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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中明代于謙,確實有提出過邊市政策嗎?該政策是否導致了明朝邊疆集結強大的勁敵,並導致明朝民間資本被邊疆的勁敵收買扶植,成為明朝的掘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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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26-8-21 23: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邊市之策與明祚興衰:于謙邊市政策考辨

論文大綱

一、引言:問題之提出與立論之根基  
- 闡明研究緣起:于謙邊市政策之真偽及其與明朝滅亡之關聯  
- 確定學術立場:根植經史,以儒學綱常、陰陽五行、理氣心性為骨架  
- 界定史料範圍:【明史】【明實錄】【國榷】等正史典章

二、于謙邊市政策之史實考辨  
- 考溯源流:【周禮·司市】與漢代互市之制  
- 于謙其人與【明史】所載邊務舉措  
- 辨析『邊市政策』之確切有無:文獻稽考  
- 古今注家歧見與己見

三、邊市之設與邊患之生:從【周易】剝復之理看邊防得失  
- 土木之變後蒙古勢力之復熾  
- 邊市為『通』而非『塞』的經權之辨  
- 與『閉關絕市』政策之比較:從【春秋】盟會之道論華夷界限  
- 邊市與『理財』:析【大學】『生財有大道』之義

四、民間資本與邊地勁敵:虛實之辨  
- 明代民間資本之狀:鹽商、絲商與九邊軍費  
- 『資本』一詞的古義與今義辨  
- 邊市貿易之利與弊:從【管子】輕重之術論之  
- 所謂『掘墓人』之說:駁近世異域史觀之失

五、明朝邊疆之患的根本癥結:德政不修而邊疆弛備  
- 邊患之本:非市也,乃文武之道弛廢  
- 從【尚書·舜典】『柔遠能邇』論羈縻之要  
- 明末亂象:民變、黨爭與外患並起  
- 以【孟子】『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收束

六、總結:于謙之策的啟示與儒學之治平理想  
- 于謙邊市之策的本來面目:一時權宜,非長遠之弊  
- 明朝滅亡根源在於綱紀之頹、德政之失  
- 以【易】義收束:盛衰之道,天行有常,人主當修德以應之  
- 結論:儒學理性之歷史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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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引言:問題之提出與立論之根基

今觀世人論史,多有以邊市為明亡之由者,曰于謙之策啟邊釁,曰民間資財資敵國,曰明之滅亡乃邊疆勁敵為之掘墓。此等議論,非特不察史實,抑且未明經義。夫史者,記事之書也;經者,明理之源也。不明經而議史,猶無舟而渡江,無衡而度物,其失遠矣。

吾人當以【易】為萬物之綱紀。【周易·繫辭】云:『【易】與天地准,故能彌綸天地之道。』歷史興衰,亦天地之道中一事耳。明之興亡,必有其數存焉,非一策一政之所能盡解。邊市之設,不過整個明代邊疆治理體系中小小一環,若以此為亡國之因,則『一言喪邦』之說,何以又不見於周幽王之驪山之烽火,而必歸咎於區區互市之利乎?

儒學論政,必本於『格物致知』而後『誠意正心』,推及『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論一策之得失,當察其本末源流,辨其經緯縱橫,方不致以管窺天、以蠡測海。今以【明史】【明實錄】等正史為本,參以歷代經注,考于謙邊市政策之真相,而後論其與明朝衰亡之關係。學術之途,當如【中庸】所言:『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不輕信人言,不妄下斷語,此之謂『慎思明辨』。

二、于謙邊市政策之史實考辨

2.1 互市之制源流述略

邊市古已有之。【周禮·地官】有司市之職,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而邊疆互市,則始於漢之『關市』。史遷【史記·匈奴列傳】載:『孝景帝復與匈奴和親,通關市,給遺匈奴,遣公主,如故約。』此可見關市為和親之輔助,其意在羈縻遠人,非純粹利市。

春秋公羊傳】有『王者無外』之說,然亦有『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之辨。故聖人於華夷之際,既非絕然隔絕,亦非混同無別,其間有經有權,有張有弛。互市之制,正乃『經權』之一種體現——經者,不可廢也;權者,隨時而宜之也。

2.2 于謙邊務大略

于謙,字廷益,錢塘人。英宗正統十四年,土木之變,英宗北狩,京師震動。謙以兵部左侍郎升任尚書,力排南遷之議,擁立景帝,固守京城,最終退瓦剌之兵,社稷賴以不傾。其後瓦剌請和,英宗得歸。此段史實,【明史·于謙傳】記載甚詳。

【明史·于謙傳】載其統兵之勇、用人之明、治軍之嚴,未可一一具引。然考其職掌,主要在整飭武備、振肅綱紀,所謂『京師營制,為之一變』。自土木之變後,瓦剌屢犯邊境,謙乃整頓邊防,『自關以西,至偏頭關,增築城堡,簡練士卒』。

然細考【明史·于謙傳】及【明實錄】,並無于謙提出大規模『邊市政策』的明確記載。于謙一意整軍經武,其所上疏牘,多為兵務邊防之事,非以市易開邊為務。其傳中所言款貢之事,亦多以朝廷名義接納瓦剌之請和,而非主動倡市。

2.3 邊市之說辨析

或有說者以為,正統至景泰年間,明朝允許與瓦剌在宣府、大同等地開設馬市,即于謙所為。此等說法,竊以為未確。明朝自永樂以來,即有遼東馬市,歸遼東都司管理。土木之變後,各邊地互市時有開閉,然主持者多為邊鎮總兵、巡撫,非于謙獨持之策。于謙所主者,軍事防禦之整備,間有互市以為權宜,亦屬朝廷通議,絕非一己私見之推行。

再考【明英宗實錄】景泰年間所載,于謙論及邊事奏疏中,確有『撫剿並用』之言,但此非『邊市政策』之專稱。後世學者或據明末文獻所載『于少保嘗請開馬市』類語,漸傳為政策,然證諸正史,並無特為詳盡的邊市方案。所謂『于謙邊市政策』之名稱,實近世史學命題之構造,非明朝典章制度中的固定名目。若必稱其為『政策』,宜正其名為『景泰年間因邊備形勢而行的互市權宜之策』,而非一項系統經濟,或貿易方略。

2.4 餘論

或問:于謙雖未專主邊市,然對互市有無態度?答曰:有。【少保於公奏議】中有數次提及馬市、互市之事。其態度大抵是以軍事為本、市易為末——凡市之開閉,必視敵情強弱而變通,絕非一味開放。換言之,即使邊市有開,也是防禦體系的一部分,目的在羈縻,而非謀利。

故吾人可以斷言:于謙確有涉及邊務互市之舉,然以『邊市政策』名之,且有引導民間資本趨向邊疆之影響,則史實不足。

三、邊市之設與邊患之生:從【周易】剝復之理看邊防得失

3.1 剝極而復:土木之變後蒙古之形勢

土木之變,所謂明之大禍也。英宗被俘,京軍精銳折損大半,瓦剌乘機深入,幾至於京師。此時之蒙古,已非帖木真時代之蒙古,亦非修長城而防之的獵騎之敵。也先統一蒙古諸部,虎視中原,誠為大患。

【周易】剝卦,五陰剝一陽,象徵君位危殆、人才凋零;然復卦則一陽來復,象徵生機初現。于謙在北京保衛戰中的功績,正是『剝極而復』的典型——在京師幾乎空虛、人心動搖之際,以一己之力撐持危局,使國運得見天日。然而,復卦之後有『無妄』之戒:復者,雖回正道,然若無德以守之,則『無妄之災』仍會降臨。景泰之世,雖一時穩固了邊防,但並未深固國本。于謙整軍雖勤,朝政不變;瓦剌雖退,北方草原的軍事力量仍在,且時常窺視邊塞。邊境並未因此長保安寧

3.2 通與塞:互市之本質

欲辨互市之功罪,須先明其本質。互市,通也,商也。【周易·繫辭下】:『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此為古代聖王之制,可見市易本身並非惡事。

然華夷之間有『通』也有『塞』,不可一概而論。【春秋】之義,尊王攘夷。魯僖公四年【春秋】:『楚屈完來盟於師,盟於召陵。』此所謂『盟』,即是在軍事壓力下的一種『通』。然而『通』非無條件的,【論語·憲問】:『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孔子贊管仲『如其仁』,正是因為管仲能夠在『尊王』與『攘夷』之間掌握分寸,既保華夏文明,又不窮兵黷武。互市之『通』,亦當如此:通其物而不通其政,市其貨而不輸其義。若以互市為羈縻之權術,使其不為邊患,則可;若以互市為縱敵之資,使其坐大,則不可。

明朝正統、景泰年間,瓦剌與明朝既戰又和。邊鎮互市之設,一則可使蒙古人得到中原的布帛、鐵器、糧食等日用品,從而消解其劫掠的動機;二則可使明朝窺探蒙古虛實,掌握其部族動態;三則免於常年大軍之耗,得省饋運之費。此正是『通』的權宜之策。

然而,通而不防其弊,亦有可危者。【大學】云:『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恆足矣。』若是邊市獲利者少,而資敵者多;商賈趨利,貪官漁利,互市便失其本義,成為養虎遺患工具。明末清初學者顧炎武在【天下郡國利病書】中論及遼東馬市之弊,指出貪官奸商『私出鐵器、硫黃、硝黃,厚利資敵』,此誠邊疆防務之大患。

然而此為『用人不善』之弊,非『設市』之必然結果。若君主能選任廉吏,約束商賈,嚴格管理互市之物品種類,則互市之利遠大於弊。宋之歲幣,遼夏與宋之互市,雖間有邊釁,但終非以市易為禍根。禍根在於政事不修,將帥不得其人,軍備弛廢。若必謂『邊市導致勁敵集結』,則豈不令唐之回紇互市、宋之榷場、漢之關市,皆成賣國之舉?謾言不察如此,謬矣。

3.3 和戎之典與明之失

按照經典之說,『和戎』有正道。【左傳·襄公四年】載魏絳說晉悼公和戎有五利:『戎狄薦,貴貨易土,土可賈焉,一也;邊鄙不聳,民狎其野,穡人成功,二也;戎狄事晉,四鄰振動,諸侯威懷,三也;以德綏戎,師徒不勤,甲兵不頓,四也;鑑於后羿,而用德度,遠至邇安,五也。』五利之中,有經濟之利、軍事之利、還有政治之利。可見以互市作為安撫邊遠部族的『和戎』手段,自古有之,並非開邊生事。

但明朝之邊市,之所以未能達到『五利』之效,反有明代後期『虜患愈熾』之憂,根源在於明朝對蒙古的政策缺乏一貫性和戰略性——時而強攻,時而請和,時而閉市,時而開市。政策反覆,不若漢唐之和親互市之長期經營。且自正統以來,文武之官貪墨者多,武將冒餉,文官苛索,商賈走私,皆未能以【周官】之法制以嚴密之。樞機不明,邊政遂弛,市易難免為人所乘。

3.4 于謙之策的儒學意涵

若就于謙本人而論,他雖深諳軍事,但其思路仍是儒家式的。【明史】稱其『性固剛直,頗通經術』。在整軍經武的同時,他也主張撫恤百姓、減輕徭役,以固民心。此正合【孟子】『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之教。

于謙非不知互市之弊,然在敵強我弱的局勢下,主張以正當途徑維持邊境和平,以換取整軍經武的時間——這不是『資敵』,而是『權變』。正如【周易·繫辭下】所言:『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在實力未足、國勢未穩之時,暫時的『通』正是為了長遠的『塞』,而非『通』而不備,『通』以資敵。

四、民間資本與邊地勁敵:虛實之辨

4.1 明代民間資本之狀

『資本』一詞,今日用之極多,然考其本源,古已有之。宋元明時期,『資本』或『貲本』指商人手中的經營本金,與今日經濟學的『資本』概念不完全相同,但亦有其接近之義。如【金瓶梅】中商人經營所用之『本銀』即是。【史記·貨殖列傳】亦有『千金之家比一都之君,巨萬者乃與王者同樂』之說,可見民間巨富之能在。

明代中葉以後,商品經濟繁盛,出現了晉商、徽商等商幫。晉商之起,與邊防軍需有着密切聯繫。山西地處邊地,明初以『開中法』招募商人輸糧於邊,換取鹽引,此制使山西商人迅速積累財富。之後,乃至遼東、宣大等地,均有晉商足跡。此一史實,確實存在。

然而『民間資本被收買扶植』之說,則需細辨。『收買扶植』四字,暗示有外部勢力有意地利用資本力量干涉明朝內政,甚至將商人培養成『第五縱隊』。此說當今或有惑眾之效,然史實如何,當以正史為據。

4.2 邊市貿易與軍需貿易之異

邊市貿易,是朝廷明命允許的交易;軍需貿易,則是商人供輸官府的行為。兩者本非一事。若說『民間資本被邊疆勁敵收買』,前提是明朝的商人直接與蒙古人達成了某種政治聯盟,或者輸送重大戰略物資如鐵器、火藥、糧食給敵方。而『收買』者,必有其政治意圖——扶植明朝民間勢力,使其成為明朝『掘墓人』,此乃極其嚴重的指控。

查考正史,並未有明朝巨商世家與蒙古部族結成政治同盟、顛覆明朝的證據。明代商人固然有私自與蒙古交易者,如明末遼東的『撫賞』與走私之弊,然此為不法奸商之舉,並非有組織的『資本扶植』。萬曆年間,有所謂『東林黨』與『齊楚浙黨』之爭,但所爭多為朝政、稅監,而非邊市之利。

至於蒙古族對明朝的威脅,在隆慶年間俺答封貢之後大為緩解。然至明末,後金崛起(即偽清),女真以遼東為基地,逐漸南侵。女真與蒙古又有不同,後金之興,主要靠軍事力量與政治謀略,非靠『收買』明朝民間資本。其入關之前,雖曾通過張家口等地的商人獲取物資,但用之有限,非傾覆明朝之主力。

若論『掘墓人』,明朝真正的掘墓人,乃在李自成等流民饑民,而非『邊疆勁敵』。李自成起於驛卒,張獻忠起於邊軍,他們之所以能席捲天下,是因為明朝內政腐敗、饑荒遍地、民不聊生。若將此歸之於邊市政策,則避重就輕,失其本末。

4.3 以【管子】輕重之術論邊市

【管子·輕重】篇雖為戰國時依託管子之作,但其經濟思想極為深刻。其主張國家干預經濟、操控市場,以『輕重』之術平衡物價、富國強兵。其中亦有『天下之商賈歸齊若流水』之語,說明商業能夠吸引四方之人,但若操控不善,也會使貨財外流。

以『輕重』之術審視明代邊市:明初以九邊重鎮屯兵百萬,糧餉耗費巨大,以開中法召商納糧,這是一種『重』的舉措——用國家力量組織商人參與邊防。然而嘉靖以後,開中法漸壞,鹽引受阻,商人不再樂輸糧於邊。邊糧轉而依賴太倉銀兩,京都之銀運往邊鎮,邊鎮之商以貿易謀生,久而久之,『邊商』與『內商』分離,邊鎮經濟自成系統。

若國家能夠調度邊鎮經濟,嚴密控制出口物資,那麼互市便成為『以我之所有,易我之所無』的良性交換。如果國家失控,商賈私自出口鐵器、鹽鐵、糧草,則『輕』變為『重』——利益盡歸於私商豪賈,邊備卻日益削弱。此即【管子】所謂『利出於一孔者,其國無敵;出二孔者,其兵不詘;出三孔者,不可以舉兵;出四孔者,其國必亡』。邊市利益若由朝廷『一孔』所控,則為利;若散在眾商之手,則為弊。

故邊市的功罪,不在設市與否,而在朝廷控制力的強弱。後世論者只將『邊市』二字視作禍端,完全忽視了國家能力的變量。如此立論,無異於只看到『刀』而認為刀本身是兇手,而不問執刀者是誰、其意為何。此等史觀,顯然不客。

4.4 堪此『掘墓人』之說駁

甲申之變,明思宗自縊於煤山。清(即偽清)入主中原,非借邊市之力,乃乘李自成之亂、吳三桂之叛,以重兵入關者。從山海關之戰到入北京,前後不過數十日,此乃軍事征服,並非『資本收買』。之後清以多爾袞、范文程等為謀主,推行剃髮令、圈地等,亦非依靠明朝邊商之力。

況且,『掘墓人』一詞含有某種目的論敘事:似乎有一隻看不見的手,暗中操縱明朝民間資本,使之與邊疆勢力勾結,步步為營,最終將明朝送上絕路。這種敘事看似新穎,實則無非將近代民族國家間的『資本輸出』『代理人戰爭』觀念生搬硬套到明代。此等用現代概念解釋古代現實的做法,既不符合歷史實況,也背離了儒學『即事明理』的思維路徑。

【易】曰:『君子以作事謀始。』明朝之亡,當『謀其始』而察其終。其始在萬曆以降,君德不修,朝綱紊亂,礦監稅使虐民,天下財富聚於內帑而不用於養民。天啟年間,魏閹亂政,東林黨人橫遭摧折;崇禎即位,雖誅閹黨,然剛愎自用,不能任賢。內憂未除,外患已生。如此,即使從無于謙邊市之策,明朝也難逃覆亡之運。把亡國的賬算在于謙身上,不止是冤枉了忠臣,更是以術數之末遮蔽了興亡之本。

五 、明朝邊疆之患的根本癥結:德政不修而邊疆弛備

5.1 邊患之本:非市也,乃文武之道弛廢

邊疆患難,自古以來常存。以三代論之,舜時有三苗,商時有鬼方,周時有獫狁。孔子修【春秋】,內諸夏而外夷狄,可見華夷之辨是歷史常態,非明朝特有。而邊患何時為禍大、何時為禍小,完全取決於中原自身的治亂盛衰。

【尚書·大禹謨】曰:『德惟善政,政在養民。』君主之德,政之根本也。漢之所以能卻匈奴,在於文景之治後的府庫充盈、兵強馬壯;唐之所以能服四夷,在於貞觀之治的君臣同心、民生安定。明朝自太祖、成祖之後,經仁宣之治,尚稱盛時。然而正統之後,宦官漸擅權柄,王振專權,土木之變即是明證。景泰、天順之際,政局動盪,英宗復辟,于謙冤死。成化年間,汪直用事,西廠橫行。弘治雖稱『中興』,然孝宗早逝,武宗荒嬉,正德年間劉瑾之亂。嘉靖萬曆時,世宗崇道煉丹,神宗怠政二十餘年不上朝。明之邊備,正是在這樣的政治環境中逐漸廢弛的。

如果說明朝邊市是給敵人輸送了輜重,那麼不如說明朝的貪官和宦官已將國防經費侵蝕殆盡。邊軍缺餉,則士兵逃亡,戰鬥力下降;邊將缺餉,則虛報冒領,勾結敵商;邊民無法生存,則拋棄家園,投靠虜部。這恰與『邊市』無直接聯繫,而是政道荒廢的必然結果。

5.2 『柔遠能邇』之政的荒廢

【尚書·舜典】:『柔遠能邇,惇德允元,而難任人,蠻夷率服。』此是聖王對待四方夷狄的方法。所謂『柔遠』,並非軟弱,也非以利買和,而是以德政感化遠人,使其自然歸附。『能邇』則是親睦國內百姓。只有先『能邇』,然後才能『柔遠』。國內百姓生活困頓,君主不聞不問,所謂『柔遠』便不過是虛文。

明朝中後期,北患不已,中央應對策略常常搖擺。世宗嘉靖年間,庚戌之變中俺答兵臨北京城下,明廷慌亂,不得不允許互市。此後又因大同馬市引發紛爭,馬市旋開旋罷。此類失策,正如【孟子·離婁上】所言:『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明廷不反思自身的治邊方針,反而一味責備蒙古人反覆無常、邊民唯利是圖,此非君子之道。

若真能行【舜典】『柔遠能邇』之政,則能使邊民安居、將士效命,外敵自然畏威懷德,何憂邊市為禍?

5.3 明末亂象:德政之失,猶大廈之傾

【大學】云:『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明朝之亡,可以說是從上到下貪戾成風的結果。崇禎雖宵衣旰食,然無撥亂反正之才,所用大臣如溫體仁、周延儒等,皆平庸投機之輩。李自成之口號『闖王來了不納糧』,短短六字,便勝過千軍萬馬。農民軍從陝西蔓延至河南、湖廣、四川,明軍屢剿屢敗,是因為民已經無法生存了。

而明朝在遼東的軍事行動,屢次大敗,亦非因為後金有什麼超越時代的軍事科技,而是明軍將領貪生怕死、士兵缺餉缺糧、軍紀渙散。薩爾滸之戰,四路大軍由於軍機泄露,分進合擊變為分進被擊。松錦之戰,洪承疇困守松山,糧盡援絕,最終投降。這種潰敗不是偶然,而是經年累月的內部衰朽所導致的必然。

5.4 以『人和』論興亡

【孟子·公孫丑下】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此千古名言。若將其用於邊疆形勢,則天時者,敵我力量消長之時機也;地利者,邊塞形勝之險要也;人和者,軍民上下之同心也。明朝末年,天時並不算太不利,後金(偽清)兵力有限,即便驍勇善戰,也未必能獨自滅亡明朝;地利則在明軍手中,山海關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但『人和』全失——皇帝猜忌大臣,大臣傾軋同僚,軍官剋扣士兵,士兵騷擾百姓,百姓仇視官府。如此,則雖有天時、地利,也無濟於事。

由此可以反觀于謙所處之景泰年間。北京保衛戰之所以能成功,恰恰是因為國家雖危,但君臣還有一點『人和』之象。于謙力主堅守,景帝信任他;軍隊敢戰,百姓支持;上下戮力同心,終於擊退瓦剌。這一勝利與邊市無關,而與『人和』有關。若能長期保持這種『人和』,明朝國勢未必不能復興。可惜于謙被冤殺,忠良殞滅,『人和』之象隨之瓦解。

六、總結:于謙之策的啟示與儒學之治平理想

綜前文所考,可以得出以下幾項結論:

第一,關於『于謙邊市政策』的歷史事實。 于謙作為景泰朝的兵部尚書,確實參與了邊務管理,也涉及與瓦剌之間的互市事宜。然而,將『邊市政策』視為于謙的一項專門政策,並把它定性為導致明朝滅亡的禍源,實屬對歷史的誤讀與偏見。于謙的本意是在軍事防守的基礎上,以互市為權宜羈縻之策,絕無故意『資敵』或縱容邊患之意。

第二,關於『邊市導致蒙古強大』之說。 明朝邊市貿易的規模和開放的力度有限,遠不足以單獨支撐蒙古或後金的經濟與軍事崛起。邊市之存廢與邊患之消長之間,並無必然因果。明末邊患加劇的原因更為複雜,包括政治腐敗、財政危機、軍備廢弛、內亂頻仍等。即便沒有邊市,蒙古與後金的威脅依然存在;而就算邊市全開,也不必然導致亡國。

第三,關於『民間資本被邊疆勁敵收買扶植』的命題。 此說將現代經濟學範式下的『資本』概念生硬地移植到明代社會,忽視了明代經濟結構特殊性。明代商幫與邊貿有關,但並無確鑿證據表明他們被蒙古或後金系統性『扶植』為『掘墓人』。明朝的真正掘墓人,是自身積重難返的政治制度與民心喪失。

第四,關於明朝滅亡的真正原因。 從儒學角度來看,明朝之亡,亡於德政不修、綱紀廢弛、君心失明、民心離散。【尚書·五子之歌】曰:『皇祖有訓,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明末以來,百姓流離失所,餓殍遍野,而朝廷仍催科不止,宗室百萬之眾坐食俸祿,軍隊百萬之耗空耗國帑,天下財富聚於少數閹黨、權臣和皇親國戚手中。此等景象,怎有不亡之理?邊市不過是國家治理中的末節,以此解釋一個王朝三百年的興衰,無異於以蠡測海。

第五,于謙之策給後人的啟示。 于謙在國難當頭之時的『經權』之道,展示了儒家『守經達權』的思想精華。『經』乃根本原則,不可改變;權乃時勢變通,隨機運用。邊疆之策,無論是和是戰,是開市還是閉市,皆是『權』,而『經』在何處?【禮記·禮運】曰:『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經者是天下為公之心,是愛民如子之政,是任賢使能之制。有了這個『經』,則權術再怎麼變化也不離其宗;若這個『經』已失,任何『權術』都是徒勞。

嗚呼!于謙之死,明朝失一棟樑;于謙之策,本為社稷之謀,豈可反誣為亡國之由?後世讀史者,當明察於毫末之間,不偏不倚,方不負聖賢『格物窮理』之訓。

【周易·繫辭下】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明朝之亡,非亡於邊市,非亡于于謙,亡於『安而不思危,存而不慮亡,治而不防亂』也。此為千古治亂之大戒,有志於治國平天下者,當深長思之。

今之論者,若欲為明之覆亡尋根源,當正本清源,返諸儒家經典之義理。以【易】明變,以【書】察政,以【詩】觀風,以【禮】正名,以【春秋】斷事,而後可以論史之是非。若必欲以西來名詞之『資本』,為異域之『勁敵』作『掘墓』之說,則失之遠矣,其不僅悖於經義,也與史實相乖。誠願讀史之君子,能由此文而悟儒學理性之治平大道,知『民惟邦本』,知『德惟善政』,知『人存政舉,人亡政息』,方不負聖人之學,經世致用之道。

謹以此文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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