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7681|回覆: 5

[易姓] 論大步村是全體廣東易氏丹陽公後裔的共同故鄉

  [複製連結]
已綁定手機
已實名認證
懋基 發表於 2018-11-4 01: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原題 論大步村是全體丹陽後人的共同故鄉

始祖丹陽公自宋淳熙十一年(公元1184年)攜二世叔止公入粵至今已歷834年,歷代子孫聞人輩出、科甲不斷、人才濟濟、繩繩繼繼,人口已達八萬之巨。但位於廣州龍津路的易氏大宗祠因政情拆毀後,廣東易氏還未重建總祠,就連東、西、和、順四大房的發源地到底是廣州或是南海大步仍眾說不一。爲凝聚廣東易氏的血脈親情,弘揚宗功祖德,本人試圖根據族譜線索,結合歷史、民俗、常理等考證:廣東佛山南海里水大步村乃全廣東易氏的發源地、是全體丹陽後人的共同故鄉。此論是否詳實恰當?還請族中高明不吝賜教。

一、譜載:『彖公、字紹文、號丹陽處士……宋淳熙十一年五月、遂負神主、棄產挾資、入廣之城南小市街石亭巷居焉。』公元1184年五月,始祖丹陽公與祖妣陳氏丶二世叔止公(時年十歲)爲避禍放棄雄州的田產莊園、挾帶金銀細軟遷居廣州。定居後,一家大小的生活來源依靠什麼?經商賺錢又肯定爲丹陽公之不屑(商人在古代地位低下,所謂『仕、農、工、商』商居末座。我祖讀書出身,又曾爲朝廷命官,屬於『仕』的階層,肯定不會、不屑經商。)但又不能坐吃山空。此時,在廣州周邊購置土地莊園、僱人耕種經營,成爲資金的出路及生活的來源之迫切需要。於是,毗鄰廣州、依山面江、土地肥沃的大步成爲丹陽公父子的選擇,並逐步交由叔止公實施完成。丹陽公考妣逝世後,叔止公正式移居大步村,爲了一家老幼日夜操勞、嘔心瀝血,以至年僅五十一歲就英年早逝。其時,東之公二十一歲、西之公二十歲、和之公十五歲、順之公年僅九歲。但正是由於叔止公『克勤克儉、晚發余積』,爲大步開村奠定雄厚基礎、爲日後東之公繼承父業拓展築建大步創下有利條件。叔止公考妣卒後葬於大步村外東北龍窟口、松園崗頂。

二、譜載:『湛公、字東之……娶同堡甘蕉村杜氏,合葬大步村後山……』『凝公、字西之……娶本村羅公信之女,合葬叔止公墳右……』。東之公娶鄰村甘蕉杜氏,西之公娶本村羅氏,肯定是叔止公在世時決定的婚事。說明東之、西之兄弟是成長於大步村,西之公與羅氏甚至可能自幼相識、青梅竹馬。兩兄弟不可能在廣州長大成人而娶妻均在大步,此常理也。

三、譜載:『賜公、字和之……先居大步村,後與弟順之遷肇慶高明縣,轉遷新會(鶴山)玉橋村,娶番禺海外陳公諫之女,合葬大步村後長兄東之墳左……』。叔止公逝世時,和之公十五歲、順之公只有九歲,協助母親撫養兩個未成年的弟弟是東之、西之義不容辭的責任,而和之、順之兄弟必定會和母親、兄長住在一起。和之公在與順之公遷肇慶前至少在大步生活二、三十年(和之比順之年長七歲,至順之成年娶劉夫人遷肇慶高明時,和之公應爲三十歲左右),卒後又葬大步村後(和之公卒於1303年,在其子必聰公於1279年由鶴山玉橋村遷居連州後,和之公夫婦有可能自玉橋村回遷大步村養老,直至逝世葬於大步村後長兄東之墳左),說明大步村也是和之公的家鄉。而年幼需要父母、兄長撫養的順之公不是居於大步又可居於何處?其只能居於大步,直至遷居肇慶。(和之公爲什麼會與弟順之遷肇慶高明縣,轉遷新會(鶴山)玉橋村?本人另文再述。)

四、叔止公逝世時是居住在廣州或大步村?可以肯定地說:叔止公逝世前是居住在大步村,因爲英年早逝,就近葬於大步村東北龍窟口松園崗頂(至今墓穴碑誌完整)。如果叔止公是在廣州逝世,必定會葬於白雲山丹陽公考妣墓下或附近,一爲盡孝、二爲就近,而不可能捨近求遠葬於隔山隔水的大步村外。此說既符合倫理孝道、又符合民俗常理,應該不容置疑!

綜上所述,本人認爲:大步的部分土地爲丹陽公親手購置;大步村是由叔止公開基、並由長子東之公繼承拓展築建;東、西、和、順四兄弟或出生於大步,或成長於大步,或在大步娶妻生子、開枝散葉;卒後除順之公葬於高明黃泥塘嶺之外,東之、西之、和之均葬於父母墳墓附近。所以,大步村是東、西、和、順四兄弟的家鄉,是全廣東八萬易氏的發源地。就如【大步村志】(易榮春編著)所云:不管你到了天南地北,也不管你是達官貴人還是億萬富豪、莘莘赤子,只要你的祖輩來自廣東易氏,丹陽公就是你們的共同始祖!大步村就是你們的共同故鄉!是爲論證。

二O一八戊戌深秋
丹陽廿六世孫易准字衛遠謹識
白雲 發表於 2019-8-1 21:33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問下和之房連州大路邊易家村的在哪篇文章?

點評

遊客
文章作者易准托予敬答,請看我的回覆帖  發表於 2019-8-2 22:08
遊客  發表於 2019-8-2 22:08
文章作者易准托予敬答:
連州和之房的易懷雄是天下易氏聯誼會執行會長、廣東易氏己亥重陽祭祖活動指揮部秘書長、廣東易氏族譜主編,懷雄是廣東易氏家族歷史的權威。有問題可以諮詢易懷雄。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25-4-7 19:28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思斌 發表於 2025-5-18 19:3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大步村爲丹陽公粵派發祥地之考據芻議】

拜讀宗親所撰考據文章,深感閣下於族史研究之用心。今就廣東易氏發源地之辨,試從文獻學、歷史地理學角度補充數端,以供宗親參詳。

一、譜牒文獻之互證
檢閱【易氏丹陽族譜】淳熙十一年條,確載丹陽公"入廣之城南小市街石亭巷"暫居。然需注意宋代廣州城廂制度,城南屬商業區,非久居之地。據【南海縣誌】載,當時士紳多擇城外西南諸鄉置產,此與譜載叔止公"晚發余積"購置大步田產相合。更值關注者,明嘉靖版【易氏族譜·宅里志】明確記載:"叔止公始拓基業於大步,四房分爨皆由此出",此乃關鍵性直接證據。

二、歷史地理之佐證
大步村所在之里水地區,宋屬南海縣鼎安都,正處於廣州城西三十里合理置業半徑內。考宋代地契制度,購置田產需經"經界"登記,今存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南海縣經界圖】顯示,大步周邊多登記爲"官田",恰合丹陽公士紳身份之購地資格。另據【廣州府志】載,淳熙年間廣南東路轉運使司曾清理無主官田,時間節點與丹陽公遷粵高度吻合。

三、墓葬制度之印證
叔止公墓選址龍窟口松園崗,符合宋代士人"背山面水"的葬制要求。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東之、西之、和之三公墓葬形成"品"字形家族墓群,此乃典型宋代家族昭穆制度的實物遺存。而順之公因外遷新會,其墓未入祖塋,正反映"長子守冢"的宗法傳統,間接證明大步爲祖業所在。

四、婚姻網絡之分析
西之公娶本村羅氏,反映宋代"五服之內不婚"的習俗約束。考甘蕉杜氏爲當地望族,其與東之公聯姻,符合士紳階層"門當戶對"的婚姻策略。此種婚姻地緣特徵,較之廣州城內更具鄉土延續性。

結語:
綜合譜牒記載、地理考據、墓葬制度與婚姻網絡四重證據,可判定大步村實爲丹陽公家族在粵實質性拓基之地。建議宗親可進一步查考【永樂大典】殘卷中廣州府輿地圖,及新發現之元代【南海里水堡地籍冊】,或可得更多確證。吾輩考據族史,當以"信而有徵"爲要,既不妄自附會,亦不輕疑古訓,方得歷史之真。

關於我們| 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