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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爲政應當如何落實以人爲本』爲問,溯源於【尚書】【周易】【論語】【孟子】【老子】諸元典,闡明『以人爲本』實即傳統『民本』思想之現代轉語。全文分疏爲四端:一曰解字詞,辨明『民』『本』『以』之訓詁與義理;二曰明根基,揭示民本思想在天人合一、象數理氣框架下之形上依據;三曰陳諸家,綜述儒道墨法諸子之歧見與歷代註疏之演進;四曰落實處,從養民、教民、治民、安民四維度展開爲政之具體措施。結論歸趨於天人、心性、治平之宏大敘事,申明爲政者當法天地好生之德,以百姓心爲心,方爲真正之以人爲本。
關鍵詞:民本;以人爲本;天人合一;仁政;無爲;心性
大綱
第一章 引言:問題之緣起與經典之淵藪
第二章 解字與明義:『以人爲本』之訓詁與義理
第一節 解字:民、本、以
第二節 明義:從『仁』與『無爲』看以人爲本
第三章 天人相與:民本思想之形上根基
第一節 天人合一與民本之邏輯關聯
第二節 象數理氣與民本之關係
第三節 氣化論與政治之仁暴
第四章 諸家之歧見與歷代之演進
第一節 儒家:從孔孟到荀子、董子、朱子
第二節 道家:老莊與黃老
第三節 墨家與法家:功利與法制之偏
第四節 己見:諸家之會通與取捨
第五章 爲政落實之四端:養、教、治、安
第一節 養民:制民之產與輕徭薄賦
第二節 教民:富而後教與禮樂教化
第三節 治民:德主刑輔與無爲而治
第四節 安民:不違農時與老安少懷
第六章 結論:歸趨於天人、心性、治平之宏旨
第一章 引言:問題之緣起與經典之淵藪
『爲政應當如何落實以人爲本』一 問,貌似現代之命題,實則華夏政道之核心義蘊,早已蘊藏於三代之治、六經之教。夫『以人爲本』四字,若直譯古語,即所謂『民本』者是也。【尚書·五子之歌】有云:
此『民惟邦本』一語,實爲華夏民本思想之濫觴,亦爲後世『以人爲本』爲政理念之遠源。又【周易·繫辭】曰:聖人仰觀俯察,知天地以生物爲心,故爲政者亦當以生民爲心。此天人相與之邏輯,遂爲民本思想奠立形上根基。
然則何以『假託』現代語『以人爲本』而問之?蓋因『以民爲本』之『民』,易被誤解爲與『君』相對之政治身份,而『以人爲本』之『人』,則直指人之爲人之普遍性與尊嚴性。實則二者在傳統語境中本相通貫:民者,人也;本者,根也。爲政以民爲本,即是以人之生存、人倫、人性爲本。此義在【論語】【孟子】【老子】中皆有明證。以下分章詳之。
第二章 解字與明義:『以人爲本』之訓詁與義理
第一節 解字:民、本、以
『民』字,甲骨文作『目』下加一『十』形,象草民俯首之狀,其本義爲庶眾、百姓。【說文】云:『民,眾萌也。』萌者,草木初生之貌,言其無知而待養。然經傳中『民』多與『人』互訓,【論語·學而】『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愛人與使民並舉,可見民即人之在庶位者。
『本』字,從木從一,指木之根柢。【說文】:『木下曰本。』引申爲根基、主體、首要。爲政之『本』,即政治所當依託、所當服務之根本對象。
『以』字,象人持物之形,引申爲『用』『因』『憑藉』。合而觀之,『以人爲本』即『以民爲根柢』『以人爲憑藉』。然此非謂民僅爲工具,實謂爲政之道,其目的與根據皆在民。此層義理,須於儒家『仁』學中求之。
第二節 明義:從『仁』與『無爲』看以人爲本
孔子之學,以『仁』爲核心。【論語·顏淵】載:
『愛人』非泛愛之情感,而是一道德實踐之根本原則。爲政者能愛人,則必以民之疾苦爲己之疾苦。故【論語·雍也】云:『博施於民而能濟眾』,此即『以人爲本』之積極落實。
道家則從另一路徑闡發此義。【老子】第四十九章云:
『以百姓心爲心』,即不以己之私意治民,而以百姓之欲惡爲欲惡。此是『以人爲本』之消極落實——不強作妄爲,不擾民以自奉。故【老子】第八十一章又云:『聖人不積,既以爲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此與儒家『己欲立而立人』之旨,異曲同工。
要之,『以人爲本』之『本』,有三層義:一曰根柢義,民爲邦國之基;二曰目的義,政治以養民、安民爲終的;三曰主體義,民之好惡決定政之得失。三者缺一,則『以人爲本』徒爲空言。
第三章 天人相與:民本思想之形上根基
第一節 天人合一與民本之邏輯關聯
華夏學術之根本框架,在於天人合一。天者,非人格神之上帝,而是生生不息之宇宙大化。【周易·乾卦·彖傳】曰:
天以生物爲德,故人君法天,亦當以生民爲德。【春秋繁露·王道通三】云:董子此論,雖雜陰陽家言,然其以天德爲仁上天生物,然亦死之,以人君法天爲仁政,實得儒門之大義。
由是天人合一之邏輯,引出爲政之一大原則:爲政者不得逆天,逆天者亡。而天意何在?不在雷霆風雨,而在民心。【尚書·泰誓】有云:
此十六字,實爲華夏政治神學之最高綱領。天不能自言,因民之視聽以視聽;天不能自行,因民之向背以賞罰。故爲政者敬天,必先敬民。敬天而不敬民,是偽敬也;愛民而不法天,是私愛也。二者相須,方爲完足。
第二節 象數理氣與民本之關係
易學以象數理氣釋天地萬物。氣之聚散,象之變化,數之乘除,理之當然,皆歸於一『生』字。【繫辭】云:『生生之謂易。』又云:『天地設位,聖人成能。』聖人成天地之能,非以己之私智,而以百姓之智慧。故象數之精微,不在預測吉凶,而在體察陰陽消長之機,以調適政治之寬猛。
中醫亦有『上醫醫國』之說。【黃帝內經·素問】云:『上醫醫未病,中醫醫欲病,下醫醫已病。』爲政者若能察民之疾苦於未發之時,調民之生計於未困之際,此即『醫未病』之政,亦即以人爲本之極致。
第三節 氣化論與政治之仁暴
氣有陰陽,政有寬猛。陽明之時,氣主生發,政宜寬和;陰盛之時,氣主肅殺,政宜嚴整。然無論寬嚴,皆須以仁心爲本。【春秋繁露·基義】曰:『聖人之道,不能獨以威勢成政,必有教化。』教化者,非強制灌輸,而是以身作則,使民日遷善而不自知。此即氣化論在政治上之落實,亦即以人爲本之柔性一面。
第四章 諸家之歧見與歷代之演進
第一節 儒家:從孔孟到荀子、董子、朱子
孔子以『仁』爲政本,孟子以『民貴君輕』爲政綱。【孟子·盡心下】云:
此語在當時真可謂石破天驚。孟子又提出『仁政』之具體措施:制民之產,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此即爲政落實以人爲本之詳細方案。
荀子雖主性惡,然其政治思想亦以民爲本。【荀子·王制】云:
此喻與【尚書】『民惟邦本』一脈相承。荀子又強調『養人之欲,給人之求』,即政治須滿足人之基本需要,此亦以人爲本。
董仲舒融陰陽五行於儒學,提出『天人感應』之說,以災異譴告告誡人君。其【賢良對策】云:『天者,群物之祖也。』天意即民意,故人君失民則天奪其魄。此說雖雜術數,然其爲民請命之苦心,不可不察。
朱子集理學之大成,以『存天理,滅人慾』爲綱。然其釋『天理』,非空理,而是實理。朱子云:『天理只是仁義禮智之總名,仁義禮智便是天理之件數。』天理本無善惡之分,朱子以天理等同善,而無論惡,不可取爲政者存天理,即存仁義之心;滅人慾,即去私意之蔽。私意去則民情通,此即以人爲本之理學表達。
第二節 道家:老莊與黃老
老子言『無爲而治』,非謂一無所爲,而是不妄爲。【老子】第五十七章云:
我無爲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朴。 此四『自』字,實爲民本思想之最高境界:政治之目的,不在於令民如何,而在於使民自得。莊子更進一層,主張『在宥天下』,即寬容民之自然天性,不以禮法桎梏之。此雖偏激,然其批判爲政者以已度民之弊,實有深見。
黃老之學,兼采儒道,主張『道生法』,即以道爲本,以法爲用。【黃帝四經】云:法之目的在於『明曲直』,而非『逞私意』。故黃老之政,以清靜爲本,以法度爲輔,以民之安爲歸。漢初文景之治,即得此道,遂有『與民休息』之政。
第三節 墨家與法家:功利與法制之偏
墨家主張『兼愛』『尚同』,其『兼相愛,交相利』之說,看似極重視民利。然墨子之『利』,多偏於物質功利,且其『尚同』之說,易於流爲專制。荀子譏之曰:『墨子蔽於用而不知文。』即謂其只知實用,不知人文教化,故其民本思想終欠圓融。
法家則以『法、術、勢』爲治,雖亦言『利民』,實則視民爲耕戰之工具。商鞅變法,以刑賞驅民,雖收一時之效,然其本意在『強國』而非『富民』,在『尊君』而非『重民』。故法家之政,雖可富國強兵,終失民本之義。秦之速亡,即其明證。
第四節 己見:諸家之會通與取捨
綜上所述,爲政落實以人爲本,當以儒家之仁心爲體,以道家之無爲爲用,以黃老之法度爲輔,以墨家之兼愛爲懷,而力斥法家之刻薄。仁心爲本,則民得其所;無爲爲用,則民安其性;法度爲輔,則民有規矩;兼愛爲懷,則民無遺類。四者缺一不可,而尤以仁心爲最要。
第五章 爲政落實之四端:養、教、治、安
第一節 養民:制民之產與輕徭薄賦
爲政以人爲本,首在養民。【尚書·大禹謨】云:養民之道,首在制民之產。【孟子·滕文公上】云:
『恆產』者,民之田地、宅舍、生計、以今謂之貨幣錢財也。無恆產則民無所依,無所依則放辟邪侈無不爲。故爲政者必先『正經界,均田賦』,使耕者有其田,織者有其衣。
其次在輕徭薄賦。【論語·顏淵】載魯哀公問『年飢,用不足』,有若對曰:『盍徹乎?』哀公曰:『二,吾猶不足,如之何其徹也?』有若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此對話深明『國以民爲本,民以食爲天』之理。賦稅之輕重,非僅經濟問題,實關民心向背。
第二節 教民:富而後教與禮樂教化
養民之後,繼以教民。【論語·子路】載:
子適衛,冉有僕。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此章實爲儒家爲政之次第綱領:先庶(人口繁盛),再富(生計充足),後教(道德教化)。無富而教,則民不從;富而不教,則民放逸。故教民必以富爲前提,而富後又必繼之以教。
教民之內容,以禮樂爲主。【禮記·樂記】云:禮以節民之欲,樂以和民之情。禮樂教化,非強制灌輸,而是潛移默化。故【禮記·經解】云:『其爲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 此皆教民之要術。
第三節 治民:德主刑輔與無爲而治
治民之要,在德主刑輔。【論語·爲政】云:
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道之以政』,即以行政命令引導;『齊之以刑』,即以刑罰約束。此法可使民苟免刑罰,然無羞恥之心。『道之以德』,即以道德感化;『齊之以禮』,即以禮制規範。此法使民有羞恥心,且能自律。故爲政者當以德教爲主,以刑罰爲輔。此非廢刑,而是刑措不用,刑期無刑。
然治民又不可過繁。【老子】第五十八章云:政令繁苛,則民無所措手足;政令寬簡,則民自得其樂。此即『無爲而治』之精義:非不作爲,而是不妄爲;非放任不管,而是不擾民。
第四節 安民:不違農時與老安少懷
安民之要,首在不違農時。【孟子·梁惠王上】云:
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 此三『不可勝』者,皆言順應自然之理,則資源無窮。反之,若奪民農時,則民飢;若竭澤而漁,則物盡。故爲政者必先安民之時,使民得盡力于田畝。
其次在老安少懷。【論語·公冶長】載孔子之志:
『老者安之』,即使老有所養;『少者懷之』,即使幼有所長。爲政者若能使老安少懷,則民歸之如流水。此即以人爲本之終極理想。
第六章 結論:歸趨於天人、心性、治平之宏旨
綜上所述,爲政落實以人爲本,非一術一法可盡,而須貫串於天人、心性、治平之三重維度。
在天人維度,爲政者當法天地好生之德,敬天而愛民。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故爲政者亦當無私於民。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故爲政者當以民心爲天心。
在心性維度,爲政者當先正己心。【大學】云:修身者,非獨善其身,而是去私意、存公心。私意去則民情通,公心存則政令平。故爲政者之心性,實爲以人爲本之樞機。
在治平維度,爲政者當以養民、教民、治民、安民爲四端,以仁心爲體,以無爲爲用,以法度爲輔,以兼愛爲懷。四端備則民安,民安則國治,國治則天下平。
然則今日之世,西學東漸,功利主義盛行,以人爲本之傳統智慧,幾被遺忘。或假『民主』之名而行民粹之實,或假『效率』之名而賤民生之命。此皆不明『民惟邦本』之大義。故吾人當回歸元典,重光華夏政道,以民爲本,以仁爲心,以和爲貴,以安爲歸。如此,則天人可通,心性可明,治平可致,而以人爲本之真義,方得落實於爲政之實處。
【周易·泰卦·彖傳】云:爲政者能與民交,則上下志同;上下志同,則天地之氣亦交。此即以人爲本之終極境界:非以民爲工具,非以民爲負擔,而是以民爲天地之心、政道之本、治平之基。如此,則民樂其生,政得其道,天人合一,而華夏文明之精義,亦得以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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