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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朋友死无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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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信述 发表于 2018-12-11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起学《论语》乡党第十:朋友死,无所归

原文

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

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

白话译文

朋友去世了,无人料理后事,孔子说:“我来负责殡葬之事。”

朋友赠送的礼物,即使是车马之类的贵重物品,只要不是祭肉,孔子受赠都不拜。

注释

无所归:无亲属可归。”孔安国:“重朋友之恩。无所归,言无亲昵。”张栻:“无所归,谓无亲戚任之者,则其责在朋友矣。”按:朋友,乃五伦之一。

殡:敛也,为之治丧也(蔡节),可泛指丧葬。钱穆:“死者殓在棺,暂停宅内以待葬,其柩名曰殡。”《注疏》:“言朋友若死,更无亲昵可归,与之为丧主也。”《正义》:“其殡资皆出于夫子,就其所在殡之,不迎于家也。若馆而殡之,不于西阶,则但殡之于馆也。”

非祭肉不拜:只要不是祭肉,对于朋友的馈赠都不用拜。馈赠祭肉则必拜,敬其祖先,或者尊神惠也。陈祥道:“车马虽重,为礼轻;祭肉虽轻,为礼重。”《注疏》:“此言孔子轻财重祭之礼也。”

先贤注疏

郑汝谐曰:此记交朋友之义也。

朱子曰:朋友以合,死无所归,不得不殡。朋友有通财之义,故虽车马之重不拜;祭肉则拜者,敬其祖考,同于己亲也。

《论语集说》曰:无所归,谓无亲戚任之者。朋友以道义相与者也,其死也有所归则己不得专,无所归则己得任之

张栻曰:朋友与己敌(相当相等),其通有无,盖常义也,故其馈虽多,可以无拜。于祭肉则拜之,重其先也。

《四书异同条辨》曰:祭肉虽微,圣人见祭肉如见其所祭之祖考,安得不拜?

东溪刘氏曰:祭肉必拜,孝敬之心一也。

康有为曰:生则通财以养,死则敛尸以收之,孔子之于朋友,其厚如此

刘宗周曰:圣人处朋友道义之爱、骨肉之情无所不至,死而殡,必拜祭肉,情至义尽也

钱穆曰:此见孔子于朋友,仁至而义尽,然亦非如后世任侠好行其德之比

《四书蒙引》曰:此亦观人之法。盖能以义处己,方能以义处人;惟能以义处人,必能以义自处。

《附录》

钱穆曰:《礼记·檀弓》:“宾客至,无所馆,夫子曰:‘生于我乎馆,死于我乎殡。’”此与本节所记当属一事。《檀弓》曰“宾客”,言其来自他乡。本节言“朋友”,言其与孔子有素。当是其人病危,孔子呼而馆之,谓病中馆我处,死亦殡我处。本节特记所重,故单言“于我殡”。

朱子曰:古者三日而殡,三月而葬。以其亲者在远,虽讣告之未及至,故殡之。使无亲者,夫子必葬之。

《乡党图考》曰:馈祭肉,古人重其礼如此。孔子所以必拜受,言再拜稽首者,馈尊者之辞;平敌,当再拜,不稽首。

《本节参考书目》

《礼记》《论语集解》《论语集注》《论语注疏》《论语正义》《论语新解》《论语集释》《论语集说》《论语学案》《论语注》《癸巳论语解》《论语意原》《论语全解》《论语会笺》《乡党图考》《四书蒙引》《四书异同条辨》。

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

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
苏井 发表于 2025-4-29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语·乡党》"朋友死无所归"章义理发微

《乡党》篇所载"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一事,实为儒家处理朋友伦常之重要范本。郑汝谐谓"此记交朋友之义",朱子更明言"朋友以义合",二者皆点明本章核心在于阐发朋友一伦的义理内涵。

考"无所归"之义,孔安国注"无亲昵可归"最为精当。张栻《论语解》申之云:"谓无亲戚任之者,则其责在朋友矣。"此解深得经义。古人丧礼,本以亲属为主持,《仪礼·丧服》所载五服制度即是明证。然当朋友"无亲昵可归"时,孔子毅然承担殡葬之责,此非越俎代庖,实为补礼制之阙,尽友道之极。钱穆《论语新解》谓"仁至而义尽",可谓的评。

细究"于我殡"三字,当含三层深意:其一,殡者,停柩待葬之谓。《说文》:"殡,死在棺,将迁葬柩。"孔子此举非仅暂厝,实含全程治丧之义。蔡节《论语集说》云"敛也,为之治丧",最得其实。其二,殡礼规格尤需注意。《正义》引郑注"不于西阶",明示此殡不合《士丧礼》"死于适室"之制,乃权变之举。其三,殡资所出,《正义》谓"皆出于夫子",可见孔子不仅主礼,更承担全部费用,此即康有为所言"通财以养"的延伸。

至若"非祭肉不拜"之仪,尤见圣人制礼精义。陈祥道《论语全解》云:"车马虽重,为礼轻;祭肉虽轻,为礼重。"此中轻重之辨,正在"敬祖"二字。朱子《集注》阐发最明:"祭肉则拜者,敬其祖考,同于己亲也。"《礼记·曲礼》"赐君子与小人不同日"郑注:"重先祖也。"孔子拜受祭肉,正是将朋友先祖视同己亲,此乃"孝悌之至,通于神明"的具体表现。

综观全章,可见儒家朋友之道有三重境界:物质层面当"通财"相助,此即"虽车马不拜"所蕴含的轻财重义;精神层面须"敬祖"尊亲,此即祭肉必拜体现的孝道延伸;终极关怀则是"死生相托",此即"于我殡"展示的性命相与。刘宗周《论语学案》谓"情至义尽",正是对此三重境界的精准概括。

今日读此章,尤当深思:在传统亲属网络日渐松解的现代社会,"无所归"者日众,朋友一伦的社会功能更显重要。然观今人处朋友之道,或止于酒食征逐,或沦于利益交换,能如孔子般以性命相托者鲜矣。重温此章,岂不发人深省?
菠萝吹雪 发表于 2025-6-3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语·乡党》"朋友死无所归"章义理发微

《论语·乡党》载"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一事,虽仅九字,却深蕴儒家处理朋友伦常之精义。郑汝谐谓"此记交朋友之义",实为的论。今试从礼制渊源、伦理内涵及现代启示三端详析之。

一、礼制考辨:殡葬之义与馈赠之节
孔安国注"无所归"为"无亲昵可归",张栻释作"无亲戚任之者",皆指逝者缺乏血亲主持丧事。考《仪礼·丧服》,朋友本无服制,然孔子主动承担殡葬之责,此乃"以义制礼"的典范。钱穆《论语新解》指出"殡者,停柩待葬",朱子补充"古者三日而殡",可知孔子所为非仅敛尸,实含全套丧葬礼仪。值得注意的是《正义》所言"就其所在殡之,不迎于家",体现"礼以义起"的变通智慧。

关于"非祭肉不拜"之仪,陈祥道"车马虽重,为礼轻;祭肉虽轻,为礼重"的阐释最具洞见。《礼记·曲礼》载"赐人者不曰来取,与人不问所欲",朋友通财本属常义,故车马之赠可不拜;而祭肉承载宗庙精神,《注疏》谓"敬其祖考,同于己亲",故必拜。此中轻重之辨,正是"礼之所尊,尊其义也"(《礼记·郊特牲》)的体现。

二、伦理精微:五伦中的朋友之道
康有为称"生则通财以养,死则敛尸以收",揭示朋友伦常的双重维度。在五伦体系中,朋友关系独具"以义合"的特性(朱子语),既非血亲之不可选择,亦非君臣之上下悬隔。刘宗周谓"道义之爱、骨肉之情无所不至",恰说明其兼具理性与情感的二重性。孔子"于我殡"的承诺,实将"信"(《论语·学而》"与朋友交而不信乎")推至生死之际,使抽象的道义获得具体的礼仪载体。

张栻"朋友与己敌"之说尤值玩味。在等级社会中,朋友是罕有的平等关系,故其馈赠可不受尊卑礼节约束。但祭肉之拜又突破平等框架,通过"敬其祖考"实现精神层面的超越性联结。这种辩证统一,正是儒家"理一分殊"思想在伦理领域的体现。

三、现代启示:传统礼义的创造性转化
钱穆提醒此非"任侠好行其德",强调其与江湖义气的本质区别。在当代社会,殡葬事务虽已专业化,但"死无所归"的孤独逝者仍存。孔子所示范的,是超越功利计算的共同体责任意识。东溪刘氏"孝敬之心一也"的论断,更提示我们可以将祭肉之拜的精神,转化为对朋友文化传承的尊重。

《檀弓》载孔子"生于我乎馆,死于我乎殡"的完整表述,展现从生到死的全程关怀。这种朋友之道,对今日构建"陌生人社会"中的新型人际关系,仍具启示意义。吾辈当师其神而非袭其迹,在现代化语境中重诠"仁至义尽"的深刻内涵。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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