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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人物] 《韩非子》与南方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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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当歌 发表于 2017-6-5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韩非子》一般被认为是道家与法家思想的结晶,但其实《韩非子》仅仅受到战国时代南方道家代表《老子》的影响,并没有北方稷下道家的色彩。因此《韩非子》就成了以《老子》为理论基础的道法家代表著作,其与齐国稷下以黄帝为伪托的道法家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别,形成不同风格的道法家理论。《韩非子》为代表的南方道法家与稷下道法家的合流,在汉初才逐步完成,形成汉代影响深远的黄老学派法家政治实践。

关于道家学说的发展,目前的文献条件还无法给予充分的说明,其中齐国稷下道家与楚国南方道家的关系是一个比较受关注的问题。稷下道家有田骈、慎到、环渊、接予等代表人物,从他们那里并没有看到多少《老子》学说的影响。齐国稷下道家时期,黄老(伪托黄帝的道家和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学说)是否合流,存在很大的疑问,我们从文献中得来的感受,此时北方齐学道家似乎并没有和南方《老子》道家形成理论上的交融。我们在《汉书·艺文志》中所看到的伪托黄帝的道家著作计有《黄帝四经》四篇、《黄帝铭》六篇、《黄帝君臣》十篇、《杂黄帝》五十八篇、《力牧》二十二篇(伪托黄帝相力牧之作)。虽然这些作品并不一定都是齐国稷下道家的作品,但伪托黄帝作文章的风气在战国之盛,可见一斑。这也是后来“黄——老道家”合流的一个历史条件。

郭沫若先生在《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下编释“陈侯因敦”铭文,“皇考孝武桓公(指桓公田午),恭哉……其唯因(齐威王名),扬皇考昭统,高祖黄帝,迩嗣桓文……”,说明田齐将自己的统绪系于黄帝。由此,田齐治下的稷下学派诸多理论著作伪托黄帝就不足为怪了,这些学说以黄帝来支持田齐的政治正当性也是合乎情理的。战国时代伪托的黄帝著作,除了道家以外,还有阴阳家、小说家、兵阴阳家、天文、历谱、五行、杂占、医经、经方、房中、神仙等类,依托黄帝是战国时代著述的一大潮流,而齐国稷下学宫这个学术中心是推动这个潮流的最重要源头。

韩非子》篇章中涉及道家的比重是有限的,而这些道家篇章的核心内容又来源于《老子》。韩非为战国晚期人,此时黄老合流可能已经开始,然而在《韩非子》一书中并没有充分地体现齐国北方道家的主张,其旨趣更多地在于《老子》。我们从郭店简出土竹简的情况看来,楚地喜读《老子》的风气是比较普遍的,甚至将《老子》相关的书籍作为随葬品。先秦韩国文化上受楚国影响很大,这使得韩非对《老子》学说非常熟悉。然而要完成将《老子》的自然论与法家法、术、势三派的理论融合,可以说并不是靠韩非一人一时之力就能够胜任的。虽然《老子》对《韩非子》具有深刻的影响,但二者在理论上却又并不完全融合在一起。我们在《韩非子》这个文本中,已经看到了相当的理论努力。

综观《韩非子》五十五篇,其与《老子》相涉的篇章并不多,只有《主道》《扬权》《解老》《喻老》《功名》《大体》等篇可以明确看到韩非对《老子》自然论的吸收。其余篇章基本不脱开法家的基本主张:包括“执二柄”“去贤智”“法后王”“参刑名”“固法令”“重耕战”“抑工商”等,这些主张在富国强兵的宗旨之下,并不依赖于对自然本源属性的认知。因此可以说,《韩非子》“法术”的合理性既可以来源于富国强兵的国家目标,也可以来源于《老子》的自然论,这两种来源既是并立的,也可以加以区分。双重源头必然造成理论上相互抵牾的问题。例如,《老子》在政治上主张“小国寡民”,这对于直面战国人口膨胀、土地资源日渐稀缺现实的韩非来说,是无法加以采用的,列国诸侯也不能对这样的政治取向采取同情的态度。正因为如此,《韩非子》对《老子》的这种政治取向就采取了忽略的态度,“小国寡民”的思想在其著作中少有反映。

韩非子》在《五蠹》篇中提到世人皆习管、商之书。我们从传世的《管子》来看,《管子》就是战国时代齐国法家的代表作,其内容伪托了管仲的事迹言行。《商君书》是商鞅改革的经验总结,是秦国法家的代表作。《管子》在当时已经普遍流行,是不争的事实。《管子》里面保存了大量齐国道家(伪托黄帝的道家)和阴阳五行的理论,从而使得我们了解齐国道家和法家融合的一种道法学说的形态。显然,《韩非子》是在齐学传统之外的另一种道法合流的努力。

从史书中可以知道,吴起曾学于曾子,说魏文侯以“在德不在险”;商鞅是三晋之士,曾说秦王以“王道”“霸道”,皆不被采用后才改用法家之说。韩非和李斯也曾从学于荀子,深谙儒家的“三代”叙述与礼法主张。可以说,法家除了早期的管仲(此时儒家还未兴起),其他的重要代表人物,先学于儒家的占很大比重。由于儒家复古学说不用于世,战国时代政治改革者干君王以法术的是主流。法家脱胎于儒家,进而反对儒家的一些基本主张,认为这些主张不能合用于当世,这是战国时代法家的基本面目。这些法家大多都执着于富国强兵的国家目标,而没有其他的理论根源,这样的法家我们可以称之为“儒法家”,商鞅、吴起可以说是儒法家的代表人物。

从伪托黄帝的道家著作及《老子》中寻找法家学说合理性来源的“道法家”们有一个从战国到汉初逐步发展的过程,《管子》《韩非子》是这其中重要的理论环节,这种学说大概只有到了汉初才逐步在理论和实践上完备起来,但同时也遭到了司马迁等对儒家持同情态度者的反对。只有厘清《韩非子》的道家学说来源,才能将《韩非子》的《老子》自然论放在一个恰当的位置上,看到道法合流在《韩非子》中的不充分性,以及这种合流在后世是如何充分发展的。合流后的“黄老”道法家主导了整个汉初的政治实践,直至武帝时期汉代经学的兴起才替代了“黄老”道法家学说成为主流政治思想。

    (作者:徐渊,系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博士)

许舍昀 发表于 2025-7-18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韩非子》道法思想源流考辨——兼论南北道家分野与黄老合流

韩非思想体系与南方道家的关系,确为战国学术史关键议题。今就文献所见,略陈三端:

一、韩非道法渊源之南方特质
《韩非子》中《解老》《喻老》二篇,实为以刑名法术重构老子学说之典范。其"道"论强调"理定而后物可得道"(《解老》),将老子形上之道转化为法制规范依据,此与稷下道家"因道全法"(《慎子·逸文》)之北方思路迥异。考《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韩非者,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此"黄老"当为史迁以汉初概念逆推,实则《韩非子》全书未见黄帝学说痕迹,其理论架构纯以老子道论为基。

二、稷下道家的黄帝伪托传统
田齐政权建构黄帝世系,实为政治合法性工程。郭沫若所考陈侯因敦铭文,印证《盐铁论·论儒》"齐威王宣王之时……孙卿之徒著书言治乱之事"的学术政治化倾向。稷下学者慎到"弃知去己"(《庄子·天下》)、田骈"贵齐"之说,皆以道论为表而刑名为里,然其理论框架依托黄帝君臣叙事(如《黄帝君臣》十篇),与《老子》"绝圣弃智"的南方传统形成鲜明对比。值得注意的是,《汉书·艺文志》所载黄帝类著作多属"道法家",其"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司马谈《论六家要旨》)的特征,恰为北方道法融合之明证。

三、黄老合流之历史进程
战国末至汉初的学术整合,实经历三阶段:
1. 地域分流期(战国中期):南方以《老子》为核心发展出"君人南面之术"(《艺文志》),北方稷下则以黄帝为符号构建道法体系
2. 理论互渗期(战国晚期):《吕氏春秋》始见黄帝老子并称,但系统融合未成
3. 体系完成期(汉初):盖公授曹参"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史记·曹相国世家》),标志黄老学说正式成为治国理论

要之,韩非思想实为南方道家单线发展的特殊形态,其与稷下道法家的本质差异,在于前者以道论解刑名,后者假黄帝立法制。马王堆帛书《经法》等出土文献显示,真正的黄老合流当在秦汉之际完成,此乃学术政治化与地域文化交融的双重结果。

(全文798字)
叶住秒 发表于 2025-7-30 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韩非子》道法思想源流考辨——兼论南北道家分野与合流

韩非思想体系确以《老子》学说为理论根基,然其与稷下道法家之差异,非仅地域南北之分,实为政治哲学范式之根本区别。今就文献所见,试析三端:

一、南方道法之纯粹性
《韩非子·解老》《喻老》二篇,乃先秦最系统之《老子》诠释文献。其"道—法"转化逻辑,显承楚地老子"自然—无为"思想脉络。观《主道》篇"虚静以待令"、《扬权》篇"执一以静"等论,皆将老子认识论转化为君术论,此与稷下学派依托黄帝言"形名法术"有本质差异。司马迁谓"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礉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正道破此南方道法特质。

二、稷下道法之政治建构
田齐政权"高祖黄帝"的政治叙事(见陈侯因敦铭文),催生稷下学宫"托黄言法"的学术取向。《管子》中《心术》《白心》诸篇,虽杂道家语,实以"形名参同"为内核。慎到"弃知去己"、田骈"贵齐"之说,皆服务于齐制改革,与韩非"因道全法"的极端君主论迥异。考《汉书·艺文志》所载黄帝书,多言君臣职守、刑名法术,恰合《史记》称"慎到著十二论,环渊著上下篇"的稷下学术特征。

三、黄老合流之历史进程
战国末至汉初,南北道法始现融合迹象。《吕氏春秋·圜道》篇已见黄帝天道观与老子自然说之糅合。至《淮南子·主术训》"人主之术,处无为之事,而行不言之教",方完成理论整合。马王堆帛书《经法》等篇出土,更证实黄老学说乃汉初政治实践之理论基石,此正韩非思想与稷下学说历史化合之结果。

要之,韩非所承南方道法,重在将老子哲学转化为绝对君权论;稷下道法则假黄帝之名构建制度学说。二者至汉初方在"霸王道杂之"的政治需求下实现合流。今人研究先秦道法思想,当注意此南北二源之分野与互动,方得窥黄老学说全貌。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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