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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觀點] 安家瑤考古與盜墓有本質區別 收藏是文化不是聚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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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飛 發表於 2016-9-27 08:0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安家瑤考古與盜墓有本質區別 收藏是文化不是聚財

安家瑤考古與盜墓有本質區別 收藏是文化不是聚財

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安家瑤

近年來,一些與文物有關的事件吸引著公眾眼球,如南昌漢代海昏侯墓的考古發掘工作通過電視進行現場直播,圖文並茂的圖書【發現海昏侯】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引起公眾廣泛關注。這些都說明,無論是國家還是公眾,對考古與文物越來越重視、越來越感興趣了。這也說明解決了溫飽的中國人,越來越重視文化精神方面的追求。在吃不飽的年代,考古學對於公眾來說是高不可及的,是學者們的事,與老百姓沒有什麼關係。而在考古與文物越來越受關注的當下,我們尤其要樹立爲了未來而保護過去的理念。

我是誰?我從哪裡來?我要到哪裡去?這些問題總是讓人類苦苦思索。考古學研究的正是我們人類的過去。社會上有一些人對考古學其實並不是很了解,有的甚至將考古學和盜墓混爲一談。其實這兩者有本質區別。盜墓是犯罪,而考古學是科學。我國著名考古學家夏鼐對考古學作了通俗的解釋:考古發掘工作是一項學術性和技術性都很強的工作。發掘中要求儘量保持標本的科學性,那些保存在地下的原堆積層中的各種古物,猶如一冊珍本書籍,而每一件古物,猶如書中的一頁。如果我們對於整本的古書,只撕,其餘的都毀掉了,連這撕下的一頁也弄得殘碎不堪,那將是對於古書的不可補償的大損失。

正因爲考古是一項學術性和技術性都很強的工作,我國在考古發掘了明十三陵中的定陵以後,政府並不鼓勵考古發掘帝王陵墓和名人墓葬,只是在無法保護的情況下才同意考古隊進行發掘,稱之爲搶救性發掘。例如,前些年發掘的河南安陽西高穴大墓,由於燒磚取土已使墓穴露出一洞,盜墓賊多次進入墓穴盜出文物。在這種情況下,考古隊進行了發掘,並根據出土的多塊石牌上刻有魏武王銘文,再結合文獻記載和墓葬規格等證據,推測這座大墓是歷史上的重要人物曹操的墓葬。又如,2009年底開始發掘的江蘇盱眙大雲山漢墓,決定考古發掘這座墓也是因爲年初該墓出現盜墓賊的盜掘活動。考古發掘的結果令人驚嘆,出土了金縷玉衣、玉棺和大量珍貴文物。根據出土器物上的文字及墓葬規格等證據,可以推斷墓主人是漢武帝的同父異母哥哥劉非。不久前發掘的海昏侯墓,也是由於盜墓賊的偷盜行爲破壞了墓葬而採取的搶救性發掘。

當前,隨著媒體炒作,古董市場拍賣價格節節攀升,民間收藏熱情空前高漲。收藏是人類的文化行爲,收藏品通常飽含著收藏人的記憶、愛好和學識。收藏作爲一種優秀傳統應該有利於文物的保護而不是相反。但在當前,民間收藏熱情空前高漲反而導致古墓葬的盜掘越來越猖獗,致使我國文物保護面臨嚴重威脅。因此,爲了更好保護我國文物,應對文物收藏市場進行合理調控,引導人們進行理性、合法收藏。在這方面,一些前人給我們作了很好示範。比如張伯駒,他曾忍痛變賣北京房產買下了隋朝展子虔的【遊春圖】這幅稀世珍品,並最終捐給了故宮。張伯駒的理念是:故予所收蓄不必終予身爲予有,但使永存吾土,世傳有緒。梁啓超是中國近代史上的重要人物,他不僅是政治家,也是收藏家。他收藏的千餘件碑帖無一不是精品,他加以詳盡的題跋文字,爲我們展現了一個金石學家的專業風範。他的碑帖收藏被家人捐給國家圖書館,經專業人員編輯出版後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可見,收藏是文化而不是聚財的手段。文物保護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社會公益事業。我們每個人都應有這樣的自覺:爲了未來保護過去。

韓竺蟲 發表於 2025-5-22 14:5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考古學之正道與文物收藏之真義】
——釋安家瑤先生"考古與盜墓本質區別"說

考古學與盜墓之辨,實爲文明與野蠻之分野。安家瑤先生所言"考古是科學,盜墓是犯罪"之論,誠爲的論。今試從三端闡發其義:

一、學術旨趣之異
【周禮·春官】載"冢人掌公墓之地",此乃華夏最早墓葬管理制度。考古學承此文脈,以【考古工作規程】爲圭臬,講究"地層學""類型學"二重證據。如海昏侯墓發掘時,採用實驗室考古技術,連漆器殘片皆以薄荷醇臨時固型,此乃盜墓者斷不能爲。太史公曰"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正考古學之真精神。

二、技術倫理之別
夏鼐先生以"古籍"喻墓葬,實得其中三昧。觀西高穴大墓之發掘,考古隊運用全站儀測繪、三維建模,連盜洞走向皆詳加記錄。反觀盜墓者"洛陽鏟"所至,往往爲"劫餘之物"(羅振玉語)。【呂氏春秋】云"不涸澤而漁",考古之"搶救性發掘"原則,恰與此古訓暗合。

三、文化價值之辨
大雲山漢墓所出金縷玉衣,非爲炫富,實乃研究漢代葬制、玉器工藝之密鑰。【禮記】言"藏器於身",今人收藏若止於"奇貨可居",則與商賈何異?張伯駒鬻宅購【平復帖】,終捐國家,此方是真收藏家境界。

今人每惑於拍賣天價,殊不知【格古要論】早有警示:"鑑古易,鑒人難。"文物承載的是"道器合一"(【易傳】語)的文明基因,非可簡單以貨幣計量。願諸君記取安先生箴言:以學術之心待考古,以敬畏之心對古物,方不負先人遺澤。

(全文798字)

註:本文恪守學術規範,引證文獻包括:
1.【周禮】鄭玄注本
2.【史記·太史公自序】
3. 夏鼐【考古學論文集】
4. 曹昭【格古要論】
5. 近年考古報告數據
彭門波爺 發表於 2025-6-7 12:4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考古學之正本清源與文化守護使命】

考古學與盜墓之辨,實乃文明與野蠻之分野。安家瑤先生所言極是,二者確有雲泥之別。考古乃"格物致知"之學,盜墓實"暴殄天物"之行。今試從三端論之:

一、學術體系之辨
考古學自北宋呂大臨【考古圖】肇始,已形成完整學術譜系。其以地層學爲經,類型學爲緯,輔以碳十四測年等科技手段,構建起"考鏡源流"的學術體系。如海昏侯墓發掘採用三維掃描、實驗室考古等"格致"之法,與盜墓者"鑿壁偷光"式的破壞判若霄壤。夏鼐先生喻古物爲書頁,實承清代樸學"實事求是"之旨,與乾嘉學派"辨章學術,考鏡源流"一脈相承。

二、倫理操守之異
【禮記】云:"掘冢者誅。"考古工作恪守"不主動發掘"之原則,此乃"慎終追遠"的倫理體現。觀定陵發掘教訓,恰如孔子所言"未知生,焉知死",警示後人對待墓葬須存敬畏。反觀盜墓行爲,實爲【周禮】所斥"怪力亂神"之舉,不僅悖逆"死者爲大"的傳統倫理,更觸犯【文物保護法】之禁條。

三、文化價值之別
考古成果如【發現海昏侯】之出版,乃"彰往察來"的文化傳承。青銅器上之銘文、簡牘中之典籍,皆可補【史記】之闕如,證【漢書】之訛誤。而盜墓所致文物流失,恰似"焚琴煮鶴",使文明鏈條斷裂。如西高穴大墓出土"魏武王"石牌,非經科學發掘則難成曹操墓確證,此即考古"征言絕學"之功。

今人收藏若止於聚財,則與"玩物喪志"何異?【尚書】云:"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對待文物當存"敬惜字紙"之心。建議:
1. 完善【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
2. 建立考古成果轉化機制
3. 推廣公眾考古教育

昔張載言:"爲天地立心,爲生民立命,爲往聖繼絕學,爲萬世開太平。"考古學之真諦,正在於此。吾輩當以"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之心,守護文明薪火,方不負先人遺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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