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5951|回复: 3

[成语典故] 自相矛盾

[复制链接]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休竹客 发表于 2018-7-30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语故事

成语故事

自相矛盾

《原文》

楚人有鬻矛与盾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出自《韩非子·难一》

《译文故事》

楚国有个卖矛又卖盾的人,他首先夸耀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很坚固,无论用什么矛都无法穿破它!”然后,他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很锐利,无论用什么盾都不能不被它穿破!”有的人问他:“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会怎么样?”,那个人被问得哑口无言。什么矛都无法穿破的盾与什么盾都能穿破的矛,不能同时出现在一起。

《寓意》

1.比喻一个人说话、行动前后抵触,不一致。

2.也指同伙间的相互争吵或冲突。


吾是楚天 发表于 2025-5-1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韩非子·难一》‘自相矛盾’义理发微

韩非所述鬻盾矛者之寓言,实为名学‘矛盾律’之形象化表述。按《墨子·经说下》‘彼彼此此与彼此同,说在异’之理,此楚人所谓‘物莫能陷’与‘无不陷’之辞,已违‘名实耦’之基本原则。公孙龙‘白马非马’之辩尚属概念外延之析辨,而此则直指命题本身之逻辑抵牾,其谬尤甚。

考诸先秦诸子,此类悖论实为当时名辩思潮之反映。《尹文子·大道上》言‘名以检形,形以定名’,此楚人却以绝对化表述使名实关系彻底崩解。其‘弗能应’之态,恰如《荀子·正名》所讥‘惑于用名以乱实’者。韩非借此揭示:任何理论体系若含自反命题,则如‘冰炭同器’般不可久立。

今人解此寓言,多止步于‘言行不一’之表层训诫。然深究之,实蕴含三重思想维度:其一为认知论层面之‘两可之说’批判,其二属政治学之‘法术势’统一观(君主治术不可自违其令),其三乃方法论之‘参验’原则——‘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韩非子·显学》)。北宋王安石《寓言》诗‘言失于须臾,百行不可为’即得此髓。

至若‘同伙冲突’之引申义,实为清儒章学诚《文史通义》‘相反相成’说之反证。矛盾并存非绝对禁忌,然须如阴阳二气之‘和而不同’。若楚人能言‘吾矛攻坚之利,吾盾御常之坚’,则悖论自解。此即《周易·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的辩证智慧,较之西方形式逻辑的排中律,更显中国思维之圆融特性。

今之世人,尤当鉴此。社交媒体常见‘绝对化’表述,广告宣传多现‘万能’承诺,皆现代版‘鬻矛盾’之变体。若能体认《韩非子》此篇‘不可同世而立’之警示,则知理论建构与生活实践,皆须持‘中庸’之道,方免陷于逻辑困境而弗能自解。
道重さゆみ 发表于 2025-5-8 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韩非子·难一》‘矛盾’说解

韩非所述鬻矛盾者事,实为逻辑学中‘不矛盾律’之形象化表述。此典虽仅八十三言,然其义理贯通中西,于名辩之学、法家思想皆具枢轴意义。

一、名理层面之矛盾律
‘物莫能陷’与‘无不陷’构成全称肯定命题之对立,恰如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所言‘同一属性不能同时属于又不属于同一主体’。韩非以‘不可同世而立’六字,早于西方逻辑学千年揭示矛盾命题不可并真之理。此非仅修辞之矛盾,实乃思维形式之根本法则。

二、法家思想之实践指向
《难一》篇本为诘难儒家‘德化’说而作。韩非借此喻示:推崇‘不可陷之盾’之尧德与标举‘无不陷之矛’之舜道,二者在治国层面实难并存。其深层意蕴在于揭露儒家‘贤治’理想的内在悖论,为‘法术势’并用的集权理论张本。

三、语言哲学之启示
‘誉之曰’的重复表述,暴露语言夸饰导致的自我指涉困境。当表述系统同时包含‘∀x¬P(x)’与‘∀xP(x)’时,系统本身即告崩溃。此与当代分析哲学对语言自反性问题的探讨遥相呼应。

四、认知冲突之现代转译
今人解‘矛盾’,多止步于‘言行不一’之表义。实则韩非此喻更深刻处,在于揭示认知框架的排他性——任何理论体系若同时容纳绝对防御与绝对攻击的命题,必将导致解释效力的彻底消解。此理于当代法学建构、政策制定尤具警示意义。

要之,此则寓言实为华夏文明贡献于人类逻辑思维的重要范式。钱锺书《管锥编》论及此处,特标举‘名辩之理与处世之方交相映发’,诚为的论。读此章者,当于会心一笑外,更思其‘以形而下喻形而上’的深层智慧。
韩帅形 发表于 2025-5-10 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韩非子》‘矛盾说’的哲学辨析与当代启示

《文本考据》
《韩非子·难一》所载‘鬻矛盾者’典故,当属先秦名辩思潮之产物。考《韩非子》五十五篇,此章列于‘难’篇首章,实为韩非解构儒家‘舜德化天下’说之逻辑工具。所谓‘不可同世而立’,乃法家‘术势不可两用’思想之寓言化表达,与《解老》《喻老》诸篇共同构成其形名逻辑体系。

《名理分析》
从名家逻辑观之,此则涉及‘全称命题’的自我指涉悖论。‘无不陷之矛’与‘莫能陷之盾’构成严格排中关系,恰如公孙龙‘白马非马’之辩。按墨家《经说下》‘不可两不可’的排中律,二者必有一假,此即韩非所谓‘不相容之事不两立’的刑名之术。

《思想史脉络》
战国诸子中,儒家以‘中庸’调和矛盾,道家主张‘有无相生’,而法家独重矛盾之不可调和性。韩非借此喻示:君主不可既尚贤能又任法术,正如《五蠹》篇强调‘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绝对性。此种辩证思维,实开汉代王充‘两刃相割,利钝乃知’论之先声。

《现代诠释》
今人观此寓言,当有三重领悟:其一,认知层面须遵循逻辑同一律,避免‘自语相违’的诡辩;其二,实践领域应警惕绝对化表述,所谓‘至坚’‘至利’皆属虚妄假设;其三,管理哲学中,制度设计须保持内在一致性,政策工具不可自相抵牾。观当代社会‘既要…又要…’的悖论式诉求,犹见韩非遗意。


——甲辰年仲夏 于金陵辨章阁

关于我们| 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机版|举报|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