論建設的滯後性。2000年後"散打"稱謂的盛行,實與商業賽事運作密切相關。然考諸國際推廣,"Sanda"(散打)已成固定譯名,此名稱的約定俗成性不可忽視。建議採取"學術用散手,競技用散打"的折中方案:在高校教材、理論著述中恢復"散手"正名,保持與傳統武學的血脈聯繫;在競技領域沿用"散打"稱謂,順應國際傳播現狀。

結語:
名不正則言不順。建議國家武術管理部門組織專項研討,在【中華武術大辭典】修訂時予以規範。可參照"太極拳/太極操"的區分經驗,通過【武術術語標準化白皮書】確立使用規範。如此方能避免傳統武學術語的進一步流失,使當代武術發展既有歷史根基,又具時代活力。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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