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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劉向【新序】卷7士詩解13景公病卜韓厥因告趙氏孤兒猶在趙武率眾滅屠岸賈族程嬰自殺還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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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10-20 20:54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劉向【新序】卷7士詩解13景公病卜韓厥因告趙氏孤兒猶在趙武率眾滅屠岸賈族程嬰自殺還願
題文詩:
諸將以為,趙氏孤兒,已死皆喜.然趙氏真,
孤兒乃在,程嬰卒與,俱匿山中,居十五年.
晉景公病,卜之大業,胄者為祟,公問韓厥,
韓厥知趙,孤存乃曰:大業之後,在晉絕祀,
者趙氏乎?自中行衍,皆嬴姓也.中行衍之,
人面鳥,降佐,及周天子,皆有明德,
下及幽厲,無道,叔帶去周,適晉事吾,
先君繆侯,至於成公,世有立功,未嘗絕祀,
今及吾君,獨滅之趙,國人,哀之故見,
龜筴出現,唯君圖之.景公問,趙尚有後,
子孫乎?韓厥具以,實告景公,乃以韓厥,
謀立趙氏,孤兒召匿,宮中諸,將入問病,
景公因,韓厥眾以,脅諸將見,趙氏孤兒,
孤兒名武,諸將不得,已乃曰昔,下宮難屠,
岸賈為之,繅以君命,幷命群臣.倘若非然,
庸敢作難?微君之病,群臣固將,請立趙後,
今君有命,群臣願之.於是乃召,趙武程嬰,
遍拜諸將,與嬰趙氏,攻屠岸賈,滅其族.
復興趙氏,田邑如故.趙武冠為,成人程嬰,
乃辭大夫,謂趙武曰:昔下宮之,難皆能死,
我非不能,死思立趙,氏後今子,既立成人,
趙宗復故,我將下報,趙孟,公孫杵臼.
趙武號泣,固請曰武,願苦筋骨,報子至死,
而子忍棄,我而死乎?嬰曰不可,彼以我為,
能成事故,先我死今,我不下報,之是以我,
事為不成.遂以.趙武服哀,三年,
祭邑春秋,祠之不絕.君子:程嬰公孫,
杵臼可謂,信交厚士.嬰之自殺,下報亦過.
【原文】  諸將以為趙氏孤兒已死,皆喜。然趙氏真孤兒乃在,程嬰卒與俱匿山中,居十五年。晉景公病,卜之,大業之胄者為祟,景公問韓厥,韓厥知趙孤存,乃曰:『大業之後,在晉絕祀者,其趙氏乎?夫自中行衍皆嬴姓也。中行衍人面鳥嶵,降佐帝大戊及周天子,皆有明德,下及幽厲無道,而叔帶去周適晉,事先君繆侯,至於成公,世有立功,未嘗絕祀。今及吾君,獨滅之趙宗,國人哀之,故見龜筴出現,唯君圖之。』景公問趙尚有後子孫乎?韓厥具以實告。景公乃以韓厥謀立趙氏孤兒,召匿之宮中。諸將入問病,景公因韓厥之眾以脅諸將,而見趙氏孤兒,孤兒名武,諸將不得已乃曰:『昔下宮之難,屠岸賈為之,繅以君命,幷命群臣。非然,庸敢作難?微君之病,群臣固將請立趙後,今君有命,群臣願之。』於是乃召趙武,程嬰遍拜諸將,遂俱與程嬰趙氏攻屠岸賈,滅其族。復興趙氏田邑如故。趙武冠為成人,程嬰乃辭大夫,謂趙武曰:『昔下宮之難皆能死,我非不能死,思立趙氏後,今子既立為成人,趙宗復故,我將下報趙孟與公孫杵臼。』趙武號泣,固請曰:『武願苦筋骨以報子至死,而子忍棄我而死乎?』程嬰曰:『不可,彼以我為能成事故,皆先我死,今我不下報之,是以我事為不成也。』遂以殺。趙武服哀三年,為祭邑,春秋祠之,世不絕。君子曰:『程嬰公孫杵臼,可謂信交厚士矣。嬰之自殺下報亦過矣。』
【譯文】
將軍們認為趙氏孤兒已經死了,都很高興。但真正的趙氏孤兒還在,程嬰終於和他一起藏身在山裏,過了十五年。晉景公生了重病,占卦的結果,說是大業的後人當中不如意的在作祟。景公問韓厥大業的後人中誰過得不稱心,韓厥知道趙氏孤兒還活着,就說:「大業的後人,在晉國斷了香火的,大概就是趙氏了吧!從中衍以來就都姓嬴,中衍人面鳥嘴,降世輔佐商朝天子太戊。他的子孫輔佐周朝歷代天子,都表現了光明的品德,到了幽王、厲王,暴虐昏庸,叔帶就離開周王朝到晉國去,在我們的先君繆侯手下辦事,從那時到成公,趙氏每一代人都曾建有功勳,沒有斷過香火.現在傳到主上,偏偏滅絕了趙氏宗族,國內人民都為趙氏悲痛,所以顯現在卦象上,希望主上好好對待這件事。」
景公問:「趙氏還有嫡系子孫嗎?」韓厥把實情原原本本告訴了景公。景公和韓厥商量恢復趙氏孤兒的地位,把孤兒召來,藏在宮裏。將軍們來探望臥病的景公,景公借着韓厥的兵力來逼迫將軍們,叫趙氏孤兒出來,孤兒的名字叫做武。將軍們無計可施,就說:「從前下宮的叛亂,是屠岸賈操縱的,他偽造主公的命令,把我們全都召去,不然,誰敢作亂?如果不是主上您生病,我們本來就打算要求恢復趙氏嫡傳後代的地位,現在主公既下了命令,我們都願意服從。」於是叫趙武、程嬰一個一個地拜謝將軍們,將軍們就跟程嬰、趙氏一起攻打屠岸賈,把他滿門抄斬。趙氏原來享有封地,也如數還給了趙氏。趙武二十歲行了冠禮,取得了成年人的資格,程嬰就辭去大夫職務,對趙武說:「從前下宮事變,大家都不惜性命,我不是怕死,只的是想把趙氏的後代拉扯大,現在您已經長大成人,趙氏也恢復了原有的地位,我要下黃泉去,向趙孟和公孫杵臼報告了。」趙武失聲痛哭,苦苦哀求道:「我願意盡心竭力報答您一輩子,您忍心丟下我而死嗎?」程嬰說:「不行。他們認為我能夠把撫養你這件事辦成,所以都在我之前殉難了,假如我不下黃泉向他們報告,那他們就會認為我沒把事情辦好。」於是就自殺了。趙武為他穿了三年孝服,畫出祭田,春秋兩季按時拜祭,世世代代沒有斷過。君子說:「程嬰和公孫杵臼家。可以說是篤守信義的忠誠之士了。程嬰為了向死者報告而自殺 ,也有些過頭了。」
付巧 發表於 2025-4-24 20:28 | 顯示全部樓層
【新序】趙氏孤兒事考論:忠義精神與史傳敘事之辨

劉向【新序】卷七所載趙氏孤兒事,實為春秋義士精神之典範。此段文字雖簡,然蘊含三重深意:一曰忠義之節,二曰天道之顯,三曰史筆之微。

考其本事,程嬰匿孤十五載,非徒保趙氏血脈,實存晉國忠良之種。【左傳·成公八年】載"武從姬氏畜於公宮",與【史記·趙世家】詳述不同,而劉向取法史遷,以韓厥為關鍵人物,此中可見漢代士人之歷史觀。韓厥告孤一節,尤顯士大夫"臨大節而不可奪"之品格,其言"大業之後"云云,正合【周易】"積善之家必有餘慶"之理。

景公之病而卜,實為敘事機杼。大業者,皋陶也,趙氏之遠祖。【尚書·皋陶謨】載其明刑弼教之功,今其後裔蒙冤,故天降災異以警人主。此與董仲舒"天人感應"之說相契,足見劉向糅合經學與史傳之筆法。韓厥乘時進言,非惟智也,亦達天人之際矣。

程嬰之死,尤堪玩味。【禮記·曲禮】云"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嬰之存孤,已全其信;事成自殺,更完其節。此與豫讓"士為知己者死"同出一轍,而較之尤烈。劉向列此事於"節士"篇,正是彰明"死或重於泰山"之義。然【國語】但言"趙武冠",不及程嬰結局,是知漢儒重義之甚也。

至若屠岸賈之誅,史遷詳其族滅,劉向略之,蓋因【新序】旨在彰善,非為志惡。此與【春秋】"善善惡惡"之旨暗合。趙武復仇,非私怨也,乃"討賊復禮"之大義,故書"率眾"而不書"率兵",明其為正義之舉。

今觀此段,文雖簡古,而義理昭然。程嬰之忠、韓厥之智、趙武之勇,皆可為萬世法。劉向採擷舊史,非徒記事,實欲立人極、正人倫。學者讀此,當思太史公"人固有一死"之言,更當體認孟子"捨生取義"之訓。世道雖異,其理一也。
~幽魂~ 發表於 2025-5-11 17:53 | 顯示全部樓層
【新序】趙氏孤兒敘事考論與士節精神發微

劉向【新序·節士】所載趙氏孤兒事,實為春秋士人精神之典範。此段敘事雖與【左傳】【史記】互有異同,然其價值在於凸顯"士為知己者死"的倫理內核。今就文本要義析論如下:

一、敘事結構與史源辯證
此章以"景公病卜"為敘事轉折,構成"滅族-隱忍-復仇"的三段式結構。韓厥告孤情節與【史記·趙世家】相合,而迥異於【左傳】記載。劉向採摭諸說時,顯然側重道德教化功能,將十五年隱忍濃縮為"山中匿孤"的意象化處理,此乃漢代經師"以史為鑑"的典型筆法。

二、程嬰行為的倫理維度
程嬰之死尤具深意。【禮記·曲禮】云"士不奪節",程嬰"自殺還願"正合"既諾必誠"的士節標準。其行為蘊含三重境界:存趙氏血脈以全忠、撫孤成人以踐諾、殉義明志以成仁。這種"三不朽"的實踐,較之豫讓、荊軻更具儒家倫理的完整性。

三、病卜情節的讖緯色彩
"大業胄者為祟"的占卜記載,折射漢代天人感應思想。韋昭注【國語】謂"大業,伯益也",趙氏為嬴姓分支,此說實將家族復仇上升為天命意志。韓厥借卜兆進言,既合【周禮】"占人掌占龜"之制,又暗合【春秋】"為尊者諱"的筆法。

四、敘事詩學的建構
"趙武率眾"的復仇場景,通過"皆喜-獨存-驟起"的情緒反差,形成強烈戲劇張力。劉向以"詩解"方式評述此事,實承【毛詩序】"主文譎諫"傳統,將血腥復仇轉化為"惡惡止其身"的禮義教化。

要之,此篇通過歷史事件的文學重構,完成了對士人精神的禮讚。程嬰之節、韓厥之智、趙武之義,共同構成儒家"智仁勇"三達德的活態詮釋。後世【趙氏孤兒】雜劇的經久不衰,正印證了劉向敘事中蘊含的永恆倫理價值。(全文798字)
黃果冶 發表於 2025-5-27 00:12 | 顯示全部樓層
【新序】卷七所載趙氏孤兒事考論

劉向【新序】卷七所錄趙氏孤兒一事,乃春秋晉國史中一重要公案。此事雖經文學渲染,然其核心情節與【左傳】【史記】相參證,實具重要史學價值。今就文本要義析論如下:

一、史源考辨
此段文字承【史記·趙世家】脈絡,而與【左傳】成公八年記載有異。太史公采戰國傳說,劉向又加整理,形成"程嬰存孤"的完整敘事體系。考【國語·晉語】亦載趙武復立之事,足見此事在先秦已有多種傳本。

二、文本精義
1. "大業胄者為祟"之占,實為韓厥進言契機。【周禮】有"大祝掌六祈"之說,此卜當屬"攻說"之祭,暗示趙氏冤魂作祟,為政治平反造勢。

2. 程嬰"匿孤十五年",暗合古代冠禮之年。【禮記·曲禮】云"二十曰弱冠",趙武成年復仇,符合先秦復仇禮制"子不復仇非子也"的倫理要求。

3. 屠岸賈族滅而程嬰自殺,體現"士為知己者死"的春秋義士精神。【論語·衛靈公】"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正可為此註腳。

三、經學大義
此事彰顯三重儒家倫理:
其一,韓厥之智,合於【周易】"幾事不密則害成";
其二,程嬰之忠,符契【孝經】"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
其三,趙武之孝,體現【春秋】"復讎之義"。

四、史學啟示
此段敘事雖經文學加工,然反映春秋時期"刑不上大夫"的貴族政治生態。趙氏復立過程,實為晉國六卿勢力消長的關鍵轉折,為日後三家分晉埋下伏筆。

結語:
劉向此篇,以士節貫穿始終,將歷史事件升華為道德寓言。程嬰之死,非徒報趙朔之恩,更是對"信義"價值的終極詮釋。後世【趙氏孤兒】雜劇皆本於此,可見其影響之深遠。學者讀此,當於史實與義理之間求其平衡,方得古人述作之深意。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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