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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人物] 【韓非子】與南方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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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7-6-5 00:0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韓非子】一般被認為是道家與法家思想的結晶,但其實【韓非子】僅僅受到戰國時代南方道家代表【老子】的影響,並沒有北方稷下道家的色彩。因此【韓非子】就成了以【老子】為理論基礎的道法家代表著作,其與齊國稷下以黃帝為偽托的道法家之間存在明顯的差別,形成不同風格的道法家理論。【韓非子】為代表的南方道法家與稷下道法家的合流,在漢初才逐步完成,形成漢代影響深遠的黃老學派法家政治實踐。

關於道家學說的發展,目前的文獻條件還無法給予充分的說明,其中齊國稷下道家與楚國南方道家的關係是一個比較受關注的問題。稷下道家有田駢、慎到、環淵、接予等代表人物,從他們那裏並沒有看到多少【老子】學說的影響。齊國稷下道家時期,黃老(偽托黃帝的道家和以【老子】為代表的道家學說)是否合流,存在很大的疑問,我們從文獻中得來的感受,此時北方齊學道家似乎並沒有和南方【老子】道家形成理論上的交融。我們在【漢書·藝文志】中所看到的偽托黃帝的道家著作計有【黃帝四經】四篇、【黃帝銘】六篇、【黃帝君臣】十篇、【雜黃帝】五十八篇、【力牧】二十二篇(偽托黃帝相力牧之作)。雖然這些作品並不一定都是齊國稷下道家的作品,但偽托黃帝作文章的風氣在戰國之盛,可見一斑。這也是後來『黃——老道家』合流的一個歷史條件。

郭沫若先生在【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下編釋『陳侯因敦』銘文,『皇考孝武桓公(指桓公田午),恭哉……其唯因(齊威王名),揚皇考昭統,高祖黃帝,邇嗣桓文……』,說明田齊將自己的統緒繫於黃帝。由此,田齊治下的稷下學派諸多理論著作偽托黃帝就不足為怪了,這些學說以黃帝來支持田齊的政治正當性也是合乎情理的。戰國時代偽托的黃帝著作,除了道家以外,還有陰陽家、小說家、兵陰陽家、天文、歷譜、五行、雜占、醫經、經方、房中、神仙等類,依託黃帝是戰國時代著述的一大潮流,而齊國稷下學宮這個學術中心是推動這個潮流的最重要源頭。

韓非子】篇章中涉及道家的比重是有限的,而這些道家篇章的核心內容又來源於【老子】。韓非為戰國晚期人,此時黃老合流可能已經開始,然而在【韓非子】一書中並沒有充分地體現齊國北方道家的主張,其旨趣更多地在於【老子】。我們從郭店簡出土竹簡的情況看來,楚地喜讀【老子】的風氣是比較普遍的,甚至將【老子】相關的書籍作為隨葬品。先秦韓國文化上受楚國影響很大,這使得韓非對【老子】學說非常熟悉。然而要完成將【老子】的自然論與法家法、術、勢三派的理論融合,可以說並不是靠韓非一人一時之力就能夠勝任的。雖然【老子】對【韓非子】具有深刻的影響,但二者在理論上卻又並不完全融合在一起。我們在【韓非子】這個文本中,已經看到了相當的理論努力。

綜觀【韓非子】五十五篇,其與【老子】相涉的篇章並不多,只有【主道】【揚權】【解老】【喻老】【功名】【大體】等篇可以明確看到韓非對【老子】自然論的吸收。其餘篇章基本不脫開法家的基本主張:包括『執二柄』『去賢智』『法後王』『參刑名』『固法令』『重耕戰』『抑工商』等,這些主張在富國強兵的宗旨之下,並不依賴於對自然本源屬性的認知。因此可以說,【韓非子】『法術』的合理性既可以來源於富國強兵的國家目標,也可以來源於【老子】的自然論,這兩種來源既是並立的,也可以加以區分。雙重源頭必然造成理論上相互牴牾的問題。例如,【老子】在政治上主張『小國寡民』,這對於直面戰國人口膨脹、土地資源日漸稀缺現實的韓非來說,是無法加以採用的,列國諸侯也不能對這樣的政治取向採取同情的態度。正因為如此,【韓非子】對【老子】的這種政治取向就採取了忽略的態度,『小國寡民』的思想在其著作中少有反映。

韓非子】在【五蠹】篇中提到世人皆習管、商之書。我們從傳世的【管子】來看,【管子】就是戰國時代齊國法家的代表作,其內容偽託了管仲的事跡言行。【商君書】是商鞅改革的經驗總結,是秦國法家的代表作。【管子】在當時已經普遍流行,是不爭的事實。【管子】裏面保存了大量齊國道家(偽托黃帝的道家)和陰陽五行的理論,從而使得我們了解齊國道家和法家融合的一種道法學說的形態。顯然,【韓非子】是在齊學傳統之外的另一種道法合流的努力。

從史書中可以知道,吳起曾學於曾子,說魏文侯以『在德不在險』;商鞅是三晉之士,曾說秦王以『王道』『霸道』,皆不被採用後才改用法家之說。韓非和李斯也曾從學於荀子,深諳儒家的『三代』敘述與禮法主張。可以說,法家除了早期的管仲(此時儒家還未興起),其他的重要代表人物,先學於儒家的占很大比重。由於儒家復古學說不用於世,戰國時代政治改革者干君王以法術的是主流。法家脫胎於儒家,進而反對儒家的一些基本主張,認為這些主張不能合用於當世,這是戰國時代法家的基本面目。這些法家大多都執着於富國強兵的國家目標,而沒有其他的理論根源,這樣的法家我們可以稱之為『儒法家』,商鞅、吳起可以說是儒法家的代表人物。

從偽托黃帝的道家著作及【老子】中尋找法家學說合理性來源的『道法家』們有一個從戰國到漢初逐步發展的過程,【管子】【韓非子】是這其中重要的理論環節,這種學說大概只有到了漢初才逐步在理論和實踐上完備起來,但同時也遭到了司馬遷等對儒家持同情態度者的反對。只有釐清【韓非子】的道家學說來源,才能將【韓非子】的【老子】自然論放在一個恰當的位置上,看到道法合流在【韓非子】中的不充分性,以及這種合流在後世是如何充分發展的。合流後的『黃老』道法家主導了整個漢初的政治實踐,直至武帝時期漢代經學的興起才替代了『黃老』道法家學說成為主流政治思想。

    (作者:徐淵,系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博士)

許舍昀 發表於 2025-7-18 12:33 | 顯示全部樓層
【韓非子】道法思想源流考辨——兼論南北道家分野與黃老合流

韓非思想體系與南方道家的關係,確為戰國學術史關鍵議題。今就文獻所見,略陳三端:

一、韓非道法淵源之南方特質
【韓非子】中【解老】【喻老】二篇,實為以刑名法術重構老子學說之典範。其"道"論強調"理定而後物可得道"(【解老】),將老子形上之道轉化為法制規範依據,此與稷下道家"因道全法"(【慎子·逸文】)之北方思路迥異。考【史記·老子韓非列傳】載"韓非者,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此"黃老"當為史遷以漢初概念逆推,實則【韓非子】全書未見黃帝學說痕跡,其理論架構純以老子道論為基。

二、稷下道家的黃帝偽托傳統
田齊政權建構黃帝世系,實為政治合法性工程。郭沫若所考陳侯因敦銘文,印證【鹽鐵論·論儒】"齊威王宣王之時……孫卿之徒著書言治亂之事"的學術政治化傾向。稷下學者慎到"棄知去己"(【莊子·天下】)、田駢"貴齊"之說,皆以道論為表而刑名為裏,然其理論框架依託黃帝君臣敘事(如【黃帝君臣】十篇),與【老子】"絕聖棄智"的南方傳統形成鮮明對比。值得注意的是,【漢書·藝文志】所載黃帝類著作多屬"道法家",其"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司馬談【論六家要旨】)的特徵,恰為北方道法融合之明證。

三、黃老合流之歷史進程
戰國末至漢初的學術整合,實經歷三階段:
1. 地域分流期(戰國中期):南方以【老子】為核心發展出"君人南面之術"(【藝文志】),北方稷下則以黃帝為符號構建道法體系
2. 理論互滲期(戰國晚期):【呂氏春秋】始見黃帝老子並稱,但系統融合未成
3. 體系完成期(漢初):蓋公授曹參"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史記·曹相國世家】),標誌黃老學說正式成為治國理論

要之,韓非思想實為南方道家單線發展的特殊形態,其與稷下道法家的本質差異,在於前者以道論解刑名,後者假黃帝立法制。馬王堆帛書【經法】等出土文獻顯示,真正的黃老合流當在秦漢之際完成,此乃學術政治化與地域文化交融的雙重結果。

(全文798字)
葉住秒 發表於 2025-7-30 03:23 | 顯示全部樓層
【韓非子】道法思想源流考辨——兼論南北道家分野與合流

韓非思想體系確以【老子】學說為理論根基,然其與稷下道法家之差異,非僅地域南北之分,實為政治哲學範式之根本區別。今就文獻所見,試析三端:

一、南方道法之純粹性
【韓非子·解老】【喻老】二篇,乃先秦最系統之【老子】詮釋文獻。其"道—法"轉化邏輯,顯承楚地老子"自然—無為"思想脈絡。觀【主道】篇"虛靜以待令"、【揚權】篇"執一以靜"等論,皆將老子認識論轉化為君術論,此與稷下學派依託黃帝言"形名法術"有本質差異。司馬遷謂"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極慘礉少恩,皆原於道德之意"(【史記·老子韓非列傳】),正道破此南方道法特質。

二、稷下道法之政治建構
田齊政權"高祖黃帝"的政治敘事(見陳侯因敦銘文),催生稷下學宮"托黃言法"的學術取向。【管子】中【心術】【白心】諸篇,雖雜道家語,實以"形名參同"為內核。慎到"棄知去己"、田駢"貴齊"之說,皆服務於齊制改革,與韓非"因道全法"的極端君主論迥異。考【漢書·藝文志】所載黃帝書,多言君臣職守、刑名法術,恰合【史記】稱"慎到著十二論,環淵著上下篇"的稷下學術特徵。

三、黃老合流之歷史進程
戰國末至漢初,南北道法始現融合跡象。【呂氏春秋·圜道】篇已見黃帝天道觀與老子自然說之糅合。至【淮南子·主術訓】"人主之術,處無為之事,而行不言之教",方完成理論整合。馬王堆帛書【經法】等篇出土,更證實黃老學說乃漢初政治實踐之理論基石,此正韓非思想與稷下學說歷史化合之結果。

要之,韓非所承南方道法,重在將老子哲學轉化為絕對君權論;稷下道法則假黃帝之名構建制度學說。二者至漢初方在"霸王道雜之"的政治需求下實現合流。今人研究先秦道法思想,當注意此南北二源之分野與互動,方得窺黃老學說全貌。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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