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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学研究] 【列子】卷8说符诗解13生之不若禁捕万物与我并生乞犹不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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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發表於 2022-3-9 11: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列子】卷8说符诗解13生之不若禁捕万物与我并生乞犹不辱
题文诗
邯郸民以,正月之旦,献鸠简子,简子大悦,
厚赏其民.客问其故,简子:正旦放生,
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欲放之,故竞而捕,
死者众矣;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
捕而放之,之与,不相补矣.简子曰然.
齐田氏,于庭,食客千人.中坐有人,
献鱼雁者,田氏视之,叹曰天之,于民厚矣,
殖五谷,生鱼鸟,以为之用.也,
和之如响.鲍氏之子,十二,预次进曰:
不如君言,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皆同类也;
类无贵贱,徒以小大,智力相制,迭相食之,
非相为而,生之者也;取可食者,人而食之,
岂天本为,人生之乎?蚊蚋噆肤,虎狼食肉,
非天之,本为蚊蚋,生人天之,本为虎狼,
生肉者哉?情生万物,万物有情,相环而生,
非为谁生.齐有贫者,常乞城市.城患其亟,
众莫之与.遂适田氏,之厩,马医作役,
食郭中,人戏之日:从马医食,不以辱乎?
乞儿:天下之辱,莫过于乞;乞犹不辱,
岂辱马医?宋人有人,游于道得,人遗契者,
归而藏之,密数其齿.告邻人曰:吾富可待.
【原文】

邯郸之民以正月之旦献鸠于简子①,简子大悦,厚赏之。客问其故,简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故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然。』
【注释】
①邯郸——古邑名,战国时为赵国国都。鸠——鸠鸽科部分种类的通称,我国有绿鸠、南鸠、鹃鸠和斑鸠。简子——当为赵简子,春秋末年晋国的卿。
【译文】
邯郸的百姓在正月初一日向赵简子敬献斑鸠,简子十分高兴,重重地赏赐了他们。客人问他什么缘故,简子说:『大年初一放生,表示我有恩德。』客人说:『老百姓知道您要释放它,因而互相争着捕捉它,被杀死的斑鸠就更多了。您如果想要它们生存,不如禁止老百姓去捕捉。捕捉了又释放,恩惠和过错并不能互相弥补。』简子说:『是这样的。』

【原文】

齐田氏祖于庭①,食客千人。中坐有献鱼雁者②,田氏视之,乃叹曰:『天之于民厚矣。殖五谷,生鱼鸟以为之用。』众客和之如响。鲍氏之子年十二,预于次③,进曰:『不如君言。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类无贵贱,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为而生之。人取可食者而食之,岂天本为人生之?且蚊蚋噆肤④,虎狼食肉,非天本为蚊纳生人、虎狼生肉者哉⑤?』
【注释】

①祖——为人送行。
②雁——毕沅:『【说文】云:「雁,鹅也。」此与鸿雁异。』
③预于次——预,参预。次,中间。
④蚊蚋噆肤——蚋,音 ru(锐),与蚊类似的昆虫,叮吸牲畜和人血;叮咬后有奇痒。噆,音 zǎn,叮咬。
⑤非——卢文弨:『「非」疑当作「岂」。』
【译文】
    齐国的田氏在厅堂中为人饯行,来吃饭的客人有千把人。座位中有人献上鱼和鹅,田氏看着这些菜,便叹道:『天对于人类太丰厚了,生殖五谷,又生出鱼类和鸟类供人食用。』客人们像回声一样附和他,鲍氏的儿子只有十二岁,也在座位中,走上前说:『事实并不像你所说的那样。天地万物与人共同生存,都是同类的生物。同类中没有贵贱之分,仅仅以身体的大小、智慧和力量互相宰制,依次互相吞食,并不是谁为谁而生存。人类获取可以吃的东西去吃它,难道是上天本来为人而生的?而且蚊子蚋虫叮咬人的皮肤,老虎豺狼吃食人的骨肉,难道是上天本来为蚊子蚋虫而生人、为老虎豺狼而生肉的吗?』

【原文】
齐有贫者,常乞于城市。城市患其亟也①,众莫之与。遂适田氏之厩,从马医作役而假食②。郭中人戏之日③:『从马医而食,不以辱乎④?』乞儿曰:『天下之辱莫过于乞。乞犹不辱,岂辱马医哉?』【注释】
①亟——屡次。
②假——凭借。
③廓——外城。
④以——通『已』,大,甚。
【译文】
   齐国有个穷人,经常在城中讨饭。城中的人讨厌他经常来讨,没有人再给他了。于是他到了田氏的马厩,跟着马医干活而得到一些食物。城外的人戏弄他说:『跟着马医吃饭,不觉得耻辱吗?』要饭的人说:『天下的耻辱没有比讨饭更大的了。我讨饭还不觉得耻辱,难道跟着马医吃饭会觉得耻辱吗?』
【原文】
宋人有游于道、得人遗契者①,归而藏之,密数其齿②。告邻人曰:『吾富可待矣。』
【注释】
①契——券契,契据。古代的券契用竹木或金属制成,分为两半,中间以齿相合,两方各执其一以为凭证,如今之合同。
②齿——契的两半相合部分均刻有齿,以相合为真,不台为伪。
【译文】
宋国有个人在路上行走时捡到了一个别人遗失的契据,拿回家收藏了起来,秘密地数了数那契据上的齿。告诉邻居说:『我发财的日子就要来到了。』

高里永 發表於 2025-5-15 06:53 | 顯示全部樓層
《列子·说符》"生之不若禁捕"章义疏
《列子·说符》此章以邯郸献鸠事为喻,揭示"伪仁悖道"之弊,其文虽简而义理深远。今试析其三层要旨:

一、形式仁德之虚妄
简子"正旦放生"之举,表面承《周礼》"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之古制,然其"厚赏献鸠者"已悖离自然之道。客所谓"竞捕致鸠死甚众",直指此种仪式化仁德实为"以形害质"——如《庄子·应帝王》云"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当政者标榜仁德而反致杀伐,恰似"为寿陵余子学步于邯郸"(《庄子·秋水》),徒具其表而失其本真。

二、天道人伦之辩证
"生之不若禁捕"六字,暗合《周易·屯卦》"君子以经纶"之理。王弼注"经纶"谓"开物成务",此章客谏实申此义:真仁政当如《孟子·梁惠王上》"数罟不入洿池",从源头禁绝伤害,而非事后补救。列子借寓言阐发"万物与我并生"(《庄子·齐物论》)之境界,揭示人道当效法天道"生而不有,为而不恃"(《老子》五十一章)的自然法则。

三、名实相副之治道
"恩过不相补"之论,直指名实关系。《管子·明法解》云"求功者不务实",简子之误正在于重"放生"之名而轻"禁杀"之实。此与《吕氏春秋·上农》"先王之法,不涸泽而渔"形成鲜明对比,彰显黄老之学"执本秉要"(《文子·微明》)的治世智慧。所谓"乞犹不辱",实谓统治者当如《礼记·檀弓》载"苛政猛于虎"之喻,自省政令是否反致民生多艰。

结语
此章虽仅八十三言,然其"由小见大"的叙事手法,深得《春秋》微言大义之旨。放生之辩不仅关乎生态伦理,更是对统治者"缘饰仁义"(《汉书·循吏传》)的深刻批判。读此章当与《孟子·离娄下》"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并观,方悟先秦道家"绝伪弃诈"(《郭店楚简·老子甲》)之真谛。
福耨沙星 發表於 2025-6-13 15:43 | 顯示全部樓層
《列子·说符》第十三章所载邯郸献鸠事,实为道家"齐物""无为"思想之精妙喻言。今试析其义理如次:

一、形式之仁与本质之害
简子"正旦放生"之举,表面承周礼"孟春獭祭鱼,国君布德惠"之制(见《礼记·月令》),然客之诘问直指本根:为行放生之仪而致"竞捕致死",恰如《庄子·骈拇》"臧谷牧羊"之喻,拘泥形式而失其本真。此与《吕氏春秋·上农》"数罟不入洿池"的禁捕智慧形成鲜明对照,揭示道家"去名务实"之要义——真正的仁德不在表演性仪式,而在杜绝伤害之源。

二、恩过相抵的辩证观
"恩过不相补"之说,深合《老子》七十九章"和大怨必有余怨"之理。捕而放之如同"以火救火"(《庄子·人间世》),恰如魏晋玄学家王弼注《易》所言:"善补过者,不如根本不生过。"此中蕴含的因果整体观,正是黄老之学"静因之道"的体现——与其事后补救,不如初始不造因缘。

三、万物并生的深层哲思
篇末"万物与我并生"之语,直承《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的宇宙观。列子在此揭示:真正的德性非施恩式的居高临下,而是体认万物同禀道气的平等性。如张湛《列子注》所言:"形质虽殊,其性一也。"这种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视野,较之儒家"仁民爱物"的差等之爱,更具生态整体意识。

要而论之,此章以寓言破执:
1. 批判异化的道德表演,揭示"礼"沦为形式后的荒诞性
2. 阐发"无为而治"的预防性智慧,主张"不救之救"的上善
3. 由具体事理升华为"物我玄同"的宇宙意识

今日读之,于生态伦理建设尤具启示:保护生物多样性不在节日放生之举,而在日常禁捕之制。此即《文子·上仁》所谓"先禁而后教"的治理智慧,亦与当代可持续发展理念遥相契合。学者当由此体会道家"正言若反"的深刻辩证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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