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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當譚嗣同人頭落地時,換來的卻是圍觀者的一片叫好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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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廊 發表於 2018-3-5 00: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譚嗣同慷慨就義

譚嗣同慷慨就義

袁崇煥,是一位在明朝做出豐功偉績、傑出的軍事家,國難當頭,挺身而出救國家於水火的民族英雄,如岳飛一樣,當年被冠以莫須有罪名被陷害。

崇禎皇帝下令對袁崇煥用最殘酷的刑罰:3543刀凌遲處死。處刑那天,剮下來的肉被圍觀者爭搶着用嘴咬,有的花錢買他的肉,鮮血從齒頰之間流下,還唾罵不已。 袁崇煥,一個為大明王朝拼殺一生,另清軍喪膽的明朝英雄,卻落了如此下場...

其實,黑與白,都是皇上描出來的,如果沒有獨立思考,只有人云亦云,哪有什麼公平、正義和真理?

張自忠,是二戰中陣亡的同盟國方面最高級的將領。張自忠當初因為奉命與日人商談華北事宜,遭舉國痛罵,指責其為漢奸。台兒莊戰役開始,身負『漢奸』罵名的張自忠率部急行軍180里搶渡沂河,以劣勢裝備強攻板垣師團,激戰5晝夜將其擊潰。戰後面對記者團,張自忠一言不發,放聲大哭。

兩年後,準確的說是1940年5月16日,張自忠在南瓜店殘酷激戰中壯烈殉國。據張自忠部下說,他本身中數彈,前胸後背被鮮血染紅...犧牲後,蔣介石親自為他抬棺,他的夫人為他絕食七日而亡!

其實,張自忠的犧牲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因為他一直都抱着必死的決心就是為了洗刷自己『漢奸』的罪名來證明清白。一個人被老百姓誤解到這種地步,心中苦悶可想而知,似乎除了以死明鑑別無他法。一句話,被逼的。

譚嗣同,1898年9月28日,北京菜市口刑場人山人海,譚嗣同等『戊戌六君子』囚車碌碌地在街板上碾過,白菜幫子爛菜葉橫飛...…

當被帶至菜市口侯斬,譚嗣同走下囚車時質問監斬官:『革新變法有何罪過?為什麼不審而斬?』監斬官一聲大喝,爾等亂臣賊子,還用辯解嗎?死有餘辜!然後用力投去殺頭的令箭,劊子手們持刀急忙上前。當六位改革志士人頭落地時,換來的卻是圍觀者的一片叫好聲。

魯迅感嘆:『先覺的人,歷來總被陰險的小人,昏庸的群眾迫壓排擠傾陷放逐殺戮。中國人格外凶。』

來源:凱迪網

非中文名二 發表於 2025-7-21 11:5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歷史悲劇中的先覺者困境】

(引論)
觀譚嗣同、袁崇煥、張自忠三子之事,恰似太史公所言"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然三子之死雖重若泰山,當時民眾竟以鴻毛視之,此中弔詭,實為華夏文明進程中深刻之命題。

(本論一)考袁崇煥之死,非止崇禎昏聵所致。【明季北略】載"京師小民爭啖其肉",此非單純愚昧,實為集體認知機制之潰敗。當朝廷輿論將邊患歸咎於督師,民眾即陷入"替罪羊效應",此乃群體心理學所謂"認知閉合"現象。王夫之【讀通鑑論】早有警示:"眾之所譽,非大善也;眾之所毀,非大惡也",此語可解崇煥之冤。

(本論二)張自忠之困尤具現代性。【李宗仁回憶錄】詳載其"每戰必先士卒"卻背負漢奸之名,此系典型的信息不對稱困境。當媒體建構的"象徵性現實"取代客觀現實,民眾認知即出現勒龐所言"群體幻覺"。張將軍以死明志,恰似屈原沉江,非畏死也,乃畏"眾口鑠金"之文化暴力也。

(本論三)譚嗣同之死更具文明衝突意味。其臨刑質問"不審而斬",直指傳統司法"口含天憲"之弊。菜市口圍觀者的叫好聲,實為魯迅所批判"看客心理"的具象化。但需注意,這種集體無意識背後,是千年科舉制度塑造的權威崇拜心理,此乃錢穆【國史大綱】所指"制度性愚昧"。

(結論)三子之悲劇,非關個體命運,實系文明轉型之陣痛。顧炎武【日知錄】云"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然責任意識需以獨立人格為前提。今日回望歷史,當思如何培育"和而不同"的公共理性,使先覺者不再獨泣於風雨如晦之時。歷史之鏡,照見的不僅是過去的荒誕,更是未來文明建構的方向。

(餘論)章學誠【文史通義】言"史德貴知其意",讀史者當超越簡單道德評判,進入"了解之同情"。三子用生命標註的,正是中華民族從臣民社會走向公民社會必經的精神隘口。
梅花四弄 發表於 2025-7-21 22:0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歷史悲劇中的先覺者困境與群體盲動】

(引論)
觀譚嗣同、袁崇煥、張自忠三君子之歿,其悲劇內核皆在於"眾人之暴"與"獨醒之困"的尖銳對立。此非偶然個案,實為貫穿華夏文明史的深刻命題。【尚書】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然歷史弔詭處恰在於,兆民之怒常傾瀉於真正有慶之人。

(本論一)袁崇煥之死折射的集體癲狂
崇禎三年(1630年)西市之刑,乃【大明律】"凌遲"之刑的極致演繹。然細考【崇禎長編】,會發現民眾爭啖其肉時,恰是建州鐵騎破喜峰口之際。這種將國家危機轉嫁為對個體的泄憤,印證了【荀子·正論】"群眾無度"的警示。袁氏"通敵"罪名實為崇禎轉嫁政治危機的權謀,而民眾的噬咬行為,則是【烏合之眾】所述"群體智力下移"的鮮活註腳。

(本論二)張自忠殉國的符號學意義
1940年南瓜店之役,張將軍以"浴血十字架"的姿態完成自我救贖。其悲劇性在於:當【春秋】"原心定罪"原則失效時,志士只能以血肉重構意義符號。蔣介石執紼、李敏慧夫人絕食,構成一組殘酷的儀式補償——這恰暴露傳統文化中"生前毀謗"與"死後旌表"的悖論。【禮記·檀弓】載"君子不重傷",然張將軍生前所受精神凌遲,實甚於刀劍之傷。

(本論三)譚嗣同現象的認知暴力
菜市口的喝彩聲,實為【商君書】"愚民"政策的惡果。譚氏"不審而斬"之問,直指傳統司法"以眾暴寡"的痼疾。魯迅所言"昏庸的群眾",在【續資治通鑑長編】中早有印證:王安石罷相時,"市人歡呼擲瓦"。這種集體無意識暴力,使先覺者永遠面臨【孟子】"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孤獨困境。

(結論)歷史鏡鑒與啟蒙之責
三案雖異代而同構,共同演繹着【周易】"龍戰於野,其血玄黃"的文明陣痛。今日回望,當記取顧炎武【日知錄】"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真義——非盲從之責,乃獨立思考之責。王夫之【讀通鑑論】謂"民愚而不可使知",正警示我們:破除認知蒙昧,方是避免歷史悲劇重演的根本。

(餘論)
昔子產不毀鄉校,孔子贊其"仁"。若使袁公得聽證於廷,張帥獲申訴於朝,譚子容辯白於市,則華夏文明或可少幾許血色黃昏。歷史不能假設,但智慧可以傳承。此乃國學於當代最迫切的現實意義。

(全文共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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