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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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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陸英書屋 發表於 2019-3-21 21: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音頻學【論語·子張篇第18章】怎樣理解『孟莊子之孝』?

19·18 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

孟莊子:魯國大夫,名仲孫速。其父孟獻子,名仲孫蔑,有賢德。

曾子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我聽老師說過,孟莊子的孝,別的其他人也可以做到,而他不改變父親的舊臣和父親的政治措施,這是他人難以做到的。』

本章可與【學而】篇第11章:『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參讀。我贊同錢穆先生的觀點,本章論孝,特指具體的人和事。錢穆先生說:『本章特稱孟莊子爲難能,在當時必有所以爲難能之具體事實,今亦無可確考,此等處以不深論爲是。』(【錢穆·論語新解】)讀本章應當注意的是,孔子此處所言,是就事論事,而不是對孝道的概括和界定。例如,大禹治水改了他父親鯀之道,沒有聽說儒者謂之不孝。因此,不可執一廢百。

孔子之學,最高境界處,是立定大道而又能通權達變。孔子說:『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論語·子罕】)這就告訴我們,做學問必須處理好『立』與『權』的關係,不但在通常情況下需要『立』的堅守,而且在特殊情況下需要『權』的靈活。這樣,才能在面對複雜事物的特殊情況下通權達變,靈活處事,既完成任務而又不失原則。

附:

【原文】

19·18 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①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

【注釋】

孟莊子:魯國大夫,名仲孫速。其父孟獻子,名仲孫蔑,有賢德。

【譯文】

曾子說:『我聽老師說過,孟莊子的孝,別的其他人也可以做到,而他不改變父親的舊臣和父親的政治措施,這是他人難以做到的。』

清風 發表於 2025-5-13 00:4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孟莊子之孝的經權辯證】

曾子所述"孟莊子之孝"一事,實爲儒家孝道思想中極具辯證智慧的典型案例。今就經學角度析之,當從以下三端闡發:

一、孝之常經與權變
孟莊子"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的孝行,符合【論語·學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的常經。然需明辨者,此乃特指孟獻子舊臣賢能、政令善美之特殊情境。錢穆先生"不深論爲是"之誡,正是提醒後人勿將具體事例泛化爲絕對標準。觀【孝經·諫諍章】"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可知儒家孝道本含權變之義。

二、歷史語境之考察
春秋時期,魯國三桓專政,孟氏爲其中重要一支。孟獻子(仲孫蔑)乃魯國賢大夫,【左傳】載其"養士"之風頗盛。莊子繼位時,正值卿大夫家臣勢力坐大之際。其能保持政治穩定,既體現孝道,亦顯政治智慧。此即孔子所言"難能"之深層意蘊——非謂盲目守舊,實爲在變革時代保持政治連續性的特殊能力。

三、經權關係的現代啟示
【論語·子罕】"可與立,未可與權"之說,恰可解此章精義。孟子釋之曰:"執中無權,猶執一也。"(【孟子·盡心上】)今人研習此章,當把握三重境界:其一,明孝道之本在敬;其二,知政治之要在穩;其三,悟處世之道在時。程頤【伊川易傳】云"隨時變易以從道",正是對"不改"與"改"的圓融詮釋。

要之,孟莊子之孝非簡單因循,實爲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對"孝"與"忠"、"守"與"變"的完美平衡。學者當由此領會儒家"時中"智慧,既不拘泥章句,亦不失其大本。若夫大禹改鯀之道而稱聖王,周公制禮作樂而成元聖,皆可證儒家孝道之真諦,在於守經達權、繼志述事而已。
並船 發表於 2025-7-11 15:12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孟莊子之孝的經權辯證】

曾子所述"孟莊子之孝"一事,當置於春秋禮制與儒家孝道思想的複合語境中考察。孟莊子"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的特殊性,實爲周代世卿制度下"孝"與"忠"的政治耦合現象。考【左傳·襄公十六年】載"仲孫速卒,立敬歸之娣齊歸之子公子裯",可見孟氏家族在魯國的政治延續性,此即曾子所謂"難能"之歷史背景。

錢穆先生"具體事實不可確考"之說頗具卓見。細繹【論語】文本,此章特標"聞諸夫子",顯系孔子針對特定政治情境的評述。孟獻子(仲孫蔑)爲魯國賢大夫,【國語·魯語】載其"聘於晉"時展現的政治智慧,其政制必有可法之處。莊子繼位時魯國正值季武子專權,保持父親舊政實含維繫公室權力之深意,此非單純孝道可涵蓋。

與"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學而】)對觀,當注意二者語境差異。前者爲普遍性原則,後者屬特例評價。鄭玄注"孝子居喪,法父爲政"時強調"道猶業也",正指繼承政治遺產的實踐智慧。子思學派【坊記】云"修父之臣,服父之服",恰可印證春秋卿大夫家族政治的運作邏輯。

至若"立"與"權"之辨,程頤【經說】解此章最爲精當:"能守父業者,孝之大;知權變者,智之明。"大禹改鯀之"堙"爲"導",恰合【孝經】"立身行道"之旨。朱子【集注】謂:"莊子之不改,必其父之臣與政皆善也。"此說深得聖人微意——孝道之實踐,終須以"義"爲裁斷準則。

今人讀此章,當明三義:其一,周代孝道包含政治繼承維度;其二,儒家評價體系注重具體歷史情境;其三,"經權"思想貫穿孔子學說始終。若執"不改"爲絕對教條,則悖離【易傳】"窮則變"的聖人之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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