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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學研究] 【潛夫論】卷29釋難詩解2君親無將將而必誅王道公正大義滅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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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2-4-15 15: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潛夫論】卷29釋難詩解2君親無將將而必誅王道公正大義滅親
題文詩:
庚子:周公,管蔡之惡,以相武庚,
使肆厥毒,從而誅之,何不仁也?若其不知,
何不聖也?二者之過,必處一焉.潛夫:
書二子挾,祿,以叛然而,周公未知,
其類之歟?抑抑相反?天知桀惡,而帝之夏,
又知紂惡,而王之殷,使虐二國,殘賊下民,
多縱厥毒,滅其身亦,可謂之,不仁不智?
庚子曰否,夫桀紂者,無親於天,故天任之,
而勿憂之,誅之勿哀;今管蔡之,與周公也,
有兄弟親,有骨肉恩,不量能而,使之,
堪命任之,故曰異於,桀紂與天.潛夫:
皇天無親,帝王者為,繼體之君,事天.
王者為子,故父事天.率土之民,莫非王臣.
君親無將,將而必誅,王法公也.無偏無頗,
親疏同也.大義滅親,尊王之義.興利除,
天為周公,之德因斯.天道公正,有生有殺,
過此而往,未之或知.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原文】

庚子曰:『周公知管、蔡之惡,以相武庚〔1〕,使肆厥毒,從而誅之,何不仁也?若其不知,何不聖也?二者之過,必處一焉〔2〕。』【注釋】
〔1〕舊脫,孫侍御補。史記管蔡世家云:『二人相紂子武庚、祿父,治殷遺民。』
〔2〕本孟子。○鐸按:公孫丑下篇:「陳賈曰:『周公使管叔監殷,管叔以殷畔。知而使之,是不仁也。不知而使之,是不智也。』」
【原文】
潛夫曰:『書二子挾庚子父以叛〔1〕,然未知其類之與?抑抑相反〔2〕?且天知桀惡而帝之夏,又知紂惡而王之殷,使虐二國,殘賊下民,多縱厥毒,滅其身〔3〕,亦可謂不仁不知乎?』
【注釋】
〔1〕王先生云:「『庚子父』當是武庚祿父,『庚』上脫『武』字,『子』是『祿』之蝕而僅存者。」繼培按:管蔡世家云:『管叔、蔡叔疑周公為之不利於成王,乃挾武庚以作亂。』漢書翟方進傳云:『昔成王幼,周公攝政,而管、蔡挾祿父以叛。』
〔2〕文有脫誤。
〔3〕『滅』上脫一字。韓詩外傳十:「公子晏子曰:『昔者,桀殘賊海內,賦斂無度,萬民甚苦。是故湯誅之,為天下戮笑。』」白虎通禮樂篇云:『殷紂為惡日久,其惡最甚,斮涉刳胎,殘賊天下。』孟子云:『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
【原文】

庚子曰:『不然。夫桀、紂者,無親於天,故天任之〔1〕而勿憂〔2〕,誅之而勿哀。今管、蔡之與周公也,有兄弟之親,有骨肉之恩〔3〕,不量能而使之,不堪命而任之,故曰異於桀、紂〔4〕之與天也。』【注釋】
〔1〕舊脫。
〔2〕晉語云:『輕其任而不憂其危。』
〔3〕漢書五行志:「董仲舒云:『多兄弟親戚骨肉之連。』」
〔4〕舊脫。
【原文】

潛夫曰:『皇天無親〔1〕,帝王繼體之君〔2〕,父事天。王者為子,故父事天也〔3〕。率土之民,莫非王臣也〔4〕。將而必誅〔5〕,王法公也。無偏無頗〔6〕,親疏同也〔7〕。大義滅親〔8〕,尊王之義也。立弊之天為周公之德因斯也〔9〕。過此而往者,未之或知〔10〕。』【注釋】
〔1〕僖六年左傳引周書。
〔2〕『繼體』注見五德志。
〔3〕漢書郊祀志:「王莽奏言:『王者父事天,故爵稱天子。』」白虎通爵篇云:『爵所以稱天子者何?王者父天母地,為天之子也。』
〔4〕詩北山。
〔5〕昭元年公羊傳。
(史籍【公羊傳】中記載:『君親無將,將而必誅』。就是後來的『人臣無將,將而必誅焉』,也就是『人臣無將,將即反,罪死無赦』。
在古代,『將』字,就是『逆亂』之義,含有凶妄之意。『人臣無將,將而必誅焉』,就是說為人臣子者,不得叛亂謀反,若要逆亂,就是無赦死罪,必得誅殺。)
〔6〕書洪範。
〔7〕公、同韻。
〔8〕隱四年左傳。
〔9〕文有脫誤。
〔10〕易繫辭下傳。義、斯、知韻。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道德經 發表於 2025-4-18 20:38 | 顯示全部樓層
【潛夫論·釋難】篇所載周公誅管蔡一事,實為經學史上"王道大義"與"骨肉私恩"之辯證。今就庚子之問與潛夫之對,略陳管見如下:

一、天人之辨與聖王之道
庚子以"不仁不智"質詢周公,實未達三代政治倫理之要義。潛夫舉桀紂為例,揭示"皇天無親,惟德是輔"的終極法則。夏殷之君雖受天命,然其"殘賊下民",故天假湯武之手誅之。此非天之不仁,恰是"天道福善禍淫"(【尚書·湯誥】)的體現。周公誅管蔡,正是承此天理而行。

二、親親與尊尊的禮法平衡
庚子謂"管蔡有兄弟之親"當有別於桀紂,此說拘泥於私恩。潛夫強調"君親無將,將而必誅"(【公羊傳】莊公三十二年語),指出王法具有"無偏無頗"的絕對性。按【周禮·秋官】"刑亂國用重典"之義,管蔡挾武庚叛亂,已觸犯"大逆無道"(【漢書·景帝紀】語)之罪,周公行誅乃"不以親親害尊尊"(【穀梁傳】隱公元年義)的典範。

三、聖人之心的顯微闡幽
關於"知而使之"的詰難,當參【孟子·公孫丑下】"周公之過,不亦宜乎"的辯證。朱子【集注】釋此云:"聖人處變,權其輕重。"周公使管叔監殷,是權衡"親親"與"尊尊"後的權宜之計;其誅管蔡,則是"大義滅親"(【左傳】隱公四年語)的必然選擇。這種"始以親親而任之,終以尊尊而誅之"的處置,恰顯聖人"與時偕行"(【周易·損卦】彖辭)的智慧。

四、王道政治的實踐邏輯
潛夫末引"窮神知化"(【繫辭下】語)作結,揭示此事的深層意蘊:周公作為"制禮作樂"的聖王,其誅管蔡非特刑事處置,實為"刑以弼教"的教化實踐。觀【尚書·金縢】載周公"植璧秉珪"告太王、王季、文王,可知此誅伐實含"上承祖考之志,下安社稷之危"的雙重意義。

要之,此段對話實為漢代經學"春秋決獄"思想的先聲。潛夫以"王法公也"破"私恩"之惑,以"大義滅親"明"王道"之正,其說上承荀子"王者之政"(【荀子·王制】),下啟董子"春秋大一統"(【天人三策】)之論,可謂深得三代政治精髓。學者當於此體會"禮之所尊,尊其義也"(【禮記·郊特牲】)的微旨,方不負聖賢垂訓之深意。
iceyue 發表於 2025-6-9 00:38 | 顯示全部樓層
【潛夫論·釋難】卷二"君親無將"義疏

【經義考辨】
庚子所問周公誅管蔡事,實涉"君親無將"之【春秋】大義。考【尚書·金縢】載管叔流言"公將不利於孺子",【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明言"管蔡啟商,惎間王室",是知管蔡之惡非在輔武庚,而在挾宗室以撼周鼎。王符"書二子挾武庚以叛"之對,正本【尚書大傳】"三監導武庚叛"之說,其要義有三:

一、"將而不誅"非仁之實
【公羊傳·莊公三十二年】云:"君親無將,將而誅焉。"周公為冢宰攝政,管蔡懷貳心即屬"將弒君"之兆。董仲舒【春秋繁露】釋此:"雖在父兄,必歸於天子。"蓋王道之仁,首在遏亂萌於未形。若以私親宥管蔡,則成王危而八百諸侯疑,此非真仁,實縱禍也。

二、聖人之知在明大倫
【荀子·儒效】稱周公"誅管叔,虛殷國"為"大忠"。所謂"未知",非謂不察其行,乃指不逆詐臆罪。待其"畔形而後制"(【中論·智行】),正合【尚書】"協比厥鄰,胥訓告"之慎。王符以"未知"對詰,暗合孔子"不逆詐,不億不信"(【論語·憲問】)之聖境。

三、大義滅親乃至公之體
【禮記·曲禮】"兄弟之讎不反兵"與【周禮·大司馬】"外亂內篡則殺之"並立。觀周公作【鴟鴞】以哀管蔡(【毛詩序】),而終行雷霆之誅,恰如【韓非子·難一】所謂"義之所在,雖害不辭"。此非不仁,實"以公滅私,民允懷"(【尚書·周官】)之極致。

【今釋其旨】
王符此對,實綰合【春秋】誅心之法與【尚書】慎刑之教。其謂"二者之過必處一"乃俗見,未達"刑於將然"(【大戴禮·禮察】)之微義。昔程頤釋【易·訟】卦云:"父子相隱,天理人情之至也;大義滅親,王法天理之公也。"周公之誅管蔡,正是以天理統人情,以王法明天道,後世"【春秋】決獄"實肇端於此。學者當從此處會通經權,方不負潛夫剖判之深心。

(全文計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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