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二裏頭遺址作為都城之延續年代芻議
二裏頭遺址之性質與年代問題,乃夏商考古學之核心議題。張教授此文以嚴謹之考古地層學與類型學為基礎,結合碳十四測年數據,對二裏頭作為都邑之存續年代提出新證,實為三代文明研究之重要推進。今就其中關鍵論點略作申論,兼補一二管見。
一、都邑性質之考古學判准 張氏以宮城、大型夯土基址、青銅禮器作坊及貴族墓葬群為都邑判定標準,誠為確論。二裏頭遺址三期以降,宮城(10.8公頃)之規整佈局、中軸線設計及『九宮格』式分區,實開後世王都營建制度之先河。尤其三期出現之1號、2號宮殿基址,其『前朝後寢』格局與偃師商城之承襲關係,恰印證【尚書·召誥】『攻位於洛汭』之記載,可視作夏商禮制延續之物質遺存。
二、年代框架之再檢討 原文以碳十四數據(約前1750-前1530年)為據,主張二裏頭都邑延續約200年。然需注意者有三: 其一,最新AMS測年顯示,一期文化層(前1880-前1780年)已見貴族墓葬與青銅器殘片,或暗示都邑雛形早於傳統認知; 其二,四期晚段(前1560-前1520年)陶器群中商式鬲與夏式深腹罐共存現象,反映都邑功能之漸變,而非驟廢。此與【古本竹書紀年】『湯滅夏至於大坰』之記載暗合,提示夏商政權更迭可能存在文化疊壓期。
三、都邑衰亡之動因蠡測 張氏提及環境變遷與政治更替雙重因素,尤具啟發。近年伊洛河流域古環境研究揭示,前1600年左右曾發生顯著乾旱事件(見【Quaternary Science Reviews】2021),與二裏頭四期之收縮時段吻合。然需強調,都邑衰微非單一因素所致,當系『資源短缺—統治權威弱化—新政權擠壓』之連鎖反應,此亦與【墨子·非攻下】『桀奔南巢』所載夏末社會動盪相呼應。
結語 二裏頭都邑之興廢,實為早期國家形成期之縮影。張氏研究廓清了其年代框架,然猶有深挖之餘地。未來若能將陶器類型學、建築考古學與高精度測年結合,或可進一步揭示夏商鼎革之際都邑功能之漸變軌跡。
(按:本文所述碳十四數據均經樹輪校正,置信區間95%。)
——某謹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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