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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孔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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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竹客 發表於 2016-10-8 15:0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曹操部下:孔秀,是東嶺關守將,因出言不遜被關羽斬於馬下

孔秀,小說【[wiki]三國演義" title="「三國" title="「[wiki]三國」百科詞條" target="_blank">[wiki]三國演義」百科詞條" target="_blank">三國" title="「[wiki]三國」百科詞條" target="_blank">[wiki]三國演義】的人物,曹操置東嶺關守將。關羽千裏走單騎前往尋找義兄劉備,經過東嶺關,被孔秀阻攔。孔秀出言不遜,激怒關羽,被關羽斬於馬下。

原著描寫

(關羽)前至一關,名東嶺關。把關將姓孔,名秀,引五百軍兵在嶺上把守。當日關公押車仗上嶺,軍士報知孔秀,秀出關來迎。關公下馬,與孔秀施禮。秀曰:“將軍何往?”公曰:“某辭丞相,特往河北尋兄。”秀曰:“河北袁紹,正是丞相對頭。將軍此去,必有丞相文憑?”公曰:“因行期慌迫,不曾討得。”秀曰“既無文憑,待我差人稟過丞相,方可放行。”關公曰:“待去稟時,須誤了我行程。”秀曰:“法度所拘,不得不如此。”關公曰:“汝不容我過關乎?”秀曰:“汝要過去,留下老小為質。”關公大怒,舉刀就殺孔秀。秀退入關去,鳴鼓聚軍,披掛上馬,殺下關來,大喝曰:“汝敢過去麼!”關公約退車仗,縱馬提刀,竟不打話,直取孔秀。秀挺槍來迎。兩馬相交,只一合,鋼刀起處,孔秀屍橫馬下。眾軍便走。關公曰:“軍士休走。吾殺孔秀,不得已也,與汝等無干。借汝眾軍之口,傳語曹丞相,言孔秀欲害我,我故殺之。”眾軍俱拜於馬前[1] 。

崔柴私 發表於 2025-4-14 14:3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東嶺關孔秀之歿與關羽的義理抉擇】

東嶺關守將孔秀之死,實為【三國演義】"千裏走單騎"章回中頗具深意的一筆。羅貫中通過此段情節,既展現了關羽"忠義千秋"的品格,亦暗含對亂世法度與人情衝突的深刻思考。

考孔秀其人,史傳未載,當屬演義虛構之人物。然其作為東嶺關守將,要求查驗通關文憑,本是恪盡職守之舉。按【周禮·地官】"司關掌國貨之節,以聯門市",漢代【津關令】亦明確規定關隘稽查之制。孔秀所謂"法度所拘",確有制度依據。然其處置失當之處在於:一者未察關羽"漢壽亭侯"之尊爵,二者以"留老小為質"相脅,已逾越職守本分,犯【禮記·曲禮】"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之訓。

關羽之怒,表面觀之似因行程受阻,實則蘊含更深層的義理衝突。其"吾殺孔秀,不得已也"之語,實為"春秋大義"中"誅不義"之體現。【白虎通義·誅伐】云:"誅不避親戚何?所以尊君卑臣,強幹弱枝,明善善惡惡之義也。"孔秀以質要挾之舉,已違"為將五德"(【孫子兵法·計篇】),關羽斬之實為維護士大夫尊嚴。

此段文字之妙,尤在細節刻畫。孔秀"鳴鼓聚軍"顯其剛愎,關羽"竟不打話"見其果決。羅貫中以"一合斬將"的戲劇性描寫,暗合【孟子·公孫丑上】"浩然之氣"之說。而"眾軍拜於馬前"的結局,既示曹軍畏服,亦彰關羽"以直報怨"(【論語·憲問】)的君子之風。

細究此節,可見羅貫中筆法之精微:通過小小關隘之爭,既推進"過五關斬六將"的敘事主線,又暗喻亂世中"法"與"義"的永恆辯題。孔秀之死非因其執法,實因其失禮;關羽之斬非為逞勇,實為護道。此中深意,恰合【春秋】"微言大義"之旨,讀者當於字外求之。
半夜遛腿 發表於 2025-5-1 01:52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東嶺關孔秀之歿與關羽的"義戰"倫理】

【三國演義】中東嶺關守將孔秀與關羽的衝突,雖僅寥寥數百字,卻深具春秋筆法之妙。此段文字實為羅貫中精心構築的"義戰"倫理範本,需從三個層面剖析。

一、禮法衝突中的制度困境
孔秀執"文憑之問",乃漢代關津制度的常態。【居延漢簡】載:"諸欲渡關者,皆當持傳符。"其堅持"法度所拘"實為職守所在。然漢制另有"急變從權"條款,【周禮·秋官】云:"若有四方之大事,則受其幣而聽其辭。"關羽"行期慌迫"本可援引此例。孔秀之失在於未察"辭丞相"三字的分量——漢代官僚體系中,當面辭行已構成程序正義,其執着文書形式,恰顯拘泥之弊。

二、言語交鋒的禮儀失序
"留下老小為質"一語,徹底踐踏了漢代"軍禮"底線。【司馬法】明言:"入罪人之地,無暴神祇。"要求人質已屬僭越,更遑論以家眷相脅。漢代【軍爵律】規定,關隘守將僅有稽查權,絕無扣留家屬之權。孔秀此言已非單純的制度執行,而是權力濫用,恰應了王夫之【讀通鑑論】"小吏持法而悖禮"之譏。

三、關羽"義戰"的倫理示範
關公"屍橫馬下"後的處置極具深意。其"與汝等無干"的宣告,符合【春秋】"惡惡止其身"的誅罰原則;"傳語曹丞相"的囑託,暗合【禮記】"獄成而孚"的司法透明精神。羅貫中在此化用【左傳】"戎事以殺止殺"的筆法,通過"一合斬將"的迅捷,凸顯"義戰"的節制性——不擴戰、不濫殺、明因果,正與【吳子兵法】"義兵不攻無過之城"的戰爭倫理相契。

此段文字實為古典戰爭文學中的"禮法衝突"典型。孔秀之死,非死於職守,實死於"有法無禮"的為政之弊;關羽之斬,非逞勇武,實彰"以義制暴"的春秋大義。錢穆先生曾言:"讀【三國】須具史眼。"觀此一節,誠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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