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3702|回復: 2

[古文观止] 刘向【说苑】卷16谈丛诗解13与之为取法治而王蔽贤蒙戮治乱相依

[複製鏈接]
达性畅情 發表於 2022-8-2 16:3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题文诗:
君子比义,农夫比谷.君子事君,言不得进,
则辞其爵;义不得行,则辞其禄.人皆知也,
取之为取,不知与之,为取之也.财散情聚,
情聚财散,至无而有.政有招寇,行有招耻,
弗为自至,天下未有.猛兽狐疑,不若蜂虿,
之致毒也;高调议而,行不可及,不若卑论,
之有功也.秦信同姓,以王而衰,非易同姓,
身死国亡.故王者之,治天下在,于行法也,
而不在于,信其同姓.高山之巅,无美木由,
伤于多阳;大树之下,无美草因,伤于多阴.
昔钟子期,死而伯牙,绝弦破琴,知世莫之,
可为鼓也;惠施卒而,庄子深暝,不言见世,
莫可与语.修其身者,智之府也,爱施与者,
仁之端也,取与予者,义之符也;耻与辱者,
勇之决也;立名声者,行之极也.进贤受赏,
蔽贤蒙戮,古之通义;爵人于朝,沦人于市,
古之通法.道微而明,淡而有功.非道而得,
非时而生,是谓妄成.得而失之,定而复倾.
福者祸之,门也是者,非之尊也.至治也者,
乱之先也.事无终始,而患不及,未之闻也.
君子比义,农夫比谷。事君不得进其言,则辞其爵;不得行其义,则辞其禄。人皆知取之为取也,不知与之为取之。政有招寇,行有招耻,弗为而自至,天下未有。猛兽狐疑不若蜂虿蝎子一类的有毒小动物之致毒也;高议而不可及,不若卑论之有功也。
注释1『不若蜂虿之致毒』
螫:刺。凶猛的老虎迟疑不决,还不如蜂、蝎使用毒刺有效。指做事贵在
坚决果断。这句话出自汉•蒯通【说韩信】:『猛虎之犹豫,不若蜂虿之致螫。骐骥之局躅,不如驽马之安步。孟贲之狐疑,不如庸夫之必至也。虽有舜禹之智,吟而不言,不如喑聋之指麾也。』
2『高议而不可及,不若卑论之有功也。』
【译】唱高调而做不到,还不如说些浅近的话而能付诸行动有用。
秦信同姓以王,至其衰也,非易同姓也,而身死国亡。故王者之治天下在于行法,不在于信同姓。高山之巅无美木,伤于多阳也;大树之下无美草,伤于多阴也。钟子期死而伯牙绝弦破琴,知世莫可为鼓也;惠施卒而庄子深暝不言,见世莫可与语也。修身者智之府也,爱施者仁之端也,取予者义之符也,耻辱者勇之决也,立名者行之极也。
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通义也;爵人于朝,沦人于市,古之通法也。道微而明,淡而有功。非道而得,非时而生,是谓妄成。得而失之,定而复倾。
福者祸之门也。是者非之尊也。治者乱之先也。事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闻也。
阿弥佗佛 發表於 2025-3-28 22:08 | 顯示全部樓層
《说苑》谈丛章句阐微

刘向《说苑·谈丛》所论"与之为取"之道,实为黄老之术与儒家义利观之交融。"财散情聚"四字,深得《道德经》"将欲取之,必固与之"三昧。昔范蠡三致千金而名显,子产惠人而郑国治,皆暗合此理。然"与之为取"非权谋之术,乃《大学》"财聚人散,财散人聚"之德政体现。

至若"蔽贤蒙戮"之诫,直承《尚书·泰誓》"受有臣亿万,惟亿万心"之鉴。周公吐哺握发,齐桓拜管仲于堂阜,皆明"爵人于朝"乃王政之基。而"高山无美木""大树无美草"之喻,犹《论语》"过犹不及"之中道观,阴阳和合方成化育,此《周易》"一阴一阳之谓道"之显微阐幽也。

钟期绝弦、庄周缄口二典,尤见知音难遇之悲。《荀子·劝学》云"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正与此相发。所谓"修身为智府"五句,实为儒家"仁义礼智信"五常之具体而微者,与《孟子·公孙丑》"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章法同契。

末言"福祸相倚""治乱相继",分明《老子》"正复为奇"之辩证。然刘向特标"非道而得,非时而生,是谓妄成",恰与《中庸》"君子素其位而行"相呼应,可见汉儒调和孔老之学术趋向。此章虽仅二百余言,然治道、修身、知人三义兼备,诚为《说苑》精华所在。
黄粮大梦 發表於 2025-6-1 17:33 | 顯示全部樓層
《说苑·谈丛》义利之辨与治道微言析论

刘向《说苑·谈丛》此章以精炼的譬喻揭示义利、治乱之辩证关系,其文虽简而意蕴深远。今择要析之如次:

一、义利相生之玄机
"与之为取"乃黄老之术精髓,与《老子》"将欲取之,必固与之"相表里。文中"财散情聚"二句尤具深意:人君布施恩泽则民心归附,此"与"实为"取"天下之大道。战国四公子养士散财而得死力,恰证此理。然世俗徒见"取"之为得,不明"与"中含取,此即《管子》"予之为取"之政术真谛。

二、治道法理之要义
秦室"信同姓而王"终致衰亡,非血缘不可恃,实因"行法"不彰。商君"刑无等级"与文中"爵人于朝,沦人于市"皆彰明法家"不别亲疏"之旨。至若"进贤受赏,蔽贤蒙戮",更见古人以人才为治国枢机,《尚书·泰誓》"树德务滋,除恶务本"正与此通。

三、处世智慧之辩证
"猛兽狐疑"之喻本于蒯通说韩信语,其理可溯至《周易·夬卦》"君子以施禄及下"。所谓"高议不及,卑论有功",实指《中庸》"行远必自迩"之道。昔汉文帝罢露台之费而成就文景之治,恰是"卑论有功"的注脚。

四、自然人事之通律
"高山无美木"、"大树无美草"之论,暗合《淮南子》"阴阳和而万物生"的宇宙观。伯牙绝弦、庄子缄默二事,非仅言知音难遇,更深层揭示《易经》"同声相应"的感应之理。此中"修身者智之府"五句,实为儒家"仁义礼智信"五常的具象化表述。

五、祸福相倚之哲思
末段"福者祸之门"诸句,显系化用《老子》"祸兮福所倚"之旨。所谓"非道而得,非时而生",恰如王莽篡汉而速亡,印证《孟子》"不嗜杀人者能一之"的治乱定律。

要之,此篇以格言体熔铸儒道法三家精义,其"法治而王"的主张与"与之为取"的智慧,对今世治国理政仍具镜鉴价值。读者当于字句之外,体悟其中"道微而明"的深湛义理。(全文798字)

【按】本文恪守学术规范,主要引证文献:
1. 王利器《说苑校证》中华书局1987年版
2.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中庸》相关论述
3. 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祸福相倚章节
4. 《商君书·赏刑》"刑无等级"说

关于我们| 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举报|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