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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 『武』不能隨便動用,用就要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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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余莉 發表於 2023-6-22 16: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武』不能隨便動用,用就要守原則

『武』不能隨便動用,用就要守原則

宗伯掌邦禮,治神人,和上下。春官卿,主宗廟天地神祗人鬼之事,及國之五禮,以和上下尊卑等列也。司馬掌邦政,統六師,平邦國。夏官卿,主戎馬之事,掌國征伐,統正六軍,平治王邦四方之亂也。

出自【群書治要】卷二【尚書】。

春官宗伯,象春所立之官。宗,尊敬。伯,長上。宗廟官之長,故名其官為『宗伯』。春天是出生萬物,天子設立宗伯這個官職,使他掌管國家的典禮。典禮以祭禮最重要,也是用來教導天下報本反始。這裏的宗伯沒有用『司』字,因為祭祀的對象是天地、神祗、人鬼,這些都是人應當尊敬的,所以不敢說主管,即『司』。春官宗伯的職責是敬事天地、神祗、人鬼,掌理禮制、祭祀、曆法等事。『五禮』,即吉、凶、軍、賓、嘉禮。

宗伯掌管邦國的禮儀,處理天地神明與人關係的祭祀活動,和諧上下尊卑的關係。春官卿,主宗廟天地神祗人鬼之事,及國之五禮,以和上下尊卑等列也。作為六卿之一的春官卿,宗伯主管的是宗廟、天地、神祗、人鬼之事,及邦國的五種禮儀,通過這些使上下尊卑之間和諧。

司馬掌邦政,統六師,平邦國。夏官卿,主戎馬之事,掌國征伐,統正六軍,平治王邦四方之亂也。

司馬,是象夏所立之官。夏整齊萬物。天子設立司馬一職,共同執掌邦國的軍政。軍政莫急於馬,以其主車馬之事,故稱為司馬,馬也有武的意思。『政者,正也』,政可以成就諸侯,端正天下,因此說統御六師成就邦國。可見,夏官是以大司馬為長,率領屬下執掌邦國的軍政,輔佐天子成就各大小諸侯國。大司馬執掌建立邦國的九項法則,規正各諸侯國的九伐之法,以及按照春夏秋冬四時節律練兵習禮等。六師,孔穎達疏:『天子六軍,軍,師之通名也。』戎,兵。正,治。

司馬掌管邦國軍政,統帥六軍,平治邦國作亂的諸侯。夏官卿,主戎馬之事,掌國征伐,統正六軍,平治王邦四方之亂也。作為夏官卿,司馬主管兵馬之事,掌管邦國征戰討伐,統帥治理六軍,平定王邦四方諸侯的叛亂。

【群書治要·周禮】中詳細記載了大司馬的職責,包括以九伐之法正邦國。也就是大司馬以『九伐之法』規正各諸侯國。諸侯如果有違背天子命令的,就出兵征伐而進行糾正。哪『九伐之法』呢?

馮弱犯寡則眚之』,『馮』,憑藉。『馮弱』,恃強凌弱。『犯寡』,以大侵小。『眚』,『省』的通假字,『眚,猶人眚瘦也,四面削其地』,如同人生病,身體漸瘦,從四面削減其守地。對於恃強凌弱,以大國侵犯小國的,四面削減其土地,使他不能強大。

賊賢害民則伐之;有鐘鼓曰伐,以聲其罪。』敲鐘擊鼓出師稱為伐,用來聲明其罪過。賊害賢德和人民的,就大張旗鼓地公開討伐,以聲討其罪過。這裏的聲討,是大張旗鼓地公開討伐的意思,和現代的『聲討』有一些區別。

暴內陵外則壇之』,鄭玄註:『內謂其國,外謂諸侯,(中略)置之空墠,以出其君,更立其次賢者。』『內』,指諸侯國內。『外』,指其他諸侯。『壇』,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祭法】曰:封土曰壇,除地曰墠』,『壇』和『墠』在古代多通用。惠士奇說:『置之空墠之地,幽之也』,把他囚禁在空虛野地,另立新君。對內殘暴,對外欺凌,則將之放置在空墠之地幽禁起來,另立賢君。

野荒民散則削之;田不治,民不附,則削其地。』耕田得不到治理,人民不親附的,就削減其土地。為什麼人民不親附?【大學】中說:『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人民之所以流散,是因為國君不理朝政,甚至搜刮民財,滿足自己的驕奢淫逸。所以,通過削減他的土地,以示懲罰和警戒。

負固不服則侵之』,賈公彥疏:『謂倚恃險固,不服事大國,則以兵侵之,使弱其勢也。』伐,是用兵深者,大張旗鼓地、公開地征伐。侵,是用兵淺者。『有鐘鼓曰伐,無鐘鼓曰侵。』侵,是不用鐘鼓而派兵進入他的國境,以示懲罰。因為諸侯國地勢險要,易守難攻,所以採取不用鐘鼓,悄悄侵入的方式,這也是起到懲罰和警醒的目的。有自恃險固,不服事大國的,就派兵侵入他的國境。

賊殺其親則正之』,孫詒讓【周禮正義】:『凡五服以內為親。』『正』,殺。有無故殺害親族的,就拘執將其正法。殺害親族,可想而知,已經殘暴到一定的程度,所以要將之正法,也就是殺掉。

『放弒其君則殘之』,『放』,放逐。『弒』,【左傳·宣公十八年】:『凡自虐其君曰弒,自外曰戕。』『殘,滅其為惡者』,殘是滅殺作惡的人。放逐虐害其國君的,就滅殺作惡者。

犯令陵政則杜之』,『犯令,逆命也』,即違逆王命。『陵政,輕法也』,輕藐國家政教法令。『杜,塞,使不得與諸侯通』,『杜』,阻塞,使他不能與其他諸侯國溝通聯絡。違逆王命,輕視政令法律的,則禁止他與其他諸侯國溝通聯繫。

外內亂,鳥獸行,則滅之』,鄭玄引【王霸記】曰:『悖人倫,外內無以異於禽獸,不可親百姓,則誅滅去之也。』悖亂人倫關係,外內與禽獸無異,不可親近百姓,就誅滅除掉他。為什麼不可親近百姓?一是因為親近百姓就容易危害百姓;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避免百姓受到他的不良影響,上行則下效。

大司馬以『九伐之法』規正各諸侯國,諸侯中有以強凌弱、以大欺小的,就削弱他;有擅殺賢良、殘害人民的,就大張旗鼓地討伐他;有對內暴政、對外侵陵鄰國的,就幽禁其君,另立賢能;有使田地荒蕪、百姓逃散的,就削減其土地;有自恃險固、不服事大國的,就派兵侵入他的國境;有無故殺害親族的,就拘執將其正法;臣下有放逐或殺害其國君的,就殺掉他;有違犯王命、輕藐國家政教法令的,就禁止他與鄰國相互聯繫;有內外悖亂人倫、行為同於禽獸的,就誅滅他。

可見,大司馬的職責主要是與動用武力有關的軍政之事。從文字上看,『武』,止戈為『武』,以武力止息戰爭,是不得已而使用的以殺止殺的方式。【春秋左氏傳】上說武有七德,即『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所謂的『武』,是用來禁止暴亂,止息戰爭,保持太平,建立功業,安定百姓,和睦萬邦,豐富資財的。所以,『武』不能隨便動用,如果動用武力就要守原則。

首先,要非常慎重。這種慎重的精神,表明古人對民眾生命的重視。同時還要秉持武的七德,才能夠得到民眾的信任和支持。比如,禁止暴亂,像反恐怖戰爭;止息戰爭,就是以戰止戰,像歷史上的抗日戰爭,迫使日本投降;保持太平,像聯合國的維和部隊;建立功業,像開拓、建設邊疆的兵團;安定百姓,像武王伐紂;和睦萬邦,像鄭和下西洋;豐富資財,並不是恃強凌弱,而是起到警示作用。所以孔子說:『我戰則克』,為什麼孔子只要作戰就能夠打勝仗?因為聖人出兵一定是順應天道人心,符合仁義道德,而不是出於自私自利,所以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戰無不克。

覃侄客岫冊 發表於 2025-6-21 05:32 | 顯示全部樓層
【論"武德"與"九伐之法"的禮制本原】

(引題)【周禮】六官之制,以春官宗伯掌吉禮而崇德,夏官司馬執九伐以正邦。今觀【群書治要】所載,乃知兵戈之事必本於禮義,征伐之權實繫於天道。

(正文)春官宗伯"不敢言司"的謙敬態度,與夏官司馬"九伐之法"的剛毅精神,恰構成禮樂文明中"文武之道"的完美平衡。鄭玄注【周禮】謂:"武事之嚴,必本於祭祀之敬",此中深意,值得今人三思。

考【夏官·大司馬】職守,其"平邦國"非謂窮兵黷武,實乃"以戰止戰"的禮制實踐。【九伐之法】首條"馮弱犯寡則眚之",鄭司農注云:"削地示懲,猶存宗祀",這種"四面削其地而不滅其國"的懲戒方式,恰與【春秋】"存亡繼絕"之義相通。賈公彥疏解"眚"字取譬人病消瘦之狀,更見先王用兵如同良醫用藥,務求劑量精準。

【周禮】六軍之制尤具深意:春蒐夏苗,秋獮冬狩,四時教戰而不廢農事。此即【司馬法】所謂"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的中道智慧。大司馬"中春教振旅"時,必載玄牡、薦毛血,此等將武事納入禮制框架的用心,正是"武德"的根本體現。

(結語)昔孔子贊管仲"一匡天下"而不言其勇力,太史公論項羽"奮其私智"終致敗亡。可知真正的"武德",必如【周禮】所載:外有九伐之威,內含不忍之心;上承宗廟之重,下恤黎民之苦。今人論兵,當於此等處見得先王制禮精義,方不負"武"字本旨。

(按)【白虎通·三軍】云:"王者所以有征伐者,禁暴除害也",此語足為"九伐之法"作註腳。今附志於此,以明古典兵學之微旨。

(全文共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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